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總則(7版)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本書透過簡明清晰的敘述方式來詮釋刑法總則之基礎理論與概念,每章節均以導引案例作為問題思考的開始,逐步解說刑法之架構與相關理論,再輔以為數眾多的案例加以對照說明,使刑法初學者不致因刑法理論的抽象而造成學習上的障礙。另外,針對刑法總則之重要學理爭議,本書亦詳細介紹學說與實務之相關見解並加以說明評論,書末附有刑法犯罪結構之檢驗模型供作考試解題之架構參考,不論係對刑法的進階學習者抑或國家考試的參與者而言,均有相當之助益。
目錄
第一部分 導論
第一章 刑法之基本概念與罪刑法定原則
第一節 犯罪行為及其法律效果
第二節 罪刑法定原則
第二章 刑法的效力與解釋
第一節 時的適用範圍(時的效力)
第二節 地的適用範圍(地的效力)
第三節 人的適用範圍(人的效力)
第四節 刑法之解釋
第五節 空白刑法
第三章 犯罪類型與刑法的行為概念
第一節 犯罪之類型(構成要件類型)
第二節 刑法的行為概念
第二部分 故意之作為犯
第四章 構成要件該當性
第一節 構成要件之概念
第二節 客觀構成要件
第三節 行為與結果間之因果關係
第四節 行為結果之客觀歸責
第五節 主觀構成要件
第六節 構成要件錯誤
第七節 包攝錯誤
第五章 違法性
第一節 違法性概說
第二節 正當防衛
第三節 緊急避難
第四節 依法令之行為
第五節 依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
第六節 業務上之正當行為
第七節 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第八節 可罰違法性
第六章 有責性
第一節 罪責的基本概念
第二節 責任能力
第三節 原因自由行為
第四節 罪責型態(故意、過失)
第五節 不法意識與禁止錯誤
第六節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第七節 減免罪責事由
第七章 其他可罰性要件與訴訟條件
第一節 其他可罰性要件
第二節 客觀處罰條件
第三節 個人阻卻或解除刑罰事由
第四節 訴訟條件──告訴與請求
第八章 未遂犯
第一節 故意犯罪行為之實現階段
第二節 未遂犯之處罰根據
第三節 未遂犯之成立要件
第四節 不能犯
第五節 中止犯(中止未遂)
第九章 正犯與共犯
第一節 正犯概念與參與型態
第二節 區別正犯與共犯之理論
第三節 間接正犯
第四節 共同正犯
第五節 共犯概論
第六節 教唆犯
第七節 幫助犯
第八節 共犯之錯誤問題
第九節 共犯與身分
第十節 必要共犯
第三部分 過失之作為犯
第十章 過失作為犯
第一節 過失犯概論
第二節 過失犯之構成要件該當性
第三節 過失犯之違法性
第四節 過失犯之有責性
第五節 故意與過失之結合──結果加重犯
第四部分 不作為犯
第十一章 不作為犯
第一節 不作為犯導論
第二節 不作為犯之構成要件該當性
第三節 不作為犯之違法性與有責性
第四節 不作為犯之未遂
第五節 不作為犯之正犯與共犯
第五部分 犯罪競合與刑事制裁
第十二章 犯罪競合與選擇確定
第一節 法條競合
第二節 想像競合
第三節 不罰之前行為與不罰之後行為
第四節 數罪併罰
第五節 罪疑唯輕原則與選擇確定
第十三章 犯罪的法律效果──刑事制裁
第一節 刑事制裁概論
第二節 刑罰
第三節 保安處分
第四節 沒收
附錄:犯罪檢驗結構模型
主要參考書目
德文略語索引目錄
第一章 刑法之基本概念與罪刑法定原則
第一節 犯罪行為及其法律效果
第二節 罪刑法定原則
第二章 刑法的效力與解釋
第一節 時的適用範圍(時的效力)
第二節 地的適用範圍(地的效力)
第三節 人的適用範圍(人的效力)
第四節 刑法之解釋
第五節 空白刑法
第三章 犯罪類型與刑法的行為概念
第一節 犯罪之類型(構成要件類型)
第二節 刑法的行為概念
第二部分 故意之作為犯
第四章 構成要件該當性
第一節 構成要件之概念
第二節 客觀構成要件
第三節 行為與結果間之因果關係
第四節 行為結果之客觀歸責
第五節 主觀構成要件
第六節 構成要件錯誤
第七節 包攝錯誤
第五章 違法性
第一節 違法性概說
第二節 正當防衛
第三節 緊急避難
第四節 依法令之行為
第五節 依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
第六節 業務上之正當行為
第七節 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第八節 可罰違法性
第六章 有責性
第一節 罪責的基本概念
第二節 責任能力
第三節 原因自由行為
第四節 罪責型態(故意、過失)
第五節 不法意識與禁止錯誤
第六節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第七節 減免罪責事由
第七章 其他可罰性要件與訴訟條件
第一節 其他可罰性要件
第二節 客觀處罰條件
第三節 個人阻卻或解除刑罰事由
第四節 訴訟條件──告訴與請求
第八章 未遂犯
第一節 故意犯罪行為之實現階段
第二節 未遂犯之處罰根據
第三節 未遂犯之成立要件
第四節 不能犯
第五節 中止犯(中止未遂)
第九章 正犯與共犯
第一節 正犯概念與參與型態
第二節 區別正犯與共犯之理論
第三節 間接正犯
第四節 共同正犯
第五節 共犯概論
第六節 教唆犯
第七節 幫助犯
第八節 共犯之錯誤問題
第九節 共犯與身分
第十節 必要共犯
第三部分 過失之作為犯
第十章 過失作為犯
第一節 過失犯概論
第二節 過失犯之構成要件該當性
第三節 過失犯之違法性
第四節 過失犯之有責性
第五節 故意與過失之結合──結果加重犯
第四部分 不作為犯
第十一章 不作為犯
第一節 不作為犯導論
第二節 不作為犯之構成要件該當性
第三節 不作為犯之違法性與有責性
第四節 不作為犯之未遂
第五節 不作為犯之正犯與共犯
第五部分 犯罪競合與刑事制裁
第十二章 犯罪競合與選擇確定
第一節 法條競合
第二節 想像競合
第三節 不罰之前行為與不罰之後行為
第四節 數罪併罰
第五節 罪疑唯輕原則與選擇確定
第十三章 犯罪的法律效果──刑事制裁
第一節 刑事制裁概論
第二節 刑罰
第三節 保安處分
第四節 沒收
附錄:犯罪檢驗結構模型
主要參考書目
德文略語索引目錄
序/導讀
自序
本書的撰寫開始於2002年,時值筆者結束於德國邁茵茲大學為期近一年的短期研究回國之際,在一個很突然的想法下便開始動筆寫書。期間歷經父喪之痛、教書與行政事務繁忙、撰寫博士論文以及一年多當兵期間的多次停頓,再加上自己的疏懶,以致於一直延宕迄今,轉眼間竟已將近八年,著實有時光飛逝之感。
個人僅係刑法後學,欲出版教科書其實頗多掙扎,本想再經歷多幾年的刑法教學經驗讓自己的見解更趨於成熟後再行出版,但由於相關中外刑法教科書改版與文獻累積迅速,使我必須頻頻回去修改原來引用之教科書版次並增補文獻,再加上法律的修正需重新修改內容,以致於書寫的進展異常緩慢,讓我意識到如果再拖延下去則出版日將遙遙無期,因此方下定決心讓此書問世。惟也正由於此項因素,筆者一些不盡成熟的見解不免有野人獻曝之嫌,尚祈刑法學界的老師與諸位先進不吝指正,若有應修正之處也請讀者海涵。
本書是個人在刑法理解上的一些點滴呈現,授業恩師甘添貴老師多年來的提攜與教導對我影響至深,恩師劉幸義老師在方法論以及刑法研究上的啟迪,以及大學時期陳子平與黃常仁二位老師的課堂引領我進入刑法的領域,都與本書的思考脈絡具有某種程度的因果關係。過去幾年來上過我刑法課的同學,提供我一個表述刑法思考的場域,同學上課的提問也讓個人形成對相關問題的反思,亦相當程度匯集於本書之中。於此,僅藉著本書的序言感謝所有曾經影響過我、幫助過我的人,願大家平安喜樂。
林書楷 謹誌
2010.01.11 於高雄家中
甘序
我國近代刑法學的發展,因地緣關係,早期深受日本刑法學的影響,不但刑法典的制定仰賴日本刑法學者代為起草,刑法理論亦皆承受自日本學者的啟迪。晚近則受德國刑法學的陶冶極深,留學德國的年輕學子日益增多,目前在各大學擔任刑法教席的師資,大多數均屬負笈德國學成歸國者。因德、日兩國均屬歐陸法系的理論重鎮,刑法學的思想與理論代代相傳,雖中間或因時代與環境的變遷以及國情與民俗的差異,學說或有參差,惟整個犯罪理論體系大體上則極為相近。我國亦屬歐陸法系的一環,近代有關刑法學的基本思維與基礎理論,幾均取經於德、日兩國的刑法學,且刑罰法規的制定與修正,亦大皆師法德、日兩國的刑罰法規。
林書楷助理教授於博士班就學期間,曾一度遠赴德國進修,學習彼邦浩如煙海的刑法理論,返國順利獲得博士學位後,在各大學擔任刑法教席多年,課餘之暇,潛心研究,孜孜於刑法理論的探討,近日撰就「刑法總則」一書,凡三十餘萬字。書中對於刑法相關理論的介紹,亦深受德國刑法學的影響,並廣蒐德國與國內相關文獻及司法實務的見解,旁徵博引,論述頗為深入;組織系統及章節份量,亦頗為勻稱;資料之處理與運用,堪稱完整得當;研究之方法與推理,亦甚為嚴謹;且文筆通暢練達,表意清楚,縱係初習刑法學理者,亦能略窺其堂奧。
在本書即將付梓之際,本人對於著者勤勉不懈的精神以及嚴謹治學的態度,深為欽佩;同時,對於著者在書中所表現深厚法學的基礎,獨立思考的能力以及別出心裁的見解,亦頗為讚賞,爰綴數語以為序。相信本書的出版,對於有志研習刑法理論者,必定會有相當大的助益。
甘添貴 謹序
2010.02.01 於挹翠山莊半半齋
本書的撰寫開始於2002年,時值筆者結束於德國邁茵茲大學為期近一年的短期研究回國之際,在一個很突然的想法下便開始動筆寫書。期間歷經父喪之痛、教書與行政事務繁忙、撰寫博士論文以及一年多當兵期間的多次停頓,再加上自己的疏懶,以致於一直延宕迄今,轉眼間竟已將近八年,著實有時光飛逝之感。
個人僅係刑法後學,欲出版教科書其實頗多掙扎,本想再經歷多幾年的刑法教學經驗讓自己的見解更趨於成熟後再行出版,但由於相關中外刑法教科書改版與文獻累積迅速,使我必須頻頻回去修改原來引用之教科書版次並增補文獻,再加上法律的修正需重新修改內容,以致於書寫的進展異常緩慢,讓我意識到如果再拖延下去則出版日將遙遙無期,因此方下定決心讓此書問世。惟也正由於此項因素,筆者一些不盡成熟的見解不免有野人獻曝之嫌,尚祈刑法學界的老師與諸位先進不吝指正,若有應修正之處也請讀者海涵。
本書是個人在刑法理解上的一些點滴呈現,授業恩師甘添貴老師多年來的提攜與教導對我影響至深,恩師劉幸義老師在方法論以及刑法研究上的啟迪,以及大學時期陳子平與黃常仁二位老師的課堂引領我進入刑法的領域,都與本書的思考脈絡具有某種程度的因果關係。過去幾年來上過我刑法課的同學,提供我一個表述刑法思考的場域,同學上課的提問也讓個人形成對相關問題的反思,亦相當程度匯集於本書之中。於此,僅藉著本書的序言感謝所有曾經影響過我、幫助過我的人,願大家平安喜樂。
林書楷 謹誌
2010.01.11 於高雄家中
甘序
我國近代刑法學的發展,因地緣關係,早期深受日本刑法學的影響,不但刑法典的制定仰賴日本刑法學者代為起草,刑法理論亦皆承受自日本學者的啟迪。晚近則受德國刑法學的陶冶極深,留學德國的年輕學子日益增多,目前在各大學擔任刑法教席的師資,大多數均屬負笈德國學成歸國者。因德、日兩國均屬歐陸法系的理論重鎮,刑法學的思想與理論代代相傳,雖中間或因時代與環境的變遷以及國情與民俗的差異,學說或有參差,惟整個犯罪理論體系大體上則極為相近。我國亦屬歐陸法系的一環,近代有關刑法學的基本思維與基礎理論,幾均取經於德、日兩國的刑法學,且刑罰法規的制定與修正,亦大皆師法德、日兩國的刑罰法規。
林書楷助理教授於博士班就學期間,曾一度遠赴德國進修,學習彼邦浩如煙海的刑法理論,返國順利獲得博士學位後,在各大學擔任刑法教席多年,課餘之暇,潛心研究,孜孜於刑法理論的探討,近日撰就「刑法總則」一書,凡三十餘萬字。書中對於刑法相關理論的介紹,亦深受德國刑法學的影響,並廣蒐德國與國內相關文獻及司法實務的見解,旁徵博引,論述頗為深入;組織系統及章節份量,亦頗為勻稱;資料之處理與運用,堪稱完整得當;研究之方法與推理,亦甚為嚴謹;且文筆通暢練達,表意清楚,縱係初習刑法學理者,亦能略窺其堂奧。
在本書即將付梓之際,本人對於著者勤勉不懈的精神以及嚴謹治學的態度,深為欽佩;同時,對於著者在書中所表現深厚法學的基礎,獨立思考的能力以及別出心裁的見解,亦頗為讚賞,爰綴數語以為序。相信本書的出版,對於有志研習刑法理論者,必定會有相當大的助益。
甘添貴 謹序
2010.02.01 於挹翠山莊半半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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