食譜上常寫到,做蛋糕等甜點的時候,要放點鹽,能夠提出甜的味道。鹽的妙用就在此。對我們來說,它不起眼,隨處可見,但只要有一頓飯缺了它,人生就缺乏了「對」的感覺。
《鹽的代價》這本書的意義,也就是這樣。為了追求人生「對」的感覺,我們願意付出多少代價,換取愛情與自由呢?若沒了愛情,沒了自由,沒了鹽,人生還有多少樂趣呢?
對《鹽的代價》作者海史密斯來說,她自己就是勇於追求自由、愛情的代表性人物。一九五零年代,美國即將進入麥卡錫主義的高壓氣氛,經濟雖然繁榮,但文人感受到的卻是思想的單一化與制式化,若要追求人生的自由,又要付出多少代價呢?
「垮掉的一代」就這麼出現了。海史密斯當年出版第一部暢銷小說《火車怪客》之後,還在百貨公司裡面當售貨小姐,負責販售洋娃娃。有一天她在忙碌的銷貨、說明日常例行公事當中,突然看見一個身穿皮草大衣的金髮女人走到娃娃櫃臺,臉上帶著有點迷惘的表情(不確定自己想買娃娃還是其他東西),心不在焉地把一雙手套往一隻手上拍呀拍。
海史密斯被這位女性迷住了。貂皮大衣女性買了洋娃娃之後,海史密斯把她的名字和地址寫在收據上(對方買下的貨品要送到鄰近的州),而且事後回憶說,她看著這位女性,自己「腦中出現了奇怪、暈眩的感覺,幾乎要暈倒,同時精神又非常振奮,彷彿我看到某種異象」。
那天海史密斯下班後回家,當晚只花了兩個小時的時間,就構思出《鹽的代價》這個故事的點子:年輕孤獨的百貨公司售貨小姐,富有但迷惘的美麗中年婦人,兩人見面後如乾柴烈火相愛。彼此都不確定這就是愛嗎,還是這是一場人生災難的開始。
這個故事好像憑空從海史密斯的筆下流洩而出:開始、中間、結尾。隔天早上,她的感覺更奇怪,她發燒了,有噁心的感覺,而且洗澡時注意到自己腹部的皮膚長了小水泡,一看就是水痘。體溫上升到華氏一百零四度,臉、軀幹、上臂、耳朵和鼻孔,都覆蓋著、排列著膿包。不但會癢,還會破裂。
這次患病,就是《鹽的代價》這本書的種子:發燒會刺激想像力。書成之後,原來的出版商哈潑公司拒絕出版。到了一九五二年才找到新出版商,以精裝本的面貌問世,獲得評論家的支持。但真正的成功來自於一年後的平裝本,銷售了近一百萬冊。
作者後來其實偷偷跟蹤了那位女性,達兩次之久。依照地址,跟蹤到她的家,偷偷觀察她。而對方始終都不知道。
書中年輕的主人翁特芮絲,可能看來像一朵萎縮的紫羅蘭,但那個年代的同性戀酒吧還只是曼哈頓某處的暗門。想去這些酒吧的人會先在最接近該地點的地鐵站前一站或後一站下車,以免有人懷疑他們是同性戀者。《鹽的代價》的吸引力在於,對書中兩個主角來說,結局是快樂的,或者說她們兩人有機會要共組未來。
這本書還沒問世之前,美國小說中的男同性戀或女同性戀者必須為自己的離經叛道付出代價,不是割腕、跳水自殺,就是變成異性戀(書上是這麼說的),或者墜入孤獨、悲慘而且與世隔絕這種等同於地獄的沮喪境地。
曾有讀者去信告訴作者海史密斯:「您的書是這種主題的作品裡面,第一個有快樂結局的!我們這種人,並不是一定得自殺不可,我們有很多人都過得很好。」還有其他人說:「謝謝您寫出這樣的故事,有點像我自己的故事……」另外有人說:「我今年十八歲,住在一個小鎮裡,覺得很寂寞,因為我無法跟任何人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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