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講義民事訴訟法(下)(3版)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本書係講授民事訴訟法課程之口述講義,其內容旨在闡述新民事訴訟法之基礎理論及基本構造,既就訴訟理論為體系性及批判性闡釋,又舉具體案例予以反覆演練及說明,助益於全盤理解新民事訴訟法學,並學會靈活運用之本領。本書下冊說明訴訟之審理及事案之解明、訴訟程序之終了及判決效力之範圍、小額訴訟與中間程序,與聲明不服及事後救濟。
目錄
序言 I
詳目 V
第五章 訴訟之審理及事案之解明 1
第一節 審理原則及審理方式 1
第二節 辯論準備及爭點整理 80
第三節 舉證責任及無庸舉證 180
第四節 證據調查及事實認定 285
第六章 訴訟程序之終了及判決效力之範圍 357
第一節 依當事人意思終了 357
第二節 終局判決 404
第三節 確定判決之效力 461
第七章 小額訴訟與中間程序 643
第一節 小額訴訟之本案請求與審理方式 643
第二節 小額訴訟之和解性判決 664
第三節 小額訴訟程序之第二審結構 684
第八章 聲明不服及事後救濟 703
第一節 上訴審程序 703
第二節 再審訴訟程序及變更確定判決訴訟 755
第三節 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807
詳目 V
第五章 訴訟之審理及事案之解明 1
第一節 審理原則及審理方式 1
第二節 辯論準備及爭點整理 80
第三節 舉證責任及無庸舉證 180
第四節 證據調查及事實認定 285
第六章 訴訟程序之終了及判決效力之範圍 357
第一節 依當事人意思終了 357
第二節 終局判決 404
第三節 確定判決之效力 461
第七章 小額訴訟與中間程序 643
第一節 小額訴訟之本案請求與審理方式 643
第二節 小額訴訟之和解性判決 664
第三節 小額訴訟程序之第二審結構 684
第八章 聲明不服及事後救濟 703
第一節 上訴審程序 703
第二節 再審訴訟程序及變更確定判決訴訟 755
第三節 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807
序/導讀
序言
本書係筆者於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民事訴訟法課程之口述講義。為便利一學年上、下學期修習,將其分成上、下二冊。講義內容在於闡述新民事訴訟法之基礎理論及基本構造,期使讀者就新民事訴訟法學獲致整體及立體之理解,並學得靈活運用之本領,所以除就訴訟理論為體系性及批判性闡釋之外,並列舉具體事例予以反覆演練及說明。
本書所稱新民事訴訟法學係指1980年民事訴訟法研究會成立以後,經批判性、選擇性繼受之外國程序法學及具獨創性之本土化訴訟理論所形成之民事程序法學。斯學既前導我國廿一世紀民事訴訟法之修正,而成為新民事訴訟法之理論基礎,其並將繼續引導新民事訴訟法之解釋論、運作論甚至立法論,而開展為台灣民事訴訟法學。由於此項新學主要在民事訴訟法研究會中錘鍊及型塑,所以本書引據該會研討成果之內容,俾明其來源。在此意義上,本書可謂『民事訴訟法之研討(一)~(廿六)』之導讀或結晶。
本書異於一般教科書之處,在於一再利用具體事例說明我國民事訴訟法各項規定之立法旨趣及其法理根據,以論證新民事訴訟法應如何解釋適用,儘量避免淪為抽象論述或雜引異於我國法規所衍生之論著,便利讀者自行研讀及易於驗證。本書併配合講授內容而製作各樣圖表,致力釐清諸學說理論之差異或各爭議問題之層次,藉以促進讀者對各該規定旨趣及理論內容之理解,培養其分析、檢討及批判之法律思維能力。
本書旨在協助解讀及補充邱老師所著『口述民事訴訟法講義(一)~(三)』,從起訴、審理、裁判至聲明不服之訴訟過程,依序解說其基本構造,以利辨明各該程序制度在民事訴訟程序中之應有定位,及各項訴訟理論在整體民事訴訟法學上所屬領域。本書因以該講義為前提,故不再徵引其內容,如讀者自行比對,參照閱讀,當更加迅速及深入瞭解新民事訴訟法及新民事訴訟法學,從而掌握兩者之關係,並協同參與制度創設及理論創新或致力於審判革新,終於成為台灣民事訴訟法學之開創者、推進者或訴訟制度、審判實務之改革者。
雖然自1999年迄2003年已就民事訴訟法為全面性修正,使其因應台灣社會經濟及政治情勢之重大變遷,併克服紛爭事件多樣化及價值理念多元化之時代性新課題,成為廿一世紀民事訴訟制度第一波改革,但仍殘留不少廿世紀繼受立法後尚未彌補完善之基本課題。為建構本土化之金字塔型訴訟制度,並貫徹制度使用者之權益保護,2020年開始已著手進行廿一世紀第二波民事訴訟制度改革。因此,有必要增訂本書上冊,就其中訴權保障與審判權儘速確定以及計畫性審理,併增訂本書下冊,就其中新訂小額訴訟程序之中間程序特性與假執行宣告之暫時性權利保護機能以及上訴審程序之歷次變革,闡述改革成效及理論根據,俾利讀者瞭解、掌握民事訴訟制度之改革方向。
本講義第3版原稿係由吳丁偉、陳胤嘉(台大碩士)及楊沛紋(台大碩士生)錄音並加以整理。如無其等辛勞,本書付梓將受推遲,特此誌謝。
2023年7月1日
許士宦
本書係筆者於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民事訴訟法課程之口述講義。為便利一學年上、下學期修習,將其分成上、下二冊。講義內容在於闡述新民事訴訟法之基礎理論及基本構造,期使讀者就新民事訴訟法學獲致整體及立體之理解,並學得靈活運用之本領,所以除就訴訟理論為體系性及批判性闡釋之外,並列舉具體事例予以反覆演練及說明。
本書所稱新民事訴訟法學係指1980年民事訴訟法研究會成立以後,經批判性、選擇性繼受之外國程序法學及具獨創性之本土化訴訟理論所形成之民事程序法學。斯學既前導我國廿一世紀民事訴訟法之修正,而成為新民事訴訟法之理論基礎,其並將繼續引導新民事訴訟法之解釋論、運作論甚至立法論,而開展為台灣民事訴訟法學。由於此項新學主要在民事訴訟法研究會中錘鍊及型塑,所以本書引據該會研討成果之內容,俾明其來源。在此意義上,本書可謂『民事訴訟法之研討(一)~(廿六)』之導讀或結晶。
本書異於一般教科書之處,在於一再利用具體事例說明我國民事訴訟法各項規定之立法旨趣及其法理根據,以論證新民事訴訟法應如何解釋適用,儘量避免淪為抽象論述或雜引異於我國法規所衍生之論著,便利讀者自行研讀及易於驗證。本書併配合講授內容而製作各樣圖表,致力釐清諸學說理論之差異或各爭議問題之層次,藉以促進讀者對各該規定旨趣及理論內容之理解,培養其分析、檢討及批判之法律思維能力。
本書旨在協助解讀及補充邱老師所著『口述民事訴訟法講義(一)~(三)』,從起訴、審理、裁判至聲明不服之訴訟過程,依序解說其基本構造,以利辨明各該程序制度在民事訴訟程序中之應有定位,及各項訴訟理論在整體民事訴訟法學上所屬領域。本書因以該講義為前提,故不再徵引其內容,如讀者自行比對,參照閱讀,當更加迅速及深入瞭解新民事訴訟法及新民事訴訟法學,從而掌握兩者之關係,並協同參與制度創設及理論創新或致力於審判革新,終於成為台灣民事訴訟法學之開創者、推進者或訴訟制度、審判實務之改革者。
雖然自1999年迄2003年已就民事訴訟法為全面性修正,使其因應台灣社會經濟及政治情勢之重大變遷,併克服紛爭事件多樣化及價值理念多元化之時代性新課題,成為廿一世紀民事訴訟制度第一波改革,但仍殘留不少廿世紀繼受立法後尚未彌補完善之基本課題。為建構本土化之金字塔型訴訟制度,並貫徹制度使用者之權益保護,2020年開始已著手進行廿一世紀第二波民事訴訟制度改革。因此,有必要增訂本書上冊,就其中訴權保障與審判權儘速確定以及計畫性審理,併增訂本書下冊,就其中新訂小額訴訟程序之中間程序特性與假執行宣告之暫時性權利保護機能以及上訴審程序之歷次變革,闡述改革成效及理論根據,俾利讀者瞭解、掌握民事訴訟制度之改革方向。
本講義第3版原稿係由吳丁偉、陳胤嘉(台大碩士)及楊沛紋(台大碩士生)錄音並加以整理。如無其等辛勞,本書付梓將受推遲,特此誌謝。
2023年7月1日
許士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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