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事件處理法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本書以我國現行少年事件處理法為主要內容,論述之方式雖不以逐條釋義方式為之,惟仍以現行少年事件處理法現行條文之順序組織而成,以使讀者在閱讀時能與法條規定相互配合。又本書著重於我國目前實務上對於少年事件處理法之做法,尤其對於本法出現之爭議,亦以實務上之見解為主,學者之見解為輔,俾便閱讀者能進一步瞭解我國目前少年事件處理法之實務運作。
目錄
第一編 緒論
第一章 少年事件處理法之意義
第二章 少年事件處理法之性質
第三章 少年事件處理法之立法沿革
第四章 少年事件處理法之效力
第五章 少年事件處理法與相關法律
第二編 本論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少年法院之組織
第三章 少年保護事件
第四章 少年刑事案件
第五章 行政輔導
第六章 附則
參考文獻
附表 少年法院處理少年事件流程
附錄
序/導讀
三版序
我國於民國86年通過施行新版之少年事件處理法,將以往少年事件處理法「以刑罰為主,教育為輔」之舊有觀念,修正為「以保護代替監禁,以教養代替處罰」之新觀念,斯時本人適逢於台灣高雄地方法院之少年法庭擔任法官,可謂恭逢其會,因而對於少年事件之處理相關法律有初淺之認知,其後雖轉調至民事庭而未能持續在少年法庭從事少年事件之審理業務,惟對於少年事件處理法則一直保有興趣,並時時關注。
其後少年事件處理法又於民國97年10月間有大幅之修正,本人乃於民國98年3月間經由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之邀約撰寫「少年事件處理法」一書並付梓出版。此後因少年事件處理法之內容再有部分之修正,故而於民國102年10月本書配合法律之修正再次出版修訂2版。
民國105年本人擔任法官滿25年符合自願退休之資格,乃毅然辦理自願退休,轉換跑道成立「林氏法律事務所」擔任主持律師,雖然於執業律師之過程中較少遇到有關少年事件之案件,然而本人仍保持對於少年事件之興趣並時刻關注有關少年事件處理法之動向。
適逢民國108年因應關於少年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虞事由之規定未盡明確,並配合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之施行,故而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之內容,其中引進許多新觀念及規定。其後復經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告知先前2版之書已無庫存,且少年事件處理法亦有相當之修正,希本人再次撰寫本書修訂3版,本人欣然同意並著手開始撰寫之工作,惟其間因律師業務無法專心撰寫,致使完成時日有所延誤,所幸最終能不辱使命完成撰寫,致有本書之出版。最後因本人學養視野有限,本書之內容難免有所疏漏不足,尚祈社會各界先進不吝加以指正,是所幸也。
林俊寬
2021年11月於高雄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不限金額免運費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訂購/退換貨須知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商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