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6~0919_開學季語言展

爭點HERE 民事訴訟法

  • 9 918
    1020

活動訊息

想找書的時候,特別想偷看網友的書櫃... 原來大家都在看這本 ↓↓↓

用閱讀開啟視野,讓書成為照亮你人生的光
【金石堂選書】本月推薦您這些好書👉 快來看看

內容簡介

1.爭點齊全
本書於各章節中完整呈現民事訴訟法之爭議問題,並以不同視角帶領同學一窺各大學說、實務之精要。

2.重要星等
本書在各爭點皆標示星等,讓同學在考前衝刺階段,得參酌星等難易度及重要性,有效率地進行複習。

3.考題實戰與破解HERE
本書在爭點最後以各大法研所、司律考題作為實戰演練,以解說之方式帶領同學破解爭點之包裝,並針對答題架構之編排給予建議。

4.最新實務見解
本書蒐集最新的最高法院、高等法院見解,力求同學能掌握最新的實務脈動,以利回答各種考場上刁鑽且複雜的實務見解題型。

作者

勝平
政大法研所民法組碩士
律師高考及格
執業律師

瑞希
政大法研所民法組碩士
律師高考及格
執業律師

雖然本書在老師們眼裡是本不入流的補習班講義,但筆者仍秉持著對民事訴訟法大大的熱情,把本書當論文在寫,希望能帶給讀者小小的啟發。

目錄

Chapter 1 民事訴訟法原則
爭點 1‧修正式辯論主義與協同主義之爭論 ‧1-2
Q1. 辯論主義之意義與內涵? ‧1-2
Q2. 修正式辯論主義與協同主義之意義與區別? ‧1-2

Chapter 2 法院
SECTION.1 審判權與管轄權 ‧2-2
爭點 1‧審判權衝突之處理 ‧2-2
Q1. 何謂審判權?法院應如何調查審判權之有無? ‧2-2
Q2. 審判權衝突應如何處理? ‧2-2
爭點 2‧公私法交錯之審判權歸屬 ‧2-9
Q. 公私法交錯之審判權歸屬為何—以釋字第758號案件為例? ‧2-9
爭點 3‧管轄權之種類與區分標準 ‧2-12
Q. 管轄權之種類與區分標準為何? ‧2-12
爭點 4‧民訴§10Ⅰ規定「不動產物權」之範圍 ‧2-15
Q1. 民訴§10Ⅰ規定「不動產物權」所指為何?其性質為何? ‧2-15
Q2. 民訴§10Ⅰ規定之不動產物權,是否包含「占有」? ‧2-15
Q3. 民訴§10Ⅰ規定之不動產物權,是否包含
「民法§767物上請求權」? ‧2-16
Q4. 民訴§10Ⅱ「其他因不動產涉訟者」所指為何?
其性質為何? ‧2-16
爭點 5‧共同訴訟之特別審判籍 ‧2-18
Q1. 民訴§20本文如何適用? ‧2-18
Q2. 民訴§20但書之性質為何? ‧2-19
Q3. 民訴§53③與民訴§20本文之關聯為何?其性質為何? ‧2-19
爭點 6‧合意管轄之要件與限制 ‧2-23
Q1. 合意管轄之性質、種類為何? ‧2-23
Q2. 民訴§436-9有無合意管轄之適用? ‧2-23
Q3. 成立合意管轄之要件、限制為何? ‧2-25
Q4. 如果當事人合意管轄意思不明,應如何解釋? ‧2-26
Q5. 合意管轄對債權受讓人之效力為何? ‧2-27
爭點 7‧應訴管轄之效力 ‧2-31
Q1. 應訴管轄之要件為何? ‧2-31
Q2. 應訴管轄優先或職權移送優先? ‧2-32
爭點 8‧管轄原因與本案請求原因競合之處理 ‧2-32
Q. 如何判斷受訴法院有無管轄權? ‧2-32
爭點 9‧管轄之移送與錯誤之救濟 ‧2-36
Q1. 管轄錯誤如何處理?是否可以上訴救濟? ‧2-36
Q2. 違反專屬管轄而依民訴§469③提起上訴第三審時,
法院應如何處理? ‧2-38
Q3. 合意管轄與專屬管轄競合時,應如何移送? ‧2-38
爭點 10‧國際管轄權之判斷 ‧2-43
Q1. 國際審判管轄權之判斷標準為何? ‧2-43
Q2. 共同訴訟之國際審判管轄權? ‧2-45
Q3. 何謂緊急管轄權? ‧2-48
Q4. 法院就國際審判管轄權應如何為審查? ‧2-48
爭點 11‧跨審判權之判決效力 ‧2-51
Q1. 審判之先決問題涉及他審判權之審判事項應如何處理? ‧2-51
Q2. 民事確定判決對於行政機關或行政法院有如何之拘束力? ‧2-53
SECTION.2 迴避 ‧2-57
爭點 1‧民訴§32⑦「前審裁判」之範圍 ‧2-57
Q. 民訴§32⑦「前審裁判」之範圍為何? ‧2-57

Chapter 3 訴訟主體
SECTION.1 當事人確定 ‧3-2
爭點 1‧當事人確定之判斷標準 ‧3-2
Q1. 當事人確定之意義? ‧3-2
Q2. 當事人確定之判斷標準? ‧3-2
SECTION.2 當事人能力、當事人適格、訴訟擔當 ‧3-6
爭點 1‧當事人不適格與訴權理論之關係 ‧3-6
Q1. 訴權理論為何? ‧3-6
Q2. 當事人不適格,法院應如何處理? ‧3-11
爭點 2‧訴訟擔當判決效力擴張之正當化基礎 ‧3-12
Q1. 判決效力擴張之實益為何? ‧3-12
Q2. 既判力擴張之正當化基礎為何? ‧3-12
爭點 3‧分公司之訴訟上地位 ‧3-14
Q1. 分公司有無當事人能力? ‧3-14
Q2. 分公司有無當事人適格? ‧3-15
Q3. 訴訟中將分公司改為總公司是否為訴之變更? ‧3-15
Q4. 分公司所為訴訟,判決效力是否及於總公司? ‧3-16
Q5. 總公司可否為分公司提起上訴? ‧3-16
爭點 4‧合夥團體之訴訟上地位與判決效力範圍 ‧3-18
Q1. 合夥團體有無當事人能力? ‧3-18
Q2. 合夥團體有無當事人適格? ‧3-18
Q3. 得否不以合夥團體為當事人(被告),而逕列合夥人
全體為被告?又列合夥團體為當事人(被告)後,得否
併列合夥人為被告? ‧3-19
Q4. 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得否執勝訴判決作為執行名義就各
合夥人之固有財產(補充性債務)加以強制執行? ‧3-20
Q5. 合夥團體所受裁判之效力是否及於已退夥之合夥人? ‧3-23
Q6. 合夥團體所受裁判之效力是否及於新入夥人? ‧3-25
爭點 5‧管委會之訴訟上地位與判決效力、執行力範圍 ‧3-31
Q1. 管委會有無當事人適格? ‧3-31
Q2. 管委會所獲判決效力之主觀範圍及執行力範圍為何? ‧3-32
Q3. 社區管理負責人訴請住戶繳納管理費,審理中負責人變更,
應否承受訴訟? ‧3-34
爭點 6‧代位訴訟之爭議問題 ‧3-37
Q1. 債權人代位債務人對第三債務人提起訴訟,是否構成法定訴
訟擔當?債務人是否受判決效力所及? ‧3-37
Q2. 起訴之債權人對於其他債權人是否構成法定訴訟擔當?其他
債權人是否受判決效力所及? ‧3-38
Q3. 數債權人共同提起代位訴訟構成何種共同訴訟類型? ‧3-40
Q4. 債權人得代位債務人提起何種程序?是否得代位債務人
對支付命令聲明異議? ‧3-41
Q5. 債權人得否代位債務人分割遺產? ‧3-42
Q6. 代位訴訟中,債權人將對債務人之債權讓與第三人,
是否影響訴訟之進行? ‧3-45
爭點 7‧民法§821之訴訟性質與判決效力範圍 ‧3-50
Q1. 民法§821訴之聲明應如何表明?違反效果為何? ‧3-50
Q2. 共有人之一人對無權占有人提起訴訟是否構成法定
訴訟擔當? ‧3-51
Q3. 共有人一人起訴之判決效力是否及於未起訴之共有人? ‧3-53
Q4. 多數共有人起訴主張共有物返還請求權之共同訴訟類型
為何? ‧3-54
爭點 8‧公同共有債權之當事人適格 ‧3-58
Q1. 公同共有債權人中之一人或數人,得否未經其他公同共有
人之同意,為全體公同共有債權人之利益,請求債務人對
全體公同共有債權人為給付? ‧3-58
Q2. 民訴§56-1與事實上無法得同意公式之異同? ‧3-62
Q3. 民訴§56-1強制追加後可否再就權利主張行使否決權? ‧3-67
Q4. 繼承遺產之公同共有債權人於遺產受侵害時得否以自己應
繼分之比例單獨向債務人主張權利? ‧3-68
Q5. 繼承遺產之公同共有債權人得否單獨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
為假扣押? ‧3-70
爭點 9‧詐害債權撤銷訴訟之當事人適格與判決效力範圍 ‧3-75
Q1. 詐害債權撤銷訴訟應以何人為被告? ‧3-75
Q2. 債權人就同一債權提起詐害債權撤銷訴訟,其判決效力
是否及於其他債權人? ‧3-75
Q3. 多數債權人就同一債權先後提起詐害債權撤銷訴訟,法院
應如何處理? ‧3-76
Q4. 多數債權人就同一債權共同提起詐害債權撤銷訴訟為何種
共同訴訟類型? ‧3-76
Q5. 詐害債權撤銷訴訟中所為之不當聲明應否闡明? ‧3-76
SECTION.3 團體訴訟 ‧3-82
爭點 1‧民訴§44-3不作為訴訟之訴訟性質 ‧3-82
Q1. 民訴§44-3之訴訟性質為何? ‧3-82
Q2. 被害人或其他公益法人,可否就同一事件再行起訴? ‧3-83
Q3. 起訴之法人團體可否任意為捨棄、撤回或和解? ‧3-84
爭點 2‧消保法§50之訴訟性質 ‧3-85
Q1. 消保團體依消保法§50之規定「受讓消費者損害賠償
請求權」為訴訟信託或任意訴訟擔當? ‧3-85
Q2. 讓與損害賠償請求權之範圍為何? ‧3-86
Q3. 消費者讓與權利後,由消保團體先行起訴,消費者再行
起訴,當事人是否適格?是否違反重複起訴禁止原則? ‧3-87

Chapter 4 共同訴訟
SECTION.1 共同訴訟之類型與效果 ‧4-2
爭點 1‧共同訴訟類型與合一確定概念 ‧4-2
Q1. 共同訴訟之程序要件? ‧4-2
Q2. 共同訴訟之類型? ‧4-5
Q3. 於類似必要共同訴訟中,何謂合一確定? ‧4-6
爭點 2‧共同訴訟獨立原則之內容與界限 ‧4-11
Q1. 共同訴訟獨立原則為何? ‧4-11
Q2. 共同訴訟獨立原則之界線? ‧4-12
爭點 3‧必要共同訴訟行為之效果 ‧4-16
Q 必要共同訴訟行為之效果為何? ‧4-16
SECTION.2 共同訴訟之案例與爭議問題 ‧4-19
爭點 1‧裁判分割共有物訴訟之共同訴訟類型 ‧4-19
Q1. 裁判分割共有物訴訟之性質為何? ‧4-19
Q2. 法院為裁判分割判斷時應考量何種因素? ‧4-20
Q3. 裁判分割共有物訴訟之共同訴訟類型為何? ‧4-20
Q4. 訴請裁判分割共有物,有無一併聲明命對造協同辦理分割
登記及一併訴請交付分得土地部分之必要? ‧4-21
Q5. 共有人就他共有人已起訴請求分割之同一共有物,於訴訟
進行中另行起訴或反訴請求裁判分割,前後兩訴是否為同
一事件? ‧4-21
Q6. 裁判分割共有物欠缺當事人適格,但法院仍為本案判決,
其效力為何?應如何救濟? ‧4-24
爭點 2‧請求履行分割協議之共同訴訟類型 ‧4-26
Q1. 請求履行分割協議之共同訴訟類型為何? ‧4-26
Q2. 訴之聲明應如何表明? ‧4-26
Q3. 法院是否受當事人聲明之拘束? ‧4-27
爭點 3‧確認他人間法律關係存否之訴之共同訴訟類型 ‧4-30
Q. 確認他人間法律關係存否之訴是否為固有必要共同訴訟? ‧4-30
爭點 4‧連帶債務之共同訴訟型態 ‧4-33
Q1. 連帶債務人之共同訴訟類型? ‧4-33
Q2. 連帶債務人一人上訴之效力為何? ‧4-35
Q3. 連帶債務人一人上訴後再撤回上訴之效力? ‧4-38
爭點 5‧主債務人與保證人之共同訴訟類型 ‧4-45
Q1. 主債務人與保證人之共同訴訟類型為何? ‧4-45
Q2. 主債務人與保證人中一人上訴效力是否及於未上訴之人? ‧4-46
Q3. 是否承認主債務人一人認諾之效力? ‧4-47
爭點 6‧袋地通行權之共同訴訟類型 ‧4-54
Q1. 民法§787Ⅰ之法規範目的為何?法院審酌通行處所及方
法時應將何種因素列入考慮? ‧4-54
Q2. 法院准開設之通行道路寬度是否必須符合通行權人關於
土地利用之需要—以建地為例? ‧4-54
Q3. 袋地通行權訴訟屬於何種訴訟類型? ‧4-56
Q4. 袋地通行權訴訟之共同被告屬於何種共同訴訟? ‧4-61
Q5. 袋地通行權訴訟之共同被告,一人上訴之效力是否及於未
上訴之人? ‧4-65
Q6. 確認通行權存在之訴,若僅以反對之共有人為被告,其當
事人是否適格? ‧4-69
Q7. 確認通行權存在之訴,若僅以反對之所有權人為被告,其
當事人是否適格? ‧4-70
爭點 7‧裁判分割共有物之訴─對一造當事人撤回或 變更之效力 ‧4-73
Q1. 乙於起訴前已死亡,其繼承人為A、B,甲於起訴後方知悉,
爰撤回其對乙之訴,並追加A、B被告,惟其撤回之效力是
否及於全體被告? ‧4-74
Q2. 乙於訴訟中死亡,甲聲明乙之繼承人A、B承受訴訟,嗣A、B
經遺產分割協議,由A單獨就乙所遺該土地應有部分全部辦
妥繼承登記,甲因此撤回其對B之訴,經B同意,惟其撤回
之效力是否及於全體被告? ‧4-74
Q3. 乙於訴訟中將其所有該土地應有部分全部出賣並移轉所有權
登記與丁,甲因此追加丁為被告,並同時撤回其對乙之訴,
經乙同意,惟其撤回之效力是否及於全體被告? ‧4-75
Q4. 若乙、丙未曾到庭辯論。嗣於訴訟繫屬中乙將應有部分全
部移轉予第三人丁,丁聲請承當訴訟,法院以繕本通知甲、
乙,並請其等陳明是否同意丁承當訴訟,甲具狀表示同意,
乙則未表示任何意見,之後甲具狀聲請變更被告,將被告乙
變更為丁,此變更是否發生全部訴訟撤回之效果? ‧4-76
Q5. 若乙均未到庭,丙則出庭為本案言詞辯論。嗣後甲具狀撤回
對乙之起訴,丙則向法院表示不同意甲對乙之撤回起訴,則
本件分割共有物訴訟之訴訟繫屬,是否因撤回而消滅? ‧4-77
Q6. 若乙均未到庭,丙則出庭為本案言詞辯論。嗣後甲於該次言
詞辯論中撤回起訴,到場之丙同意撤回,未曾到庭之乙則於
10日內具狀不同意甲之撤回起訴,本件訴訟繫屬是否歸於消
滅? ‧4-78
SECTION.3 主觀預備合併 ‧4-81
爭點 1‧訴之主觀預備合併之合法性 ‧4-81
Q1. 訴之主觀預備合併之合法性? ‧4-81
Q2. 訴之主觀預備合併中,共同訴訟一人上訴效力是否及於其他
共同訴訟人? ‧4-84

Chapter 5 主參加訴訟與訴訟參加
爭點 1‧輔助參加與獨立參加之區別 ‧5-2
Q1. 訴訟參加之意義、要件與類型為何? ‧5-2
Q2. 獨立參加之類型—論理上須合一確定是否為獨立參加
之類型? ‧5-4
Q3. 輔助參加人與獨立參加人之權限為何? ‧5-5
Q4. 承當訴訟後判決效力與被承當者之關係為何? ‧5-7
爭點 2‧參加訴訟之效力 ‧5-10
Q1. 參加效之客觀範圍為何? ‧5-10
Q2. 被參加人敗訴時與參加人間之關係為何? ‧5-11
Q3. 被參加人勝訴時與參加人間之關係為何? ‧5-12
Q4. 參加人與他造當事人間之關係為何? ‧5-13
爭點 3‧訴訟告知與職權通知之區別 ‧5-18
Q1. 訴訟告知之要件與效力? ‧5-18
Q2. 職權通知之要件與效力? ‧5-20
Q3. 訴訟告知與職權通知得否作為判決效力擴張之依據? ‧5-22
爭點 4‧主參加訴訟設置之目的、要件與效力 ‧5-25
Q1. 主參加訴訟設置之目的及要件? ‧5-25
Q2. 主參加訴訟各行為人之效力? ‧5-27
Q3. 敗訴當事人一人提起上訴之效力? ‧5-28
爭點 5‧獨立主參加訴訟之意義、適法性與效力 ‧5-32
Q. 獨立主參加訴訟之容許性? ‧5-32

Chapter 6 訴訟代理人
爭點 1‧訴訟代理人與本人訴訟行為不一致時之處理 ‧6-2
Q. 訴訟代理人與本人訴訟行為不一致時應如何處理? ‧6-2
爭點 2‧法定代理人變更與訴訟代理權之關係 ‧6-3
Q. 法定代理人變更是否導致訴訟代理權消滅? ‧6-3
爭點 3‧有訴訟代理人或指定送達代收人卻對當事人本人送達 之效力 ‧6-5
Q1. 有訴訟代理人卻對當事人本人送達是否發生效力? ‧6-5
Q2. 指定送達代收人卻對當事人本人送達是否發生效力? ‧6-6

Chapter 7 訴訟客體
SECTION.1 訴之種類 ‧7-2
爭點 1‧將來給付之訴 ‧7-2
Q1. 何謂將來給付之訴?要件為何? ‧7-2
Q2. 將來給付之訴之態樣? ‧7-3
爭點 2‧確認之訴之確認利益與確認客體 ‧7-4
Q1. 確認之訴所得確認之客體為何? ‧7-4
Q2. 確認之訴之確認利益應如何判斷? ‧7-8
SECTION.2 訴之聲明與訴訟標的 ‧7-15
爭點 1‧訴訟標的理論之爭議 ‧7-15
Q. 訴訟標的理論之爭議為何? ‧7-15
爭點 2‧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之訴訟標的 ‧7-17
Q1.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之訴訟標的為何? ‧7-17
Q2. 確定判決之既判力與後遺症所生損害之關係為何? ‧7-20
爭點 3‧一部請求與餘額另訴 ‧7-22
Q1. 一部請求之意義及類型? ‧7-22
Q2. 一部請求與餘額另訴之關係為何? ‧7-23
Q3. 一部請求訴訟繫屬中,另訴餘額是否違反重複起訴禁止
原則? ‧7-29
Q4. 一部請求起訴中斷時效之效力是否及於餘額請求? ‧7-30
爭點 4‧表明全部請求之最低金額—民訴§244Ⅳ ‧7-40
Q1. 民訴§244Ⅳ之意義? ‧7-40
Q2. 民訴§244Ⅳ與一部請求之區辨? ‧7-40
Q3. 未補充之部分得否另訴? ‧7-41
Q4. 原告未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補充其聲明,法院之
裁判範圍為何? ‧7-42
Q5. 民訴§244Ⅳ與§255Ⅰ但書③之區辯? ‧7-42
Q6. 原告未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補充其聲明,得否於
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再為補充?適用法條為何? ‧7-43
爭點 5‧請求金額之流用及限制 ‧7-47
Q. 請求金額之流用及限制為何? ‧7-47
SECTION.3 訴之客觀合併 ‧7-50
爭點 1‧重疊(競合)合併之審理方式 ‧7-50
Q1. 重疊(競合)合併之定義及審理方式為何? ‧7-50
Q2. 是否承認數訴訟標的均為勝訴判決之合併型態(前述定義下
之重疊或競合合併)? ‧7-51
爭點 2‧選擇合併之審理方式 ‧7-52
Q1. 選擇合併之定義及審理方式為何? ‧7-52
Q2. 複數訴訟標的之一請求,部分有理由、部分無理由,是否
尚須審查其他請求? ‧7-53
Q3. 選擇合併之上訴應如何處理? ‧7-54
Q4. 選擇之債是否構成選擇合併? ‧7-56
爭點 3‧訴之客觀預備合併之審理方式 ‧7-62
Q1. 客觀預備合併之意義及類型為何? ‧7-62
Q2. 客觀預備合併之審理方式為何? ‧7-63
爭點 4‧不真正預備合併之審理方式兼論客觀合併型態之 非固定化 ‧7-75
Q1. 何謂不真正預備合併? ‧7-75
Q2. 客觀合併型態之非固定化為何? ‧7-77
爭點 5‧邱派之重疊合併 ‧7-78
Q. 邱派之重疊合併為何?應如何審理? ‧7-78
SECTION.4 訴之變更追加 ‧7-81
爭點 1‧客觀訴之變更追加之概論 ‧7-81
Q1. 客觀訴之變更、追加意義與目的? ‧7-81
Q2. 客觀訴之變更、追加之要件與法院之處置? ‧7-81
Q3. 原告為訴之變更之舊訴已經一審終局判決者,是否不得
再事起訴? ‧7-84
爭點 2‧民訴§255Ⅰ但②之請求基礎事實同一 ‧7-89
Q. 何謂民訴§255Ⅰ但②之「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 ‧7-89
爭點 3‧民訴§255Ⅰ但⑤追加當事人 ‧7-92
Q1. 民訴§255Ⅰ但⑤之「合一確定」應如何解釋? ‧7-92
Q2. 二審依民訴§446Ⅰ但、§255Ⅰ但⑤追加被告是否應
考量其審級利益? ‧7-95
爭點 4‧二審程序當事人變更、追加 ‧7-96
Q. 二審程序可否依民訴§446Ⅰ但、§255Ⅰ但②作為
當事人變更、追加之依據? ‧7-96
SECTION.5 反訴 ‧7-102
爭點 1‧反訴之概論 ‧7-102
Q1. 反訴之要件? ‧7-102
Q2. 何謂預備反訴?是否容許? ‧7-105
Q3. 反訴當事人之擴張—所謂合一確定應如何解釋? ‧7-106
爭點 2‧獨立第三人反訴 ‧7-117
Q1. 獨立第三人反訴之意義、適用基礎為何? ‧7-117
Q2. 獨立第三人反訴之合法性與審理原則? ‧7-118
Q3. 本訴訟與獨立第三人反訴之判決效力? ‧7-120

Chapter 8 訴訟開始之效力
SECTION.1 重複起訴禁止原則 ‧8-2
爭點 1‧重複起訴禁止之認定 ‧8-2
Q1. 民訴§253重複起訴禁止之意義? ‧8-2
Q2. 如何判斷民訴§253之同一事件? ‧8-2
Q3. 違反重複起訴禁止之效果為何? ‧8-6
SECTION.2 當事人恆定 ‧8-9
爭點 1‧當事人恆定主義 ‧8-9
Q. 何謂當事人恆定主義?其性質及類型為何? ‧8-9
爭點 2‧民訴§254之新修正及訴訟繫屬登記制度 ‧8-10
Q1. 何謂訴訟繫屬登記制度? ‧8-10
Q2. 2017年民訴§254之修正重點為何? ‧8-11
Q3. 民法§244詐害債權撤銷之訴可否為訴訟繫屬登記? ‧8-12

Chapter 9 爭點整理
SECTION.1 爭點整理方法 ‧9-2
爭點 1‧爭點整理方法概論 ‧9-2
Q1. 爭點整理之機能? ‧9-2
Q2. 爭點整理之階段與方法? ‧9-2
SECTION.2 爭點簡化協議 ‧9-27
爭點 1‧爭點簡化協議之效力 ‧9-27
Q1. 爭點簡化協議為何?其與爭點整理結果之差異為何? ‧9-27
Q2. 爭點簡化協議之對象是否及於訴訟標的? ‧9-28
Q3. 「未經主張之事項」是否具有爭點簡化協議之適格性? ‧9-29
Q4. 當事人一造得否「否定合意之存在」而擴張或取代現有
爭執之事項? ‧9-29
Q5. 爭點簡化協議之效力? ‧9-30
Q6. 未經協議之爭點,是否於事後再行提出? ‧9-31

Chapter 10 言詞辯論
SECTION.1 闡明義務 ‧10-2
爭點 1‧法律見解之闡明與法討論義務 ‧10-2
Q. 法律見解之闡明與法討論義務之有無? ‧10-2
爭點 2‧法院對於可能性消滅時效抗辯之闡明義務 ‧10-5
Q. 法院有無可能性消滅時效抗辯之闡明義務? ‧10-5
爭點 3‧民訴§199-1Ⅰ主張不明瞭、不完足之闡明之 要件 ‧10-7
Q1. 民訴§199-1Ⅰ之立法目的、機能與適用? ‧10-7
Q2. 民訴§199-1Ⅰ後段「主張不明瞭或不完足」之闡明
要件為何? ‧10-9
爭點 4‧單一法律關係下當事人變更權利定性 ‧10-13
Q1. 單一契約關係下,當事人變更契約定性,是否構成訴
之變更?法院應如何闡明? ‧10-13
Q2. 單一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關係下,當事人變更民
法§184Ⅰ前段為後段,是否構成訴之變更?法院應
如何闡明? ‧10-15
SECTION.2 訴訟促進義務之違反與失權 ‧10-19
爭點 1‧訴訟促進義務之違反與失權效果 ‧10-19
Q1. 適時提出主義與訴訟促進義務之關聯為何? ‧10-19
Q2. 一般訴訟促進義務之違反與失權效果為何? ‧10-20
Q3. 特別訴訟促進義務之違反與失權效果為何? ‧10-23

Chapter 11 證據
SECTION.1 舉證責任概論 ‧11-2
爭點 1‧舉證責任之分配法則 ‧11-2
Q1. 民訴§277之性質為何? ‧11-2
Q2. 民訴§277但書所定舉證責任減輕之方式? ‧11-4
Q3. 公害事件之責任成立因果關係應如何減輕舉證責任? ‧11-6
爭點 2‧證明度 ‧11-10
Q1. 證明度之標準為何?當事人舉證應達何種程度始能形成
法院之確信? ‧11-10
Q2. 刑事判決事實認定對於民事訴訟是否有拘束性? ‧11-12
爭點 3‧法院職務上已知之範圍 ‧11-15
Q. 職務上已知是否包含法院本案審理過程中所知悉之事實? ‧11-15
爭點 4‧法院職權審酌與有過失與違約金酌減 ‧11-19
Q1. 法院審理訴訟事件過程中得知當事人「與有過失」事實,
是否得依職權審酌之? ‧11-19
Q2. 法院審理訴訟事件過程中得知當事人「違約金過高」事實,
是否得依職權審酌之? ‧11-20
爭點 5‧法院依民訴§288職權調查證據之

序/導讀

【序】
五版序

  每一次改版,都是與自己的對話。過去一年,在法院與事務所間奔走, 處理著一件件真實且複雜的案件,愈發體認到民事訴訟法不只是法條與理論的拼圖,更是制度與人性交錯運行的現場。這些經驗,也促使我再次回望書中內容,力求能更貼近實務、更契合考試、更能回應初學者的需要。期望本書在新的一年,能繼續成為讀者在國考路上的總複習講義、工具書與掃盲書。

  本次改版內容大致分為以下幾點:
1.新題目增補
  從113年司律、113年司法特考與114年法研所考試中,挑選較具重要性之考題加以破解與解析。
2.新進教科書、文章、爭點增補
  沈冠伶老師近期出版《民事訴訟法(上)》一書,爰增補其相關見解;另鑑於近來學界亦有諸多文章發表,亦一併補充相關論述,以資參照,例如:過去法律關係確認、終局判決撤回起訴之再訴禁止,民訴第244條4項適用疑義、民訴第56條與袋地通行權共同訴訟等、證明度降低、原則證明度等。
3.實務見解增補
  有鑑於國家考試及研究所考試越來越常改編實務見解作為考題,本次改版同樣整理收錄近一年來有考相之實務見解,並持續關注113年高等法院座談會之提案問題,以作為未來考題的模擬。
4.完善過往缺漏
  重新檢視前版書籍對於重要爭點收納之完整度,並針對前版未盡完善之處增補或修改。

  最後,本書得以順利出版,有賴主編柔彣學姊的包容與責編肇昌的嚴謹,另有許多讀者於Dcard上對本書提出寶貴指正,謹此致謝。祝福各位讀者順利金榜題名,也別忘了一定要相信自己是最棒的。

勝平
2025.5於萬華自宅


【目錄】
Chapter 1 民事訴訟法原則
爭點 1‧修正式辯論主義與協同主義之爭論 ‧1-2
Q1. 辯論主義之意義與內涵? ‧1-2
Q2. 修正式辯論主義與協同主義之意義與區別? ‧1-2

Chapter 2 法院
SECTION.1 審判權與管轄權 ‧2-2
爭點 1‧審判權衝突之處理 ‧2-2
Q1. 何謂審判權?法院應如何調查審判權之有無? ‧2-2
Q2. 審判權衝突應如何處理? ‧2-2
爭點 2‧公私法交錯之審判權歸屬 ‧2-9
Q. 公私法交錯之審判權歸屬為何—以釋字第758號案件為例? ‧2-9
爭點 3‧管轄權之種類與區分標準 ‧2-12
Q. 管轄權之種類與區分標準為何? ‧2-12
爭點 4‧民訴§10Ⅰ規定「不動產物權」之範圍 ‧2-15
Q1. 民訴§10Ⅰ規定「不動產物權」所指為何?其性質為何? ‧2-15
Q2. 民訴§10Ⅰ規定之不動產物權,是否包含「占有」? ‧2-15
Q3. 民訴§10Ⅰ規定之不動產物權,是否包含
「民法§767物上請求權」? ‧2-16
Q4. 民訴§10Ⅱ「其他因不動產涉訟者」所指為何?
其性質為何? ‧2-16
爭點 5‧共同訴訟之特別審判籍 ‧2-18
Q1. 民訴§20本文如何適用? ‧2-18
Q2. 民訴§20但書之性質為何? ‧2-19
Q3. 民訴§53③與民訴§20本文之關聯為何?其性質為何? ‧2-19
爭點 6‧合意管轄之要件與限制 ‧2-23
Q1. 合意管轄之性質、種類為何? ‧2-23
Q2. 民訴§436-9有無合意管轄之適用? ‧2-23
Q3. 成立合意管轄之要件、限制為何? ‧2-25
Q4. 如果當事人合意管轄意思不明,應如何解釋? ‧2-26
Q5. 合意管轄對債權受讓人之效力為何? ‧2-27
爭點 7‧應訴管轄之效力 ‧2-31
Q1. 應訴管轄之要件為何? ‧2-31
Q2. 應訴管轄優先或職權移送優先? ‧2-32
爭點 8‧管轄原因與本案請求原因競合之處理 ‧2-32
Q. 如何判斷受訴法院有無管轄權? ‧2-32
爭點 9‧管轄之移送與錯誤之救濟 ‧2-36
Q1. 管轄錯誤如何處理?是否可以上訴救濟? ‧2-36
Q2. 違反專屬管轄而依民訴§469③提起上訴第三審時,
法院應如何處理? ‧2-38
Q3. 合意管轄與專屬管轄競合時,應如何移送? ‧2-38
爭點 10‧國際管轄權之判斷 ‧2-43
Q1. 國際審判管轄權之判斷標準為何? ‧2-43
Q2. 共同訴訟之國際審判管轄權? ‧2-45
Q3. 何謂緊急管轄權? ‧2-48
Q4. 法院就國際審判管轄權應如何為審查? ‧2-48
爭點 11‧跨審判權之判決效力 ‧2-51
Q1. 審判之先決問題涉及他審判權之審判事項應如何處理? ‧2-51
Q2. 民事確定判決對於行政機關或行政法院有如何之拘束力? ‧2-53
SECTION.2 迴避 ‧2-57
爭點 1‧民訴§32⑦「前審裁判」之範圍 ‧2-57
Q. 民訴§32⑦「前審裁判」之範圍為何? ‧2-57

Chapter 3 訴訟主體
SECTION.1 當事人確定 ‧3-2
爭點 1‧當事人確定之判斷標準 ‧3-2
Q1. 當事人確定之意義? ‧3-2
Q2. 當事人確定之判斷標準? ‧3-2
SECTION.2 當事人能力、當事人適格、訴訟擔當 ‧3-6
爭點 1‧當事人不適格與訴權理論之關係 ‧3-6
Q1. 訴權理論為何? ‧3-6
Q2. 當事人不適格,法院應如何處理? ‧3-11
爭點 2‧訴訟擔當判決效力擴張之正當化基礎 ‧3-12
Q1. 判決效力擴張之實益為何? ‧3-12
Q2. 既判力擴張之正當化基礎為何? ‧3-12
爭點 3‧分公司之訴訟上地位 ‧3-14
Q1. 分公司有無當事人能力? ‧3-14
Q2. 分公司有無當事人適格? ‧3-15
Q3. 訴訟中將分公司改為總公司是否為訴之變更? ‧3-15
Q4. 分公司所為訴訟,判決效力是否及於總公司? ‧3-16
Q5. 總公司可否為分公司提起上訴? ‧3-16
爭點 4‧合夥團體之訴訟上地位與判決效力範圍 ‧3-18
Q1. 合夥團體有無當事人能力? ‧3-18
Q2. 合夥團體有無當事人適格? ‧3-18
Q3. 得否不以合夥團體為當事人(被告),而逕列合夥人
全體為被告?又列合夥團體為當事人(被告)後,得否
併列合夥人為被告? ‧3-19
Q4. 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得否執勝訴判決作為執行名義就各
合夥人之固有財產(補充性債務)加以強制執行? ‧3-20
Q5. 合夥團體所受裁判之效力是否及於已退夥之合夥人? ‧3-23
Q6. 合夥團體所受裁判之效力是否及於新入夥人? ‧3-25
爭點 5‧管委會之訴訟上地位與判決效力、執行力範圍 ‧3-31
Q1. 管委會有無當事人適格? ‧3-31
Q2. 管委會所獲判決效力之主觀範圍及執行力範圍為何? ‧3-32
Q3. 社區管理負責人訴請住戶繳納管理費,審理中負責人變更,
應否承受訴訟? ‧3-34
爭點 6‧代位訴訟之爭議問題 ‧3-37
Q1. 債權人代位債務人對第三債務人提起訴訟,是否構成法定訴
訟擔當?債務人是否受判決效力所及? ‧3-37
Q2. 起訴之債權人對於其他債權人是否構成法定訴訟擔當?其他
債權人是否受判決效力所及? ‧3-38
Q3. 數債權人共同提起代位訴訟構成何種共同訴訟類型? ‧3-40
Q4. 債權人得代位債務人提起何種程序?是否得代位債務人
對支付命令聲明異議? ‧3-41
Q5. 債權人得否代位債務人分割遺產? ‧3-42
Q6. 代位訴訟中,債權人將對債務人之債權讓與第三人,
是否影響訴訟之進行? ‧3-45
爭點 7‧民法§821之訴訟性質與判決效力範圍 ‧3-50
Q1. 民法§821訴之聲明應如何表明?違反效果為何? ‧3-50
Q2. 共有人之一人對無權占有人提起訴訟是否構成法定
訴訟擔當? ‧3-51
Q3. 共有人一人起訴之判決效力是否及於未起訴之共有人? ‧3-53
Q4. 多數共有人起訴主張共有物返還請求權之共同訴訟類型
為何? ‧3-54
爭點 8‧公同共有債權之當事人適格 ‧3-58
Q1. 公同共有債權人中之一人或數人,得否未經其他公同共有
人之同意,為全體公同共有債權人之利益,請求債務人對
全體公同共有債權人為給付? ‧3-58
Q2. 民訴§56-1與事實上無法得同意公式之異同? ‧3-62
Q3. 民訴§56-1強制追加後可否再就權利主張行使否決權? ‧3-67
Q4. 繼承遺產之公同共有債權人於遺產受侵害時得否以自己應
繼分之比例單獨向債務人主張權利? ‧3-68
Q5. 繼承遺產之公同共有債權人得否單獨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
為假扣押? ‧3-70
爭點 9‧詐害債權撤銷訴訟之當事人適格與判決效力範圍 ‧3-75
Q1. 詐害債權撤銷訴訟應以何人為被告? ‧3-75
Q2. 債權人就同一債權提起詐害債權撤銷訴訟,其判決效力
是否及於其他債權人? ‧3-75
Q3. 多數債權人就同一債權先後提起詐害債權撤銷訴訟,法院
應如何處理? ‧3-76
Q4. 多數債權人就同一債權共同提起詐害債權撤銷訴訟為何種
共同訴訟類型? ‧3-76
Q5. 詐害債權撤銷訴訟中所為之不當聲明應否闡明? ‧3-76
SECTION.3 團體訴訟 ‧3-82
爭點 1‧民訴§44-3不作為訴訟之訴訟性質 ‧3-82
Q1. 民訴§44-3之訴訟性質為何? ‧3-82
Q2. 被害人或其他公益法人,可否就同一事件再行起訴? ‧3-83
Q3. 起訴之法人團體可否任意為捨棄、撤回或和解? ‧3-84
爭點 2‧消保法§50之訴訟性質 ‧3-85
Q1. 消保團體依消保法§50之規定「受讓消費者損害賠償
請求權」為訴訟信託或任意訴訟擔當? ‧3-85
Q2. 讓與損害賠償請求權之範圍為何? ‧3-86
Q3. 消費者讓與權利後,由消保團體先行起訴,消費者再行
起訴,當事人是否適格?是否違反重複起訴禁止原則? ‧3-87

Chapter 4 共同訴訟
SECTION.1 共同訴訟之類型與效果 ‧4-2
爭點 1‧共同訴訟類型與合一確定概念 ‧4-2
Q1. 共同訴訟之程序要件? ‧4-2
Q2. 共同訴訟之類型? ‧4-5
Q3. 於類似必要共同訴訟中,何謂合一確定? ‧4-6
爭點 2‧共同訴訟獨立原則之內容與界限 ‧4-11
Q1. 共同訴訟獨立原則為何? ‧4-11
Q2. 共同訴訟獨立原則之界線? ‧4-12
爭點 3‧必要共同訴訟行為之效果 ‧4-16
Q 必要共同訴訟行為之效果為何? ‧4-16
SECTION.2 共同訴訟之案例與爭議問題 ‧4-19
爭點 1‧裁判分割共有物訴訟之共同訴訟類型 ‧4-19
Q1. 裁判分割共有物訴訟之性質為何? ‧4-19
Q2. 法院為裁判分割判斷時應考量何種因素? ‧4-20
Q3. 裁判分割共有物訴訟之共同訴訟類型為何? ‧4-20
Q4. 訴請裁判分割共有物,有無一併聲明命對造協同辦理分割
登記及一併訴請交付分得土地部分之必要? ‧4-21
Q5. 共有人就他共有人已起訴請求分割之同一共有物,於訴訟
進行中另行起訴或反訴請求裁判分割,前後兩訴是否為同
一事件? ‧4-21
Q6. 裁判分割共有物欠缺當事人適格,但法院仍為本案判決,
其效力為何?應如何救濟? ‧4-24
爭點 2‧請求履行分割協議之共同訴訟類型 ‧4-26
Q1. 請求履行分割協議之共同訴訟類型為何? ‧4-26
Q2. 訴之聲明應如何表明? ‧4-26
Q3. 法院是否受當事人聲明之拘束? ‧4-27
爭點 3‧確認他人間法律關係存否之訴之共同訴訟類型 ‧4-30
Q. 確認他人間法律關係存否之訴是否為固有必要共同訴訟? ‧4-30
爭點 4‧連帶債務之共同訴訟型態 ‧4-33
Q1. 連帶債務人之共同訴訟類型? ‧4-33
Q2. 連帶債務人一人上訴之效力為何? ‧4-35
Q3. 連帶債務人一人上訴後再撤回上訴之效力? ‧4-38
爭點 5‧主債務人與保證人之共同訴訟類型 ‧4-45
Q1. 主債務人與保證人之共同訴訟類型為何? ‧4-45
Q2. 主債務人與保證人中一人上訴效力是否及於未上訴之人? ‧4-46
Q3. 是否承認主債務人一人認諾之效力? ‧4-47
爭點 6‧袋地通行權之共同訴訟類型 ‧4-54
Q1. 民法§787Ⅰ之法規範目的為何?法院審酌通行處所及方
法時應將何種因素列入考慮? ‧4-54
Q2. 法院准開設之通行道路寬度是否必須符合通行權人關於
土地利用之需要—以建地為例? ‧4-54
Q3. 袋地通行權訴訟屬於何種訴訟類型? ‧4-56
Q4. 袋地通行權訴訟之共同被告屬於何種共同訴訟? ‧4-61
Q5. 袋地通行權訴訟之共同被告,一人上訴之效力是否及於未
上訴之人? ‧4-65
Q6. 確認通行權存在之訴,若僅以反對之共有人為被告,其當
事人是否適格? ‧4-69
Q7. 確認通行權存在之訴,若僅以反對之所有權人為被告,其
當事人是否適格? ‧4-70
爭點 7‧裁判分割共有物之訴─對一造當事人撤回或 變更之效力 ‧4-73
Q1. 乙於起訴前已死亡,其繼承人為A、B,甲於起訴後方知悉,
爰撤回其對乙之訴,並追加A、B被告,惟其撤回之效力是
否及於全體被告? ‧4-74
Q2. 乙於訴訟中死亡,甲聲明乙之繼承人A、B承受訴訟,嗣A、B
經遺產分割協議,由A單獨就乙所遺該土地應有部分全部辦
妥繼承登記,甲因此撤回其對B之訴,經B同意,惟其撤回
之效力是否及於全體被告? ‧4-74
Q3. 乙於訴訟中將其所有該土地應有部分全部出賣並移轉所有權
登記與丁,甲因此追加丁為被告,並同時撤回其對乙之訴,
經乙同意,惟其撤回之效力是否及於全體被告? ‧4-75
Q4. 若乙、丙未曾到庭辯論。嗣於訴訟繫屬中乙將應有部分全
部移轉予第三人丁,丁聲請承當訴訟,法院以繕本通知甲、
乙,並請其等陳明是否同意丁承當訴訟,甲具狀表示同意,
乙則未表示任何意見,之後甲具狀聲請變更被告,將被告乙
變更為丁,此變更是否發生全部訴訟撤回之效果? ‧4-76
Q5. 若乙均未到庭,丙則出庭為本案言詞辯論。嗣後甲具狀撤回
對乙之起訴,丙則向法院表示不同意甲對乙之撤回起訴,則
本件分割共有物訴訟之訴訟繫屬,是否因撤回而消滅? ‧4-77
Q6. 若乙均未到庭,丙則出庭為本案言詞辯論。嗣後甲於該次言
詞辯論中撤回起訴,到場之丙同意撤回,未曾到庭之乙則於
10日內具狀不同意甲之撤回起訴,本件訴訟繫屬是否歸於消
滅? ‧4-78
SECTION.3 主觀預備合併 ‧4-81
爭點 1‧訴之主觀預備合併之合法性 ‧4-81
Q1. 訴之主觀預備合併之合法性? ‧4-81
Q2. 訴之主觀預備合併中,共同訴訟一人上訴效力是否及於其他
共同訴訟人? ‧4-84

Chapter 5 主參加訴訟與訴訟參加
爭點 1‧輔助參加與獨立參加之區別 ‧5-2
Q1. 訴訟參加之意義、要件與類型為何? ‧5-2
Q2. 獨立參加之類型—論理上須合一確定是否為獨立參加
之類型? ‧5-4
Q3. 輔助參加人與獨立參加人之權限為何? ‧5-5
Q4. 承當訴訟後判決效力與被承當者之關係為何? ‧5-7
爭點 2‧參加訴訟之效力 ‧5-10
Q1. 參加效之客觀範圍為何? ‧5-10
Q2. 被參加人敗訴時與參加人間之關係為何? ‧5-11
Q3. 被參加人勝訴時與參加人間之關係為何? ‧5-12
Q4. 參加人與他造當事人間之關係為何? ‧5-13
爭點 3‧訴訟告知與職權通知之區別 ‧5-18
Q1. 訴訟告知之要件與效力? ‧5-18
Q2. 職權通知之要件與效力? ‧5-20
Q3. 訴訟告知與職權通知得否作為判決效力擴張之依據? ‧5-22
爭點 4‧主參加訴訟設置之目的、要件與效力 ‧5-25
Q1. 主參加訴訟設置之目的及要件? ‧5-25
Q2. 主參加訴訟各行為人之效力? ‧5-27
Q3. 敗訴當事人一人提起上訴之效力? ‧5-28
爭點 5‧獨立主參加訴訟之意義、適法性與效力 ‧5-32
Q. 獨立主參加訴訟之容許性? ‧5-32

Chapter 6 訴訟代理人
爭點 1‧訴訟代理人與本人訴訟行為不一致時之處理 ‧6-2
Q. 訴訟代理人與本人訴訟行為不一致時應如何處理? ‧6-2
爭點 2‧法定代理人變更與訴訟代理權之關係 ‧6-3
Q. 法定代理人變更是否導致訴訟代理權消滅? ‧6-3
爭點 3‧有訴訟代理人或指定送達代收人卻對當事人本人送達 之效力 ‧6-5
Q1. 有訴訟代理人卻對當事人本人送達是否發生效力? ‧6-5
Q2. 指定送達代收人卻對當事人本人送達是否發生效力? ‧6-6

Chapter 7 訴訟客體
SECTION.1 訴之種類 ‧7-2
爭點 1‧將來給付之訴 ‧7-2
Q1. 何謂將來給付之訴?要件為何? ‧7-2
Q2. 將來給付之訴之態樣? ‧7-3
爭點 2‧確認之訴之確認利益與確認客體 ‧7-4
Q1. 確認之訴所得確認之客體為何? ‧7-4
Q2. 確認之訴之確認利益應如何判斷? ‧7-8
SECTION.2 訴之聲明與訴訟標的 ‧7-15
爭點 1‧訴訟標的理論之爭議 ‧7-15
Q. 訴訟標的理論之爭議為何? ‧7-15
爭點 2‧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之訴訟標的 ‧7-17
Q1.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之訴訟標的為何? ‧7-17
Q2. 確定判決之既判力與後遺症所生損害之關係為何? ‧7-20
爭點 3‧一部請求與餘額另訴 ‧7-22
Q1. 一部請求之意義及類型? ‧7-22
Q2. 一部請求與餘額另訴之關係為何? ‧7-23
Q3. 一部請求訴訟繫屬中,另訴餘額是否違反重複起訴禁止
原則? ‧7-29
Q4. 一部請求起訴中斷時效之效力是否及於餘額請求? ‧7-30
爭點 4‧表明全部請求之最低金額—民訴§244Ⅳ ‧7-40
Q1. 民訴§244Ⅳ之意義? ‧7-40
Q2. 民訴§244Ⅳ與一部請求之區辨? ‧7-40
Q3. 未補充之部分得否另訴? ‧7-41
Q4. 原告未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補充其聲明,法院之
裁判範圍為何? ‧7-42
Q5. 民訴§244Ⅳ與§255Ⅰ但書③之區辯? ‧7-42
Q6. 原告未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補充其聲明,得否於
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再為補充?適用法條為何? ‧7-43
爭點 5‧請求金額之流用及限制 ‧7-47
Q. 請求金額之流用及限制為何? ‧7-47
SECTION.3 訴之客觀合併 ‧7-50
爭點 1‧重疊(競合)合併之審理方式 ‧7-50
Q1. 重疊(競合)合併之定義及審理方式為何? ‧7-50
Q2. 是否承認數訴訟標的均為勝訴判決之合併型態(前述定義下
之重疊或競合合併)? ‧7-51
爭點 2‧選擇合併之審理方式 ‧7-52
Q1. 選擇合併之定義及審理方式為何? ‧7-52
Q2. 複數訴訟標的之一請求,部分有理由、部分無理由,是否
尚須審查其他請求? ‧7-53
Q3. 選擇合併之上訴應如何處理? ‧7-54
Q4. 選擇之債是否構成選擇合併? ‧7-56
爭點 3‧訴之客觀預備合併之審理方式 ‧7-62
Q1. 客觀預備合併之意義及類型為何? ‧7-62
Q2. 客觀預備合併之審理方式為何? ‧7-63
爭點 4‧不真正預備合併之審理方式兼論客觀合併型態之 非固定化 ‧7-75
Q1. 何謂不真正預備合併? ‧7-75
Q2. 客觀合併型態之非固定化為何? ‧7-77
爭點 5‧邱派之重疊合併 ‧7-78
Q. 邱派之重疊合併為何?應如何審理? ‧7-78
SECTION.4 訴之變更追加 ‧7-81
爭點 1‧客觀訴之變更追加之概論 ‧7-81
Q1. 客觀訴之變更、追加意義與目的? ‧7-81
Q2. 客觀訴之變更、追加之要件與法院之處置? ‧7-81
Q3. 原告為訴之變更之舊訴已經一審終局判決者,是否不得
再事起訴? ‧7-84
爭點 2‧民訴§255Ⅰ但②之請求基礎事實同一 ‧7-89
Q. 何謂民訴§255Ⅰ但②之「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 ‧7-89
爭點 3‧民訴§255Ⅰ但⑤追加當事人 ‧7-92
Q1. 民訴§255Ⅰ但⑤之「合一確定」應如何解釋? ‧7-92
Q2. 二審依民訴§446Ⅰ但、§255Ⅰ但⑤追加被告是否應
考量其審級利益? ‧7-95
爭點 4‧二審程序當事人變更、追加 ‧7-96
Q. 二審程序可否依民訴§446Ⅰ但、§255Ⅰ但②作為
當事人變更、追加之依據? ‧7-96
SECTION.5 反訴 ‧7-102
爭點 1‧反訴之概論 ‧7-102
Q1. 反訴之要件? ‧7-102
Q2. 何謂預備反訴?是否容許? ‧7-105
Q3. 反訴當事人之擴張—所謂合一確定應如何解釋? ‧7-106
爭點 2‧獨立第三人反訴 ‧7-117
Q1. 獨立第三人反訴之意義、適用基礎為何? ‧7-117
Q2. 獨立第三人反訴之合法性與審理原則? ‧7-118
Q3. 本訴訟與獨立第三人反訴之判決效力? ‧7-120

Chapter 8 訴訟開始之效力
SECTION.1 重複起訴禁止原則 ‧8-2
爭點 1‧重複起訴禁止之認定 ‧8-2
Q1. 民訴§253重複起訴禁止之意義? ‧8-2
Q2. 如何判斷民訴§253之同一事件? ‧8-2
Q3. 違反重複起訴禁止之效果為何? ‧8-6
SECTION.2 當事人恆定 ‧8-9
爭點 1‧當事人恆定主義 ‧8-9
Q. 何謂當事人恆定主義?其性質及類型為何? ‧8-9
爭點 2‧民訴§254之新修正及訴訟繫屬登記制度 ‧8-10
Q1. 何謂訴訟繫屬登記制度? ‧8-10
Q2. 2017年民訴§254之修正重點為何? ‧8-11
Q3. 民法§244詐害債權撤銷之訴可否為訴訟繫屬登記? ‧8-12

Chapter 9 爭點整理
SECTION.1 爭點整理方法 ‧9-2
爭點 1‧爭點整理方法概論 ‧9-2
Q1. 爭點整理之機能? ‧9-2
Q2. 爭點整理之階段與方法? ‧9-2
SECTION.2 爭點簡化協議 ‧9-27
爭點 1‧爭點簡化協議之效力 ‧9-27
Q1. 爭點簡化協議為何?其與爭點整理結果之差異為何? ‧9-27
Q2. 爭點簡化協議之對象是否及於訴訟標的? ‧9-28
Q3. 「未經主張之事項」是否具有爭點簡化協議之適格性? ‧9-29
Q4. 當事人一造得否「否定合意之存在」而擴張或取代現有
爭執之事項? ‧9-29
Q5. 爭點簡化協議之效力? ‧9-30
Q6. 未經協議之爭點,是否於事後再行提出? ‧9-31

Chapter 10 言詞辯論
SECTION.1 闡明義務 ‧10-2
爭點 1‧法律見解之闡明與法討論義務 ‧10-2
Q. 法律見解之闡明與法討論義務之有無? ‧10-2
爭點 2‧法院對於可能性消滅時效抗辯之闡明義務 ‧10-5
Q. 法院有無可能性消滅時效抗辯之闡明義務? ‧10-5
爭點 3‧民訴§199-1Ⅰ主張不明瞭、不完足之闡明之 要件 ‧10-7
Q1. 民訴§199-1Ⅰ之立法目的、機能與適用? ‧10-7
Q2. 民訴§199-1Ⅰ後段「主張不明瞭或不完足」之闡明
要件為何? ‧10-9
爭點 4‧單一法律關係下當事人變更權利定性 ‧10-13
Q1. 單一契約關係下,當事人變更契約定性,是否構成訴
之變更?法院應如何闡明? ‧10-13
Q2. 單一侵權行為所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金石堂門市 不限金額免運費
      7-11便利商店 ok便利商店 萊爾富便利商店 全家便利商店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ok便利商店 順豐 7-11便利商店

詳細資料

詳細資料

    • 語言
    • 中文繁體
    • 裝訂
    • 紙本平裝
    • ISBN
    • 9786267758007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0
    • 商品規格
    • 18開17*23cm
    • 出版地
    • 台灣
    • 適讀年齡
    • 全齡適讀
    • 注音
    • 級別

商品評價

訂購/退換貨須知

加入金石堂 LINE 官方帳號『完成綁定』,隨時掌握出貨動態:

加入金石堂LINE官方帳號『完成綁定』,隨時掌握出貨動態
金石堂LINE官方帳號綁定教學

提醒您!!
金石堂及銀行均不會請您操作ATM! 如接獲電話要求您前往ATM提款機,請不要聽從指示,以免受騙上當!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3.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 網友掛保證,絕不踩雷書單如下 ↓↓↓
預計 2025/09/25 出貨 購買後進貨 
金石堂門市 全家便利商店 ok便利商店 萊爾富便利商店 7-11便利商店
World wide
活動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