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你對我唱
對他而言,我就像是一個大災難,只因為一個小小的理由,就展開了近十年的孽緣。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有些人、有些事,會一輩子牢記在自己的心,就如我對他、就如他對我──
對他而言,我就像是一個大災難,只因為一個小小的理由,就展開了近十年的孽緣。
可是,誰說努力不懈就會有好結果?
對我來說,他一直都是差一步就能夠抵達的終點。
離得好近,卻又走不進他的世界。
雖然他什麼都比我好、頭腦也比我還要聰明,但就唯獨面對喜歡和愛,總是避而不談、總是希望能逃避到天涯海角、裝傻裝得比我還要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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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對你愛愛愛不完!
對你愛愛愛不完,我可以天天月月年年到永遠──
嘿,就像我對你這樣。天天月月年年愛你到永遠。
大概是在國小五年級的時候,才剛開學,我的綽號就被叫「母猩猩」。
那時候我好氣好氣,誓言要把叫我這綽號的所有人,在星期三中午的時候吃光他們的午餐布丁。
可是呢,有一個人阻撓了我。他把他的布丁給我,要我別這麼做。
就是他──孫慕深。
「妳別欺負班上的同學。」身為班長的他一臉正經地對我說,那時我還沒有牢牢記住他的名字,只知道他是班長。
哦?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概念嗎?老娘可是會數數兒的啊!一個布丁跟十個布丁的差別何止一線之隔!
「我沒有欺負,他們說我鼻孔大又粗魯,拍慶慶、兇巴巴又恰北北……比心將心一下,如果是你,你不會生氣嗎?」我皺著眉頭、雙手叉腰,就只差沒有擺腰扭臀,不然我肯定很妖豔。
而且媽媽說過,人家質疑你、質問你、在兇自己的時候,一定要反問他,而且要叫他好好感同身受一下,說到人家啞口無言為止。
我趙思涵人生中最糗最受辱的就是今天了。
「是將心比心。」他糾正我,然後又一臉正經地對我說:「請不要破壞班上的秩序,也請妳將心比心一下,秩序是我在管的。」
「風紀呢?明明是風紀在管的你出啥風頭啦?」
「風紀是妳。」他微微蹙眉,就像是罵我頭腦有問題一樣,眼神好鄙視我,「所以,請風紀股長不要帶頭作亂。」
「我才沒帶頭!」我孤軍奮鬥來著呢!
接著,孫慕深嘆氣,完完全全百分之百鄙視我了,「他們又沒說錯話。」
「啊?啊啊啊?他們?誰們?」我睜大眼睛,疑惑地看著他,真的很佩服我的金魚腦袋瓜到底有沒有16GB的容量。
「說妳是母猩猩的人。」他瞥了我一眼,恥笑了我一聲,他現在大概已經把我看得跟印度薄餅一樣扁了,「鼻孔大又兇巴巴,很符合啊。」
也許我該多多回想那一天,因為那天是孫慕深對我說過最多話的一天。
從那天開始,我收下了他的布丁之後,就把布丁當成了我們之間的「定情物」,展開了我喜歡他的生活──
是啊你看他,他連罵人鄙視人的樣子,都很迷人,很帥呀!
可是那時候懂根毛啊?「愛」這件事情,不懂硬是要裝懂,整天追在他後頭說「我愛你」的女孩子都比我的手指頭還要多了。
那時候我還不太敢讓他知道,只是偷偷摸摸喜歡他、關注他、注意他。中午他在管秩序的時候,偷偷拿他的外套抱著;下課他去當糾察隊的時候,我穿著他灰色的外套跑來跑去;坐在他旁邊的時候,我就故意不把課本拿出來、說忘了帶,然後光明正大地靠他近一點。
總是對喜歡他的女生說他上課會摳腳趾、挖鼻孔的謊話,讓所有女孩子都對他幻滅。讓自己的情敵少一點、讓孫慕深的耳根子清靜一點,完全是一舉兩得的事情。
國小的喜歡,好像就是莽撞,就是懵懂,好像為了對方不顧一切的說謊,就是喜歡一樣──
沒有冷氣的一間飯館裡。
「哦,兩小無嫌猜。」沈光翰剛吃完一大碗的咖哩飯,完全不顧形象地剔著牙。
「沒有沒有,他沒有要跟我猜的意思。」我擺擺手,說得雲淡風輕。
「……」
「我單相思,單相思……八年了,喜歡他整整八年。」接著,我又說。說起來還有點驕傲,好像這一件事情,就跟拯救了地球沒什麼兩樣。
「八年了?」他吃驚。
「嗯,八年了,可是他還是不喜歡我。」可是,喜歡這一件事情,終究只是小事,沒有多麼偉大、多麼厲害……也沒有像超人成功拯救了地球一樣,成功地讓他喜歡上我。
沈光翰嘆了口氣,手上油膩膩地也不好拍我的肩安慰我。只是不再繼續剔牙,露出了「我同情妳」的眼神,微微低下了頭,「其實如果妳不喜歡他了……我可以考慮跟妳在一起。」
「……靠。」我偷偷咒罵他,太雷人了,「假如你前一秒別剔牙剔得那麼醜,我可能還會考慮。再說,是我考慮還是你考慮了?你提的,搞得好像是你受委屈了一樣!」
而且再說……我還喜歡他啊。邁入第九年、第十年的心理準備,我都已經做好了。八年過去了,我一直沒有放棄,不就代表我是真的喜歡他嗎?
我不會半途而廢、不會輕言放棄,我就是一直等、一直等,等他喜歡我。
我的暗戀只有維持兩天的時間,全班的人就已經知道這一件事情了。
人家說最好不要跟女孩子說八卦,這一件事情是真的……曉得嗎,一傳十、十傳百,沒有幾節下課的時間,好多女孩子都知道自己多一個情敵了。
不過知道的她們,一點都不覺得有威脅一樣,笑哈哈笑嘻嘻的,雖然沒有明說我跟孫慕深一點可能都沒有,但是那態度,根本不把我當作是情敵。
行啊行啊……哪一天我真的追到了孫慕深,就別怪我沒有手下留情!而且我還發現了一件事情,這件事情,讓我充滿希望了整整十分鐘──孫慕深的娘,是我娘的好朋友兼同事!而且孫慕深的家,跟我住在同一里!
相遇,是可能會有的事情;相愛,是必須要有的事情!
所有的安排都如此美好美妙又恰巧,在我國小五年級的時候,桃花樹上開了一個大花苞,這肯定是要開花的啊!
只是──
「孫慕深孫慕深,你知道嗎?我……」
「我不知道。」他打斷我說話,連看我一眼都沒有,「也不想知道。」
可是大花苞……有點傲嬌,連聽我說話都不太想要。
「唉!你不知道,所以我可以告訴你啊!你不想知道,是因為你不知道我想要說什麼,不知道有沒有興趣聽啊!」要去上體育課的路上,我一直糾纏著他,好讓別人看我們就像是要一起去上體育課的甜蜜蜜情侶。
「妳想說的是我媽跟妳媽認識的事情?」
他神通、他通靈,我嚇著了,這人不只帥還厲害啊。我露出很崇拜的表情看著他,對他眨了眨眼睛,很羞澀地說:「你怎麼知道?」
「妳今天一直跟大家說,我怎麼會不知道?」
「……哦,被偷聽到啦?」
「妳用喊的。」他像是受不了我了一樣,加快腳步想和我拉開距離。
看他越飄越遠,我「啊」了一聲,小跑步跟了上去,向他解釋:「不是呀!這種事情讓大家知道挺好的哇!你看我們兩家認識呢,那這樣我們就能常常一起出去玩了,不是很好嗎?唉呦,大家一定都是很羨慕我們的啦!」
他沒有回答我。
小學五年級就耍孤僻耍傲嬌的他,看起來是風中孤獨一匹狼,但其實,有很多很多的男生女生喜歡他。
他功課好、體能好、是老師的得力小助手。對待我之外的人,口氣都很好很好,有時候還會笑著跟人家說話。
他說他不討厭我,只是覺得我很煩,就像麻雀一樣嘰嘰喳喳的,吵死人了。
可是我跟他說,我只是想要怒刷存在感,好讓他牢牢記住我,讓他無時無刻都想著我。
「我不可能會忘記妳的。」好浪漫的話,好浪漫的氛圍,可是下一句話,可就沒有那麼浪漫了。
他又說:「妳是我的地獄,希望國中之後我們不同校,免得又繼續被妳糾纏。」
大家都說女追男隔層紗,我倒覺得我跟他之間不只有一層紗,我們啊,是隔了好幾層的那一種,踹破了一層還有一層,撕破了一層還是有一層。我不知道盡頭在哪,所以我只好一直一直跑、一直一直追,直到跑到了他身邊了,我再慢慢的、緩緩的,攻陷他的心,讓他喜歡上我。
還是那家沒有冷氣的一間飯館裡。
「我這叫真性情不虛偽好不好?我哪像是孫慕深,喜歡妳還要裝不喜歡。」沈光翰哼笑,拿起旁邊的紙杯,把裡頭的紅茶當作啤酒乾了,「真是夠了。」
我被他的話嚇著,連續眨了好幾下的眼睛,腦袋有些轉不過來。我活到十八歲,還沒有聽說誰喜歡我過呢,「你說誰來著了?孫、孫什麼?」
「妳是腦袋有洞還是耳背?」
噢,好想哭,我喜歡上他的那一天,他也罵我頭腦有洞,「你腦殘啊,我就說他有女朋友了。我今天是來跟你說我可憐悲苦的單戀史的,你在跟我說什麼童話故事?」
他沒有回答我,只是又低下了頭沉思,許久才又喚了聲:「喂。」
「嗯?打算說了?」看他終於想要說了的樣子,我也將坐姿坐正,等他說話。
可是,他說:「妳是真的喜歡他。」
我說:「我知道我是真的喜歡他啊,為什麼忽然這麼說?」
他笑了,應該就是所謂的苦笑,總覺得有種淡淡的哀傷。
「因為我喜歡妳,妳不驚訝不在意,可是說到孫慕深,妳的反應就很大。」
嗯,是啊,孫慕深是我的全世界。
管理「愛」這種情感的那一塊,他佔滿了全部。
我是他的地獄,逃不開的地獄。也是嘛,在人生這條道路中,哪有風調雨順?哪有事事順心?如果沒有我,他肯定過得更好。可是,上天就是派了我在他身邊、喜歡他、愛慕他、纏著他,那也是他的命運了。
對,搶他外套的黑猩猩是我、歇斯底里鬼吼鬼叫的也是我,雖然別人也有,可是人家也只是想在孫慕深面前裝裝乖樣子,替他從我這兒奪回外套而已。
我誓死捍衛著他的外套、用力地抱著,忙亂中還是能夠嗅到他外套上洗衣精的清香──嗯嗯,是熊寶貝的,和我們家的是用一樣的。
記得上次我們兩個的娘一起外出買東西,那晚媽媽提著大包小包的日常用品回家,一定是那時候一起買的。因為以前孫慕深的外套,並不是這種味道。
「妳這死變態,快把孫慕深的外套還給人家!」猩猩女二號又搶又拉,可能是她比我還要大隻的緣故,力氣比我大上好多好多。
「不……不要……這是我的我的我的我的!」我抱得更緊、拉得更緊,真的是把生命豁出去在跟她拼命了。猩猩女二號叫廖婕怡,其實長得不胖也不高,但就是比我還要大隻一點點、力大無窮,是這一次運動會推派出去比鉛球的啊。
她同樣喜歡孫慕深,雖然個性比我還要勁爆還要猛,但是喜歡他,卻比我含蓄很多。除了現在,用著吃奶的力氣要奪回孫慕深的外套,其他時候真的都很含蓄。
她喜歡躲在牆角,看著我跟他,喜歡在去上體育課的路上,跟在我們的身後,別人在喜歡的人面前,不是會大吼大叫吸引注意,就是會什麼也不幹的站在旁邊。
我屬於前者,她屬於後者,孫慕深不知道喜歡哪一種。
「給、我、啊!」
「妳吃屎吧,妳打死我我也不會給妳的!」
「好,我打死妳!」
「喂喂喂!我說妳打死我我也不會給妳的耶!」
朋友呀,都是這樣來的,不是嗎?打打鬧鬧、打打殺殺,然後就在一起了。最後回首的時候,才會取笑對方當初多麼好笑,為了一件外套,吵成那樣。
對吧婕怡,妳會笑的吧?妳會笑我們當初好傻好傻,為什麼因為孫慕深的外套變成朋友的對吧?
妳喜歡他,我也喜歡他。妳是真的喜歡他,我也是真的喜歡他。所以我們到底還在較勁些什麼呢?我們因他而聚、因他而散,妳好像一點兒都不覺得怎麼樣。
失去一樣,就必定獲得一樣。失去我,讓妳有了孫慕深,我這朋友,也當得夠稱職的了對吧?
「廖婕怡。」孫慕深那時候,這用這樣的口氣叫她的。就像是決定了人生中的某樣大事一樣,很正式、很認真,一點都不虛假。
廖婕怡很緊張很害怕,她對孫慕深總是這樣,很三八、很婉轉、輕聲細語。可對我,音量要是能再降個二分之一、不把我的耳膜震碎,我就該偷笑了。
她真的很笨很呆,跟我喜歡孫慕深一樣的時間,卻沒有像我一樣越來越進步,很勇敢地跟孫慕深說話閒聊哈拉。
所以我總是很自以為是地覺得,比起她,孫慕深會更加喜歡我。
「我們交往吧。」可是,當孫慕深這一句話並不是對我說的時候,我才知道一直輸的人,不是她而是我。
我就是太自我良好了,所以才會覺得孫慕深會喜歡這樣子勇敢開朗又大膽的女孩。看見蟑螂是追著牠跑、看見泥坑比誰都還先跳、看到各式各樣的球類,比誰都還要激動,球搶了就去佔場地。
誰會喜歡我呢?在那一個當下,我也知道不可能會有任何人會接納像我這樣子的女生了。
我知道要祝福,所以我會祝福,可是卻連祝福的機會都沒有。
一點點都沒有,真的。「啊?」廖婕怡這真的沒假裝了,她臉部表情很誇張的「啊」了一聲,而且嘴巴還持續張得大大的。要不是因為現在這情況不適合,我一定直接拍下來了。
嗯,再好好笑她、好好笑她……如果還有機會的話,我真的會。
「可是前提是,我希望妳別再和趙思涵有接觸。」
喀擦喀擦,不是相機快門的聲音。
那是我心碎的聲音,心碎滿地。
「快把孫慕深的外套交、出、來!」她發出如獅子般的吼聲,用力拉了外套一把,外套沒破,我卻被甩出了幾公尺遠的地方,差點就吐血猝死了。
「勒──」這是我舌頭吐出來、快被自己舌頭噎死的聲音。
接著我聽到了她歡呼尖叫的聲音,然後繞過我,屁顛屁顛地跑去找正在值勤糾察隊的孫慕深。可也沒做什麼,只是靜靜看著他、觀望著、很淡定。
妳看,妳搶到外套了,妳贏了,妳好棒。
妳知不知道妳之後還贏走了孫慕深,可是卻輸了我,但毫不在乎、很淡定。
現在回想起來,妳就像是必勝的女主角,而我就是和孫慕深之間,毫無關聯的妳的好朋友。明戀又怎麼樣?戰鬥力零,還是輸得一塌糊塗。
我緩緩地站起身之後,就流鼻血了,「啪嚓」狂噴的那一種,比我們教室外水龍頭的威力還要猛。因為上課而匆忙跑回教室的她,看我捏著鼻子很無助,馬上就借了我一張衛生紙,對我道歉:「抱歉啊,剛剛是不是太大力了?」
妳妹的……何止大力,摔出去的霎那我還以為是被高鐵撞了呢。
於是我很客套的回答她:「不痛不痛,不會不會。」
結果她也很客套的回答我:「啊?這樣啊?需要陪妳到保健室去嗎?」
我搖搖頭、擺擺手,「不用了,我請班長帶我去就好。」
「啊,那還是我帶妳去吧,別客氣別客氣,朋友一場!」她哈哈大笑,拉起我的手,就像真的好朋友一樣,帶著我去保健室。在去之前,她還多抽了幾張衛生紙給我,就怕我流太多、又噴出來了。
她說她叫廖婕怡,我說我叫趙思涵,她說她是處女座,我說我是雙魚座。她說她喜歡孫慕深。
我說,好巧呢,我也是。
「那我們當朋友吧。」她在我的鼻血的面前神聖地發誓:「我們兩個一定可以當很好的朋友的,剛剛我們玩在一起,我就知道我們很合拍。」
呵呵呵呵呵呵……玩在一起,我都流鼻血了還玩在一起!「嗯!一定可以成為很好的朋友!」我如果當時不要這麼說,之後是不是就不會那麼傷心難過了?也許他們就不會在一起、也許孫慕深就會喜歡我。
「打勾勾,不離不棄。」打勾勾之後,好像誰是誰都不知道了。為了孫慕深,可以像是前一秒被車撞所以失憶了一樣,把對方當成路邊的一根小草,不去關注、不去關心,連看一眼,都覺得愧疚。
愧疚啊,妳會愧疚嗎?我好希望妳愧疚,因為妳說我們兩個一定是很好的朋友的,我不希望妳騙我,就連曾經騙我都不要。
「打勾勾,當然不離不棄。」我也允諾,我也相信,我們可以一直很好很好……我也曾經相信。
又是那家沒有冷氣的一間飯館裡。
「所以?就這樣成為朋友的?」沈光翰送了我一記白眼,「好腦殘,孫慕深知道妳們這樣嗎?」
「我不知道他知不知道。」我說,然後把桌上那杯柳橙汁喝光,「我人生第一次流鼻血就是那一次呢,她把我的第一次給奪走了。」
「……妳很在意流鼻血這件事情嗎?」
「很在意,沒有鼻血就沒有我們,沒有我們就沒有現在。」可是,這個世界上就是有太多來不及後悔跟後悔了也來不及的事情。
人生啊,總是要跌跌撞撞才會長大。撞到手斷腳斷,也要笑著說沒事──我的人生定義,說樂觀也是,說消極也是,但是我最想做的,還是逃避。
「不要有太多的後悔,因為那都是妳曾經的決定。」他說得很白話文,可是我還是不懂他說的意思是什麼。
「哦,是啊。我不該後悔的,誰叫我要喜歡上那傢伙,虐得我少女心碎滿地。」因為喜歡,所以我不能抱怨什麼。因為喜歡,好像我就得接受所有的背叛跟猜忌。
對你愛愛愛不完,我可以天天月月年年到永遠──
嘿,就像我對你這樣。天天月月年年愛你到永遠。
大概是在國小五年級的時候,才剛開學,我的綽號就被叫「母猩猩」。
那時候我好氣好氣,誓言要把叫我這綽號的所有人,在星期三中午的時候吃光他們的午餐布丁。
可是呢,有一個人阻撓了我。他把他的布丁給我,要我別這麼做。
就是他──孫慕深。
「妳別欺負班上的同學。」身為班長的他一臉正經地對我說,那時我還沒有牢牢記住他的名字,只知道他是班長。
哦?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概念嗎?老娘可是會數數兒的啊!一個布丁跟十個布丁的差別何止一線之隔!
「我沒有欺負,他們說我鼻孔大又粗魯,拍慶慶、兇巴巴又恰北北……比心將心一下,如果是你,你不會生氣嗎?」我皺著眉頭、雙手叉腰,就只差沒有擺腰扭臀,不然我肯定很妖豔。
而且媽媽說過,人家質疑你、質問你、在兇自己的時候,一定要反問他,而且要叫他好好感同身受一下,說到人家啞口無言為止。
我趙思涵人生中最糗最受辱的就是今天了。
「是將心比心。」他糾正我,然後又一臉正經地對我說:「請不要破壞班上的秩序,也請妳將心比心一下,秩序是我在管的。」
「風紀呢?明明是風紀在管的你出啥風頭啦?」
「風紀是妳。」他微微蹙眉,就像是罵我頭腦有問題一樣,眼神好鄙視我,「所以,請風紀股長不要帶頭作亂。」
「我才沒帶頭!」我孤軍奮鬥來著呢!
接著,孫慕深嘆氣,完完全全百分之百鄙視我了,「他們又沒說錯話。」
「啊?啊啊啊?他們?誰們?」我睜大眼睛,疑惑地看著他,真的很佩服我的金魚腦袋瓜到底有沒有16GB的容量。
「說妳是母猩猩的人。」他瞥了我一眼,恥笑了我一聲,他現在大概已經把我看得跟印度薄餅一樣扁了,「鼻孔大又兇巴巴,很符合啊。」
也許我該多多回想那一天,因為那天是孫慕深對我說過最多話的一天。
從那天開始,我收下了他的布丁之後,就把布丁當成了我們之間的「定情物」,展開了我喜歡他的生活──
是啊你看他,他連罵人鄙視人的樣子,都很迷人,很帥呀!
可是那時候懂根毛啊?「愛」這件事情,不懂硬是要裝懂,整天追在他後頭說「我愛你」的女孩子都比我的手指頭還要多了。
那時候我還不太敢讓他知道,只是偷偷摸摸喜歡他、關注他、注意他。中午他在管秩序的時候,偷偷拿他的外套抱著;下課他去當糾察隊的時候,我穿著他灰色的外套跑來跑去;坐在他旁邊的時候,我就故意不把課本拿出來、說忘了帶,然後光明正大地靠他近一點。
總是對喜歡他的女生說他上課會摳腳趾、挖鼻孔的謊話,讓所有女孩子都對他幻滅。讓自己的情敵少一點、讓孫慕深的耳根子清靜一點,完全是一舉兩得的事情。
國小的喜歡,好像就是莽撞,就是懵懂,好像為了對方不顧一切的說謊,就是喜歡一樣──
沒有冷氣的一間飯館裡。
「哦,兩小無嫌猜。」沈光翰剛吃完一大碗的咖哩飯,完全不顧形象地剔著牙。
「沒有沒有,他沒有要跟我猜的意思。」我擺擺手,說得雲淡風輕。
「……」
「我單相思,單相思……八年了,喜歡他整整八年。」接著,我又說。說起來還有點驕傲,好像這一件事情,就跟拯救了地球沒什麼兩樣。
「八年了?」他吃驚。
「嗯,八年了,可是他還是不喜歡我。」可是,喜歡這一件事情,終究只是小事,沒有多麼偉大、多麼厲害……也沒有像超人成功拯救了地球一樣,成功地讓他喜歡上我。
沈光翰嘆了口氣,手上油膩膩地也不好拍我的肩安慰我。只是不再繼續剔牙,露出了「我同情妳」的眼神,微微低下了頭,「其實如果妳不喜歡他了……我可以考慮跟妳在一起。」
「……靠。」我偷偷咒罵他,太雷人了,「假如你前一秒別剔牙剔得那麼醜,我可能還會考慮。再說,是我考慮還是你考慮了?你提的,搞得好像是你受委屈了一樣!」
而且再說……我還喜歡他啊。邁入第九年、第十年的心理準備,我都已經做好了。八年過去了,我一直沒有放棄,不就代表我是真的喜歡他嗎?
我不會半途而廢、不會輕言放棄,我就是一直等、一直等,等他喜歡我。
我的暗戀只有維持兩天的時間,全班的人就已經知道這一件事情了。
人家說最好不要跟女孩子說八卦,這一件事情是真的……曉得嗎,一傳十、十傳百,沒有幾節下課的時間,好多女孩子都知道自己多一個情敵了。
不過知道的她們,一點都不覺得有威脅一樣,笑哈哈笑嘻嘻的,雖然沒有明說我跟孫慕深一點可能都沒有,但是那態度,根本不把我當作是情敵。
行啊行啊……哪一天我真的追到了孫慕深,就別怪我沒有手下留情!而且我還發現了一件事情,這件事情,讓我充滿希望了整整十分鐘──孫慕深的娘,是我娘的好朋友兼同事!而且孫慕深的家,跟我住在同一里!
相遇,是可能會有的事情;相愛,是必須要有的事情!
所有的安排都如此美好美妙又恰巧,在我國小五年級的時候,桃花樹上開了一個大花苞,這肯定是要開花的啊!
只是──
「孫慕深孫慕深,你知道嗎?我……」
「我不知道。」他打斷我說話,連看我一眼都沒有,「也不想知道。」
可是大花苞……有點傲嬌,連聽我說話都不太想要。
「唉!你不知道,所以我可以告訴你啊!你不想知道,是因為你不知道我想要說什麼,不知道有沒有興趣聽啊!」要去上體育課的路上,我一直糾纏著他,好讓別人看我們就像是要一起去上體育課的甜蜜蜜情侶。
「妳想說的是我媽跟妳媽認識的事情?」
他神通、他通靈,我嚇著了,這人不只帥還厲害啊。我露出很崇拜的表情看著他,對他眨了眨眼睛,很羞澀地說:「你怎麼知道?」
「妳今天一直跟大家說,我怎麼會不知道?」
「……哦,被偷聽到啦?」
「妳用喊的。」他像是受不了我了一樣,加快腳步想和我拉開距離。
看他越飄越遠,我「啊」了一聲,小跑步跟了上去,向他解釋:「不是呀!這種事情讓大家知道挺好的哇!你看我們兩家認識呢,那這樣我們就能常常一起出去玩了,不是很好嗎?唉呦,大家一定都是很羨慕我們的啦!」
他沒有回答我。
小學五年級就耍孤僻耍傲嬌的他,看起來是風中孤獨一匹狼,但其實,有很多很多的男生女生喜歡他。
他功課好、體能好、是老師的得力小助手。對待我之外的人,口氣都很好很好,有時候還會笑著跟人家說話。
他說他不討厭我,只是覺得我很煩,就像麻雀一樣嘰嘰喳喳的,吵死人了。
可是我跟他說,我只是想要怒刷存在感,好讓他牢牢記住我,讓他無時無刻都想著我。
「我不可能會忘記妳的。」好浪漫的話,好浪漫的氛圍,可是下一句話,可就沒有那麼浪漫了。
他又說:「妳是我的地獄,希望國中之後我們不同校,免得又繼續被妳糾纏。」
大家都說女追男隔層紗,我倒覺得我跟他之間不只有一層紗,我們啊,是隔了好幾層的那一種,踹破了一層還有一層,撕破了一層還是有一層。我不知道盡頭在哪,所以我只好一直一直跑、一直一直追,直到跑到了他身邊了,我再慢慢的、緩緩的,攻陷他的心,讓他喜歡上我。
還是那家沒有冷氣的一間飯館裡。
「我這叫真性情不虛偽好不好?我哪像是孫慕深,喜歡妳還要裝不喜歡。」沈光翰哼笑,拿起旁邊的紙杯,把裡頭的紅茶當作啤酒乾了,「真是夠了。」
我被他的話嚇著,連續眨了好幾下的眼睛,腦袋有些轉不過來。我活到十八歲,還沒有聽說誰喜歡我過呢,「你說誰來著了?孫、孫什麼?」
「妳是腦袋有洞還是耳背?」
噢,好想哭,我喜歡上他的那一天,他也罵我頭腦有洞,「你腦殘啊,我就說他有女朋友了。我今天是來跟你說我可憐悲苦的單戀史的,你在跟我說什麼童話故事?」
他沒有回答我,只是又低下了頭沉思,許久才又喚了聲:「喂。」
「嗯?打算說了?」看他終於想要說了的樣子,我也將坐姿坐正,等他說話。
可是,他說:「妳是真的喜歡他。」
我說:「我知道我是真的喜歡他啊,為什麼忽然這麼說?」
他笑了,應該就是所謂的苦笑,總覺得有種淡淡的哀傷。
「因為我喜歡妳,妳不驚訝不在意,可是說到孫慕深,妳的反應就很大。」
嗯,是啊,孫慕深是我的全世界。
管理「愛」這種情感的那一塊,他佔滿了全部。
我是他的地獄,逃不開的地獄。也是嘛,在人生這條道路中,哪有風調雨順?哪有事事順心?如果沒有我,他肯定過得更好。可是,上天就是派了我在他身邊、喜歡他、愛慕他、纏著他,那也是他的命運了。
對,搶他外套的黑猩猩是我、歇斯底里鬼吼鬼叫的也是我,雖然別人也有,可是人家也只是想在孫慕深面前裝裝乖樣子,替他從我這兒奪回外套而已。
我誓死捍衛著他的外套、用力地抱著,忙亂中還是能夠嗅到他外套上洗衣精的清香──嗯嗯,是熊寶貝的,和我們家的是用一樣的。
記得上次我們兩個的娘一起外出買東西,那晚媽媽提著大包小包的日常用品回家,一定是那時候一起買的。因為以前孫慕深的外套,並不是這種味道。
「妳這死變態,快把孫慕深的外套還給人家!」猩猩女二號又搶又拉,可能是她比我還要大隻的緣故,力氣比我大上好多好多。
「不……不要……這是我的我的我的我的!」我抱得更緊、拉得更緊,真的是把生命豁出去在跟她拼命了。猩猩女二號叫廖婕怡,其實長得不胖也不高,但就是比我還要大隻一點點、力大無窮,是這一次運動會推派出去比鉛球的啊。
她同樣喜歡孫慕深,雖然個性比我還要勁爆還要猛,但是喜歡他,卻比我含蓄很多。除了現在,用著吃奶的力氣要奪回孫慕深的外套,其他時候真的都很含蓄。
她喜歡躲在牆角,看著我跟他,喜歡在去上體育課的路上,跟在我們的身後,別人在喜歡的人面前,不是會大吼大叫吸引注意,就是會什麼也不幹的站在旁邊。
我屬於前者,她屬於後者,孫慕深不知道喜歡哪一種。
「給、我、啊!」
「妳吃屎吧,妳打死我我也不會給妳的!」
「好,我打死妳!」
「喂喂喂!我說妳打死我我也不會給妳的耶!」
朋友呀,都是這樣來的,不是嗎?打打鬧鬧、打打殺殺,然後就在一起了。最後回首的時候,才會取笑對方當初多麼好笑,為了一件外套,吵成那樣。
對吧婕怡,妳會笑的吧?妳會笑我們當初好傻好傻,為什麼因為孫慕深的外套變成朋友的對吧?
妳喜歡他,我也喜歡他。妳是真的喜歡他,我也是真的喜歡他。所以我們到底還在較勁些什麼呢?我們因他而聚、因他而散,妳好像一點兒都不覺得怎麼樣。
失去一樣,就必定獲得一樣。失去我,讓妳有了孫慕深,我這朋友,也當得夠稱職的了對吧?
「廖婕怡。」孫慕深那時候,這用這樣的口氣叫她的。就像是決定了人生中的某樣大事一樣,很正式、很認真,一點都不虛假。
廖婕怡很緊張很害怕,她對孫慕深總是這樣,很三八、很婉轉、輕聲細語。可對我,音量要是能再降個二分之一、不把我的耳膜震碎,我就該偷笑了。
她真的很笨很呆,跟我喜歡孫慕深一樣的時間,卻沒有像我一樣越來越進步,很勇敢地跟孫慕深說話閒聊哈拉。
所以我總是很自以為是地覺得,比起她,孫慕深會更加喜歡我。
「我們交往吧。」可是,當孫慕深這一句話並不是對我說的時候,我才知道一直輸的人,不是她而是我。
我就是太自我良好了,所以才會覺得孫慕深會喜歡這樣子勇敢開朗又大膽的女孩。看見蟑螂是追著牠跑、看見泥坑比誰都還先跳、看到各式各樣的球類,比誰都還要激動,球搶了就去佔場地。
誰會喜歡我呢?在那一個當下,我也知道不可能會有任何人會接納像我這樣子的女生了。
我知道要祝福,所以我會祝福,可是卻連祝福的機會都沒有。
一點點都沒有,真的。「啊?」廖婕怡這真的沒假裝了,她臉部表情很誇張的「啊」了一聲,而且嘴巴還持續張得大大的。要不是因為現在這情況不適合,我一定直接拍下來了。
嗯,再好好笑她、好好笑她……如果還有機會的話,我真的會。
「可是前提是,我希望妳別再和趙思涵有接觸。」
喀擦喀擦,不是相機快門的聲音。
那是我心碎的聲音,心碎滿地。
「快把孫慕深的外套交、出、來!」她發出如獅子般的吼聲,用力拉了外套一把,外套沒破,我卻被甩出了幾公尺遠的地方,差點就吐血猝死了。
「勒──」這是我舌頭吐出來、快被自己舌頭噎死的聲音。
接著我聽到了她歡呼尖叫的聲音,然後繞過我,屁顛屁顛地跑去找正在值勤糾察隊的孫慕深。可也沒做什麼,只是靜靜看著他、觀望著、很淡定。
妳看,妳搶到外套了,妳贏了,妳好棒。
妳知不知道妳之後還贏走了孫慕深,可是卻輸了我,但毫不在乎、很淡定。
現在回想起來,妳就像是必勝的女主角,而我就是和孫慕深之間,毫無關聯的妳的好朋友。明戀又怎麼樣?戰鬥力零,還是輸得一塌糊塗。
我緩緩地站起身之後,就流鼻血了,「啪嚓」狂噴的那一種,比我們教室外水龍頭的威力還要猛。因為上課而匆忙跑回教室的她,看我捏著鼻子很無助,馬上就借了我一張衛生紙,對我道歉:「抱歉啊,剛剛是不是太大力了?」
妳妹的……何止大力,摔出去的霎那我還以為是被高鐵撞了呢。
於是我很客套的回答她:「不痛不痛,不會不會。」
結果她也很客套的回答我:「啊?這樣啊?需要陪妳到保健室去嗎?」
我搖搖頭、擺擺手,「不用了,我請班長帶我去就好。」
「啊,那還是我帶妳去吧,別客氣別客氣,朋友一場!」她哈哈大笑,拉起我的手,就像真的好朋友一樣,帶著我去保健室。在去之前,她還多抽了幾張衛生紙給我,就怕我流太多、又噴出來了。
她說她叫廖婕怡,我說我叫趙思涵,她說她是處女座,我說我是雙魚座。她說她喜歡孫慕深。
我說,好巧呢,我也是。
「那我們當朋友吧。」她在我的鼻血的面前神聖地發誓:「我們兩個一定可以當很好的朋友的,剛剛我們玩在一起,我就知道我們很合拍。」
呵呵呵呵呵呵……玩在一起,我都流鼻血了還玩在一起!「嗯!一定可以成為很好的朋友!」我如果當時不要這麼說,之後是不是就不會那麼傷心難過了?也許他們就不會在一起、也許孫慕深就會喜歡我。
「打勾勾,不離不棄。」打勾勾之後,好像誰是誰都不知道了。為了孫慕深,可以像是前一秒被車撞所以失憶了一樣,把對方當成路邊的一根小草,不去關注、不去關心,連看一眼,都覺得愧疚。
愧疚啊,妳會愧疚嗎?我好希望妳愧疚,因為妳說我們兩個一定是很好的朋友的,我不希望妳騙我,就連曾經騙我都不要。
「打勾勾,當然不離不棄。」我也允諾,我也相信,我們可以一直很好很好……我也曾經相信。
又是那家沒有冷氣的一間飯館裡。
「所以?就這樣成為朋友的?」沈光翰送了我一記白眼,「好腦殘,孫慕深知道妳們這樣嗎?」
「我不知道他知不知道。」我說,然後把桌上那杯柳橙汁喝光,「我人生第一次流鼻血就是那一次呢,她把我的第一次給奪走了。」
「……妳很在意流鼻血這件事情嗎?」
「很在意,沒有鼻血就沒有我們,沒有我們就沒有現在。」可是,這個世界上就是有太多來不及後悔跟後悔了也來不及的事情。
人生啊,總是要跌跌撞撞才會長大。撞到手斷腳斷,也要笑著說沒事──我的人生定義,說樂觀也是,說消極也是,但是我最想做的,還是逃避。
「不要有太多的後悔,因為那都是妳曾經的決定。」他說得很白話文,可是我還是不懂他說的意思是什麼。
「哦,是啊。我不該後悔的,誰叫我要喜歡上那傢伙,虐得我少女心碎滿地。」因為喜歡,所以我不能抱怨什麼。因為喜歡,好像我就得接受所有的背叛跟猜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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