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的審判
當你凝視深淵時,深淵也在凝視著你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呂秋遠律師 長篇小說第二部
當你凝視深淵時,深淵也在凝視著你
尋找真相的代價為何?
行過地獄的人,真能擺脫宿命與枷鎖?
該辨清的不是難解的真相,而是絕望後的救贖。
在犀利善辯的律師身分之外,他,以文字書寫著被社會所遺忘的角落,
帶我們走入最不願意面對的真實,以及諷刺而赤裸的真相,
在看似旁觀者的背後,藏著一直以來對於人性的溫柔觀照。
第一本小說《星光》裡,律師夏青和凶嫌林翊晴,有許多直視人性的精采對話。面對受虐進而殺人的無奈,讓人深刻感受「沒有壞人,只有不得已的人」。
在第二本小說,身為告訴代理人的夏青律師,卻發現自己必須與兩個女人鬥智,並且要努力阻止悲劇的發生......。
*一個高學歷高收入的人,為何犯下殺童命案?
*臉上帶著傷疤的被害女嬰母親,為何在法庭上能冷靜質疑法官?
*當司法體制保護的竟是殺人犯時,被害家屬該如何以對?
人性潛藏的陰暗面,讓人無法站在光明俯視黑暗,
當人所盼望的奇蹟始終沒有降臨,善與惡即在一念之間。
一位即將走向地獄的人,身為律師的她,該如何阻止這一切的毀滅?
他在洗手台上,用力的洗刷自己的手與刀子,血跡伴隨著大量的水流入水孔中,他從口袋裡拿出手帕,細心的、一遍又一遍的擦拭刀子上的水漬。這個穿著襯衫提著公事包,平常走在路上都不會讓人多看一眼的男子,就在剛剛,竟突然殺了兩個無辜的孩子,其中一名女童更是當著母親的面被刺死…...警察抓到後,男子卻喃喃的說:媽媽有救了……
孩子的死引發社會群起激憤,凶嫌的律師主張精神抗辯,並導向殺人動機來自於一宗教團體的教主指使。更令人難以理解的是被害女童的母親竟同意被告律師聲請做精神鑑定。
而女童母親臉上那道疤痕和她經常說出奇怪的話,以及她對凶殺案的反應,都讓人懷疑這件事情並不單純……當此案被告宣告無罪後,法院外的離奇事件卻一件件陸續地發生……
***小說人物精采對白節錄***
被害男童父親(張品祥):你們現在是官官相護嗎?我的孩子屍骨未寒,為什麼要包庇這種神棍?
被害女童母親(黃莉萍):我要的是孩子究竟怎麼走了的真相,這個司法體系,有義務告訴我,發生了什麼事?
法官(廖芳儀):法院不是找出真相的地方,也不是尋求公平正義的場所。每個人都有他自以為的真相與正義......
凶嫌(鄭騰慶):我相信師父,他們並沒有死,只是到藥師佛菩薩前修行而已......
被告律師(白正廷):當我接觸律師這行業,我就越迷惘,原來擔任檢查官的自信更低落,因為我越來越不能接近真相。
告訴代理人(夏青):人間本來就是一場修行,別讓過去的經驗阻礙了我們!
目錄
Chapter 1 為你變成他
Chapter 2 I love you 無望
Chapter 3 如煙
Chapter 4 終於結束的起點
Chapter 5 叫我第一名
Chapter 6 春天的吶喊
Chapter 7 黑白講
Chapter 8 無名毒
Chapter 9 神的孩子在跳舞
Chapter 10 千代野的修行
Chapter 11 恆星的恆心
Chapter 12 諾亞方舟
Chapter 13 終結孤單
序/導讀
作者序
選擇,是需要勇氣的
在《星光》這本小說結束後,在2019年的國際書展上,有一場與德國作家席拉赫(Ferdinand von Schirach)的對談。從第一本《噬罪人》開始,對於這位啟蒙自己寫作之路的作家,就希望請教他一個問題:「同時身為律師與作家,給自己的期待是什麼?」對我而言,這是相當重要的疑問,因為律師的工作已經讓自己負荷相當重,如果還要持續不斷的寫作,究竟意義何在?不論是在金錢收入上,或是增加知名度上,與律師這個行業相較,寫小說,不會是一件有「投資報酬率」的事。
這個問題,席拉赫並沒有直接回答我,他只是告訴我,為什麼他會辭去律師工作,並且專心寫作的原因,結語還不忘鼓勵我,要我「知道內心的渴望以後,盡快下決定,選擇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只是,選擇,是需要勇氣的,即便面對司法有許多的無力感、纏繞在委託人許多的愛恨情仇之中,經常會有「退隱江湖」的念頭,經過了一年,我還是在律師的工作上努力,但是,多了這本書,接續《星光》的主軸,我還是想談「選擇」這件事。
在《星光》裡,林翊晴告訴夏青,她沒有選擇,只能做出這樣的事情。而在《最後的審判》裡,夏青則是試圖告訴黃莉萍,她可以有選擇,最後黃莉萍確實也做出選擇,只是不見得是一般人所期望的最後決定。小說畢竟是小說,現實生活裡,如果真有黃莉萍,會不會做出同樣的選擇,我不知道。但是當我們在看別人的生活時,總覺得他可以有選擇,做出我們期望的決定,當事與願違而導致悲劇發生時,我們會認為,這個人為什麼會做出這種決定,他有這麼多次回頭的機會,為什麼最終還是選擇要以這種方式「解決」問題?或者,其實這種方式,也根本無法解決問題。
那是因為,我們很難以別人的視野去理解他所遭遇過的種種是什麼,而自以為是的覺得「他可以這麼做,為什麼會做出這種選擇」。但是事實上,他所曾經承受過的種種,或許不是我們能想像的。例如我們對於吸毒犯都會抱以嗤之以鼻的態度,甚至認為這樣的人無可救藥,但是把吸毒犯視為罪犯,在實務上是最不能解決問題的作法,因為對於這些人而言,他們之所以吸毒,有許多我們不能得知與探究的原因,但是多數人不想知道,只想把他們放進監獄裡,以為這樣就能解決問題。因此,繼上一本長篇小說之後,我希望可以討論這個議題,讓讀者可以反思,自己在評判別人的對錯時,可以有什麼樣的態度。
最後,寫小說是一件有趣的事,希望我可以有這樣的能力持續下去,透過小說,讓這個世界可以有些微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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