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腦袋天生積水。
好吧,也不是真的這樣。事實是,我出生時頭顱裡面的腦脊髓液太多了。腦脊髓液就是腦裡的油,只不過醫生把它說得好聽一點。腦葉裡的油脂跟車子引擎裡的機油一樣,可以讓機件跑得快速又平穩。不過,像我這樣的怪咖,出生時頭顱裡不但油太多,而且還又厚又黏又噁心,把這顆腦袋該做的事搞得一塌糊塗——我的思考、呼吸和生活引擎全都慢下來,全都泡在油裡。
我的腦袋浸泡在油裡。
但是,這樣說的話,又會使得這整件事聽起來怪誕又可笑,彷彿我的腦袋是一根又粗又肥、浸在油裡面的炸薯條似的。所以,換個說法是:「我的腦袋天生積水。」這樣好像比較正經,比較詩意,比較準確。
好吧,或許這樣說也不會很正經。也許,這整件事根本就是怪誕又可笑。
可是,欸,拜託好嗎,當初醫生切開我的小腦袋瓜子,用某種小吸塵器抽出裡面多餘的腦液時,難道我的老媽、老爸、老姊、阿嬷、表哥、表弟、姑姑、阿姨、叔叔、伯伯等等,他們有覺得好笑嗎?
我當時只有六個月大,本來在手術中應該掛掉的——就算那台迷你吸塵器沒有弄死我,那場手術也會讓我嚴重腦殘,一輩子成為植物人。
唉,不用說,那場手術沒把我殺了,否則我也不會在這裡寫這本書。不過,我的腦部傷殘倒是替我的健康帶來種種問題。
首先,我有四十二顆牙齒。正常人類的牙齒數量是三十二顆,對吧?但是呢,我卻有四十二顆。
比一般人多了十顆。
比正常人多了十顆。
比人類多了十顆。
我的牙齒擁擠到幾乎連嘴巴都閉不起來了。所以我到印第安人健康服務中心那邊,請他們把我嘴裡的一些牙齒拔掉,希望從此之後我能正常進食,不要像隻禿鷹,口水老是流個不停。可是印第安人健康服務中心每一年只接受一次重大的整牙補助案,結果我只好在一天之內,把多出來的十顆牙全部拔掉。
更要命的是,我們的白人牙醫相信,印第安人對於疼痛的感受程度,只有白人的一半,所以他只開給我們一半劑量的麻醉藥。
你說他是不是有夠變態?
印第安人健康服務中心一年也只補助一次眼鏡的配購,提供的款式也就那麼一千零一種:又醜又厚黑色塑膠框的那種。
腦部受損讓我一眼近視一眼遠視,結果我醜陋的眼鏡也就跟我的雙眼一樣:兩邊不平衡。
我常常頭痛。我的雙眼彼此就像仇人,你知道的,那種以前曾經結婚、而現在對彼此痛很到極點的一對敵人。
我三歲那年就開始戴眼鏡。我這人看起來,簡直就像個三歲大的印第安老公公,在原住民保留區裡面到處跑來跑去。
哦,另外,我很瘦。側身一溜,人就不見了。
不過,我倒是大手大腳的。三年級時就穿十一號的鞋!大腳、細鉛筆身,我走起路來就像個大寫的英文字母L。
還有,我的頭顱巨大無比。
壯觀。
我的腦袋,大到連原住民保留區裡面的小孩都愛圍著我,看我的腦袋。有些小孩叫我「天體軌道」,有些乾脆叫我「地球儀」。那些愛整人的傢伙常逮住我,抓著我的身體轉圈圈,然後指著我頭顱上的任一點說:「我要去那裡。」
不用說,我的外表看起來很滑稽;不過,最慘的還是「裡面」。
第一,我有癲癇症,一週至少發作兩次。也就是說,我很規律地在傷害著自己的大腦。問題是,我會痙攣是因為我的腦袋受過傷,但是每次癲癇發作等於是把舊傷口再次撕開。
沒錯,只要癲癇一發作,我就是在傷害我的舊傷。
我的癲癇已經有七年沒發作了。不過,醫生都告訴我,我的癲癇「依然有高度復發的傾向」。(待續)
高度復發的傾向。
聽起來像不像詩句滑出舌尖那麼順口?
還有,我說話結巴口齒不清。或者我應該說,結——結——結——巴——巴 ,口——口——口——齒——齒——齒——不——不——不——清。
你可能認為口吃不是什麼要人命的事。但是讓我告訴你,對一個小孩來說,再也沒有什麼事比口吃更危險了。
一個五歲小孩結結巴巴,可愛。不是嗎?大多的一流童星還不是講話結結巴巴,一路紅翻天。
而且,哎呀,就算你到了六、七歲或八歲,如果還是口齒不清的話,那還是蠻可愛的;但是,等你到了九歲或十歲還那樣,你就完蛋了。
因為九歲或十歲之後,如果你講話結巴,你就會被當成智障。
要是你跟我一樣,十四歲了講話還在結巴,那你就是天下最智障的智障兒。
原住民保留區裡的人,每天大概要叫我個兩次智障。叫我智障的時機,通常是他們在扒我褲子、把我的頭塞進馬桶,或者朝我的頭摑掌的時候。
我寫這本書的時候,所用的語氣和我平常講話的方式是不一樣的。如果我把那些結結巴巴都寫進來,你恐怕會以為自己是在讀一本由大白痴智障人所撰寫的書。
你知道智障的人在部落裡受到什麼待遇嗎?
他們慘遭痛扁。
一個月至少一次。
呀,沒錯,本人是「本月熊貓俱樂部」的會員,眼睛常被揍到瘀青。
我當然想去外面去玩,每個小孩都想往外跑,不過我還是待在家裡比較安全。所以我都是一個人待在房裡,讀書和畫漫畫。
我把時間都用在畫畫上。
我畫我老媽和老爸、我老姊和阿嬷、我的死黨羅迪,還有部落裡其他的人。
我畫畫,因為文字實在太難以預測。
我畫畫,因為言語太有限了。
如果你用英文、西班牙文或者中文說寫,只有一定比例的人口瞭解你。
但是,如果你用畫的,每個人都懂。
假設我畫了一朵花,世上每個男女老少看了都會說:「是一朵花。」
我畫畫,因為我想對世界說話,我要世界注意到我。
手中握著筆,讓我覺得自己很重要,覺得也許有一天我會變成某個重要人物,也許是成為藝術家,一個出名又有錢的藝術家。
我想要名利雙收的話,只能走這條路。
看看這個世界吧,幾乎每一個有錢又有名的褐色皮膚的人,都是藝術家:要不是歌手、演員、作家,要不就是舞者、導演和詩人。
所以我要畫畫,因為我覺得這可能是我唯一能脫離原住民保留區的機會。
在我看來,世界就像一連串崩潰的水壩和無窮盡氾濫的洪水,而漫畫就是我的小小救生艇。(待續)
為什麼雞對我這麼重要
好啦,現在你知道我是個漫畫家,而且我覺得自己畫得挺好的。只是,不管畫得再好,我的漫畫還是不能取代食物或金錢。我真希望可以畫餅充飢,畫個花生果醬三明治,或是一手滿滿的二十元大鈔,再變個魔術讓它們全變成真的。但那是不可能的,誰也做不到,就算是全天下最餓的魔術師也不能。
我但願自己有魔力,可是我只是個小窮鬼,跟我的窮鬼家人一起住在窮鬼印第安原住民保留區裡面。
你知道身為窮人,最慘的事是什麼呢?說不定你心裡已經解算出以下的公式了:
貧窮=空空的冰箱+空空的肚子
是沒錯,我們家有時候是有一餐沒一餐的,晚餐只能用睡覺來打發。但是我知道,遲早會有一天,我老爸老媽會捧著一桶肯德基炸雞,從外面衝回家來。
原味炸雞。
而且,嘿,奇怪的是,餓的時候食物吃起來就是特別美味。如果你已經餓了大約十八個半小時,再也沒什麼比一隻肯德基炸雞腿更讚的了。不蓋你,一塊好吃的炸雞甚至會讓人相信上帝的存在。
所以,飢餓還不算是窮人最慘的事。
現在,我相信你一定會問:「好啦,好啦,餓肚子的藝術家先生,口若懸河先生,悲慘就是我先生,祕訣一大堆先生,那麼,當個窮人最慘的事到底是什麼?」
好吧,我來告訴你。
上個禮拜,我最好的朋友奧斯卡生了重病。
剛開始我以為牠只是中暑或什麼的。我的意思是,天氣實在已經熱到不像話了(氣溫華氏一百零二度,相對濕度百分之九十),很多人都不支而中暑,更別說一隻滿身是毛的小狗。
我給牠水,但牠不喝。
牠躺在狗墊上,眼睛紅濕黏腫,疼痛地悲嗥。我才一碰牠,牠就抓狂似的狂吠。
彷彿牠的神經都已經突出表皮三呎之多似的。
我原本以為牠只要休息一下就會沒事,但牠卻開始前面嘔吐、後面噴糞,小腿且不斷踢呀踢呀踢地抽筋顫抖。
是沒錯,奧斯卡只不過是我們家撿來養的一隻土狗,但是牠是我唯一可以依賴的生物。牠比我老爸、老媽、阿嬷、嬸嬸、叔叔、表兄、表弟還有我老姊,都還要可靠。牠教給我的東西,比任何老師還多。
老實說,奧斯卡比我認識的所有人都好。
「媽,」我說:「我們必須帶奧斯卡去看獸醫。」
「牠沒事的。」她說。
她在騙人。她一撒謊,眼球中央的顏色就會變深。她是斯波坎族的人,也是個差勁的說謊家。其實這真的是沒道理,照理來說,我們印第安人應該很會撒謊才對——只要想想歷史上我們是怎麼老是被騙的。「媽媽,牠病得很重。」我說:「如果不帶牠去看醫生的話,牠會死的。」
她兩眼盯著我,眼球中央的顏色不再變深,我知道那就表示她要跟我說實話了。可是,相信我,有時候你最不想聽到的就是實話。
「二世,小甜心,」老媽說:「很抱歉,但是我們沒有錢給奧斯卡看病。」
「我會把錢還妳的。」我說:「我保證。」
「寶貝,那要花上好幾百塊、也許上千塊錢。」
「看醫生的錢,我會負責還。我會找份工作。」
老媽苦笑著,給了我一個緊緊的擁抱。
天!我真呆啊,一個原住民保留區的小男孩能找到什麼工作?到賭場二十一點桌上發牌?年紀太小。除草?整個保留區裡面只有大約十五家人有草坪,但沒有一家會找外人除草。唯一的送報路線,是一個叫瓦利的小子的地盤,他也只送五十家,稱不上是工作,只能算是他的休閒活動。
我救不了奧斯卡的。
救不了。
救不了。
救不了。
我只能躺在牠身邊好幾個小時,撫摸著牠的頭、輕喚牠的名字。
然後老爸從外面回來,和老媽有一番「長談」。接著在沒有徵詢我的情況下,他們兩人做了某個決定。(待續)
老爸從櫃子裡拿出他的步槍和子彈。
「二世,」他說。「把奧斯卡抱到外面。」
「不要!」我尖叫。
「牠在受苦。」老爸說。「我們得幫牠。」
「你不能那樣做!」我哭喊著。
我真想狠狠揍他一拳,打到他鼻血直流、眼睛瞎掉。我真的很想狠狠踢他的卵蛋,讓他痛到昏倒。
我氣炸了,如火山爆發,如海嘯洶湧,我氣炸了。
老爸只能以那種最最悲傷的眼神看著我。他也在哭。他看起來好軟弱。
我真想用力痛恨他的軟弱。
我真想用力痛恨老爸老媽,讓我們這麼窮。
我要把生病的狗狗,和這個世上所有的不幸,全怪罪到他們身上。
但是我又不能把我們家的貧窮全都怪到我父母身上。父母是太陽,我繞著他們運行。沒有他們,我的世界就毀了。
況且,又不是說我爸媽是那種原本生在富豪世家、後來把家裡財產統統賭個精光的敗家子、敗金女。他們來自貧窮的家庭,他們的父母也來自貧窮的父母,他們父母的父母也來自貧窮的父母,家族血源可以一直追溯到開天闢地的第一個窮人。
就算亞當和夏娃,尚且有無花果葉可以拿來遮掩私處;但是第一個印第安人什麼都沒有,只能用他們的小手手。
我是說真的,我知道我爸媽小時候也曾經有過夢想,而且他們的夢想內容,絕對不是成為窮人。但是他們從來沒有機會去成就夢想,因為從來沒有人在乎過他們的夢想。
如果有機會,我老媽會上大學。
她到現在還是嗜讀如命,她買書是用磅稱的,而且過目不忘,可以整頁背出來。她簡直是一台人形錄音機,不騙你,只要讀個十五分鐘的報紙,我媽就可以告訴我棒球比數、世界上每一個正在打仗的地方、本期彩券中獎人是誰、愛荷華州首府第蒙市目前最高溫是幾度。
如果有機會,我老爸會變成音樂家。
他一喝醉就唱起經典鄉村老歌和藍調。他的歌喉很不賴,專業得可以上電台表演。他會彈吉他和一點鋼琴,還會演奏一把從高中時代保存至今、擦得亮晶晶的薩克斯風,好像他隨時要加入某個樂團似的。
但是,我們部落的小孩沒辦法瞭解自己的夢想。我們沒有機會,也沒有選擇。我們就是一個窮字。窮就是我們的全部。
當窮人的感覺真的爛透了,而「覺得自己好像理所當然就該窮」的感覺,一樣也很爛。你開始相信自己窮的原因一定是因為自己又笨又醜,你開始相信自己會又笨又醜,是因為你生來就是印第安人,而因為你是印第安人,你開始相信自己注定窮一輩子。這是個惡性循環,但是你一點辦法也沒有。
貧窮不會賜給你力量,不會教你要怎樣才能堅毅不拔。不。貧窮只會教你怎樣繼續窮下去。
於是,就這樣,感覺又貧窮又低微又軟弱的我,把奧斯卡抱起來;牠舔舔我的臉,因為牠愛我、信任我。我把牠抱到外面的草地,放在我們的青蘋果樹下。
「我愛你,奧斯卡。」我說。
牠看著我。我打賭牠懂得正在發生的這一切事。牠知道老爸要對牠做什麼,但是奧斯卡並不怕。牠解脫了。
但我沒有。
我以最快的速度跑開。
我希望能跑到比超音速還快,但是沒有任何一個人——不管他正在經歷著多少的心痛——可以跑到比超音速還快。所以,我聽到了老爸朝我最好的朋友開槍的聲音。
一顆子彈只要花大約兩毛錢,誰都買得起。(待續)
「復仇」就是我的名字
奧斯卡死後,我沮喪得想爬進個洞裡,永遠從人間蒸發。
但羅迪把我勸住了。
「就算你消失了也沒有人會發現。」他說:「你還不如振作起來。」
朋友的厚愛,就是這樣嗎?
羅迪是部落裡最強悍的小孩,長得高大、精瘦又強壯,跟蛇一樣。
他的心也跟蛇一樣,又悍又壞。
但他是我最好的人類朋友。他在乎我,所以總是跟我說實話。
況且他說的沒錯。就算我從世上消失了,也沒有人會想念我。
好吧,羅迪應該會想我,但是他永遠不會承認說他想我。他太強悍了,不屑於表達那種感情。
除了羅迪、我老爸、老媽、老姊和阿嬷,沒有人會想念我的。
我在部落裡是個零數,零減去零還是零。當答案總是一樣的時候,減法又有什麼意義呢?
所以我只能咬牙硬撐。
我別無選擇;尤其當羅迪正處於他生命中最慘的夏天。
他爹喝得很兇,對他拳打腳踢也很兇。你常會看到羅迪和他娘這兩母子鼻青臉腫地走在街上。
「這是戰士出征前塗在臉上的戰紋,」羅迪總是這麼說:「可以讓我看起來更勇猛。」
正因為羅迪從來不隱藏他的傷口,我想那真的讓他看起來更悍。他總是眼腫唇裂的在原住民保留區裡走動。
今天早上,他一拐一拐走進我們家,猛地把自己往椅子裡丟,將扭傷的膝蓋抬放在桌上。可是他嘻皮笑臉,一付不在乎的樣子。
他的左耳貼了塊OK繃。
「你的頭怎麼啦?」我問。
「我老爹說我沒有聽他講話,」羅迪說:「他喝個大醉,想把我的耳朵弄大一點。」
我老爸老媽也喝,但他們不會像羅迪的爹那麼狠,一點也不會。有時候他們或許不理我,或者罵我,但從來、從來、從來不會對我動手。我甚至從來沒有被打過,真的。有時候我老媽發作的時候,會想甩我一巴掌,但老爸從不准她。
他不相信體罰。他相信的是:冷冰冰地瞪著我,直到把我瞪成一塊結凍的冰。
我家是個安全的地方,所以羅迪老在我們家混,就像家裡的一份子、像我們家多出來的一個哥哥和兒子。
「要不要去帕瓦節?」【隨頁註:帕瓦節(powwow)源自於北美印第安人的土語,意思是精神領袖。現代的帕瓦節演變為原住民聚在一起聯歡、唱歌、跳舞的跨部落大型社交活動,具有保留印第安文化的意義。】
「不要。」我說。
波斯坎族每年的帕瓦節歡慶會都是在勞動節的那個週末舉行,今年已經是第一百二十七屆,活動內容包含唱歌、戰舞、賭博、說故事、笑鬧、炸麵包、漢堡、熱狗、手工藝,和一大堆喝酒喧譁。
我一點也不想參與。
喔,老實說,那些舞蹈和歌唱很棒,很美。但是那些既不跳舞又不唱歌的印第安人,讓我覺得害怕。那些沒有節奏感、沒有才華和音感的印第安人極可能會把自己喝得酩酊大醉,然後把出現在他們視線範圍內的每個小蹩三全都揍個半死。
而我一定是他們最容易挑上的小蹩三。
「走啦。」羅迪說:「我會保護你的。」
他知道我怕被揍,他也知道他可能得為我而戰。
打從我們一出生,羅迪就保護著我。
我們同樣是在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五號被推到這個世界,同樣在波斯坎的聖心醫院出生。我比羅迪早了兩個小時。我天生破碎又怪異;他則天生瘋狂。
他老是又哭又叫踢人揍人。
他娘餵他奶的時候,羅迪老咬她的奶頭,痛得她不得不放棄餵母奶,改用奶瓶餵他。
比起那時候,他實在沒什麼變。
好啦,我並不是說十四歲的他還到處跑來跑去,亂咬女人的奶頭。我是說,他還是一樣揍人踢人吐人口水。
他人生的第一場架,是在幼稚園的時候幹的。那次是在打雪仗,有三個一年級學生,其中一個朝他丟了一塊冰,他很快就把那三個小孩徹底狂扁了一頓。
老師跑來阻止,他也打了老師。
老師當然沒受傷,但是,老兄,我跟你說,他可氣炸了。
「你那裡有毛病啊?」他大叫。
「每個地方都有毛病!」羅迪喊回去。
羅迪跟每個人都打。
跟男孩打,跟女孩打。
跟男人打,跟女人打。
跟流浪狗也打。
該死!他連天氣都想打。
他曾對著暴雨出狂拳。
真的,不蓋你。
「走吧,你這隻軟腳蝦。」羅迪說:「我們來去帕瓦節。你不能在家躲一輩子,你會變成一隻穴居怪物或什麼的。」
「要是有人找我麻煩怎麼辦?」我問。
「那我就找他麻煩。」他說。
「要是有人取笑我的鼻子呢?」我問。
「那我也會跟著取笑你的鼻子。」羅迪說。
「你真是我的英雄。」我說。
「我們去參加帕瓦節嘛。」羅迪說:「拜託。」
羅迪展現了禮貌?可真是大事一件。
「好啦,好啦。」我說。
就這樣,羅迪和我走了三哩路程,到達帕瓦節會場。我們到時已經天黑了,大約八點多,鼓聲和歌聲震耳,很棒。
我很興奮,但是體溫卻直線下降。
帕瓦節慶白天熱得要命,晚上又冷死了。
「我應該帶件外套來的。」我說。
「別這麼嬌貴好嗎?」羅迪說。
「我們去看雞舞吧。」我說。
我覺得跳雞舞的人很屌,因為,嗯,他們聞雞起舞,跳的動作簡直跟真的雞一樣。而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有多愛吃雞。
「這種垃圾,無聊透頂。」羅迪說。
「我們看一下子就好,」我說:「然後就去賭兩手或玩別的。」
「好吧。」羅迪說。他是唯一聽我話的人。(待續)
我們迂迴穿過擁擠的各式停車——轎車、廂型車、運動休旅車、休旅車、塑膠帳篷和鹿皮圓錐型帳篷。
「嘿,我們去買點私釀的威士忌。」羅迪說:「我有五塊錢。」
「別喝醉。」我說:「你喝醉時很難看。」
「我本來就難看。」羅迪說。
他笑了起來,不小心被帳篷杆絆倒,撞上一輛廂型車。他的整張臉撞上車窗,肩膀軋到後視鏡。
他的樣子很糗,我忍不住笑出聲。
我犯了個大錯誤。
羅迪火大了。
他把我推倒在地,差一點就往我身上踢。他的腿抬到一半,但最後還是收了回去。我看得出來他想揍我,因為我嘲笑他;但是,我是他的朋友,最好的死黨,也是他唯一的朋友。他下不了手,所以他舉起一個裝滿空啤酒瓶的垃圾袋,把空瓶全倒在他撞到的廂型車上。
玻璃瓶破得到處都是。
然後羅迪拿了一支人家用來挖烤肉窯的鏟子,把那輛車砸個碎爛。
碰!轟!ㄆㄧㄤ!
他打凹了車門,砸碎了車窗,打斷了鏡子。
我怕羅迪,也怕他會因為毀損他人之物而被抓去關監牢,所以我跑掉了。
那是另一個錯誤。
我跑進了安德魯斯兄弟的營區。安德魯斯家有三兄弟,分別是約翰、吉姆和喬伊,他們是史上極殘暴三胞胎組合。
「嘿,看。」他們其中的一人說:「是水頭。」
沒錯,那些混球,又在拿我不健全的腦袋開玩笑。可愛吧,哈?
「不,不,他不是水頭,」另一個說:「他是氧氣頭。」
我不知道是誰說的,因為我搞不清他們誰是誰,只知道要趕快跑。但是我被他們一人逮住,他把我推向另一個兄弟。三個人把我推來推去,開始拿我當球玩。
「你是水泵。」(Hydromatic)
「碳化氫。」(Hydrocarbon)
「氫裂解。」(Hydrocrack)
「水力的。」(Hydrodynamic)
「水力發電。」(Hydroelectric)
「水高水低。」(Hydro-and-Low,取高與低High-and-Low之諧音。)
「躲水貓貓。」(Hydro-and-Seek,取躲貓貓Hide-and Seek之諧音)
我跌趴在地上,那群兄弟中的一個把我拉起來,拍拍我身上的灰塵,然後猛然用膝蓋往我胯下的卵蛋猛擊。
我又倒在地上,抱著柔弱的褲襠部位,強忍住尖叫。
安德魯斯殘暴三人組終於得意的笑著走開。
什樣的男人會這樣狠扁一個十四歲的孩子?
混蛋大聯盟的成員。
我躺在地上,像松鼠抱著牠的松果般,小心呵護著我的鳥蛋。羅迪走了過來。
「是誰把你揍成這樣?」他問。
「安德魯斯兄弟。」我說。
「他們打你的頭?」羅迪問。他知道我的頭很脆弱,如果安德魯斯兄弟把我的頭顱水族箱打出個洞,我恐怕會血淹整個歡慶會場。
「我的頭沒事。」我說:「但是我的卵蛋快變成蛋花湯了。」
「我要殺了那些混蛋。」羅迪說。
不用說,羅迪沒把他們殺了。但是我們在安德魯斯兄弟的營帳旁一直躲到凌晨三點,才看到他們爛醉如泥回到帳篷。羅迪偷偷溜進去,剔掉他們的眉毛,割掉他們的辮子。
對印第安男人來說,這恐怕是你能施加的最終極狠毒之舉動。他們花了很多年才把辮子留到那麼長,而羅迪只花五秒就把它們剪斷。喀擦。
我好喜歡羅迪替我復仇,雖然覺得有點罪過,但報復的感覺好爽。
安德魯斯兄弟始終沒有猜出他們是被誰剃掉眉毛,割了辮子。羅迪散佈了一個謠言說,是住在海邊的馬卡族印第安人幹的。
「那些馬卡族獵鯨人,一點也不可靠。」羅迪說:「他們什麼事都幹得出來。」
如果你認為羅迪只會報仇、砸爛汽車、狂扁雨滴和他人,那我得告訴你,他也有甜美的一面:他喜歡看漫畫書。
他愛看的不是像《夜魔俠》、《X戰警》那種冷酷的超級英雄漫畫;他看的是《財神當家》、《阿奇》和《鬼馬小精靈》那些傳統、孩子氣的東西。他把那些漫畫藏在房間衣櫥牆壁的一個洞裡。我幾乎每天都會跑到他家,和他一起看那些漫畫書。
羅迪讀書的速度不快,但他有恆心。不管讀過幾百遍,那些一成不變的蠢笑話還是每次都會讓他笑個不停。
我喜歡羅迪的笑聲。我不太常聽到他笑,但他的笑聲總是哈哈、呵呵、嘻嘻那樣,如堆山排海而來。
我喜歡把羅迪逗笑;而他喜歡我畫的漫畫。
他又高大又傻呆,又跟我一樣愛作夢。他喜歡假裝住在漫畫書的世界裡。我猜,漫畫書裡虛假的人生比他的真實的人生好多了。
因此我畫了很多讓他開心的漫畫,讓他可以住在一個不同的世界裡。
我畫他的夢。
他只跟我一個人說,我只跟他一個人說。
我跟他說我的恐懼。
羅迪恐怕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可能比我的家人還重要。你最好的朋友可以比家人重要嗎?
我想可以。
我的意思是,畢竟,我跟羅迪在一起的時間比跟任何人都多。
我們來算一算。
過去十四年間,羅迪和我在一起的時間,每天大約八個小時。
所以是八小時乘以三百六十五天,再乘以十四年。
也就是說,羅迪和我在一起總共的時間是四萬八百八十個小時。
沒有任何人可以相比。
相信我。
羅迪和我形影不離。(待續)
因為,「幾何學」不是法國旁邊的某個國家
我十四歲。今天是我高中生涯的第一天,我很開心。最興奮的是,我就要上我人生的第一堂幾何學。
是的,我承認,那些等邊三角形之類的東西,讓我的荷爾蒙都騷動起來。
大多數的男生,不管年紀多大,看到曲線都會興奮得招架不住;但我不同。你不要聽錯了,我當然喜歡女孩和她們身上的曲線,我更喜歡女人和她們更加凹凸有致的身材。
我會在浴室裡花上好幾個小時,翻看有裸體女星的雜誌:
裸體的女人+萬能的右手=極樂極樂世界
是的,沒錯,我承認,我有自慰。
我以此為傲。
我手法高超。
我左右開弓,兩手都行。
如果有那種「大聯盟職業自慰者選手」存在的話,我一定第一個報名參加,狂賺他個幾百萬。
你可能會想:「哎,你實在不該在大庭廣眾前談自慰這擋子事。」
欸,你管我?我就是要談。每個人都在做這件事,每個人都愛這件事。
而且,如果上帝不要我們自慰,那祂就不會賜給我們大拇指了。
所以,感謝上帝賜給我大拇指。
問題是,不管我和我的拇指花多少時間去想像的女人曲線,我更愛的還是建築物端端正正的角度。
當我還是個小嬰兒的時候,我常爬進床底下,捲曲著身子睡去。處在兩面牆之間,讓我覺得溫暖又安全。
我到了八歲、九歲或十歲時,就睡在房間裡的衣櫥內,還把衣櫥的門關起來。後來沒有繼續這樣睡的原因,是我老姊一直在唸說,我只是想找到爬回我母親子宮的路。
她那樣說,就把我的整個衣櫥情結都給毀了。
別誤會了,我對我媽的子宮毫無異議。不管怎麼說,我是在那裡成型,所以我為子宮投下一票贊成票。但是,這麼說吧,我對搬回老家的興趣是零。
我老姊很擅於搞破壞。
高中畢業後,我老姊就急凍了:沒上大學,沒找工作,什麼也沒。蠻慘的,我覺得。
但她同時卻是個美麗、堅強又有意思的女孩——在所有曾經一天二十三個小時單獨待在地下室的人當中,她是最美麗、最強壯、最有趣的一個。
她是如此的瘋狂和不可預測,所以我們叫她「落跑瑪俐」。我跟她完全不同,我很穩定。我對生命很感興趣。
我對上學充滿期待。
羅迪和我打算加入高中籃球校隊。
去年,我和羅迪是八年級隊裡的最佳球員。不過我恐怕不會是個優秀的高中球員。
羅迪可能高一就會進校隊,但我想那些強一點的球員會把我踏扁。在八年級隊當中能得分是一回事,在高中巨獸前得分卻是完全另一回事。
當羅迪一路風光打到州冠軍賽的時候,我恐怕會還在後備二軍小隊裡面坐冷板凳。
我有一點擔心,羅迪會開始跟那些大個兒球員混在一起,不再理我。
我還擔心,他也會開始找我的碴。
我很怕他像其他人一樣,老是海扁我。
不過我的興奮還是多過擔心。
我知道我這新鮮菜鳥表現出如此興奮的模樣,恐怕會讓老鳥舊生看不順眼。但是,我不在乎。
我坐在維爾皮尼高中的新生教室裡,P先生抱著一箱幾何學課本,慢慢走了進來。
我跟你說,P先生是個長相古怪的老頭子。
但是不管他長的多奇怪,最怪的是:他有時候會忘了來學校。
我重複一次:,P先生有時候會忘了來學校!
是的,我們得派人到學校後面的教師宿舍,去叫醒老是在電視前睡著的P先生。
沒錯,P先生有時候是穿著睡衣上課的。
他是個怪老頭,但是大多數的學生都喜歡他,因為他要求不多。我是說,如果你自己穿著睡衣和拖鞋來學校上課,你要怎樣要求學生?
而且我知道,雖然這樣聽起來很怪,但我們部落確實有替學校老師提供宿舍,讓他們住在學校後面的小屋,屋裡只有一間睡房;或者讓他們住在又舊又發霉的拖車屋裡。如果你不住在宿舍裡,那就不能在我們學校教書。宿舍就好像是我們印第安人蓋的農場式監獄,專供我們那些講求自由、吃素善心、保守的白人傳教士救星使用。
有些老師竟然叫我們吃鳥飼料,說這樣才能「親近土地」;有些老師痛恨鳥類,因為牠們是惡魔的爪牙。教導我們的老師們,簡直就像是故事裡面具有雙重人格的化身博士。
但P先生並非民主黨,不是自由派,不信基督教,也不是撒旦崇拜者。他只是愛睏。
有些學生甚至很確定:他曾經是西西里島上的會計師,在法庭上作證咬出黑手黨,於是在〈證人保護法〉的安排下躲了起來。
那樣說也有道理。
如果政府想要把某個人藏起來,再也沒有任何地方比我們的部落更與世隔離了。我們部落距離「重要」大約一百萬哩,距離「快樂」大約二十億哩。不過,老天,我想大家可能是電視影集《黑道家族》看太多了。
其實,我覺得P先生只不過曾經是個寂寞的年輕人,而現在是個寂寞的老人。我不懂的是,不知道為什麼,寂寞的老白人老是喜歡跟更寂寞的印第安人在一起。
「好吧,孩子們,我們開始吧。」P先生一邊說一邊把書本分給我們。「要不要來點奇怪的,我們從第一頁開始?」
我接過書本,把它打開。
我想聞它。
天啊,我想吻它。
沒錯,吻它。
我是個愛吻書的怪胎。
也許那有點不正常,也許我只是生性浪漫,加上具有高度的智慧。
可是,當我一看到內頁所寫的字跡,我的嘴唇急踩煞車:
本書屬於阿格尼絲.亞當斯
好吧,你可能要問:「阿格尼絲.亞當斯是誰啊?」
讓我告訴你。阿格尼絲.亞當斯是我老媽。我老媽!亞當斯是她娘家的姓。
也就是說,我媽出生時姓亞當斯,在這本書上簽名的時候還是姓亞當斯小姐。她三十歲的時候生我,沒錯,那表示我的眼睛正看著一本至少比我老三十歲的幾何學課本。
我不敢相信。
這有多恐怖啊?
我們的學校和部落窮到、慘到我們竟然得使用我們爸媽當年用過的同一本見鬼課本。這絕對是全世界最悲慘的事。
我跟你說,這本舊、舊、舊、衰老的幾何課本,像原子彈爆炸般重擊了我的心,我的希望和夢想像朵蕈狀雲一樣飛逝。當全世界跟你宣戰一場核子武器大戰,你該怎麼辦?(2009.03.02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