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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自第一部第一章《趨向甚深》

在二十一世紀的今時、此地,人類在物質發展和各種領域的知識方面已經達到高度發展的階段,而且我們仍在這些領域持續地進步中。但是,需要我們關注的事物卻永無止盡,而在這樣的氛圍下,對於佛教徒而言,以理解(understanding)和論理(reason)為基礎,而對佛法獲得真正的信心,這是很重要的。



基於真正理解的信心
我們要如何獲得一個基於「理解」的信心呢?就像我在〈吉祥那爛陀寺十七位大班智達祈願文〉的後記中所寫的:我們應該以帶有好奇、懷疑的客觀心態,去從事謹慎的分析並尋找理由。然後,基於所見的這些理由而引生由智慧所伴隨的信心。



現在,無論什麼時候,當我們進行任何分析時,例如關於心的本質或實相,假如我們從進行的一開始,就已經說服自己「這一定是如此這般」的話,由於這個偏見,我們將無法看見真正的真理,反而只會看到自己內心幼稚的投射。因此,在進行分析時,試圖讓心態保持客觀且不受成見所左右,這是非常重要的。我們所需要的是一顆帶有懷疑的好奇心,我們的心在各種可能性之間游移,真誠地去追問它是否如此,或者還有其他可能。我們必須盡可能客觀地進行分析。



然而,即使我們保持一個不受偏見所動搖的客觀態度,但是對於分析卻沒有感受或興趣,這也不對。我們應該培養探索所有可能性的好奇心,而當著手去做時,想要深入探究的欲望自然便會產生。假如缺乏這種想要嘗試各種可能性的心,我們便會放棄探索,並且只會輕蔑地說「我不知道」這樣的話,而這不會帶來實質的利益,因為我們並沒有用開放的心態去接受新的洞見。



因此,好奇、質疑的態度非常重要。因為只要存有這樣的質疑,便會持續地追究下去。科學進步的其中一個理由,是因為它持續不斷地質疑探究,並且基於「它為什麼會像這樣」的真正客觀態度,帶著嘗試各種可能性的好奇心而進行實驗。透過這種方式,真理會變得愈來愈清晰,人們才能正確地理解它。

「謹慎的分析」指出了粗略或不全面的分析是不夠的。例如在佛教邏輯[2]與認識論典籍所提出的分析方法中,憑著「僅僅基於事實的片面觀察」、「於同類事物中額外觀察到這個事實」,或基於「在任何異類事物中僅僅沒觀察到這個事實」等論證,這是不夠的。基於片面的理由,並不足以推出你的結論。佛教邏輯和認識論典籍強調,要論證一個主張為真理,必須建立在植基於直接觀察的健全論理。透過謹慎的分析,我們的結論才會更穩固且更周延。

當我們更清楚並瞭解典籍當中所提出的論理時,必須把這些回歸到自己個人的經驗上。而最究竟的證明,則是直接有效的經驗(現量的經驗)。

佛教典籍提到「理智」分為四種類型或特性: 卓越理智(great intelligence)、迅捷理智(swift intelligence)、清明理智(clear intelligence)與洞察理智(penetrating intelligence)。因為我們必須謹慎地分析對象事件,因此需要「卓越理智」。除非基於精密地分析,否則我們不能輕易地遽下「某事就是如此」的這種結論,因此我們需要「清明理智」。因為我們必須能夠獨立思考,因此需要「迅捷理智」。而且因為我們必須要探究序列問題的完整含義,因此需要「洞察理智」。

透過這樣的方式去分析,並且從自己的理解中尋求可以推導出來的結論與意義(重要性),我們將會看到那些結果。在此,我們首先必須有系統地組織典籍當中提出的論式,並和自己個人的經驗連結,如此一來,這個論理便可以受到直接觀察與經驗證據所支持。當我們把這些論式連結到自己個人的經驗時,便會覺得「是的,它們真的很有幫助」,或「這真的非常好」。這時,我們對於佛法的信念便已經獲得確定了,這樣的信心可稱為「基於真正理解的信心」。

分析的順序
至於從事分析的實際順序,我在《吉祥那爛陀寺十七位大班智達祈願文》第20偈寫道:

通達事物本質二諦義,
四諦確定輪轉與還滅,
由量所引堅信三皈依,
奠定解脫道本祈加持!


透過理解二諦(事物的存在方式),
我將確定我們如何經由四諦而於輪迴中流轉與還滅,
我將更堅定由理解(量,有效認知)所引生的對於三寶的敬信,
惟願加持解脫道的根本能深植我心!

在此,當談到修習佛法時,我們所要談的是,在尋求解脫的脈絡底下,遵守斷除十種不善行的倫理道德標準,並且培養悲心與慈心。光是禁絕十種不善行,或是培養悲心與慈心,並無法構成佛法獨特的修習之處,因為倫理道德與悲心的修持,畢竟是許多精神傳統都共有的特質。當我們在這個脈絡底下談到佛法時,「法」(Dharma,或精神方面的事物)一詞所指的是「涅槃」(nirvana)或「解脫」的寂靜,而且是指「決定勝」(definitegoodness),它兼含「解脫輪迴」與「成佛的圓滿覺悟」兩者。我們使用「決定勝」一詞,是因為涅槃的寂靜是全然殊勝、清淨且恆久的。當避免無益身心、傷害他人的行為並培養慈悲等這樣的修習,是希冀從輪迴三有中證得解脫的一部分時,它們才真的成為佛教徒精神活動那層意義的「法」。


「解脫」(liberation)在此的定義是:透過運用相應的對治力去滅除心中的染污。主要的染污(我們尚未覺悟的這種存在狀態的根源)就是對於「我」(selfhood)或自我存在(selfexistence)的執著,以及伴隨執著自我存在而來的所有相關的心理與情緒因素。直接對治我執的心及其相關心理因素的方法,便是洞悉「無我」(selflessness)。因此,基於對「無我」的領悟,我們才能獲致真正的解脫。


上述便是如何證得「決定勝」的方法,而連繫證得這種解脫的精神方法,則是佛教獨一無二的方式。因此,我寫道:「奠定解脫道本祈加持(惟願加持解脫道的根本能深植我心)。」


解脫道的根本:四聖諦
現在,為了把解脫道的根本深植我們心中,就必須瞭解四聖諦(8)。四聖諦就像佛陀所有顯密兩種教法的基礎,當他第一次對最初期的弟子教導佛法時,所教導的便是四聖諦。


假如我們去深思佛陀教導四聖諦的方式,就會看見他首先描述它們的特徵或本質,其次是功能,第三則是一旦直接證悟它們(現觀)時,我們將會經驗到的結果。這就是為什麼在佛教教法中,我們經常可以發現「基」(ground,基礎)、「道」(path,道路)和「果」(result,結果)這三個主要成分的討論。瞭解實相的本質是「基」,而「道」的追求(實踐)則是基於對「基」的瞭解,而最後所經驗到的「果」,則是開發「道」的結果。
﹝基的階段:﹞佛陀關於四聖諦的教法,是對實相真正本質的一種描述。當佛陀教導四聖諦時,他是以描述它們的本質作為開始,他說:「這是苦聖諦,這是苦集聖諦,這是苦滅聖諦,這是道聖諦。」透過這樣的方式宣說諸諦,佛陀說明有關事物存在的方式,他是在描述「基」的本質。


現在,在佛陀的第一苦聖諦當中,他所說的「這是苦聖諦」包含了所有折磨我們的苦。其中,有許多不同的細微層次,不僅有明顯的疼痛和艱辛之苦,而且還有我們經驗當中,更深沉且涵蓋更廣的特性〔,這些也是苦聖諦〕。「這是苦聖諦」這句話,可讓人辨認到所有這些經驗都是無法令人滿足的,或處在苦的本質當中。


在第二諦中,「這是苦集聖諦」這句話說明了導致苦或構成苦的來源之因。即使「集」(苦的根源)本身也是苦的一種形式,因此可被包含在第一諦中,此處是以「因」和「果」的方式來分辨並描述「苦」和「集」。再次地,佛陀確認主要的苦因就是對於自我存在的執著,也就是扭曲我們對於實相的看法,並讓我們只連繫到
令人困惑的表象,而非事物真正存在方式的根本無明。


在第三聖諦中,「這是滅聖諦」這句話說明了從苦解脫的本質,也就是苦的完全息滅,這說明苦因可以被刻意地終結。當這些苦因的種子變得愈來愈少而最終被根除時,那些原本會產生並被經驗的結果自然便不會出現。因此,這句話在此所要說明的是,我們的苦及其根源(集)終有一天可能完全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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