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私法裁判與學理(一)
內容簡介
法律的生命在於邏輯,也在於經驗,故而理論與實務皆不能偏廢,國際私法亦如是。我國法院實務累積不少的涉外民商裁判,於研讀國際私法學理時參照相關裁判,或於觀涉外民商裁判時參照相關國際私法學理,能收理論與實務兼備之效。
本書乃基於理論與實務兼備之理念撰成,就國際私法之國際裁判管轄、衝突法總論、衝突法各論三部分所涉相關涉外民商裁判,依國際裁判管轄權之決定基準、被告可扣押財產所在地之國際裁判管轄、國際合意管轄、涉外民商事件之定性、涉外民商事件之先決問題、規避法律、契約客觀準據法、勞動契約之準據法、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準據法等內容分為九章,以國際私法學理加以說明、分析與評論。
本書內容豐富、條理清晰,問題之論述層次分明、深入淺出,理論與實務兼備,不但適合初學入門之補充教材,亦適合進階研究之廣度與深度。
本書乃基於理論與實務兼備之理念撰成,就國際私法之國際裁判管轄、衝突法總論、衝突法各論三部分所涉相關涉外民商裁判,依國際裁判管轄權之決定基準、被告可扣押財產所在地之國際裁判管轄、國際合意管轄、涉外民商事件之定性、涉外民商事件之先決問題、規避法律、契約客觀準據法、勞動契約之準據法、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準據法等內容分為九章,以國際私法學理加以說明、分析與評論。
本書內容豐富、條理清晰,問題之論述層次分明、深入淺出,理論與實務兼備,不但適合初學入門之補充教材,亦適合進階研究之廣度與深度。
目錄
第一部分 國際裁判管轄論
第一章 國際裁判管轄權的決定基準──總論上方法的考察
第二章 民事訴訟法第3條於涉外案件之運用──最高法院93年度台抗字第176號民事裁定評析
第三章 國際合意管轄之效果──從最高法院101年度台抗字第259號民事裁定談起
第二部分 衝突法總論
第四章 定性、先決問題及其界限──台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字第493號民事判決評析
第五章 從平衡涉外民事訴訟實體利益與程序利益之觀點探討國際私法上先決問題之解決標準──由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2423號民事判決談起
第六章 當事人意思自主原則、契約準據法之約定與規避法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95年度重訴字第1416號民事判決評析
第三部分 衝突法各論
第七章 法律行為之特徵性債務與關係最切之法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勞訴字第55號民事判決評析
第八章 涉外勞動契約與資遣費請求之法律適用──從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09號民事判決談起
第九章 涉外商標權侵害之法律適用與商標之保護──從智慧財產法院102年度民商上更(一)字第1號民事判決談起
第一章 國際裁判管轄權的決定基準──總論上方法的考察
第二章 民事訴訟法第3條於涉外案件之運用──最高法院93年度台抗字第176號民事裁定評析
第三章 國際合意管轄之效果──從最高法院101年度台抗字第259號民事裁定談起
第二部分 衝突法總論
第四章 定性、先決問題及其界限──台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字第493號民事判決評析
第五章 從平衡涉外民事訴訟實體利益與程序利益之觀點探討國際私法上先決問題之解決標準──由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2423號民事判決談起
第六章 當事人意思自主原則、契約準據法之約定與規避法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95年度重訴字第1416號民事判決評析
第三部分 衝突法各論
第七章 法律行為之特徵性債務與關係最切之法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勞訴字第55號民事判決評析
第八章 涉外勞動契約與資遣費請求之法律適用──從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09號民事判決談起
第九章 涉外商標權侵害之法律適用與商標之保護──從智慧財產法院102年度民商上更(一)字第1號民事判決談起
序/導讀
序言
法律的生命在於邏輯,也在於經驗,故而理論與實務皆不能偏廢,國際私法亦如是。我國法院實務累積不少的涉外民商裁判,於研讀國際私法學理時參照相關裁判,或於觀涉外民商裁判時參照相關國際私法學理,能收理論與實務兼備之效。
本書所收錄之論文,為作者近年來教學、研究國際私法學之心得,就國際私法之國際裁判管轄、衝突法總論、衝突法各論三大部門所涉相關涉外民商裁判,依國際裁判管轄權之決定基準、被告可扣押財產所在地之國際裁判管轄、國際合意管轄、涉外民商事件之定性、涉外民商事件之先決問題、規避法律、契約客觀準據法之決定、涉外勞動契約之法律適用、涉外商標權侵害之法律適用等內容分為九章,各章皆基於理論與實務兼備之理念撰成,以國際私法學理並行呈現、分析並評論所涉裁判。因以涉外民商裁判時與相關國際私法學理相互並現,故本書書名為「國際私法裁判與學理(一)」,並列為「國際私法理論與實務」叢書第一卷。
本書之編輯過程,盡可能維持各章初稿於各法學期刊發表時之原貌,但因各章初稿發表時間有別,因此若干初稿發表時間較久遠者,則因應法規變動以及參考文獻之更新,為若干修正,並就文字為若干之調整,同時就部分內容加以改寫。
本書之付梓,必須感謝五南圖書公司劉靜芬副總編輯之協助出版與黃郁婷編輯之悉心校對,同時也要感謝提供刊登本書各章初稿之政大法學評論、玄奘法律學報、月旦法學雜誌、台灣法學雜誌、李模務實法學基金會。
國際私法學內容浩瀚,未及討論重要問題尚多。本書疏誤之處,願先進宏達指教是希。
最後,謹以本書獻給我在天上的父親吳錫爵,沒有您劬勞辛苦的養育與栽培,就沒有今天的我。
吳光平
序於陽明山‧華岡‧大賢館
2021年8月25日
法律的生命在於邏輯,也在於經驗,故而理論與實務皆不能偏廢,國際私法亦如是。我國法院實務累積不少的涉外民商裁判,於研讀國際私法學理時參照相關裁判,或於觀涉外民商裁判時參照相關國際私法學理,能收理論與實務兼備之效。
本書所收錄之論文,為作者近年來教學、研究國際私法學之心得,就國際私法之國際裁判管轄、衝突法總論、衝突法各論三大部門所涉相關涉外民商裁判,依國際裁判管轄權之決定基準、被告可扣押財產所在地之國際裁判管轄、國際合意管轄、涉外民商事件之定性、涉外民商事件之先決問題、規避法律、契約客觀準據法之決定、涉外勞動契約之法律適用、涉外商標權侵害之法律適用等內容分為九章,各章皆基於理論與實務兼備之理念撰成,以國際私法學理並行呈現、分析並評論所涉裁判。因以涉外民商裁判時與相關國際私法學理相互並現,故本書書名為「國際私法裁判與學理(一)」,並列為「國際私法理論與實務」叢書第一卷。
本書之編輯過程,盡可能維持各章初稿於各法學期刊發表時之原貌,但因各章初稿發表時間有別,因此若干初稿發表時間較久遠者,則因應法規變動以及參考文獻之更新,為若干修正,並就文字為若干之調整,同時就部分內容加以改寫。
本書之付梓,必須感謝五南圖書公司劉靜芬副總編輯之協助出版與黃郁婷編輯之悉心校對,同時也要感謝提供刊登本書各章初稿之政大法學評論、玄奘法律學報、月旦法學雜誌、台灣法學雜誌、李模務實法學基金會。
國際私法學內容浩瀚,未及討論重要問題尚多。本書疏誤之處,願先進宏達指教是希。
最後,謹以本書獻給我在天上的父親吳錫爵,沒有您劬勞辛苦的養育與栽培,就沒有今天的我。
吳光平
序於陽明山‧華岡‧大賢館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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