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大綱》發微-從內在結構到外在影響
一九五O年我在香港新亞書院修業,曾有幸在錢穆先生親自指導下•細讀《國史大綱》,並寫成全書提要一冊。每篇提要都經過錢先生評閲,有所審正。不但如此,在閱讀和審評的過程中,我對於書中不甚瞭解或略有疑難的部分一一向錢先生請教,他都詳細解答,必待我疑滯盡消而後止。根據這一特殊的經驗,我想借此機會說明:我為什麼十分熱衷於將《國史大綱》推薦給新一代的讀者。
一九三三至一九三九,錢先生在北京大學及西南聯大連續講授「中國通史」一課,六年之中不斷起草、修改和增補此課的講義,至一九三九年六月始完成《國史大綱》全書的撰述。所以《國史綱》是一部中國通史教科書,從初版(一九四0年)到今天已七十六年了。我們都知道,教科書每隔三、五年便必須重新撰寫,至少也要大幅度地修訂,否則便不能將最新的知識包涵在內了。但《國史大綱》在七十多年後的今天,史學界仍視之為不可不讀之書,隨時隨地都出現重印的要求,不但在臺灣如此,在大陸和香港也無不如此。由此可知,《國史大綱》早已從教科書轉變成中國史學領域中的一部經典了。
中國史學上的經典究竟應該怎樣界定呢?我們必須上溯到司馬遷的《史記》。太史公在〈報任安書〉(見《漢書》本傳)中說:他撰寫《史記》「亦欲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兩千多年來,這三句話已成為中國史學著述的最高標準,《史記》、《漢書》、《資治通鑑》等都因為符合此標準而被尊為不朽的史學成就,即所謂「經典」也。《國史大綱》便是繼承了這一史學傳統的現代經典。如果用現代概念來表達,「天」指歷史上客觀存在的力量,不是人的意志所能隨便轉移的,「人」則指人的主觀力量,可以在歷史上發生實際的創造作用。從這一意義說,《國史大綱》不但以「究天人之際」為它的主要工作,而且還將這一工作的進行置之於一貫通性系統之下。其次,「通古今之變」更是《國史大綱》的一個根本宗旨。無論是制度、政治形態、經濟體系或士階層功能,錢先生都分別追溯其歷代變遷的軌跡,然後更對各方面的變動加以綜合觀察,以凸顯中國史的特色所在。至於「成一家之言」,在錢先生的《國史大綱》來說,即是建立一系統觀點,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將中國史的整體動態儘可能客觀地呈現出來。所謂「客觀呈現」是指在眾多史料中找出確切的證據,足以證明所采用的系統觀點。因此所謂「系統觀點」決非任意得來,而是從初步泛覽廣大史料中逐漸形成的假設。《國史大綱》便是在這一程序中建成了「一家之言」,因此出版以來很快取得了權威的地位。用柯靈烏(R.G. Collingwood)的說法,即「建立起自己的權威」(“constitution of one’s own authority”),這是「-家之言」在英文中天造地設的表達方式。〔1〕
註〔1〕:參看我的〈章實齋與柯靈烏的歷史思恩〉,現收入佘英時《論截震與章學誠》(臺北:柬大,一九九六年),頁二八○至二八四。
為什麼在現代無數的中國通史中,《國史大綱》獨能出乎其類而拔乎其萃呢?讓我從嚴耕望先生的觀察和評論開始。嚴先生入錢先生之門比我早,而且是錢門史學成就最大的學者,所以一九七二至一九七三年《國史大綱》重版增訂,錢先生特請他代為校閱,並提出增刪意見。嚴先生讀過《國史大綱》已多次,這次再通讀一過,「益加驚佩」。一九七三年二月五日校畢全書後,他在日記中寫道:
此次校閱,比較仔鈿的看了一過,得益不少,益驚佩賓師思考赦銳,識力過人。早年我即欽服賓師境界之高,誠力之卓,當上追史遷,非君實所能及。再讀此書,此信益堅。……即此講義,已非近代學人所寫幾十部通史所能望其項背,誠以學力才識殊難兼及!〔2〕
〔2〕引自嚴耕望《錢穆賓四先生與我》(壹北:臺灣商務印書館,一九九二年),頁-○二。
他也顯然把錢先生和前後兩司馬相提並論,甚至認為他的「境界」和「識力」尚在司馬光之上。嚴耕望這一論斷是專就「通史」而說的,所以最後特別指出:《國史大綱》雖脫胎於講義,「已非近代學人所寫的幾十部通史所能望其項背」。他用「學力才識殊難兼及」來解釋其他通史撰人何以寫不出像《國史大綱》這樣高水平的著作,我大體上是同意的。但這是以主觀能力為標準在錢先生與其他通史撰人之間劃一道界線。現在我想換一個角度,從著作的性質來辨別《國史大綱》與其他通史的客觀異同何在。這裡我要借用章學誠的史籍分類來說明問題。《文史通義.書教下》云:
《易》曰:「筮之德圄而神,卦之德方以智。」間當竊取其義以槩古今之載籍,撰述欲其圓而神,記注欲其方以智也。夫「智以藏往,神以知來」,記注欲往事之不忘,撰述欲來者之興起,故記注藏往似智,而撰述知來似神也。藏往欲其賅備無遺,故體有一定而其德為方,知來欲其抉擇去取,故例不拘備而其德為圓。
章氏將史籍劃分為「撰述」與「記注」兩大類,大有助於我們對中國史學傳統的理解,所以這一分別大致已為近代學人所接受。這裡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在概念上,他把「撰述」和「記注」分作兩種性質截然不同的工作,但他同時也深知,在實踐中,二者互相關涉,因而是離不開的。在他的構中,「撰述」是史學的最後歸宿,然而史家並不能憑空撰史,而必須建築在「記注」的堅實基礎之上。所以他特舉例指出:司馬光《通鑑》之所以能成為一家「撰述」,其憑藉全在劉邠、劉恕、范禹諸人所輯考而成的長編°(詳見《文史通義》外篇三〈報黃大俞先生〉)這一長編便相當於章氏謂「記注」。易言之,他的「記注」一辭內容很廣泛,舉凡原始史料的收集、整理、編年以至考訂等都包括在內。所以他說:
整輯排比,謂之史纂,參互投討,謂之史考,皆非史學。(《文史通義》卷五〈浙東學術〉)
這裡「史纂」與「史考」屬於「記注」,而「史學」則是他特為重視的「撰述」,與我們一般用的概念不同。
根據上述的章氏分類,我認為錢先生的《國史大綱》顯然屬於「圓而神」的「撰述」,而其他家所寫的通史則大致應該歸類於「方以智」的「記注」。這是兩種不同型的史學作品,但在學術價上則處於分庭抗禮的地位。我相信祇有這樣看待,其他通史才能得到比較客觀而公允的評價。近代史中也有一些曾流行一時,受人推重的作品,其中「整輯排比」、「參互搜討」,也頗為可觀,因同樣在學術上作出了重要貢獻。最明顯的例子是呂思勉先生的著作。他通貫全史之作有《白話本國史》(一九二二)、《中國民族史》(一九三四)丶《中國通史》(上冊,一九四○;下冊,一九四五)丶《先秦史》(一九四一)、《秦漢史》(一九四七)丶《兩晉南北朝史》(一九四八)丶和《隋唐五代史》(一九五九)等。其中《白話本國史》「為通史開一新紀元」(顧頡剛語,見他所著《當代中國史學》下編「通史的撰述」一節。)而四部斷代史,共約三百萬言,更是他畢生精力所萃的鉅構。這裡我要特別指出,這四部書原是上海開明書店所籌劃的「國史長編」,最初擬請錢穆先生撰寫,錢氏則轉懇呂先生承擔這一大計劃。(見《師友雜憶》,全集本,頁五四。)所以呂先生這四部書其實是一部中國通史的前半段,因篇幅過大而以斷代方式刊佈而已,並不是通常涵義中的「斷代史」。在這四部之外,他還有「宋遼金元史」與「明清史」兩部未成史稿,可惜沒有人加以整理;這更證明他寫的是一部通貫性的「國史長編」。
(未完)
一九五O年我在香港新亞書院修業,曾有幸在錢穆先生親自指導下•細讀《國史大綱》,並寫成全書提要一冊。每篇提要都經過錢先生評閲,有所審正。不但如此,在閱讀和審評的過程中,我對於書中不甚瞭解或略有疑難的部分一一向錢先生請教,他都詳細解答,必待我疑滯盡消而後止。根據這一特殊的經驗,我想借此機會說明:我為什麼十分熱衷於將《國史大綱》推薦給新一代的讀者。
一九三三至一九三九,錢先生在北京大學及西南聯大連續講授「中國通史」一課,六年之中不斷起草、修改和增補此課的講義,至一九三九年六月始完成《國史大綱》全書的撰述。所以《國史綱》是一部中國通史教科書,從初版(一九四0年)到今天已七十六年了。我們都知道,教科書每隔三、五年便必須重新撰寫,至少也要大幅度地修訂,否則便不能將最新的知識包涵在內了。但《國史大綱》在七十多年後的今天,史學界仍視之為不可不讀之書,隨時隨地都出現重印的要求,不但在臺灣如此,在大陸和香港也無不如此。由此可知,《國史大綱》早已從教科書轉變成中國史學領域中的一部經典了。
中國史學上的經典究竟應該怎樣界定呢?我們必須上溯到司馬遷的《史記》。太史公在〈報任安書〉(見《漢書》本傳)中說:他撰寫《史記》「亦欲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兩千多年來,這三句話已成為中國史學著述的最高標準,《史記》、《漢書》、《資治通鑑》等都因為符合此標準而被尊為不朽的史學成就,即所謂「經典」也。《國史大綱》便是繼承了這一史學傳統的現代經典。如果用現代概念來表達,「天」指歷史上客觀存在的力量,不是人的意志所能隨便轉移的,「人」則指人的主觀力量,可以在歷史上發生實際的創造作用。從這一意義說,《國史大綱》不但以「究天人之際」為它的主要工作,而且還將這一工作的進行置之於一貫通性系統之下。其次,「通古今之變」更是《國史大綱》的一個根本宗旨。無論是制度、政治形態、經濟體系或士階層功能,錢先生都分別追溯其歷代變遷的軌跡,然後更對各方面的變動加以綜合觀察,以凸顯中國史的特色所在。至於「成一家之言」,在錢先生的《國史大綱》來說,即是建立一系統觀點,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將中國史的整體動態儘可能客觀地呈現出來。所謂「客觀呈現」是指在眾多史料中找出確切的證據,足以證明所采用的系統觀點。因此所謂「系統觀點」決非任意得來,而是從初步泛覽廣大史料中逐漸形成的假設。《國史大綱》便是在這一程序中建成了「一家之言」,因此出版以來很快取得了權威的地位。用柯靈烏(R.G. Collingwood)的說法,即「建立起自己的權威」(“constitution of one’s own authority”),這是「-家之言」在英文中天造地設的表達方式。〔1〕
註〔1〕:參看我的〈章實齋與柯靈烏的歷史思恩〉,現收入佘英時《論截震與章學誠》(臺北:柬大,一九九六年),頁二八○至二八四。
為什麼在現代無數的中國通史中,《國史大綱》獨能出乎其類而拔乎其萃呢?讓我從嚴耕望先生的觀察和評論開始。嚴先生入錢先生之門比我早,而且是錢門史學成就最大的學者,所以一九七二至一九七三年《國史大綱》重版增訂,錢先生特請他代為校閱,並提出增刪意見。嚴先生讀過《國史大綱》已多次,這次再通讀一過,「益加驚佩」。一九七三年二月五日校畢全書後,他在日記中寫道:
此次校閱,比較仔鈿的看了一過,得益不少,益驚佩賓師思考赦銳,識力過人。早年我即欽服賓師境界之高,誠力之卓,當上追史遷,非君實所能及。再讀此書,此信益堅。……即此講義,已非近代學人所寫幾十部通史所能望其項背,誠以學力才識殊難兼及!〔2〕
〔2〕引自嚴耕望《錢穆賓四先生與我》(壹北:臺灣商務印書館,一九九二年),頁-○二。
他也顯然把錢先生和前後兩司馬相提並論,甚至認為他的「境界」和「識力」尚在司馬光之上。嚴耕望這一論斷是專就「通史」而說的,所以最後特別指出:《國史大綱》雖脫胎於講義,「已非近代學人所寫的幾十部通史所能望其項背」。他用「學力才識殊難兼及」來解釋其他通史撰人何以寫不出像《國史大綱》這樣高水平的著作,我大體上是同意的。但這是以主觀能力為標準在錢先生與其他通史撰人之間劃一道界線。現在我想換一個角度,從著作的性質來辨別《國史大綱》與其他通史的客觀異同何在。這裡我要借用章學誠的史籍分類來說明問題。《文史通義.書教下》云:
《易》曰:「筮之德圄而神,卦之德方以智。」間當竊取其義以槩古今之載籍,撰述欲其圓而神,記注欲其方以智也。夫「智以藏往,神以知來」,記注欲往事之不忘,撰述欲來者之興起,故記注藏往似智,而撰述知來似神也。藏往欲其賅備無遺,故體有一定而其德為方,知來欲其抉擇去取,故例不拘備而其德為圓。
章氏將史籍劃分為「撰述」與「記注」兩大類,大有助於我們對中國史學傳統的理解,所以這一分別大致已為近代學人所接受。這裡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在概念上,他把「撰述」和「記注」分作兩種性質截然不同的工作,但他同時也深知,在實踐中,二者互相關涉,因而是離不開的。在他的構中,「撰述」是史學的最後歸宿,然而史家並不能憑空撰史,而必須建築在「記注」的堅實基礎之上。所以他特舉例指出:司馬光《通鑑》之所以能成為一家「撰述」,其憑藉全在劉邠、劉恕、范禹諸人所輯考而成的長編°(詳見《文史通義》外篇三〈報黃大俞先生〉)這一長編便相當於章氏謂「記注」。易言之,他的「記注」一辭內容很廣泛,舉凡原始史料的收集、整理、編年以至考訂等都包括在內。所以他說:
整輯排比,謂之史纂,參互投討,謂之史考,皆非史學。(《文史通義》卷五〈浙東學術〉)
這裡「史纂」與「史考」屬於「記注」,而「史學」則是他特為重視的「撰述」,與我們一般用的概念不同。
根據上述的章氏分類,我認為錢先生的《國史大綱》顯然屬於「圓而神」的「撰述」,而其他家所寫的通史則大致應該歸類於「方以智」的「記注」。這是兩種不同型的史學作品,但在學術價上則處於分庭抗禮的地位。我相信祇有這樣看待,其他通史才能得到比較客觀而公允的評價。近代史中也有一些曾流行一時,受人推重的作品,其中「整輯排比」、「參互搜討」,也頗為可觀,因同樣在學術上作出了重要貢獻。最明顯的例子是呂思勉先生的著作。他通貫全史之作有《白話本國史》(一九二二)、《中國民族史》(一九三四)丶《中國通史》(上冊,一九四○;下冊,一九四五)丶《先秦史》(一九四一)、《秦漢史》(一九四七)丶《兩晉南北朝史》(一九四八)丶和《隋唐五代史》(一九五九)等。其中《白話本國史》「為通史開一新紀元」(顧頡剛語,見他所著《當代中國史學》下編「通史的撰述」一節。)而四部斷代史,共約三百萬言,更是他畢生精力所萃的鉅構。這裡我要特別指出,這四部書原是上海開明書店所籌劃的「國史長編」,最初擬請錢穆先生撰寫,錢氏則轉懇呂先生承擔這一大計劃。(見《師友雜憶》,全集本,頁五四。)所以呂先生這四部書其實是一部中國通史的前半段,因篇幅過大而以斷代方式刊佈而已,並不是通常涵義中的「斷代史」。在這四部之外,他還有「宋遼金元史」與「明清史」兩部未成史稿,可惜沒有人加以整理;這更證明他寫的是一部通貫性的「國史長編」。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