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0926_夏季暢銷第三波BN

商事爭議之仲裁

達洋貓《櫻花樹》一卡通

達洋貓《櫻花樹》一卡通

【開學大作戰】一卡通全面限時9折起

看更多
  • 480

活動訊息

想找書的時候,特別想偷看網友的書櫃... 原來大家都在看這本 ↓↓↓

用閱讀開啟視野,讓書成為照亮你人生的光
【金石堂選書】本月推薦您這些好書👉 快來看看

內容簡介

「商務仲裁條例」於1998年間修正為「仲裁法」,本書作者吳光明教授乃依據新法之條文意旨,由仲裁之依據─仲裁協議著手,逐章探討仲裁人與當事人之法律關係、仲裁適用之程序與原則、法院在仲裁中之角色,以及兩岸證券爭議仲裁之比較等。該書歷經二刷、三刷,惟早銷售一空。由於2002年以及2009年該仲裁法又再度修正,而最高法院亦屢有新判決。本書增訂二版,重新修訂,並增訂新文章。例如第十三章機構仲裁與臨時仲裁等,目前又已銷售一空。2015年該仲裁法又再度修正,而最高法院亦屢有新判決。因此,今年〈2023年〉本書再增訂三版,重新修訂,並將原刊登於高大法學論叢之文章重新修訂。如第十四章大陸仲裁判斷在我國之認可與執行─兼論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3號民事判決;另發表在台灣法學會之文章,修訂後改列為第十五章從BOT促參案件談訴訟外爭議解決(ADR)機制。本書各章分別獨立,卻又前後連貫,息息相關,藉此就仲裁制度之沿革與運作,建立一套完整論述,作為理論及實務之參考。

作者

吳光明

現職及經歷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專任1992-2013;兼任1979-1993;2013迄今〉
律師(1975-1993;2013迄今)
經濟部「公司法」修正委員
法務部「民法物權編」、「仲裁法」修正委員
「財產法暨經濟法」季刊主編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仲裁法審訂編纂
考試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司法院補助100年研究計畫:法院對仲裁判斷監督之判決評議
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前理事長
國立臺北大學圖書館館長、主任秘書、所長
北京理工大學、湖南湘潭大學法學院講座教授、山東大學法學院講座教授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博士
奧地利維也納大學、德國慕尼黑大學、美國Georgetown University訪問學者
榮獲2003年美國Fulbright獎學金
赴美參加美國仲裁協會(AAA)之仲裁人教育訓練
榮獲2009年行政院國科會獎學金赴美Widener大學參加訴訟外糾紛解決機制(ADR)之教育訓練

著作
證券交易法論(14版),三民書局
國際商務仲裁之理論與發展(合著),翰蘆圖書
新物權法論,三民書局
物權法新論,新學林
仲裁法理論與判決研究,翰蘆圖書
證券交易爭議之仲裁,蔚理
動產所有權,三民書局
民法總則,三民書局
商事爭議之仲裁(增訂3版),五南圖書

 

目錄

第一章 仲裁之依據-仲裁協議
第二章 當事人與仲裁人之法律關係
第三章 仲裁庭適用仲裁程序之探討
第四章 論仲裁契約之妨訴抗辯
第五章 論仲裁庭之組織
第六章 法院在仲裁中之角色
第七章 衡平原則與衡平仲裁
第八章 國際商務仲裁契約之準據法
第九章 撤銷仲裁判斷之訴
第十章 外國仲裁判斷之承認及執行
第十一章 工程契約爭議之仲裁
第十二章 海峽兩岸證券爭議仲裁之比較
第十三章   機構仲裁與臨時仲裁
第十四章 大陸仲裁判斷在我國之認可與執行—兼論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3號民事判決
第十五章 從BOT促參案件談訴訟外爭議解決(ADR)機制

序/導讀

增訂三版序

光明早於1975年起,即曾執業律師,嗣並先後於國立臺北大學等校專、兼任法律學系教職;且迄今仍又執業律師,並兼任教授,40多年來,都致力於法律之理論研究與實務工作。

在浩瀚的法學領域中,光明對「仲裁法」投入甚深。在學術方面,從中興法商時代起(臺北大學前身),至今仍每年教授「仲裁法專題研究」課程,一路教學相長;其間並陸續撰寫過近40篇仲裁法相關之論文,四本「仲裁法」專書。在實務方面,自20多年前受ICC(國際商會)邀請,參加ICC在漢城的國際商務研討會,從此幾乎每年都受邀參與在國際各城市召開的仲裁研討會;也擔任過近70個仲裁案件的仲裁人或主任仲裁人。雖自知仍學有不足,但對於仲裁理論、仲裁實務,以及仲裁之發展與仲裁文化⋯⋯等等,均已頗有心得和經驗。

眾所周知,我國「商務仲裁條例」於1998年間修正為「仲裁法」,光明最初即依據新法之條文意旨,由仲裁之依據—仲裁協議著手,逐章探討仲裁人與當事人之法律關係、仲裁適用之程序與原則、法院在仲裁中之角色,乃至於兩岸證券爭議仲裁之比較等,該書歷經二刷、三刷,惟早銷售一空,可見各方對仲裁法的關注和需求,實屬殷切。

2002年及2009年間,因仲裁法先後兩次修正,因此本書配合修法及實務見解加以修正為二版,也增列新的文章(例如第十三章機構仲裁與臨時仲裁等)。茲因仲裁法於2015年又再度修正,而最高法院亦屢有相關之判決,為能與時俱進,因此,今年(2023年)本書乃再增訂三版,除配合現行法調整其內容外,也併入原刊登於高大法學論叢之文章及發表在台灣法學會之文章,俾分享第十四章大陸仲裁判斷在臺灣之認可與執行,以及第十五章BOT促參案件之仲裁相關問題。

現代社會變遷迅速,經濟如此,法律亦然,但無論環境如何改變,法治理念的維護永遠是不變的目標。而在追求新、速、實、簡的前提下,仲裁法的研究和應用,更有其不墜的價值。本書沿襲既有之架構,各章分別獨立,卻又前後連貫,息息相關。誠盼藉由拙著,可以為仲裁制度之沿革與運作,建立一套完整論述,以作為理論及實務之參考,也期待各界先進不吝指正。
 

吳光明 於木柵研究室
2023年6月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金石堂門市 不限金額免運費
      7-11便利商店 ok便利商店 萊爾富便利商店 全家便利商店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ok便利商店 順豐 7-11便利商店

詳細資料

詳細資料

    • 語言
    • 中文繁體
    • 裝訂
    • 紙本平裝
    • ISBN
    • 9786263662490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352
    • 商品規格
    • 23*17
    • 出版地
    • 台灣
    • 適讀年齡
    • 全齡適讀
    • 注音
    • 級別

商品評價

訂購/退換貨須知

加入金石堂 LINE 官方帳號『完成綁定』,隨時掌握出貨動態:

加入金石堂LINE官方帳號『完成綁定』,隨時掌握出貨動態
金石堂LINE官方帳號綁定教學

提醒您!!
金石堂及銀行均不會請您操作ATM! 如接獲電話要求您前往ATM提款機,請不要聽從指示,以免受騙上當!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3.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 網友掛保證,絕不踩雷書單如下 ↓↓↓
預計 2025/10/01 出貨 購買後進貨 
金石堂門市 全家便利商店 ok便利商店 萊爾富便利商店 7-11便利商店
World wide
活動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