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索臺灣客家研究
內容簡介
本書包括三部分,一、客家觀點與多元社會:分析客家運動對於臺灣多元文化社會發展的貢獻,以及從客家史觀的角度來理解客家族群對臺灣社會構成的貢獻;二、族群記憶與客家認同:討論客家從「族類」到「族群」的過程,特別是在客家文化認同的架構下,族群記憶的轉變及臺灣當地客家族群意識的形成;三、認知旨趣、研究取徑與研究議題:主要是討論客家學的特徵及其可能性,特別是關於發展置身事內的方法論之重要性,分析臺灣民間客家研究者的研究取徑,強調客家作為多元文化的構成、族群凝聚和比較研究的重要性。本書強調通過客家來認識臺灣,通過臺灣來認識客家,主張研究其他族群,也是一種認識臺灣社會的途徑。
序/導讀
自序
以客家為方法
本書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書寫作計畫(97-2420-H-007-008-MY2)之成果報告之一。可視為本人對於近年來臺灣客家研究的觀察與思考的一部分。全書大約可分為三部分:
第一部分為客家研究的認知旨趣、研究取徑與研究議題。相關論文包括〈認知旨趣、典範和研究:關於客家研究的若干思考〉、〈以實作知識為對象:臺灣民間客家研究者的研究取徑〉,以及〈客家研究議題:多元文化、凝聚與比較研究〉。三篇論文中〈認知旨趣、典範和研究〉,討論客家學的特徵及其可能性,特別是關於發展置身事內的方法論之重要性;〈以實作知識為對象〉則是分析臺灣民間客家研究者的研究取徑,這是一種始於生活世界的客家關懷與客家知識;第三篇論文〈客家研究議題〉,則強調客家作為多元文化的構成、族群凝聚和比較研究的重要性;第四篇〈臺灣客家人口統計及其重要議題〉,在經驗資料上提供關於臺灣客家人口的描述,以及第一階的客家研究議題之分析,所謂第一階的客家研究議題是指生活世界中一般人的見解,這與將生活世界的問題進行反思與學術化的第二階研究議題不同。
第二部分,為客家觀點與多元社會,這部分由三篇文章所組成,分別是〈以客家為方法:客家運動與臺灣社會的思索〉、〈客家運動與臺灣多元文化社會發展〉,以及〈客家研究與臺灣社會的主體性〉(與薛雲峰合著)。主要是分析客家運動對於臺灣多元文化社會發展的貢獻,指陳客家史觀對於通過客家族群認識臺灣的意義,客家作為一種方法,我們可以從客家族群的貢獻來理解臺灣社會,也從臺灣社會的構成來理解客家。
第三部分,族群記憶與客家認同,包括〈少數族群與主流文化:客家文化認同運動與族群記憶之轉移〉與〈族群記憶與臺灣客家意識的形成〉,主要討論客家從「族類」到「族群」的過程,特別是在客家文化認同的架構下,族群記憶的轉變及臺灣當地客家族群意識的形成。兩篇文章指出通過對客家文化的認識,可豐富漢文化的多元性以及臺灣社會的多元族群文化。
本書強調以客家為方法,提供一個思考的角度,通過客家來認識臺灣,通過臺灣來認識客家,主張研究任何族群,例如客家、閩南、原住民、外省或新移民等等,都是一種認識臺灣社會的途徑,1 所以方法論上其他族群也可作為一種方法,都是我們重新認識臺灣社會的介面。其次,更進一步來說,重新認識臺灣社會的目的,是為了在這個新認識的臺灣社會中重新認識客家族群。在此意義下,客家研究同時也是一種臺灣研究,而臺灣研究也不能沒有客家研究。在邁向重新理解臺灣社會的歷程裡,客家作為方法具有想像上的開放性,在論述的實踐中,客家、閩南、外省、原住民、新移民都可以成為同義詞。客家研究不僅是在理解客家,更是重新理解客家作為構成要素之一的臺灣社會,希冀超越過去對臺灣社會既有的認識,重新認識客家、重構臺灣社會。
最近十年(2003-2013)來,客家研究在臺灣因為學術機構的設置與研究所的招生,較以往主要由民間學者或相關科系的師生從事客家研究,在數量上每年增加許多,以各個客家研究所每年招收將近二百位碩士班研究生(包括在職專班),加上非客家學術機構的學生的研究成果,十年來的碩士學位論文不計其數,以2011-2012年來看,單就臺灣而言,共有385篇學位論文(中國有132篇),平均兩天就有一本客家研究的學位論文產出,加上每年地方政府、學校、社團所辦的「學術」研討會,從數量上來看客家研究的數量已經達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峰。雖然沒有機會閱讀所有的這些學術著作,就所接觸的部分來看,有一些重要的議題雖曾被提出來討論,但就正式出版的論文或專書來看,似乎還可以做得更好。希望未來有更多值得作為基礎研讀的成果,能作為上課的教材,特別是在客家族群史的詮釋方面,能釐清客家源流、客家族群(和非客家族群)對客家與臺灣歷史社會的看法,在族群關係上面,能釐清客家與其他族群(原住民、新住民、外省、閩南等)的關係;過去這些議題只有一些日常的印象,在制度性的客家學術機構成立之後,期待有更紮實的經驗研究,有更具意義的詮釋瞭解和更清明的認知反思。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不限金額免運費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訂購/退換貨須知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商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