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標準的理論和應用:美國法院判例指引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Amazon 4.5顆星好評、商業金融類強力推薦
專為法官、律師、會計師、評價師等專業人士而寫
台灣第一本企業價值鑑定專書!
每一個鑑價都是獨一無二!
無論是遺產稅、贈與稅,或有關股東、離婚的案件,
價值估算,深深影響著企業和個人。
「價值是什麼?」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得先定義價值。
定義「價值」一詞的同時,須先界定「價值標準」之類型為何?
▎財經專業人士必讀的實用聖經
價值標準,奠基於估價的理論和實際應用,定義了評價師所追求的價值類型。
本書將說明價值標準在五個不同領域下的應用:遺產和贈與稅、股東異議和壓迫、合夥企業之退夥、離婚訴訟和財務報導。
希望這本書能夠促進價值標準的理論,並在司法和法規領域的運用上,提供一個評價理論的框架,使價值標準和其價值前提能共同應用在這五個領域,而得到更好的理解。
▎每一個鑑價都是獨一無二
進行司法案件的鑑價時,無論是對於聯邦法院的遺產稅、贈與稅案件,或州法院有關股東、訴請離婚中的配偶之案件,評價人員對手頭案件的事實和情況,都必須審慎。
從業人員必須認識到,以前使用在法院審理個案的價值標準的解釋,可能不適用在所有個案,企業評價具有個案獨特性,每一個鑑價都是獨一無二的存在。
本書的研究廣度,涉及價值標準相關的司法和監管事宜,運用了評價和法律領域內的各種資源,分析檢視了美國五十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對股東異議和壓迫,以及在離婚財產分配的州法註解。
▎價值估算,深深影響著企業和個人
你也許不懂,但不能不知道!
一家企業的價值,是其所有權未來收益在特定時間點的現值,同樣地,遺產稅和贈與稅的估價、股東異議和壓迫事件、離婚案件的財產分配,在在受到價值估算的牽動。
因此,當進行一件企業或無形資產價值評估的委任案,首先需要知道價值的定義,本書就是第一本能完整闡述此重要問題的專書,用來探討下列五種情境下的價值標準:
‧ 贈與稅,遺產稅,和所得稅
‧ 異議和受壓迫股東的權益
‧ 合夥、有限合夥、有限責任公司的權益收購
‧ 解除婚約的案件
‧ 財務報導的公允價值
本書列出美國主要的聯邦法令與法規,和所有各州和地區的相關法規,使評估報告能具體說明所依據的法源,適合律師或估價師利於找到相關法令的全文,作進一步的了解。
★本書特色
*企業評價估算必備聖經
*一本專業人士寫給專業人士的鑑價書
*作者群榮獲美國評價師協會等專業認證
*商業評估委員會、認股權協會專業指定用書
*針對各司法管轄區各項議題,分析數百個法院判例
*闡釋離婚官司案件的估價,區分婚姻財產和個人財產的定義
*提供洞察各級法院對涉及價值標準的各種議題的解釋及觀點
*詳列每個主要的聯邦法令與法規,和所有各州和地區的相關法源
名人推薦
★專業推薦(依姓名筆劃排序)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
國際扶輪3521地區2019-20總監當選人 馬靜如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張耿禧
專精企管顧問公司精算師 葉崇琦
國立政治大學會計系兼任教授、
中華無形資產暨企業評價協會理事長 蘇瓜藤
目錄
編審總序
推薦序 一本增強專業知識的好書
前言 價值在於視者眼睛之所見
致謝
引言 價值定義,定義價值
Chapter 01 公認的價值標準與前提
▎公認的標準和前提
價格、價值及成本
定義價值標準
價值前提
▎公認的價值標準
公允市場價值
公允價值
投資價值
內在價值
帳面價值
▎價值標準的公認營運前提
持續經營
清算價值
其他情況下的公允價值
其他情況下的公允市場價值
國際化背景下的價值標準
▎重點回顧
Chapter 02 遺產稅和贈與稅的公允市場價值
▎引言
公允市場價值的公認定義
公允市場價值的歷史
美國政府v.14包別針案
▎公允市場價值的元素
財產將換手的價格
有意願的買家
有意願的賣家
非強迫的買與賣
限制性協議的重要性
對相關事項具有合理知識
常見的折價
▎重點回顧
Chapter 03 股東異議與壓迫的公允價值
▎公允價值作為異議、受壓迫,和整體案件公平性的價值標準
▎異議股東的鑑價救濟
鑑價救濟的歷史和概述
今日的鑑價權
▎上市公司之鑑價請求權
市場除外
公允價值可能比常規交易的價格低
▎壓迫救濟
壓迫救濟的發展
壓迫救濟的內容
逐出與排擠出去
以解散公司作為壓迫的救濟
以股東收購作為一種救濟方案
壓迫案例
違反信託責任
重手,蠻橫,或霸道的行為
▎幾乎所有的州都以公允價值作為鑑價和壓迫的價值標準
各機關和法規定義之公允價值
▎ 評價基準日──股東對公司行動提出異議生效之前
鑑價案例的評價基準日
壓迫案例中的評價基準日
▎慣用的和現行的鑑價技術
溫伯格對UOP公司訴訟案
▎德拉瓦州的公允價值
德拉瓦州的公允價值標準
德拉瓦州的整體公允性
德拉瓦州的公允價值組成要件
▎俄亥俄州在鑑價方面的不利價值標準
▎公允價值通常不包括折價及溢價
大多數州現在拒絕少數股折價和市場性折價
價值層次
股東層次的折價
隱含的少數股折價
DCF價值法不適用溢價
企業層級的折價
企業層級的控制權溢價
有些州允許在特殊狀況下考量是否採用折價
法院的判決傾向拒絕折價
▎公允價值的公平調整
計算公允價值時不法行為的考量
損害賠償
▎重點回顧
Chapter 04 合夥和有限責任公司收購的價值標準
▎引言
▎ 退出/退夥的收購買斷
▎以收購取代解散
▎異議者權利
▎合夥和有限責任合夥
有限責任合夥
普通合夥的價值標準案例
有限合夥
▎普通有限責任公司
統一法案
以收購買斷取代解散
退夥與收購買斷
異議者的權利
專業的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的判例
▎重點回顧
Chapter 05 離婚訴訟的價值標準
▎引言
婚姻財產:背景和歷史
區分婚姻財產和個人財產
無形資產認定和估價之間的關係
個人財產的增值
▎離婚的價值標準與前提
價值前提
價值標準
藉由保險代理人的估價案來揭示價值前提
交換價值與持有人價值前提下的價值概念
▎美國50個州中的離婚價值標準
缺乏法律的洞見
通過判例法揭示價值標準
價值標準的分類系統
▎交換價值
商譽
交換價值下的缺乏控制權折價和市場性折價
公允價值
交換價值下的買賣協議
▎持有人價值
商譽
雙重計價
持有人價值前提下的股東層級折價
公允價值
持有人價值下的買賣協議
▎重點回顧
Chapter 06 財務報導的公允價值
▎引言
何謂財務報導中的公允價值?
▎公允價值的應用
美國會計文獻中的公允價值歷史
▎應用於企業合併中的公允價值標準
▎應用於資產減損測試的公允價值標準
▎公允價值與其他價值標準的比較
財務報告中的公允價值與異議者權利案件中的公允價值
財務報導的公允價值與投資價值
財務報導的公允價值與公允市場價值的比較
▎審計議題
▎重點回顧
附錄:資訊來源
附錄
附錄A
國際企業評價準則
附錄B
異議和壓迫前提下的公允價值(美國各州相關法規比較表)
附錄C
離婚案件所適用之價值標準(按州別及價值標準分類 )
作者簡介
審訂翻譯簡介
本書重要名詞中英對照表(A~Z)
序/導讀
前言
價值在於視者眼睛之所見
我們都聽過:「價值在於視者眼睛之所見。」就像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猶如「情人眼中出西施」),就企業價值或企業利益來說,亦是如此。價值需等到被定義後,才有意義,在企業評價的學術用語,這些不同定義即稱為價值標準。
某些情況下,價值標準是由法規或規章所訂。例如,公允市場價值是所有聯邦贈與稅、遺產稅和所得稅的法定價值標準。公允價值則是證券交易委員會針對財務報導所規定的價值標準。公允價值幾乎是每一州法律,針對股東異議和壓迫,所定的價值標準,但此一定義與聯邦監理機關針對財務報導目的,所規定的公允價值標準定義,有相當差異。而且,公允價值的定義多少因州而異。
即使價值標準由法令所定義,仍在判例法留下許多解釋的空間。很少有州的法規,就離婚案件的價值標準給予任何定義。因此,在離婚案件的估價,事實上,幾乎都在判例法中發現。而且州與州之間的判例,亦有相當差別,甚至許多州不同的司法管轄區之間,也存有極大差異。
同樣一批股份,在不同情況下會有不同價值,讓許多人感到訝異。例如,本書作者之一評估一件異議股東訴訟案件之股權價值,之後因其中一位股東死亡,又受託針對同一批股份為了遺產稅的目的進行估價,竟相對於異議股東訴訟的估值低很多,因為其適用少數股東和缺乏市場流通性的折價調整,然而,在異議股東訴訟時,法規上並不允許進行這些折價調整。
適用於某些情況下的價值標準,也可以被規範於公司章程、合夥章程、買賣協議、仲裁協議和其他文件。重要的是,律師或其他起草這些文件的人必須對文件中規定的價值標準具有清楚的認識,並傳達給客戶。
很多時候,當我們面臨「股份的公允市場價值」的詞句,而且觸發事件發生時,股東才驚覺地發現,股份的公允市場價值並不意味著相應比例的整個公司的價值,而是因適用少數股東,以及缺乏市場流通性的折價調整後的較低價值?
當著手一件企業或無形資產價值評估的委任案,首先需要知道價值的定義。本書就是第一本能完整闡述此重要問題的專書,專門探討下列五種情境下的價值標準:
■贈與稅、遺產稅,和所得稅
■異議和受壓迫股東的權益
■合夥、有限合夥、有限責任公司的權益收購
■解除婚姻的案件
■財務報導的公允價值
這本書列出美國主要的聯邦法令與法規,和所有各州和地區的相關法規,使評估報告能具體說明所依據的法源,適合律師或評價師利於找到相關法令的全文,作進一步的了解。
同時針對各司法管轄區就各項議題,分析數百個法院判例,說明各種法條和法規,並從判例中歸納要點,包括個案判決文的引述,相信能得到最具代表性的詮釋及觀點。這些範圍從一個句子到幾個段落,和總共包括幾百個法院判例引述,揭示了不同司法管轄區對價值標準解釋的細微差別。
如果面對某項議題的「第一個案件」(即該司法管轄區之前從未判決過的案例),法院有時候會尋求有類似法規的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先前判例。
我們並不就「適當的價值標準的解釋應該是什麼?」表示意見(除非我們知道這是企業評價業界的共識),只是就了解來報導價值標準的解釋,努力地指出各個司法管轄區之間解釋的共同點與差異,有時,甚至是同一司法管轄區內的異同。
企業評價非常具有個案獨特性,相同的案例可能在不同的事實與情境解釋下,看起來像是互相矛盾的個案。因此,從某一特定案件的意見,來擴張解釋其一般性無疑相當危險。但是,判例的研究仍是重要,能提供律師、估價分析師和法庭對某些議題的想法與觀點。
研讀本書作為出發點,根據彙編的研究理解特定司法管轄區,就某些特定類型案件的相關價值標準,將節省律師和估價師大量的時間。我們希望它還提供洞察各級法院對涉及價值標準的各種議題的解釋及觀點。由於本書涉及的主題性質仍持續演變,我們將繼續觀察理論、法規和判例法的演變。歡迎讀者提出任何問題,並給予評論和建議。
傑伊.菲什曼
Jay E. Fishman
Financial Research Associates
Bala Cynwyd, Pennsylvania
jfishman@finresearch.com
薛能.普拉特
Shannon P. Pratt
Shannon Pratt Valuations, Inc.
Portland, Oregon
shannon@shannonpratt.com
威廉.莫里森
William J. Morrison
WithumSmith+Brown, 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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