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佛家哲學通論》是邁格文(William Montgomery McGovern)所著的一部佛教哲學著作,由江紹原翻譯。該書於1927年出版,是西方學者對佛教哲學進行系統研究的重要作品之一。邁格文在書中探討了佛教的宇宙論、因果論、緣起論等核心思想,試圖將佛教哲學與西方哲學體系進行比較和解釋。
邁格文在書中對佛教的宇宙論進行了較為系統的闡述,他將巴厘文佛典作為研究對象之一,認為這些經典對於理解佛教的宇宙觀具有重要意義。然而他也指出,佛教的宇宙論在某些方面與西方哲學存在差異,尤其是在對宇宙綜合和宇宙分析的基礎性問題上,佛教的論述較為簡略。此外,邁格文在書中對佛教的玄學部分表現出一定的尊重,但對佛教的宇宙論則持較為批判的態度,認為其缺乏足夠的辯護。
邁格文在書中對佛教的宇宙論進行了較為系統的闡述,他將巴厘文佛典作為研究對象之一,認為這些經典對於理解佛教的宇宙觀具有重要意義。然而他也指出,佛教的宇宙論在某些方面與西方哲學存在差異,尤其是在對宇宙綜合和宇宙分析的基礎性問題上,佛教的論述較為簡略。此外,邁格文在書中對佛教的玄學部分表現出一定的尊重,但對佛教的宇宙論則持較為批判的態度,認為其缺乏足夠的辯護。
目錄
緒論
一、佛家哲學該怎樣研究
二、佛家哲學分兩大部(超越哲學及相對哲學,或曰本體論及宇宙論)
三、宇宙論三派(上座部、說一切有部、瑜伽宗)
四、三派的主要典籍
五、本書所特別根據的典籍
第一分 宇宙綜合論
一、計算方法(甲)表數目的名詞(乙)面積與長度的計算(丙)計算短時間的單位(丁)月與季(戊)計算長間的單位(Yuga及劫)(已)其他的世運週期
二、宇宙地理 眾世界系―世界系之分類―大地的基礎―蘇彌盧山―七輪圍山―諸大海―四大洲―-佛家心目中的天文―諸宮及諸宿
三、三界的各分區 三界與大地的關係―欲界中的地獄―欲界中其他的分區―色界(諸梵天)―無色界(諸天)―佛剎土(佛國)―(甲)毘盧遮那宗(乙)阿彌陀宗
四、有情世間 有情的分類《五趣或六趣、七識住、九有情居)―胎、濕、卵、化四生,與胎之諸發育期―中有之說―各界有情之身材及壽數―各界有情生命之其他特點
第二分 宇宙分析論
主觀的分類和客觀的分類之區別
(甲)主觀的分類
一、五蘊 總討論―(分論)1.色2.受3.想4.行5.識―總結
二、十二處及十八界 1.十五官感分子2.三非官感界
(乙)客觀的分類
(前論)―法字之義――法之分類
一、諸無爲法
二、色或曰物質
(一)原極的物質元素
(二)依他有諸法
1.諸根2.諸塵3.元子及質點4.北宗的第十一色法
三、心(包括心法和心所法)
(一)照著引起心的基礎為心分類(六識或八識)
(二)照著心所在的地位和外緣為心分類
(三)諸心所法或曰諸心所有性
1.一般的心所有性
2.緒善心所
3.諸不善心所
4.諸不定心所
(總結)一諸心所的一般討論
A.說一切有部;
B.瑜伽宗
四、心不相應法
第三分 宇宙轉動論
甲、 因果論之性質及範圍
乙、因果律應用到個體
(A)小乘的解釋;
(B)大乘的解釋
業的分類
丙、因果律應用到萬有的諸原素
(子)南方的成說(二十四緣)
(丑)北方的成說
1.四緣
2.六因
3.五果
4.因緣果總論
一、佛家哲學該怎樣研究
二、佛家哲學分兩大部(超越哲學及相對哲學,或曰本體論及宇宙論)
三、宇宙論三派(上座部、說一切有部、瑜伽宗)
四、三派的主要典籍
五、本書所特別根據的典籍
第一分 宇宙綜合論
一、計算方法(甲)表數目的名詞(乙)面積與長度的計算(丙)計算短時間的單位(丁)月與季(戊)計算長間的單位(Yuga及劫)(已)其他的世運週期
二、宇宙地理 眾世界系―世界系之分類―大地的基礎―蘇彌盧山―七輪圍山―諸大海―四大洲―-佛家心目中的天文―諸宮及諸宿
三、三界的各分區 三界與大地的關係―欲界中的地獄―欲界中其他的分區―色界(諸梵天)―無色界(諸天)―佛剎土(佛國)―(甲)毘盧遮那宗(乙)阿彌陀宗
四、有情世間 有情的分類《五趣或六趣、七識住、九有情居)―胎、濕、卵、化四生,與胎之諸發育期―中有之說―各界有情之身材及壽數―各界有情生命之其他特點
第二分 宇宙分析論
主觀的分類和客觀的分類之區別
(甲)主觀的分類
一、五蘊 總討論―(分論)1.色2.受3.想4.行5.識―總結
二、十二處及十八界 1.十五官感分子2.三非官感界
(乙)客觀的分類
(前論)―法字之義――法之分類
一、諸無爲法
二、色或曰物質
(一)原極的物質元素
(二)依他有諸法
1.諸根2.諸塵3.元子及質點4.北宗的第十一色法
三、心(包括心法和心所法)
(一)照著引起心的基礎為心分類(六識或八識)
(二)照著心所在的地位和外緣為心分類
(三)諸心所法或曰諸心所有性
1.一般的心所有性
2.緒善心所
3.諸不善心所
4.諸不定心所
(總結)一諸心所的一般討論
A.說一切有部;
B.瑜伽宗
四、心不相應法
第三分 宇宙轉動論
甲、 因果論之性質及範圍
乙、因果律應用到個體
(A)小乘的解釋;
(B)大乘的解釋
業的分類
丙、因果律應用到萬有的諸原素
(子)南方的成說(二十四緣)
(丑)北方的成說
1.四緣
2.六因
3.五果
4.因緣果總論
序/導讀
邁格文佛家哲學通論譯者弁言
近來在中國,有人說佛法既不是宗教又不是哲學(看歐陽竟無先生的講演錄,〈佛法非宗教非哲學〉,南京支那內學院刊行)。比利時學者普勝(L.de la Vallce Poussin)亦否認佛法為「宗教」,而稱之為「出世修持法」(discipline of salvation,看他的講演錄 The Way to Nirvana,英國劍橋大學出版部發行,一九一七年初版)。但是這個「出世修持法」與宇宙萬有的表相和實體,不是沒有「自成一家言」的主張――雖則各派和各時代的佛家意見不一致,而且大不一致。這些奉行佛教出世修持法的佛家,對於宇宙萬有的表相所作的分析和對於最後實體所有的討論,散見於種類與數目皆極繁富的作品。我們研究他們的分析和討論之時,若像本書作者邁格文博士的樣子,通稱之為佛家哲學,似乎並沒有什麽不合。大概支那佛家所以反對稱佛法曰哲學,是因為他們只怕聽者誤以為佛家的主張得自理智不過是稱佛家思想為哲學者,目的在指示內容與題料;我們絕不曾臆定佛家的主張之來源是理智,旁人也不至於誤會我們有此臆定。在我們是因為要替佛法表揚一番故名之曰哲學,萬想不到支那的佛家倒反惱了。
佛家對於萬有表相的主張,本書作者予以佛家「相對哲學」或「宇宙論」之名;他們對於萬有實性的議論,作者予以「超越哲學」或「本體論」之名。他既然以為陳述佛家的相對哲學,是研究佛家玄學的基礎,故先發表了一本《佛家宇宙論》,算他所計劃的大著作《佛家哲學通論》之第一卷。我現在所譯的正是。作者為什麼信不知道佛家宇宙論的人不能明瞭佛家的本體論,他在本書的〈緒論〉裏面有說明。
邁格文博士在本書中專陳述小乘的上座部,和說一切有部及大乘的瑜伽宗(即唯識宗)這三派的宇宙論。他為什麼只用此三代表佛家,〈緒論〉裏有解釋,故我不必多說。我要請讀者特別注意的是:說一切有部的典籍雖有支那文的譯本,而上座部的主張,乃是用古於「梵文」(散斯克特文)的巴利文紀載的。巴利文的作品,支那歷來沒有迻譯過;近來雖經西洋的學者編譯整理,其價值與地位漸為世界所知,然我們中國的佛學家為了種種的原因――其中之一,是看不起小乘佛法――可以說一直到今日還沒有一個人肯過問巴利文佛典的內容。(研究巴利文佛典的西洋學者所著之書,已經譯成支那文的,只有英人戴微茲的一本小書,原名 Ancient Buddhism,不是S.P.C.K.叢書裏的那本Buddhism,江紹原譯。大概將由北京大學新潮社與本書同時出版)邁格文博士陳述佛家宇宙論之時,既然把巴利文佛典也算作研究對象的一部,所以我想單為這一點,本書已有繙譯的價值。關於其餘兩派佛家,他所用的雖是支那文原料,但他的方法或者也很足供我們的參考。
本書從三方面下手討論佛家的宇宙論,或者說三派佛家的宇宙論。第一,敘述佛家所想像的宇宙,裏面有多少處所和多少種含靈居住。第二,講明他們以為宇宙萬有分析到最後,是哪幾種原素所組成。既然宇宙萬有是有定數的原素所組成,於是第三便指明一切成毀,據佛家看是守怎樣性質的因果律。第一部分我們可以說是佛家的天文學,地理學,地質學,生物學;第二部分是佛家的元子論和心分析學;第三部分是他們的因果論和變易論。如此說法,固然不免又令中國的佛學家生氣;但是譯者因為要不學佛的人明白本書的內容,只好不辭失言之譏――而且未必真是失言吧。
普勝先生叫佛法作「出世修持法」。奉此法者既然旨在出世,故不能不先自以為已經知道世界之外組織和內組織其中含靈的身與心之性質,以及世界成毀,身心變幻之狀。支那佛學家因為恐怕大家誤會佛家對於以上各節的見解全得自理智的探討,故反對我們稱佛家的主張為哲學或任何學;我們卻因為使人易於比較「前科學時代」出世家的思想與我們近代的思想,故不避哲學科學等名詞。
本書有些地方,誠然難逃乾燥瑣碎之評;但是我深信有耐心讀完牠的人,一定不至於再夢想佛家所認識的世界與我們現在的人所知或所假定的世界是一模一樣的。邁格文博士對於佛家的玄學雖然還很尊崇,然佛家的宇宙論,他卻不敢辯護(看本書〈緒論〉)。這自然要使支那的佛學家又發現一件可嘆的事。
至於居住在我們現在所知或所假定的世界裏面的人,能否信受悅服居住在另一種宇宙裏面的佛家所奉行的「出世修持法」或住世法,自然是個重要問題。但是這有那般想衞護佛法,傳播佛法的佛學家去回答;區區一個藉譯書「稗販學術」的人,不必多說話討人嫌了。
原書只怕沒經過很仔細的校對所以有錯字,也有脫漏之處(例如上座部的心識分部表);然我差不多都改正或添補了。誤譯不敢說絲毫沒有,但這該由我負責。
近來在中國,有人說佛法既不是宗教又不是哲學(看歐陽竟無先生的講演錄,〈佛法非宗教非哲學〉,南京支那內學院刊行)。比利時學者普勝(L.de la Vallce Poussin)亦否認佛法為「宗教」,而稱之為「出世修持法」(discipline of salvation,看他的講演錄 The Way to Nirvana,英國劍橋大學出版部發行,一九一七年初版)。但是這個「出世修持法」與宇宙萬有的表相和實體,不是沒有「自成一家言」的主張――雖則各派和各時代的佛家意見不一致,而且大不一致。這些奉行佛教出世修持法的佛家,對於宇宙萬有的表相所作的分析和對於最後實體所有的討論,散見於種類與數目皆極繁富的作品。我們研究他們的分析和討論之時,若像本書作者邁格文博士的樣子,通稱之為佛家哲學,似乎並沒有什麽不合。大概支那佛家所以反對稱佛法曰哲學,是因為他們只怕聽者誤以為佛家的主張得自理智不過是稱佛家思想為哲學者,目的在指示內容與題料;我們絕不曾臆定佛家的主張之來源是理智,旁人也不至於誤會我們有此臆定。在我們是因為要替佛法表揚一番故名之曰哲學,萬想不到支那的佛家倒反惱了。
佛家對於萬有表相的主張,本書作者予以佛家「相對哲學」或「宇宙論」之名;他們對於萬有實性的議論,作者予以「超越哲學」或「本體論」之名。他既然以為陳述佛家的相對哲學,是研究佛家玄學的基礎,故先發表了一本《佛家宇宙論》,算他所計劃的大著作《佛家哲學通論》之第一卷。我現在所譯的正是。作者為什麼信不知道佛家宇宙論的人不能明瞭佛家的本體論,他在本書的〈緒論〉裏面有說明。
邁格文博士在本書中專陳述小乘的上座部,和說一切有部及大乘的瑜伽宗(即唯識宗)這三派的宇宙論。他為什麼只用此三代表佛家,〈緒論〉裏有解釋,故我不必多說。我要請讀者特別注意的是:說一切有部的典籍雖有支那文的譯本,而上座部的主張,乃是用古於「梵文」(散斯克特文)的巴利文紀載的。巴利文的作品,支那歷來沒有迻譯過;近來雖經西洋的學者編譯整理,其價值與地位漸為世界所知,然我們中國的佛學家為了種種的原因――其中之一,是看不起小乘佛法――可以說一直到今日還沒有一個人肯過問巴利文佛典的內容。(研究巴利文佛典的西洋學者所著之書,已經譯成支那文的,只有英人戴微茲的一本小書,原名 Ancient Buddhism,不是S.P.C.K.叢書裏的那本Buddhism,江紹原譯。大概將由北京大學新潮社與本書同時出版)邁格文博士陳述佛家宇宙論之時,既然把巴利文佛典也算作研究對象的一部,所以我想單為這一點,本書已有繙譯的價值。關於其餘兩派佛家,他所用的雖是支那文原料,但他的方法或者也很足供我們的參考。
本書從三方面下手討論佛家的宇宙論,或者說三派佛家的宇宙論。第一,敘述佛家所想像的宇宙,裏面有多少處所和多少種含靈居住。第二,講明他們以為宇宙萬有分析到最後,是哪幾種原素所組成。既然宇宙萬有是有定數的原素所組成,於是第三便指明一切成毀,據佛家看是守怎樣性質的因果律。第一部分我們可以說是佛家的天文學,地理學,地質學,生物學;第二部分是佛家的元子論和心分析學;第三部分是他們的因果論和變易論。如此說法,固然不免又令中國的佛學家生氣;但是譯者因為要不學佛的人明白本書的內容,只好不辭失言之譏――而且未必真是失言吧。
普勝先生叫佛法作「出世修持法」。奉此法者既然旨在出世,故不能不先自以為已經知道世界之外組織和內組織其中含靈的身與心之性質,以及世界成毀,身心變幻之狀。支那佛學家因為恐怕大家誤會佛家對於以上各節的見解全得自理智的探討,故反對我們稱佛家的主張為哲學或任何學;我們卻因為使人易於比較「前科學時代」出世家的思想與我們近代的思想,故不避哲學科學等名詞。
本書有些地方,誠然難逃乾燥瑣碎之評;但是我深信有耐心讀完牠的人,一定不至於再夢想佛家所認識的世界與我們現在的人所知或所假定的世界是一模一樣的。邁格文博士對於佛家的玄學雖然還很尊崇,然佛家的宇宙論,他卻不敢辯護(看本書〈緒論〉)。這自然要使支那的佛學家又發現一件可嘆的事。
至於居住在我們現在所知或所假定的世界裏面的人,能否信受悅服居住在另一種宇宙裏面的佛家所奉行的「出世修持法」或住世法,自然是個重要問題。但是這有那般想衞護佛法,傳播佛法的佛學家去回答;區區一個藉譯書「稗販學術」的人,不必多說話討人嫌了。
原書只怕沒經過很仔細的校對所以有錯字,也有脫漏之處(例如上座部的心識分部表);然我差不多都改正或添補了。誤譯不敢說絲毫沒有,但這該由我負責。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不限金額免運費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訂購/退換貨須知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商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