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來了,請閉眼之暗粼上
丁墨推理人氣作最新續集! 犯罪側寫專家薄靳言,與他深愛的妻子簡瑤,精彩登場! 特別收錄實體書番外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丁墨 推理言情超人氣代表作《他來了,請閉眼》最新續集!
犯罪側寫專家薄靳言,與他深愛的妻子簡瑤,再度精彩登場!
特別收錄實體書番外
當傳統刑偵無能為力,犯罪側寫挺身而出。
他們帶著對彼此的愛,在邪惡罪案中披荊斬棘,
即便面對的是泯滅人性的罪犯,亦無所畏懼。
旅遊古城裡,發生了一起慘絕人寰的案件。
一名年輕男子的屍體躺在小巷裡,身中數十刀,
被砍得面目全非,死狀悽慘。
究竟,是誰會對一名旅客下此狠手?
警方迅速展開調查,
刑警方青更是在調查途中抓獲一名嫌疑人,帶回警局。
然而這名嫌疑人卻自稱是犯罪側寫專家,
並欣喜地要求方青打電話給他的妻子,希望他的妻子前來接他。
於是這名與妻子因故鬧了點小彆扭的專家──薄靳言教授,
成功藉此與薄太太簡瑤和好如初,並正式加入本案調查。
薄靳言的犯罪側寫有效提供了警方線索,案情步步推進,
然而他們都始料未及的是,這名年輕男子的死亡,
竟會牽扯出另一樁驚人又悲慘的案外案……
上集收錄番外四篇,以及小劇場、聯合小劇場。
試閱
第一卷 食草生
第一章
太陽可真大,照得人的皮膚陣陣發燙。
午後的古城,人這樣的少。佟生用手擋著陽光,有些煩躁地站在路口。
呃……她迷路了。身為一個路癡,還弄丟了地圖和錢包,真的是倒了八輩子楣。
她打算待會兒看哪個路人面善,就借手機用用,讓朋友匯點錢過來救急。
她並沒有注意到,一輛黑色轎車,停在不遠處的路邊,已經很久。
後來,路上的人更少了。連狗都蜷在角落裡睡著了。
那輛車停在面前時,她很驚訝。但看到開車的人,她一怔之後,笑了:「是你啊。」
在這城市裡萍水相逢的一個人。
那人也笑了,問:「怎麼了親愛的?一直看妳站在這裡,等人嗎?」
佟生吐吐舌頭:「我弄丟了錢包,還迷路了。」
那人替她打開後座的門:「上車。要去哪裡,我送妳。」
佟生有些意外:「那怎麼好意思。」
到底還是上了車,一路相談甚歡。
微風輕輕拂動樹梢,在車裡落下斑駁的影,車窗映著彼此的笑顏。冷氣開得很充足,佟生身上的每一顆細胞都舒服慵懶得不得了。
那人從車載冰箱裡取了瓶礦泉水給她,佟生開心地接過,擰開喝了。
後來,眼皮就變得很重很重。佟生感覺出不對了,可是哪裡還睜得開眼呢。她想要抓住那人開車的手,卻立刻被擺脫掉。隱約間,車子似乎開進了一個很安靜的地方。她閉上了眼睛。
她在地上一直爬一直哭:「放了我……求求你放了我……我把所有錢都給你……」可身後那人哪裡肯依,他一把擒住她的腰,貪婪地撫摸臀部柔嫩的皮膚,然後猛烈地再次貫穿了她。
他把佟生像狗一樣,用鏈條鎖住脖子。沒有衣服,從今以後,還需要穿什麼衣服呢?他就是喜歡看到女孩們活得不像人的樣子啊。
他,就是臨幸的帝王,至高無上的主人。
而她今後,只能日日夜夜,望著頭頂那一扇狹小的窗,待在這隱蔽而與世隔絕的地下室裡。
「媽媽,媽媽……」有一天夜裡,她低聲啜泣。
而他聽到後,撫摸著她的身體,只是沉默不語。
佟生,莫哭。
妳的媽媽,找不到妳了。
◎
古城分局很大,刑警隊卻很小。因為在這樣民風淳樸的旅遊城市,發生刑事案件,是很少很少的。若出案件,必是大案。
天氣很熱,刑警隊辦公室裡靜得就跟沒人似的——全趴桌上睡覺呢。知了在院子裡「瞿瞿」地叫,地上的瀝青彷彿都要被曬融化了。
在這懶散度日的氛圍裡,唯獨有一人,大中午不睡覺,還趴在桌前,戴著耳機在看電腦。
他就是古城分局刑警隊一大隊隊長,方青。
方青今年剛好三十,生得是高大挺拔,一表人才。附近鄉里鄉親,來給他說對象的人無數。但他全都無情拒絕了。準確的說,從幾年前被前女友甩了開始,他就一直單著。╳生活基本靠手。
此刻,他坐在電腦前,可不是在看什麼愛情動作片。這點職業操守他還是有的——從來只在家裡一個人悶悶地看。他利用午休時間,看的是最新的一部國產劇。
還是女主角Cut集。
只見他點一支香菸,微瞇著眼,緊盯著女主角出現的每一個畫面。女主角的飾演者叫金曉哲,今年其實也已二十九了。在他們娛樂圈裡,應該算是大器晚成吧。誰知道這兩年就火成了國民女神呢。
金曉哲的膚色是很白的,白得像瓷。穿旗袍尤其美。她正在和男主角演對手戲,男主角一把摟住她的腰,旗袍下露出雪白飽滿的大腿。方青看得喉嚨陣陣發緊。關鍵是那該死的男主角,還一把把她推倒在床上,撕爛了旗袍。
「操。」方青輕輕罵了一聲,甚至還有點緊張地吞了吞口水。
好在激情戲沒有繼續下去,兩人抱在床上,說了一段又一段文藝的臺詞,然後就吻上了。方青已經黑了臉,直接關了電腦,把菸蒂一丟,走出辦公室。
古城不得建高樓,方青站在走廊裡,就能望見對面的青山。這麼寧靜的家鄉,是他喜歡的,卻也是束縛了他的。他至今還記得金曉哲走的那天,特別冷靜地對他說:「方青,我不能再在這裡待下去了。太安逸了,一眼就能望到未來。我想要更精彩、更多可能性的生活。」
當時他是怎麼說的?他還笑了呢,又痛又氣地笑著對金曉哲說:「成啊,妳去闖啊。只是記得,在外面混不下去了,就回來。我一直在這裡等妳,妳回來,咱就結婚。」
他媽的誰知道金曉哲這一出走,就紅了呢?
之後就很少聯繫,但也不是完全沒有關係。
去年他有一次機會,去北京參加刑事局培訓,給金曉哲發了個簡訊。金曉哲一直沒回。到了半夜,她來了他住的飯店。那也是他第一次親眼見識到她現在的排場。祕密停在樓下的保姆車,兩個保鏢護著她上樓,男經紀人看他的目光複雜無比。
時隔幾年,再一次進入她的身體。她把指甲摳進他的背裡,壓抑地尖叫。而他汗水淋淋,比翻牆抓賊還帶勁兒。事後,他還迷迷糊糊睡著,她就要離開了。他一把抓住她的手,問:「我們現在這樣算什麼?」
她不答反問:「你什麼時候來北京?」
方青沒答。
要怎麼回答呢?說他幹了半輩子的刑警,根本不想來辭職來北京。還是說我現在已經是刑警隊長了,一個月工資有五千人民幣,能不能娶妳這個大明星?
他索性笑了,說:「急什麼?急妳怎麼不回古城呢?」
金曉哲當時臉色就不太好看,走了。
再後來,他再打電話、發簡訊過去,就沒人理了。
想到這裡,方青煩躁地擼了一下頭髮。其實,最近正好有機會,而他的表現一向突出。申請調職到北京的報告,現在就躺在他的抽屜裡。可要找個什麼樣的機會,跟那個女人說呢?現在去,還來得及嗎?
他又點了根菸,想起剛才金曉哲跟男主角極具挑逗的激情吻戲,身體又是一陣燥熱,拿起旁邊的茶杯,猛的灌了一大口涼水下去。
「方隊。」一名偵察員從樓梯跑上來。
方青瞄一眼他的臉色,立刻把雜七雜八的心思都收起來。
得,這是有不得了的案子了。
◎
死的是個男人。
而且是個年輕、斯文、笑起來人畜無害的男人。
當然,這只是方青基於死者身上的身分證,做出的判斷。事實上,這個倒楣蛋現在被人砍得稀巴爛,躺在方青腳邊的地上。
「傅偉,二十五歲,甘肅人。是從北京過來的遊客,這幾天就住在前面的姚家大院客棧裡。」偵查員用冷肅的聲音匯報道。
方青陰著臉,挑起覆蓋屍體的白布又看了一眼。心裡卻只覺得操蛋極了。他要調職的當口,出了這麼樁大案。老天爺是在整他麼?不過腹誹歸腹誹,方青盯著屍體的那雙眼,比鷹眼還毒。
「法醫怎麼說?」他問。
「初步推斷,死亡時間是在今天凌晨一點至三點間,係銳器刺傷胸、腹部多處,造成大出血死亡。另外手腕有瘀痕,應當是與人發生過扭打。凶器是一把寬闊薄刃刀,長度在十五到二十公分範圍內,寬度在八到十公分左右,刀身有一定重量。具體材質型號還需要進一步鑒定……」
「一共砍了多少刀?」方青又問。
「……四十多刀吧。」
看完屍體,方青靠在一輛警車旁,抽菸。有年輕刑警看了屍體,抵擋不住,捂著肚子在水溝旁嘔吐起來。方青面不改色,又從口袋裡掏出一顆薄荷糖嚼了嚼提神。
太陽很大,封鎖線外,圍滿了人,趕也趕不走。方青的視線慢慢巡視一周,凶手此刻說不定就在人群中。
不過他也就是想想而已。茫茫人海,根本看不出來。凶手又不是傻逼。
他又抬起頭,看著小巷周圍的環境,開始在腦海中勾勒昨晚案發時的情形。
後半夜,下了場大雨。傅偉回來時,應該是下著雨的。這是通往客棧後門的一條偏僻小路,傅偉一個大男人,挑近路走,不奇怪。
在古城,許多遊客都會玩到半夜甚至通宵。所以,傅偉回來的時間,也不奇怪。
雖然雨水沖刷掉大部分的痕跡,但屍體附近的土壤,那血紅色已經浸得很深。並且,沒有屍體被移動過的證據和痕跡。初步可以假定這裡是第一案發現場。
凌晨一點多,傅偉走到這裡,遇到凶手。
凶手會隱藏起來嗎?還是與傅偉正面相逢?小巷兩旁是矮禿禿的牆,並沒有任何藏匿之處。所以,凶手只能就這樣站在雨中,等待著傅偉。
傅偉認識凶手嗎?如果認識,大概會停下腳步。如果沒認出,應該就擦肩而過了。
然後凶手動手了。
一刀、兩刀、三刀……二十刀!四十刀!直至把這個年輕人砍得面目全非,幾乎成了一灘爛泥!
傅偉身量不高,偏瘦,凶手顯然沒有占到絕對的便宜和優勢,否則傅偉腕部不會有扭打痕跡。所以,凶手也不是那種強壯魁梧的男人。
然後呢?
然後凶手就跑了,而傅偉躺在這裡,滿身滿地的血,等待被人發現。
血。
是的,血。
傅偉大動脈出血,雖然被雨水洗掉不少,但土地裡、牆上還是有非常可怖的血跡。而凶手與他搏鬥過,身上必然染滿鮮血!
半夜一、兩點,雖然夜深,但在古城,還不算特別晚。隔幾條巷子,就是繁華街道,以及重重疊疊的客棧。一個渾身是血、手握刀具的人,能跑到哪裡去?
方青霍然抬頭,對兩名刑警說:「立刻調集周圍五條街範圍內的監視器!我不信那孫子能跑了出去!」
在一個旅遊古城,發生這樣的案件,那簡直就是驚天動地。上頭少不了開了各種重要的會議,然後對方青耳提面命,下令他一個星期內必須偵破此案。
方青聲都沒吭一下,轉頭忙得就像陀螺。身為刑警隊的指揮官,把握大的偵破方向是最重要的。方青現在集中力量,去搜尋監視中的「血人」,而對死者傅偉的生平調查,也同時展開。一天之後,派去甘肅、北京的同事,在當地警方的協同下,相繼傳回消息——
傅偉的老家在甘肅下面的縣裡,家裡只有一個長年臥床的老母,父親一個人上班養家,經濟比較困難,但滿足溫飽還是沒問題的。聽聞他的死訊後,舉家悲痛。但因為交通不便,加之父親需要安頓好家裡,所以趕過來還需要幾天時間。
傅偉兩年前從北京民生大學畢業,重點大學的重點專業,然後進入一家網際網路公司,算得上是青年才俊。經調查,他平日裡也無冤無仇,沒有女朋友,也沒有情感糾紛。把他周圍的人際關係都排查了一圈,沒有發現任何人擁有殺人動機。
至於他的為人,警方又多瞭解了一點。據他大學室友說:「大偉這人平時挺好的啊,是個溫和的人,也不跟人起爭執。缺點吧……有點好色吧,大學時他玩過小姐。不過也就一兩回,大學裡很多男生都幹過嘛。對了,他還談過網戀呢,後來聽說那女孩子突然不跟他聯繫了,才斷了。」
跟他在北京同租一套房子的同事也這麼說:「傅偉這人沒有仇家,現在在公司收入不錯,也沒什麼經濟壓力和糾紛。他這次攢了年假,去古城是最近幾天才決定的,只有我們幾個朋友知道。他還說興許能有一段豔遇,誰知道……」
傅偉來古城之後這幾天的行蹤,也被方青的手下調查得一清二楚。無外乎住客棧、泡酒吧、逛古城。他在酒吧搭訕過的女人、吃過飯的餐廳老闆,都被詢問過了。令人意外的是,傅偉沒有跟任何人,起過任何衝突。
連他這幾天玩過的一個小姐,都被請回派出所了。小姐回答得很小心翼翼:「那個年輕人啊……我有印象,就是他出錢嘛,我給他當導遊,玩了幾天古城。」
刑警笑笑,沒有戳穿她的話。
「沒什麼特別啊,就是色了點,老是動手動腳。還有點小氣,結帳時還跟我講五十塊錢價。這種客人我們見得多了,誰殺了他呀,太可怕了……」
傅偉入住的姚家大院客棧,也被列入調查範圍。現在不算旅遊旺季,也不算淡季,客棧的客人不多不少。與傅偉同住一棟樓的十餘名客人,都調查過了,跟他毫無干係。
甚至連客棧櫃檯負責登記的服務生,都被重點詢問過。她是本地人,二十出頭,長得不錯,對警方說:「那個人挺風趣的,總是玩到半夜回來……主動搭訕?是的,他還給我留了QQ號碼,挺主動的,當時掃地大媽和其他服務生還笑我呢。不過我沒打算加他。」
夜深了,方青和搭檔送走了最後一位面談對象。他疲憊地揉了揉眉心,兩人都點上菸。
隔壁的監視組,還在一盒一盒看監視錄影。估計眼珠子都快看得掉下來了,可還沒發現那人的蹤跡。
「滴。」方青的手機一響,他拿起一看,是娛樂新聞推送:《金曉哲擔綱女主角史詩巨作電影今日開機》。方青「啪」地將手機丟在桌上。
「方隊,這案子,不好弄啊。」搭檔抽了口菸說。
方青端起大茶杯,悶了一大口。
這還用說。
平日裡刑警們遇到的凶殺案,大多是殺個左鄰右舍啊,愛恨交織出軌小三啊,再大不了謀財害命經濟糾紛。可這個案子,看似簡單,查了快二十四小時,卻一點頭緒都沒有。
沒有動機,沒有嫌疑人。監視居然也被那人逃脫了。一場大雨,還為那人做了絕佳的掩護。
「喂,我們不會遇到『那個』了吧?」搭檔低聲說。
方青沉默不語。
搭檔輕吁了一口氣:「要是真遇到了『那個 』,可是倒了八輩子血楣啊。」
方青想了想答:「像,也不像。」
搭檔:「怎麼說?」
「如果是心理變態、隨機殺人,可是現場收拾得也太乾淨了。明顯經過預謀,像個正常人。但他搞屍體那股瘋狂勁兒,的確挺變態的。」
兩人都沒再說話,畢竟對於這種凶殺案,都沒經驗。
眼見夜色越來越深,刑警們都不是鐵打的,方青給大家放了半個晚上的假,回去睡覺。自己卻慢慢溜達出警局。
月色很好。內心不平靜的時候,方青就喜歡繞著古城散步。而且現在案件查不出頭緒,他一直奉行老刑警們的一條準則:查案遇到瓶頸了,就再多往現場跑一跑,說不定會有新收穫。
走了沒一會兒,路過姚家客棧。此時剛十一點多,客棧的大門敞開著,一眼望去沒什麼人。方青心念一動,走了進去。
說起姚家客棧,整個古城那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姚家是當地望族,現在的姚家當家人叫姚遠戈,名下有數家客棧、酒樓、工廠。算得上是土豪了。姚家大院這一片,據說都是明清時期留下的老宅。而姚家一家人,聽說也住在附近的老房子裡。
庭院四角有四頭石獸,樣子怪嚇人的。院子很大,後面還有個花園,裡面有魚池,還種了不少樹。方青走進花園裡,就看到一個中年男人站在池邊,在餵魚。方青一下子認出來,他就是姚家老闆——姚遠戈。他穿一身中式深灰色衣褲,中等身量。方青看過資料,他有四十八歲了,真人卻保養得很好,才四十出頭模樣,樣貌端正,看起來很有儒雅灑脫的氣質。
方青認得他,他卻不見得認識方青。見有人來,姚遠戈笑了笑,說:「還沒睡?」
八成是把他當成住店客人了。
方青也笑了,不答反問:「是啊,睡不著。你也住客棧裡?」
姚遠戈笑了:「我是這裡的老闆。」
方青露出驚訝表情:「失敬失敬!這家客棧真不錯,老闆經營得好。」說完又把客棧一頓誇,什麼裝修有格調,草木皆有風韻之類的。聽得姚遠戈一直微微笑著。
「不過……」方青皺了皺眉,「聽說住前邊一樓的一位客人,前幾天被人殺了。客棧的生意應該受影響吧?說實在的,我聽了也覺得害怕。」
姚遠戈鎖起眉頭,答:「哪裡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古城從來沒有過。你別怕,殺人案是在外面街上發生的,不是在我們客棧,只是客人恰好住在這裡。那件事發生後,我又讓工作人員全都加強了保全,二十四小時值班,相比之下,住在我們這裡還是最安全的。那個年輕人……說起來前幾天晚上他回來的時候,我在外邊散步還碰到過,聊過幾句呢。挺好的小夥子,可惜了。」
方青沉默了一會兒,問:「老闆你經常這麼晚睡?」
姚遠戈答:「人上了年紀,覺就少了。我晚上經常餵餵魚,或沿客棧散散步。習慣啦。」
從姚家客棧離開後,方青掏出筆記本,把剛才的對話內容全都記了下來。這也是從老刑警那裡傳下來的工作方式:好記性不如爛筆頭。有些口供、訪談內容當時覺得沒有異樣,事後跟別的線索一連繫,說不定就有新發現。
不過這個姚遠戈,目前看起來沒有可疑,也不存在明顯殺人動機。
之後方青又去了趟案發現場。在那裡,他接到偵查員打來的一個電話。
「方隊,勘查人員在距離屍體四公尺左右的牆上,提取出半個清晰掌紋。」
方青心中一喜。不過立刻就聽到偵查員說:「對比結果很快出來了,因為掌紋是屬於受害者的。」
掛了電話,方青在幽暗的路燈下,盯著已經空無一物的陳屍點。再抬起頭,望向偵查員說的發現掌紋的牆面。從位置上來看,受害者是從那個方向回來的,經過那面牆,才遇害。牆的上方有一片屋簷,擋住了雨水,難怪得以保留。不過這個掌紋是屬於受害者的,沒有多大參考價值。
方青抬起頭,舉目四顧。這裡離大街說遠不遠,說近不近。但那天凶手肯定不能一身血跑到街上去。那也就是說,那人必然藏匿到附近的這些民宅裡、客棧裡。如果是民宅,那還得提防,不能讓鄰里鄰居看見。如果是客棧,客人的可能性大嗎?不大。誰能一身血大剌剌回客棧?反倒是工作人員的可能性大一些。
這麼發散地想著,他沿案發現場,繼續往前走。遇到第一個路口,他發現左側路上燈光較亮,右側卻沒什麼燈,暗很多。他心中一動,繼續往右走。
走了大概幾十公尺,又有岔路口。已經十二點多了,右側路上還有家小餐館開著門,一盆盆的水在往外倒,夥計坐在門口洗碗。據方青所知,附近的住戶,刑警們都走訪過了,並沒有發現目擊者。所以方青往左邊沒人的路拐了。
如此走了大概有一二十分鐘,方青忽然頓住腳步。
前面,是一幢廢棄的小學校。一人高的鐵門緊鎖著,裡面是個不大的院子,黑黝黝的。若遊客經過,大概不會在意。而本地人都知道,這間小學校廢棄有幾年之久。因為拆遷手續沒有辦全,所以一直沒有動。
方青往左右看了看,離大路都不遠,但黑漆漆的,又有大樹遮蔽,沒人會注意到這個死角。方青的心突然跳得快了,從口袋裡掏出手套戴上,一翻牆,輕手輕腳跳了進去。
一棵老樹栽在院子裡,低矮的樓房,到處堆著雜物,只有黯淡的月光,迷迷濛濛照著。方青先抬起頭,只見穿過院子,有一條通道,便是這小學校的後門。他躡手躡腳走近,扒著門縫一看,倒是有些意外。
原來門沒有真的上鎖,只是虛掩著。門外是條僻靜的小巷,一個人也沒有。越過幾幢房屋,倒看到一個眼熟的屋頂——姚家大院。方青心頭一動。看來又繞回來了,離得並不遠。
門把手上,有一處顏色較深。方青從口袋裡翻出小手電筒,仔細一看,像是血跡。
他收了手電筒,轉身往屋裡走去。
「吱呀」一聲,輕推開門。斑駁的牆,滿地的灰,角落裡堆放著桌椅。方青又打開手電筒,仔細地一寸寸地查。牆角那一灘深褐色痕跡,還有地上滴落的一小圈,極似血跡,想不注意都難。
方青用嘴含著手電筒,蹲在地上,心裡有點美。
這不,找到了。
第一章
太陽可真大,照得人的皮膚陣陣發燙。
午後的古城,人這樣的少。佟生用手擋著陽光,有些煩躁地站在路口。
呃……她迷路了。身為一個路癡,還弄丟了地圖和錢包,真的是倒了八輩子楣。
她打算待會兒看哪個路人面善,就借手機用用,讓朋友匯點錢過來救急。
她並沒有注意到,一輛黑色轎車,停在不遠處的路邊,已經很久。
後來,路上的人更少了。連狗都蜷在角落裡睡著了。
那輛車停在面前時,她很驚訝。但看到開車的人,她一怔之後,笑了:「是你啊。」
在這城市裡萍水相逢的一個人。
那人也笑了,問:「怎麼了親愛的?一直看妳站在這裡,等人嗎?」
佟生吐吐舌頭:「我弄丟了錢包,還迷路了。」
那人替她打開後座的門:「上車。要去哪裡,我送妳。」
佟生有些意外:「那怎麼好意思。」
到底還是上了車,一路相談甚歡。
微風輕輕拂動樹梢,在車裡落下斑駁的影,車窗映著彼此的笑顏。冷氣開得很充足,佟生身上的每一顆細胞都舒服慵懶得不得了。
那人從車載冰箱裡取了瓶礦泉水給她,佟生開心地接過,擰開喝了。
後來,眼皮就變得很重很重。佟生感覺出不對了,可是哪裡還睜得開眼呢。她想要抓住那人開車的手,卻立刻被擺脫掉。隱約間,車子似乎開進了一個很安靜的地方。她閉上了眼睛。
她在地上一直爬一直哭:「放了我……求求你放了我……我把所有錢都給你……」可身後那人哪裡肯依,他一把擒住她的腰,貪婪地撫摸臀部柔嫩的皮膚,然後猛烈地再次貫穿了她。
他把佟生像狗一樣,用鏈條鎖住脖子。沒有衣服,從今以後,還需要穿什麼衣服呢?他就是喜歡看到女孩們活得不像人的樣子啊。
他,就是臨幸的帝王,至高無上的主人。
而她今後,只能日日夜夜,望著頭頂那一扇狹小的窗,待在這隱蔽而與世隔絕的地下室裡。
「媽媽,媽媽……」有一天夜裡,她低聲啜泣。
而他聽到後,撫摸著她的身體,只是沉默不語。
佟生,莫哭。
妳的媽媽,找不到妳了。
◎
古城分局很大,刑警隊卻很小。因為在這樣民風淳樸的旅遊城市,發生刑事案件,是很少很少的。若出案件,必是大案。
天氣很熱,刑警隊辦公室裡靜得就跟沒人似的——全趴桌上睡覺呢。知了在院子裡「瞿瞿」地叫,地上的瀝青彷彿都要被曬融化了。
在這懶散度日的氛圍裡,唯獨有一人,大中午不睡覺,還趴在桌前,戴著耳機在看電腦。
他就是古城分局刑警隊一大隊隊長,方青。
方青今年剛好三十,生得是高大挺拔,一表人才。附近鄉里鄉親,來給他說對象的人無數。但他全都無情拒絕了。準確的說,從幾年前被前女友甩了開始,他就一直單著。╳生活基本靠手。
此刻,他坐在電腦前,可不是在看什麼愛情動作片。這點職業操守他還是有的——從來只在家裡一個人悶悶地看。他利用午休時間,看的是最新的一部國產劇。
還是女主角Cut集。
只見他點一支香菸,微瞇著眼,緊盯著女主角出現的每一個畫面。女主角的飾演者叫金曉哲,今年其實也已二十九了。在他們娛樂圈裡,應該算是大器晚成吧。誰知道這兩年就火成了國民女神呢。
金曉哲的膚色是很白的,白得像瓷。穿旗袍尤其美。她正在和男主角演對手戲,男主角一把摟住她的腰,旗袍下露出雪白飽滿的大腿。方青看得喉嚨陣陣發緊。關鍵是那該死的男主角,還一把把她推倒在床上,撕爛了旗袍。
「操。」方青輕輕罵了一聲,甚至還有點緊張地吞了吞口水。
好在激情戲沒有繼續下去,兩人抱在床上,說了一段又一段文藝的臺詞,然後就吻上了。方青已經黑了臉,直接關了電腦,把菸蒂一丟,走出辦公室。
古城不得建高樓,方青站在走廊裡,就能望見對面的青山。這麼寧靜的家鄉,是他喜歡的,卻也是束縛了他的。他至今還記得金曉哲走的那天,特別冷靜地對他說:「方青,我不能再在這裡待下去了。太安逸了,一眼就能望到未來。我想要更精彩、更多可能性的生活。」
當時他是怎麼說的?他還笑了呢,又痛又氣地笑著對金曉哲說:「成啊,妳去闖啊。只是記得,在外面混不下去了,就回來。我一直在這裡等妳,妳回來,咱就結婚。」
他媽的誰知道金曉哲這一出走,就紅了呢?
之後就很少聯繫,但也不是完全沒有關係。
去年他有一次機會,去北京參加刑事局培訓,給金曉哲發了個簡訊。金曉哲一直沒回。到了半夜,她來了他住的飯店。那也是他第一次親眼見識到她現在的排場。祕密停在樓下的保姆車,兩個保鏢護著她上樓,男經紀人看他的目光複雜無比。
時隔幾年,再一次進入她的身體。她把指甲摳進他的背裡,壓抑地尖叫。而他汗水淋淋,比翻牆抓賊還帶勁兒。事後,他還迷迷糊糊睡著,她就要離開了。他一把抓住她的手,問:「我們現在這樣算什麼?」
她不答反問:「你什麼時候來北京?」
方青沒答。
要怎麼回答呢?說他幹了半輩子的刑警,根本不想來辭職來北京。還是說我現在已經是刑警隊長了,一個月工資有五千人民幣,能不能娶妳這個大明星?
他索性笑了,說:「急什麼?急妳怎麼不回古城呢?」
金曉哲當時臉色就不太好看,走了。
再後來,他再打電話、發簡訊過去,就沒人理了。
想到這裡,方青煩躁地擼了一下頭髮。其實,最近正好有機會,而他的表現一向突出。申請調職到北京的報告,現在就躺在他的抽屜裡。可要找個什麼樣的機會,跟那個女人說呢?現在去,還來得及嗎?
他又點了根菸,想起剛才金曉哲跟男主角極具挑逗的激情吻戲,身體又是一陣燥熱,拿起旁邊的茶杯,猛的灌了一大口涼水下去。
「方隊。」一名偵察員從樓梯跑上來。
方青瞄一眼他的臉色,立刻把雜七雜八的心思都收起來。
得,這是有不得了的案子了。
◎
死的是個男人。
而且是個年輕、斯文、笑起來人畜無害的男人。
當然,這只是方青基於死者身上的身分證,做出的判斷。事實上,這個倒楣蛋現在被人砍得稀巴爛,躺在方青腳邊的地上。
「傅偉,二十五歲,甘肅人。是從北京過來的遊客,這幾天就住在前面的姚家大院客棧裡。」偵查員用冷肅的聲音匯報道。
方青陰著臉,挑起覆蓋屍體的白布又看了一眼。心裡卻只覺得操蛋極了。他要調職的當口,出了這麼樁大案。老天爺是在整他麼?不過腹誹歸腹誹,方青盯著屍體的那雙眼,比鷹眼還毒。
「法醫怎麼說?」他問。
「初步推斷,死亡時間是在今天凌晨一點至三點間,係銳器刺傷胸、腹部多處,造成大出血死亡。另外手腕有瘀痕,應當是與人發生過扭打。凶器是一把寬闊薄刃刀,長度在十五到二十公分範圍內,寬度在八到十公分左右,刀身有一定重量。具體材質型號還需要進一步鑒定……」
「一共砍了多少刀?」方青又問。
「……四十多刀吧。」
看完屍體,方青靠在一輛警車旁,抽菸。有年輕刑警看了屍體,抵擋不住,捂著肚子在水溝旁嘔吐起來。方青面不改色,又從口袋裡掏出一顆薄荷糖嚼了嚼提神。
太陽很大,封鎖線外,圍滿了人,趕也趕不走。方青的視線慢慢巡視一周,凶手此刻說不定就在人群中。
不過他也就是想想而已。茫茫人海,根本看不出來。凶手又不是傻逼。
他又抬起頭,看著小巷周圍的環境,開始在腦海中勾勒昨晚案發時的情形。
後半夜,下了場大雨。傅偉回來時,應該是下著雨的。這是通往客棧後門的一條偏僻小路,傅偉一個大男人,挑近路走,不奇怪。
在古城,許多遊客都會玩到半夜甚至通宵。所以,傅偉回來的時間,也不奇怪。
雖然雨水沖刷掉大部分的痕跡,但屍體附近的土壤,那血紅色已經浸得很深。並且,沒有屍體被移動過的證據和痕跡。初步可以假定這裡是第一案發現場。
凌晨一點多,傅偉走到這裡,遇到凶手。
凶手會隱藏起來嗎?還是與傅偉正面相逢?小巷兩旁是矮禿禿的牆,並沒有任何藏匿之處。所以,凶手只能就這樣站在雨中,等待著傅偉。
傅偉認識凶手嗎?如果認識,大概會停下腳步。如果沒認出,應該就擦肩而過了。
然後凶手動手了。
一刀、兩刀、三刀……二十刀!四十刀!直至把這個年輕人砍得面目全非,幾乎成了一灘爛泥!
傅偉身量不高,偏瘦,凶手顯然沒有占到絕對的便宜和優勢,否則傅偉腕部不會有扭打痕跡。所以,凶手也不是那種強壯魁梧的男人。
然後呢?
然後凶手就跑了,而傅偉躺在這裡,滿身滿地的血,等待被人發現。
血。
是的,血。
傅偉大動脈出血,雖然被雨水洗掉不少,但土地裡、牆上還是有非常可怖的血跡。而凶手與他搏鬥過,身上必然染滿鮮血!
半夜一、兩點,雖然夜深,但在古城,還不算特別晚。隔幾條巷子,就是繁華街道,以及重重疊疊的客棧。一個渾身是血、手握刀具的人,能跑到哪裡去?
方青霍然抬頭,對兩名刑警說:「立刻調集周圍五條街範圍內的監視器!我不信那孫子能跑了出去!」
在一個旅遊古城,發生這樣的案件,那簡直就是驚天動地。上頭少不了開了各種重要的會議,然後對方青耳提面命,下令他一個星期內必須偵破此案。
方青聲都沒吭一下,轉頭忙得就像陀螺。身為刑警隊的指揮官,把握大的偵破方向是最重要的。方青現在集中力量,去搜尋監視中的「血人」,而對死者傅偉的生平調查,也同時展開。一天之後,派去甘肅、北京的同事,在當地警方的協同下,相繼傳回消息——
傅偉的老家在甘肅下面的縣裡,家裡只有一個長年臥床的老母,父親一個人上班養家,經濟比較困難,但滿足溫飽還是沒問題的。聽聞他的死訊後,舉家悲痛。但因為交通不便,加之父親需要安頓好家裡,所以趕過來還需要幾天時間。
傅偉兩年前從北京民生大學畢業,重點大學的重點專業,然後進入一家網際網路公司,算得上是青年才俊。經調查,他平日裡也無冤無仇,沒有女朋友,也沒有情感糾紛。把他周圍的人際關係都排查了一圈,沒有發現任何人擁有殺人動機。
至於他的為人,警方又多瞭解了一點。據他大學室友說:「大偉這人平時挺好的啊,是個溫和的人,也不跟人起爭執。缺點吧……有點好色吧,大學時他玩過小姐。不過也就一兩回,大學裡很多男生都幹過嘛。對了,他還談過網戀呢,後來聽說那女孩子突然不跟他聯繫了,才斷了。」
跟他在北京同租一套房子的同事也這麼說:「傅偉這人沒有仇家,現在在公司收入不錯,也沒什麼經濟壓力和糾紛。他這次攢了年假,去古城是最近幾天才決定的,只有我們幾個朋友知道。他還說興許能有一段豔遇,誰知道……」
傅偉來古城之後這幾天的行蹤,也被方青的手下調查得一清二楚。無外乎住客棧、泡酒吧、逛古城。他在酒吧搭訕過的女人、吃過飯的餐廳老闆,都被詢問過了。令人意外的是,傅偉沒有跟任何人,起過任何衝突。
連他這幾天玩過的一個小姐,都被請回派出所了。小姐回答得很小心翼翼:「那個年輕人啊……我有印象,就是他出錢嘛,我給他當導遊,玩了幾天古城。」
刑警笑笑,沒有戳穿她的話。
「沒什麼特別啊,就是色了點,老是動手動腳。還有點小氣,結帳時還跟我講五十塊錢價。這種客人我們見得多了,誰殺了他呀,太可怕了……」
傅偉入住的姚家大院客棧,也被列入調查範圍。現在不算旅遊旺季,也不算淡季,客棧的客人不多不少。與傅偉同住一棟樓的十餘名客人,都調查過了,跟他毫無干係。
甚至連客棧櫃檯負責登記的服務生,都被重點詢問過。她是本地人,二十出頭,長得不錯,對警方說:「那個人挺風趣的,總是玩到半夜回來……主動搭訕?是的,他還給我留了QQ號碼,挺主動的,當時掃地大媽和其他服務生還笑我呢。不過我沒打算加他。」
夜深了,方青和搭檔送走了最後一位面談對象。他疲憊地揉了揉眉心,兩人都點上菸。
隔壁的監視組,還在一盒一盒看監視錄影。估計眼珠子都快看得掉下來了,可還沒發現那人的蹤跡。
「滴。」方青的手機一響,他拿起一看,是娛樂新聞推送:《金曉哲擔綱女主角史詩巨作電影今日開機》。方青「啪」地將手機丟在桌上。
「方隊,這案子,不好弄啊。」搭檔抽了口菸說。
方青端起大茶杯,悶了一大口。
這還用說。
平日裡刑警們遇到的凶殺案,大多是殺個左鄰右舍啊,愛恨交織出軌小三啊,再大不了謀財害命經濟糾紛。可這個案子,看似簡單,查了快二十四小時,卻一點頭緒都沒有。
沒有動機,沒有嫌疑人。監視居然也被那人逃脫了。一場大雨,還為那人做了絕佳的掩護。
「喂,我們不會遇到『那個』了吧?」搭檔低聲說。
方青沉默不語。
搭檔輕吁了一口氣:「要是真遇到了『那個 』,可是倒了八輩子血楣啊。」
方青想了想答:「像,也不像。」
搭檔:「怎麼說?」
「如果是心理變態、隨機殺人,可是現場收拾得也太乾淨了。明顯經過預謀,像個正常人。但他搞屍體那股瘋狂勁兒,的確挺變態的。」
兩人都沒再說話,畢竟對於這種凶殺案,都沒經驗。
眼見夜色越來越深,刑警們都不是鐵打的,方青給大家放了半個晚上的假,回去睡覺。自己卻慢慢溜達出警局。
月色很好。內心不平靜的時候,方青就喜歡繞著古城散步。而且現在案件查不出頭緒,他一直奉行老刑警們的一條準則:查案遇到瓶頸了,就再多往現場跑一跑,說不定會有新收穫。
走了沒一會兒,路過姚家客棧。此時剛十一點多,客棧的大門敞開著,一眼望去沒什麼人。方青心念一動,走了進去。
說起姚家客棧,整個古城那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姚家是當地望族,現在的姚家當家人叫姚遠戈,名下有數家客棧、酒樓、工廠。算得上是土豪了。姚家大院這一片,據說都是明清時期留下的老宅。而姚家一家人,聽說也住在附近的老房子裡。
庭院四角有四頭石獸,樣子怪嚇人的。院子很大,後面還有個花園,裡面有魚池,還種了不少樹。方青走進花園裡,就看到一個中年男人站在池邊,在餵魚。方青一下子認出來,他就是姚家老闆——姚遠戈。他穿一身中式深灰色衣褲,中等身量。方青看過資料,他有四十八歲了,真人卻保養得很好,才四十出頭模樣,樣貌端正,看起來很有儒雅灑脫的氣質。
方青認得他,他卻不見得認識方青。見有人來,姚遠戈笑了笑,說:「還沒睡?」
八成是把他當成住店客人了。
方青也笑了,不答反問:「是啊,睡不著。你也住客棧裡?」
姚遠戈笑了:「我是這裡的老闆。」
方青露出驚訝表情:「失敬失敬!這家客棧真不錯,老闆經營得好。」說完又把客棧一頓誇,什麼裝修有格調,草木皆有風韻之類的。聽得姚遠戈一直微微笑著。
「不過……」方青皺了皺眉,「聽說住前邊一樓的一位客人,前幾天被人殺了。客棧的生意應該受影響吧?說實在的,我聽了也覺得害怕。」
姚遠戈鎖起眉頭,答:「哪裡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古城從來沒有過。你別怕,殺人案是在外面街上發生的,不是在我們客棧,只是客人恰好住在這裡。那件事發生後,我又讓工作人員全都加強了保全,二十四小時值班,相比之下,住在我們這裡還是最安全的。那個年輕人……說起來前幾天晚上他回來的時候,我在外邊散步還碰到過,聊過幾句呢。挺好的小夥子,可惜了。」
方青沉默了一會兒,問:「老闆你經常這麼晚睡?」
姚遠戈答:「人上了年紀,覺就少了。我晚上經常餵餵魚,或沿客棧散散步。習慣啦。」
從姚家客棧離開後,方青掏出筆記本,把剛才的對話內容全都記了下來。這也是從老刑警那裡傳下來的工作方式:好記性不如爛筆頭。有些口供、訪談內容當時覺得沒有異樣,事後跟別的線索一連繫,說不定就有新發現。
不過這個姚遠戈,目前看起來沒有可疑,也不存在明顯殺人動機。
之後方青又去了趟案發現場。在那裡,他接到偵查員打來的一個電話。
「方隊,勘查人員在距離屍體四公尺左右的牆上,提取出半個清晰掌紋。」
方青心中一喜。不過立刻就聽到偵查員說:「對比結果很快出來了,因為掌紋是屬於受害者的。」
掛了電話,方青在幽暗的路燈下,盯著已經空無一物的陳屍點。再抬起頭,望向偵查員說的發現掌紋的牆面。從位置上來看,受害者是從那個方向回來的,經過那面牆,才遇害。牆的上方有一片屋簷,擋住了雨水,難怪得以保留。不過這個掌紋是屬於受害者的,沒有多大參考價值。
方青抬起頭,舉目四顧。這裡離大街說遠不遠,說近不近。但那天凶手肯定不能一身血跑到街上去。那也就是說,那人必然藏匿到附近的這些民宅裡、客棧裡。如果是民宅,那還得提防,不能讓鄰里鄰居看見。如果是客棧,客人的可能性大嗎?不大。誰能一身血大剌剌回客棧?反倒是工作人員的可能性大一些。
這麼發散地想著,他沿案發現場,繼續往前走。遇到第一個路口,他發現左側路上燈光較亮,右側卻沒什麼燈,暗很多。他心中一動,繼續往右走。
走了大概幾十公尺,又有岔路口。已經十二點多了,右側路上還有家小餐館開著門,一盆盆的水在往外倒,夥計坐在門口洗碗。據方青所知,附近的住戶,刑警們都走訪過了,並沒有發現目擊者。所以方青往左邊沒人的路拐了。
如此走了大概有一二十分鐘,方青忽然頓住腳步。
前面,是一幢廢棄的小學校。一人高的鐵門緊鎖著,裡面是個不大的院子,黑黝黝的。若遊客經過,大概不會在意。而本地人都知道,這間小學校廢棄有幾年之久。因為拆遷手續沒有辦全,所以一直沒有動。
方青往左右看了看,離大路都不遠,但黑漆漆的,又有大樹遮蔽,沒人會注意到這個死角。方青的心突然跳得快了,從口袋裡掏出手套戴上,一翻牆,輕手輕腳跳了進去。
一棵老樹栽在院子裡,低矮的樓房,到處堆著雜物,只有黯淡的月光,迷迷濛濛照著。方青先抬起頭,只見穿過院子,有一條通道,便是這小學校的後門。他躡手躡腳走近,扒著門縫一看,倒是有些意外。
原來門沒有真的上鎖,只是虛掩著。門外是條僻靜的小巷,一個人也沒有。越過幾幢房屋,倒看到一個眼熟的屋頂——姚家大院。方青心頭一動。看來又繞回來了,離得並不遠。
門把手上,有一處顏色較深。方青從口袋裡翻出小手電筒,仔細一看,像是血跡。
他收了手電筒,轉身往屋裡走去。
「吱呀」一聲,輕推開門。斑駁的牆,滿地的灰,角落裡堆放著桌椅。方青又打開手電筒,仔細地一寸寸地查。牆角那一灘深褐色痕跡,還有地上滴落的一小圈,極似血跡,想不注意都難。
方青用嘴含著手電筒,蹲在地上,心裡有點美。
這不,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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