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賓漢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跨越時代 最深植人心的不朽綠林傳說
傳頌超過六百年,影壇一再詮釋之經典角色,抵抗暴政與體制暴力的象徵!
從羅賓漢如何落草為寇,到與小約翰、塔克神父,「獅心王」理查,以及眾多綠林好漢的相遇,終至壯烈地結束其一生,本書給你最完整的傳奇故事。
在這則傳頌良久的傳說裡,羅賓漢不只是一個「替天行道」的好漢,他同時也是一名善戰的老兵、一個優雅的騎士,以及一位充滿柔情的男子漢。在英美文化的傳統中,原本就有所謂「生而自由之人」的形象存在;不受拘束、反抗地主枷鎖的舍伍德森林好漢,正是十九世紀那些追尋「生而自由」,起而壓迫的市井小民所心生嚮往的目標。「羅賓漢」三個字所代表的,不只是指那位居住在舍伍德森林裡的快活好漢,而是一種符號,一種對於「自由」的表徵與渴望。今日的舍伍德森林與羅賓漢,非但是「替天行道」的象徵,更是所有受到壓迫的人們在心中所神往、追尋的自由聖地。自由、勇敢,為公理正義而戰,這,就是羅賓漢……
《神鬼戰士》金獎大導雷利史考特執導,奧斯卡影帝羅素克洛主演
全新史詩鉅片《羅賓漢》 2010年5月14日全台隆重獻映
傳頌超過六百年,影壇一再詮釋之經典角色,抵抗暴政與體制暴力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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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推薦
文學評論家 楊照、作家、作曲人 許常德
逢甲大學歷史研究所前所長 周樑楷、奇幻作家 MRZ
── 聯合推薦(順序照筆劃排列)
「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歷史上確實曾出現過一個名叫羅賓漢的人,只是在那些無名詩人的筆下,他被稍稍理想化了;也就是說,我們所讀到的這個羅賓漢,比真實人物更勇敢、更成功、更符合英雄的特徵。然而我要說,這正是詩人和作家們分內的事情啊!」──亨利.吉爾伯特(Henry Gilbert)
「我寧願在舍伍德森林裡當一年的強盜,也不願在美國當一輩子的總統。」──《湯姆歷險記》主角湯姆.沙耶(Tom Sawyer)
「俠盜者,羅賓漢也,是盜匪一族中最赫赫有名、也最受舉世愛戴的一型。他是民謠、詩歌裡最常見的英雄,現實世界中卻極稀有。」──英國著名歷史學家,《盜匪.從羅賓漢到水滸英雄》作者 艾瑞克.霍布斯邦(Eric J. Hobsbawn)
「羅賓漢一直以來都是最受熱愛的俠盜英雄。而在這本小說中,亨利.吉爾伯特更是為所有人物都灌注了一股生命!」──線上圖書網站(Library Thing)
「這位英雄永遠不死,同時也成為文學及文化中不斷演進的一則傳說。」
「不管是否真有其人,羅賓漢的傳奇都已構築起了巨大的文學架構。」
「當律法不公,窮苦百姓陷於水深火熱之中時,羅賓漢就是他們最忠實的朋友。」──About. Com: Classic Literature網站
「無論是對大人還是小孩,羅賓漢文學就是這麼有魅力!不管其出身於沒落貴族,亦或一介平民,都是挑戰腐敗公權力的象徵,是每個時代都不可或缺的一位英雄。」──Press+1網站
「羅賓漢的精神啟發了日後美國獨立革命,甚至近代英美學者還將政府對富人提高稅率之類的政策比擬為『扮演羅賓漢去劫富濟貧』的行為──不管他們是出自於真誠的禮讚,還是明捧暗諷。」──奇幻作家 MRZ
「『羅賓漢』三個字,早已不再只是指那位居住在舍伍德森林裡的快活好漢,而是變成了一種符號,一種對於『自由』的象徵與渴望。」──文學評論者 雷路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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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歷史上確實曾出現過一個名叫羅賓漢的人,只是在那些無名詩人的筆下,他被稍稍理想化了;也就是說,我們所讀到的這個羅賓漢,比真實人物更勇敢、更成功、更符合英雄的特徵。然而我要說,這正是詩人和作家們分內的事情啊!」──亨利.吉爾伯特(Henry Gilbert)
「我寧願在舍伍德森林裡當一年的強盜,也不願在美國當一輩子的總統。」──《湯姆歷險記》主角湯姆.沙耶(Tom Sawyer)
「俠盜者,羅賓漢也,是盜匪一族中最赫赫有名、也最受舉世愛戴的一型。他是民謠、詩歌裡最常見的英雄,現實世界中卻極稀有。」──英國著名歷史學家,《盜匪.從羅賓漢到水滸英雄》作者 艾瑞克.霍布斯邦(Eric J. Hobsbawn)
「羅賓漢一直以來都是最受熱愛的俠盜英雄。而在這本小說中,亨利.吉爾伯特更是為所有人物都灌注了一股生命!」──線上圖書網站(Library 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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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否真有其人,羅賓漢的傳奇都已構築起了巨大的文學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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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賓漢的精神啟發了日後美國獨立革命,甚至近代英美學者還將政府對富人提高稅率之類的政策比擬為『扮演羅賓漢去劫富濟貧』的行為──不管他們是出自於真誠的禮讚,還是明捧暗諷。」──奇幻作家 MRZ
「『羅賓漢』三個字,早已不再只是指那位居住在舍伍德森林裡的快活好漢,而是變成了一種符號,一種對於『自由』的象徵與渴望。」──文學評論者 雷路許
目錄
導讀
序言
作者前言
第一章 羅賓漢落草為寇
第二章 小約翰偷走守林員的午餐,並與羅賓漢相遇
第三章 羅賓漢與「乞丐密探」作戰,並抓住了郡長先生
第四章 羅賓漢與塔克神父相遇
第五章 在羅賓漢和威爾金之子傑克的幫助下,艾倫厄戴爾娶愛麗絲小姐為妻
第六章 羅賓漢幫助埃爾布蘭.德特蘭邁爾爵士
第七章 羅賓漢解救神射手威爾,並審判「乞丐密探」理查.馬爾貝特
第八章 羅賓漢懲治郡長大人
第九章 獅心王理查與羅賓漢相遇
第十章 火燒「魔窟」朗格比城堡
第十一章 羅賓漢之死
序言
作者前言
第一章 羅賓漢落草為寇
第二章 小約翰偷走守林員的午餐,並與羅賓漢相遇
第三章 羅賓漢與「乞丐密探」作戰,並抓住了郡長先生
第四章 羅賓漢與塔克神父相遇
第五章 在羅賓漢和威爾金之子傑克的幫助下,艾倫厄戴爾娶愛麗絲小姐為妻
第六章 羅賓漢幫助埃爾布蘭.德特蘭邁爾爵士
第七章 羅賓漢解救神射手威爾,並審判「乞丐密探」理查.馬爾貝特
第八章 羅賓漢懲治郡長大人
第九章 獅心王理查與羅賓漢相遇
第十章 火燒「魔窟」朗格比城堡
第十一章 羅賓漢之死
序/導讀
導讀
自由與勇敢之心——不斷映像化的俠盜羅賓漢
雷路許
二○一○年,以史詩電影《神鬼戰士》轟動全球的名導演雷利史考特及演員羅素克洛再次攜手出擊,這次他們選擇的題材是另一個傳頌數百年,歷久不衰的傳奇故事——「羅賓漢」。事實上,早在雷利史考特和羅素克洛的版本之前,羅賓漢的故事就已經數度搬上過大銀幕,並且都有不錯的成績。究竟,羅賓漢是個什麼樣的人?為什麼他能夠吸引眾人的目光,讓無數人為他歌詠傳頌呢?
事實上,根據歷史學家的考據,羅賓漢是否真有其人並無定論;的確,在獅心王理查與約翰王的時代,英國的森林裡確實有某些「替天行道」的俠盜,但這些俠盜是否就是我們後來所說的「羅賓漢」,也就是居住在舍伍德森林裡,帶著小約翰、塔克神父等一干好漢行俠仗義的那位洛克斯雷先生?這點事實上已經無從判斷了。
雖然在西元一四○○年左右,就已陸續有關於羅賓漢的詩歌以及故事流傳於世,但目前風行的羅賓漢傳說,其實多半是來自於十九世紀作家的浪漫想像;一般來說,我們所熟知的羅賓漢故事可以分成兩個部分,一個是原本「俠盜」的面貌,另一個則是羅賓漢與理查王參與十字軍東征的軼事。前者主要是來自二十世紀初期美國作家霍華.派爾(Howard Pyle)與英國作家亨利.吉爾伯特(Henry Gilbert)的潤飾,後者則是來自於英國著名作家司各特(Walter Scott)的名著《劫後英雄傳》。在這些故事中,羅賓漢不只是一個「替天行道」的好漢,他同時也是一名善戰的老兵、一個優雅的騎士,以及一位充滿柔情的男子漢。在英美文化的傳統中,原本就有所謂「生而自由之人」的形象存在;不受拘束、反抗地主枷鎖的舍伍德森林好漢,正是十九世紀那些追尋「生而自由」,起而壓迫的市井小民所心生嚮往的目標。在這些追求「生而自由」的人當中,最為自在不羈的當屬馬克.吐溫筆下的湯姆.沙耶(頑童湯姆)了;在《湯姆歷險記》的故事當中,湯姆曾經扮演過羅賓漢,雖然湯姆扮演的羅賓漢最後變成了一場鬧劇,不過他從中得到了一個結論:「我寧願在舍伍德森林裡當一年的強盜,也不願在美國當一輩子的總統。」藉著自由的象徵湯姆,馬克.吐溫賦予了羅賓漢一種「自由精神」的高度。
到了二十世紀,羅賓漢的形象又有所改變;一九二二年,羅賓漢的故事首度被搬上大銀幕,隨後又在一九七三年被迪士尼改編成膾炙人口的動畫版本;在迪士尼的版本中,所有的角色都被動物化,羅賓漢則是以身穿綠衣的優雅狐狸形象問世。接著在一九九一年,由凱文.科斯納所主演的《俠盜王子羅賓漢》出現在世人面前。結合了《劫後英雄傳》的劇情,凱文.科斯納的羅賓漢不是身穿綠衣的好漢,而是一名勇猛善戰的武士;他留著一頭長髮,穿著黑色的衣甲,在驚險的打鬥之中,勇敢擊破邪惡男爵的陰謀,可以說是當代的新英雄。這部作品成為了當年的熱門巨作,而片中由布萊恩.亞當斯主唱的主題曲〈I do it for you〉更是傳唱至今。
另一方面,除了以敘述羅賓漢為主軸的影像作品之外,也有其他人開始嘗試著從不同的角度解讀羅賓漢故事;一九九○年,日本NHK推出了一部為期一年的動畫《羅賓漢大冒險》,在這部故事裡,一反常態地不光是以描述羅賓漢為主,而是對於一向被視為反派角色的諾丁漢男爵在心路歷程上的種種轉折,有著很細膩的摹寫。在眾多羅賓漢作品中,這部動畫可以說是一部極其特別的秀逸之作。
時至今日,羅賓漢的故事已從最早的詩歌、小說,一路擴及到了各種影像媒體方面;「羅賓漢」三個字,早已不再只是指那位居住在舍伍德森林裡的快活好漢,而是變成了一種符號,一種對於「自由」的象徵與渴望。在小說《銀河英雄傳說》裡,當自由行星同盟崩解,男主角楊威利提督必須把自己的旗艦休伯利安號交給老練的梅爾卡茲提督時,他說了這樣一句話:「我希望,您能夠領導著這座『活動的舍伍德森林』,把同盟軍最精髓的部分保留下來。」今日的舍伍德森林與羅賓漢,不只是「替天行道」的象徵,更是所有受到壓迫的人們在心中所嚮往,追尋自由的聖地。自由、勇敢,為公理正義而戰,這就是羅賓漢;隨著影像的一再重現,這樣的形象,將隨著時光的流逝而愈趨鮮明……
(撰文者為通俗文學評論者,涉獵廣及推理文學、奇幻文學、以及影視動漫文化。)
序言
羅賓漢是否真有其人?
MRZ
對於一般讀者而言,對於羅賓漢的故事都會知道一些梗概。畢竟英語文化目前是一個很強勢的文化,就算沒有人真的拜讀過與羅賓漢相關的鄉野傳奇、或文學故事(例如本書)、或者也沒看過改編的卡通、電影、電視劇、甚至可能連英文都看不懂,但還是會有很多人會這樣回答:「羅賓漢嘛……不就是英國古代的俠盜嗎?」甚至可能會加上一句:「聽說很會射箭的樣子,好像是他曾經把他兒子頭上的蘋果給射下來不是?」
——對於後者的答案,筆者是真的聽過,若年輕個廿歲,我鐵定要吐而嘈之,以正視聽。現在的話,就只是默默地用與生俱來的陰陽眼望向牆角,便會看到兩個鬼魂在蹲在那裡劃圈圈了。一個鬼魂自然是羅賓漢;另外一個是誰嘛,就只有請讀者自己去查了。
當然,也許有人會問:英國歷史上是否真的有羅賓漢呢?這個問題基本上只有小○噹才能回答了——如果讀者不知道小○噹是誰的話,那麼應該知道○啦○夢是誰了吧?
基本上來說,相信羅賓漢是史有其人的考據學家,多半會指出最早在公元十三世紀末的英格蘭北部地區的法庭文獻中,就已有記載羅賓漢的事蹟。不過否定派卻認為肯定派的說法不能當作確實的證據,畢竟這些文獻上面並沒有真的寫下「Robin Hood」或「Robinhood」,而是「Robehod」、「Hobbehod」、「Rabunhod」等名字。或許事蹟相似,反正都是打劫行旅的強盜,但更重要的是:記載中的這些人,並不是十三世紀當代人的紀錄,而是當地的司法當局用來作為「通緝犯」的代名詞。
然而對於肯定派來說,否定派的論調並不成立。首先古代英國(以及同時期的歐洲)並沒有統一的拼寫方式,畢竟這個時代沒有統一的語言標準,也沒有系統化的公立教育體系,很多人有閱讀能力卻沒有書寫能力,而有書寫能力的人又不見得會把字拼對。這個現象一直存在到今天,畢竟英語世界南腔北調,並且還有作為世界語言的關係,所以不斷地吸收大量的外來語詞彙,所以這種「書不同文」是很普通的事情。別說紀錄前人如此,自己的簽名也不盡然每次相同。比方說舉世聞名的莎士比亞,他自己的簽名至少留下了八十多種不同的拼寫方式——當然,有些簽名可能是偽造的,但誰沒辦法確定那些是偽造的?但可以確定筆跡出於同一人之手的,卻往往出現不同的拼寫方式。有人認為這可能跟莎士比亞在簽約時的某些原因有關,比如說他這是在製造到時候用來賴帳的理由。總之,回到正題來說,若從原始文獻的名稱不同就要否定的話,那就是太不瞭解中世紀的英國社會了。
除此之外,站在肯定派的觀點,如果一個人的名字會被當作某事物的同義詞,那就表示這個人的事蹟已經多到了一定的程度。也許原本這個人的事蹟並沒有如此的顯赫,卻必然是事出有因,總不可能沒有一個實際人物的存在,僅靠幻想就能發明出一個人物的事蹟吧?
理所當然的,否定派並不會接受這種想法,畢竟這樣想的話,他們的學位論文還有什麼可以寫的……不,筆者的意思是說,肯定派的理由其實建立在主觀之上,而一個主觀的理由往往是很難說服另一群主觀之見也頗重的團體。以否定派的說法來看,他們指出「Robin Hood」源出於「robber-hood」,也就是該詞的音轉。這個名詞可以解釋為「強盜團體」,也可以說是「當強盜的行規」。而從後世流傳的羅賓漢故事內容來看,這些行規頗接近於莊子所說的「盜亦有道」加上「劫富濟貧」。換言之,「羅賓漢」在原本的涵義就只是「幫派」的同義詞,然而這個名詞本來就沒有專指任何人的名字,只是後人誤以為這是一個人的名字。換而言之,不管這兩派究竟誰對誰錯,能平息爭議的最好方式就只能期待抽屜裡面哪天能夠跳出一隻小○噹(或○啦○夢)來幫忙平息爭端了。然而,從這些文獻也可以看出,羅賓漢的民間傳說在英國是有多麼淵遠流長。
任何人、事、物的歷史演進過程,不管源出於具體的事實,還是虛構而出現的意像,如同從一粒水分子在空氣中或在土壤裡遇到了其他的水分子,先逐漸聚合成水滴、匯聚成水流、彙集為泉脈、匯合形成河流、最後匯流入海的過程,而今人所看到的通常只有大海,或偶爾注意到河流。真正會對人類產生實質影響的通常只有河跟海,去追究這片大海中究竟哪一滴水是第一滴水,而忽略了河跟海對我們具有哪些影響,這類研究本身雖然十分有趣,卻已經偏離實際了。
況且也就是因為羅賓漢的事蹟如此淵遠流長,所以今日與他有關的種種傳說,不過只是眾多先人與今人不斷建構起來的一個意像而已。這個意像本身可以說是虛無的,然而羅賓漢所造成的影響卻是實際的。前已言之,羅賓漢被後人視為「俠盜」的代表,是抵抗暴政或體制暴力的象徵,尤其是在英語文化圈的各國歷史上,已經有許多人在反抗暴政時,便將自己視為羅賓漢。比如說策劃英國國會爆炸陰謀案的蓋伊.福克斯(Guy Fawkes),就是把他自己與共謀者們自稱為「羅賓漢們」。羅賓漢的精神還啟發了日後美國獨立革命,甚至近代英美學者還將政府對富人提高稅率之類的政策,比擬為「扮演羅賓漢去劫富濟貧」的行為--不管他們是出自於真誠的禮讚,還是明捧暗諷。甚至有人後來還將羅賓漢的傳說與獅心理查的故事相結合,將休伍德森林隱喻為烏托邦社會,並將社會主義運動者(或者是忠君愛國的保皇黨志士)所應有的完美理想形象
自由與勇敢之心——不斷映像化的俠盜羅賓漢
雷路許
二○一○年,以史詩電影《神鬼戰士》轟動全球的名導演雷利史考特及演員羅素克洛再次攜手出擊,這次他們選擇的題材是另一個傳頌數百年,歷久不衰的傳奇故事——「羅賓漢」。事實上,早在雷利史考特和羅素克洛的版本之前,羅賓漢的故事就已經數度搬上過大銀幕,並且都有不錯的成績。究竟,羅賓漢是個什麼樣的人?為什麼他能夠吸引眾人的目光,讓無數人為他歌詠傳頌呢?
事實上,根據歷史學家的考據,羅賓漢是否真有其人並無定論;的確,在獅心王理查與約翰王的時代,英國的森林裡確實有某些「替天行道」的俠盜,但這些俠盜是否就是我們後來所說的「羅賓漢」,也就是居住在舍伍德森林裡,帶著小約翰、塔克神父等一干好漢行俠仗義的那位洛克斯雷先生?這點事實上已經無從判斷了。
雖然在西元一四○○年左右,就已陸續有關於羅賓漢的詩歌以及故事流傳於世,但目前風行的羅賓漢傳說,其實多半是來自於十九世紀作家的浪漫想像;一般來說,我們所熟知的羅賓漢故事可以分成兩個部分,一個是原本「俠盜」的面貌,另一個則是羅賓漢與理查王參與十字軍東征的軼事。前者主要是來自二十世紀初期美國作家霍華.派爾(Howard Pyle)與英國作家亨利.吉爾伯特(Henry Gilbert)的潤飾,後者則是來自於英國著名作家司各特(Walter Scott)的名著《劫後英雄傳》。在這些故事中,羅賓漢不只是一個「替天行道」的好漢,他同時也是一名善戰的老兵、一個優雅的騎士,以及一位充滿柔情的男子漢。在英美文化的傳統中,原本就有所謂「生而自由之人」的形象存在;不受拘束、反抗地主枷鎖的舍伍德森林好漢,正是十九世紀那些追尋「生而自由」,起而壓迫的市井小民所心生嚮往的目標。在這些追求「生而自由」的人當中,最為自在不羈的當屬馬克.吐溫筆下的湯姆.沙耶(頑童湯姆)了;在《湯姆歷險記》的故事當中,湯姆曾經扮演過羅賓漢,雖然湯姆扮演的羅賓漢最後變成了一場鬧劇,不過他從中得到了一個結論:「我寧願在舍伍德森林裡當一年的強盜,也不願在美國當一輩子的總統。」藉著自由的象徵湯姆,馬克.吐溫賦予了羅賓漢一種「自由精神」的高度。
到了二十世紀,羅賓漢的形象又有所改變;一九二二年,羅賓漢的故事首度被搬上大銀幕,隨後又在一九七三年被迪士尼改編成膾炙人口的動畫版本;在迪士尼的版本中,所有的角色都被動物化,羅賓漢則是以身穿綠衣的優雅狐狸形象問世。接著在一九九一年,由凱文.科斯納所主演的《俠盜王子羅賓漢》出現在世人面前。結合了《劫後英雄傳》的劇情,凱文.科斯納的羅賓漢不是身穿綠衣的好漢,而是一名勇猛善戰的武士;他留著一頭長髮,穿著黑色的衣甲,在驚險的打鬥之中,勇敢擊破邪惡男爵的陰謀,可以說是當代的新英雄。這部作品成為了當年的熱門巨作,而片中由布萊恩.亞當斯主唱的主題曲〈I do it for you〉更是傳唱至今。
另一方面,除了以敘述羅賓漢為主軸的影像作品之外,也有其他人開始嘗試著從不同的角度解讀羅賓漢故事;一九九○年,日本NHK推出了一部為期一年的動畫《羅賓漢大冒險》,在這部故事裡,一反常態地不光是以描述羅賓漢為主,而是對於一向被視為反派角色的諾丁漢男爵在心路歷程上的種種轉折,有著很細膩的摹寫。在眾多羅賓漢作品中,這部動畫可以說是一部極其特別的秀逸之作。
時至今日,羅賓漢的故事已從最早的詩歌、小說,一路擴及到了各種影像媒體方面;「羅賓漢」三個字,早已不再只是指那位居住在舍伍德森林裡的快活好漢,而是變成了一種符號,一種對於「自由」的象徵與渴望。在小說《銀河英雄傳說》裡,當自由行星同盟崩解,男主角楊威利提督必須把自己的旗艦休伯利安號交給老練的梅爾卡茲提督時,他說了這樣一句話:「我希望,您能夠領導著這座『活動的舍伍德森林』,把同盟軍最精髓的部分保留下來。」今日的舍伍德森林與羅賓漢,不只是「替天行道」的象徵,更是所有受到壓迫的人們在心中所嚮往,追尋自由的聖地。自由、勇敢,為公理正義而戰,這就是羅賓漢;隨著影像的一再重現,這樣的形象,將隨著時光的流逝而愈趨鮮明……
(撰文者為通俗文學評論者,涉獵廣及推理文學、奇幻文學、以及影視動漫文化。)
序言
羅賓漢是否真有其人?
MRZ
對於一般讀者而言,對於羅賓漢的故事都會知道一些梗概。畢竟英語文化目前是一個很強勢的文化,就算沒有人真的拜讀過與羅賓漢相關的鄉野傳奇、或文學故事(例如本書)、或者也沒看過改編的卡通、電影、電視劇、甚至可能連英文都看不懂,但還是會有很多人會這樣回答:「羅賓漢嘛……不就是英國古代的俠盜嗎?」甚至可能會加上一句:「聽說很會射箭的樣子,好像是他曾經把他兒子頭上的蘋果給射下來不是?」
——對於後者的答案,筆者是真的聽過,若年輕個廿歲,我鐵定要吐而嘈之,以正視聽。現在的話,就只是默默地用與生俱來的陰陽眼望向牆角,便會看到兩個鬼魂在蹲在那裡劃圈圈了。一個鬼魂自然是羅賓漢;另外一個是誰嘛,就只有請讀者自己去查了。
當然,也許有人會問:英國歷史上是否真的有羅賓漢呢?這個問題基本上只有小○噹才能回答了——如果讀者不知道小○噹是誰的話,那麼應該知道○啦○夢是誰了吧?
基本上來說,相信羅賓漢是史有其人的考據學家,多半會指出最早在公元十三世紀末的英格蘭北部地區的法庭文獻中,就已有記載羅賓漢的事蹟。不過否定派卻認為肯定派的說法不能當作確實的證據,畢竟這些文獻上面並沒有真的寫下「Robin Hood」或「Robinhood」,而是「Robehod」、「Hobbehod」、「Rabunhod」等名字。或許事蹟相似,反正都是打劫行旅的強盜,但更重要的是:記載中的這些人,並不是十三世紀當代人的紀錄,而是當地的司法當局用來作為「通緝犯」的代名詞。
然而對於肯定派來說,否定派的論調並不成立。首先古代英國(以及同時期的歐洲)並沒有統一的拼寫方式,畢竟這個時代沒有統一的語言標準,也沒有系統化的公立教育體系,很多人有閱讀能力卻沒有書寫能力,而有書寫能力的人又不見得會把字拼對。這個現象一直存在到今天,畢竟英語世界南腔北調,並且還有作為世界語言的關係,所以不斷地吸收大量的外來語詞彙,所以這種「書不同文」是很普通的事情。別說紀錄前人如此,自己的簽名也不盡然每次相同。比方說舉世聞名的莎士比亞,他自己的簽名至少留下了八十多種不同的拼寫方式——當然,有些簽名可能是偽造的,但誰沒辦法確定那些是偽造的?但可以確定筆跡出於同一人之手的,卻往往出現不同的拼寫方式。有人認為這可能跟莎士比亞在簽約時的某些原因有關,比如說他這是在製造到時候用來賴帳的理由。總之,回到正題來說,若從原始文獻的名稱不同就要否定的話,那就是太不瞭解中世紀的英國社會了。
除此之外,站在肯定派的觀點,如果一個人的名字會被當作某事物的同義詞,那就表示這個人的事蹟已經多到了一定的程度。也許原本這個人的事蹟並沒有如此的顯赫,卻必然是事出有因,總不可能沒有一個實際人物的存在,僅靠幻想就能發明出一個人物的事蹟吧?
理所當然的,否定派並不會接受這種想法,畢竟這樣想的話,他們的學位論文還有什麼可以寫的……不,筆者的意思是說,肯定派的理由其實建立在主觀之上,而一個主觀的理由往往是很難說服另一群主觀之見也頗重的團體。以否定派的說法來看,他們指出「Robin Hood」源出於「robber-hood」,也就是該詞的音轉。這個名詞可以解釋為「強盜團體」,也可以說是「當強盜的行規」。而從後世流傳的羅賓漢故事內容來看,這些行規頗接近於莊子所說的「盜亦有道」加上「劫富濟貧」。換言之,「羅賓漢」在原本的涵義就只是「幫派」的同義詞,然而這個名詞本來就沒有專指任何人的名字,只是後人誤以為這是一個人的名字。換而言之,不管這兩派究竟誰對誰錯,能平息爭議的最好方式就只能期待抽屜裡面哪天能夠跳出一隻小○噹(或○啦○夢)來幫忙平息爭端了。然而,從這些文獻也可以看出,羅賓漢的民間傳說在英國是有多麼淵遠流長。
任何人、事、物的歷史演進過程,不管源出於具體的事實,還是虛構而出現的意像,如同從一粒水分子在空氣中或在土壤裡遇到了其他的水分子,先逐漸聚合成水滴、匯聚成水流、彙集為泉脈、匯合形成河流、最後匯流入海的過程,而今人所看到的通常只有大海,或偶爾注意到河流。真正會對人類產生實質影響的通常只有河跟海,去追究這片大海中究竟哪一滴水是第一滴水,而忽略了河跟海對我們具有哪些影響,這類研究本身雖然十分有趣,卻已經偏離實際了。
況且也就是因為羅賓漢的事蹟如此淵遠流長,所以今日與他有關的種種傳說,不過只是眾多先人與今人不斷建構起來的一個意像而已。這個意像本身可以說是虛無的,然而羅賓漢所造成的影響卻是實際的。前已言之,羅賓漢被後人視為「俠盜」的代表,是抵抗暴政或體制暴力的象徵,尤其是在英語文化圈的各國歷史上,已經有許多人在反抗暴政時,便將自己視為羅賓漢。比如說策劃英國國會爆炸陰謀案的蓋伊.福克斯(Guy Fawkes),就是把他自己與共謀者們自稱為「羅賓漢們」。羅賓漢的精神還啟發了日後美國獨立革命,甚至近代英美學者還將政府對富人提高稅率之類的政策,比擬為「扮演羅賓漢去劫富濟貧」的行為--不管他們是出自於真誠的禮讚,還是明捧暗諷。甚至有人後來還將羅賓漢的傳說與獅心理查的故事相結合,將休伍德森林隱喻為烏托邦社會,並將社會主義運動者(或者是忠君愛國的保皇黨志士)所應有的完美理想形象
試閱
前言
很早以前,生活在英國這片土地上的人們並無自由可言。他們既無權選擇生活的地點,也不能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自己服侍的主人。在封建時代,社會上的人們大致可以劃分為領主和農民兩大階級。領主從國王手中分封到土地,而農民或農奴不過是領主封地上的一部分,他們不得不終生勞苦,以此來養家活口,並侍奉自己的主人,即使約翰、迪克或其他某個農奴不堪忍受主人、管家的欺凌,他也無權離開土地,為自己選擇一位善良的主人。一旦有誰從土地上逃走,他就會被視作通緝犯,抓回來要被處以鞭刑,身上被烙印,或者因此被送入監獄。
如果這些可憐的佃農碰上好收成,而他們的主人又很有善心的話,我想他們的日子肯定比往常要好過一些。然而,一旦遇上荒歉年景,這些佃農及其家人不免就要挨凍受餓;如果他們侍奉的是一個殘忍、狡詐的主人,這些可憐的佃農們做牛做馬地替主人賣力,而受到的卻是種種非人的折磨,我想古代條頓人(註:條頓人,古代日耳曼人的一支,生活於易北河河口的沿海一帶。)或威爾斯人剛強不屈的個性就會在這些英格蘭農民身上甦醒,渴望掙脫枷鎖,獲得自由。
在往昔的歲月裡,我們的原野上曾遍佈著廣袤的森林,然而今日這些森林全都變成了一片片金黃色的玉米田,或放牧著牛羊的牧場,甚至被城郊一排排磚砌的房屋蠶食著。對於長年累月在田裡辛勤在農地工作的佃農們來說,這些靜謐而深邃的林莽一定是一個既陰森恐怖,又令人充滿遐想的地方。紅鹿在林間的空地上奔跑,野豬在茂密的枝葉間躲藏,然而這些所有獵物全都屬於國王所有,只有國王和他所寵信的王公貴族以及教會的上層官僚們才有權捕獵。一個平民百姓,不論是自耕農,還是佃戶,一旦被發現擅自獵殺了國王的獵物,他就會受到殘忍的斷肢處罰;如果他僥倖躲過國王的追捕,逃進森林,他就會被當作草寇,或者按當時的叫法被稱為「狼頭」,人人得而誅之。
俠盜羅賓漢就生活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並有了一番驚天動地的壯舉,我們如今還能從民間傳說和歌謠中讀到他的英雄事蹟。然而,由於我們在任何一份法官留下的潦草的檔案資料中都找不到羅賓漢這個名字,因而,有人懷疑羅賓漢是否真有其人。不過,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歷史上確實曾出現過一個名叫羅賓漢的人,只是在那些無名詩人的筆下被稍稍理想化了,也就是說我們讀到的這個人物比真人更勇敢、更成功、更符合英雄人物的特徵。然而我要說,這正是詩人和作家們分內的事情啊!
從這些傳說和歌謠裡,我們知道,羅賓漢身邊大約聚集了四十個左右綠林英雄。可以說,在這些傳說和歌謠中,產生年代最久遠的也最有價值,因為它們至今讀來仍是那麼活靈活現和激勵人心。至於後來產生的那些大都平淡無味,有些不過是複述英雄一生經歷中的一兩件軼事,另一些則是質量低劣的打油詩,精彩盡失。
為刻畫出這樣一位俠盜的形象,我採納了舊有傳說中的許多最精彩的情節。可是,我仍然需要想像的幫助,我不得不增添一些細節甚至重要的事件,以便能將這位英雄人物所生活的時代真實可信地呈現於讀者面前。
亨利.吉爾伯特
1912年2月於倫敦
第一章 羅賓漢落草為寇
夏日裡的一天,正午,整個森林一片岑寂,風兒輕得甚至吹不動橡樹上寬大的葉片,彷彿這裡的一切都在小憩──只有一些不知疲倦的昆蟲在巨大的樹冠撐起的涼爽、幽暗的陽傘下來回穿梭,發出低沉的「嗡嗡」聲。
這裡的景致顯得那麼靜謐而荒僻,不禁使人以為自古以來,除了自由嬉戲的紅鹿以及牠們的敵人鬼鬼祟祟的狼之外,從不曾有人涉足過這片土地。在由榛樹、山茱萸和葡萄葉鐵線蓮編織成的茂密的叢林間,有一條小路,然而這條小路狹窄得難以分辨,彷彿從來就只有紅鹿那纖細的蹄子在上面奔逃,以及野兔一家從上面跑回牠們築在一棵山毛櫸樹根附近的洞裡。
的確,這條小路很少有人走過,因為這裡屬於巴尼斯代爾森林最僻靜的角落。此外,在守林員們的日夜看守下,誰敢覬覦國王的獵物呢?儘管如此,剛才一直在洞前吃草和打鬧的野兔一家彷彿受了什麼東西的驚擾,全都順著小路逃回洞裡去了。這個時候,有一兩隻小兔把腦袋從洞裡探出來,瞧瞧周遭是否又恢復了寧靜。又過了一會兒,一隻莽撞的小傢伙猛地從洞裡竄出來,然後這個家庭的其他成員才又成群結隊地出來活動。
野兔一家安靜地吃著草,偶爾也發瘋似地玩鬧一陣──從牠們棲身的這座高崗再過去一點兒,小路拐了個彎兒,然後粗大的樹木就漸漸稀疏起來,從枝葉間透進的光線也越來越明亮。於是突然間,樹木就完全消失了,小路一下子變成一片寬闊的林間空地,除了零星地點綴著幾棵冬青和榛樹外,就只有繁茂的青草了。
此時,有個人就站在小路旁的一棵大樹後頭,一雙眼睛警覺地注視著這片林間空地。他穿著一件用綠色的粗布縫製的套衫,頂端開口處露出被陽光曬成古銅色的粗壯的脖子。這名男子的腰間繫著一條很寬的皮帶,皮帶上一邊插著匕首,另一邊插著三支長箭。他的下身穿著一條僅長及膝蓋的皮褲,膝蓋以下是一雙長統毛線襪,腳上穿的是一雙結實的豬皮鞋。
這名男子的深棕色的捲髮上戴著一頂天鵝絨無簷軟帽,帽子的一邊插著一根水雞的翎羽。他的面容──由於常年受太陽的曝曬和風吹雨打,這張臉早已變成了棕紅色──顯得那麼坦誠和率真,一雙烏黑的眼睛像野鳥一般炯炯有神。一望而知,這是一個品德高尚、無所畏懼的人。看模樣,此人的年紀在二十五歲左右,然而他的體魄多麼健壯啊,他的這副身材所擁有的力量的確遠非常人可比。他的一隻手上拿著一張長弓,另一隻手撐在面前的一棵樺樹的光滑的樹幹上。
男子密切注視著這片林間空地上的幾棵灌木。當他這麼注視著的時候,他的神情是那麼專注,連身上的每塊肌肉都凝固住了。有時,他又將目光投向空地另一端的入口處。那裡,兩三隻紅鹿正一邊悠閒地吃著草,一邊朝他所在的位置前進。
忽然,他發現遠處那幾棵灌木稍微晃動了一下。緊接著,一顆面容憔悴、頭髮蓬亂的腦袋從枝葉間露了出來。這個人正緊張地朝四周張望著。不一會兒的工夫,一支利箭從他藏身的灌木叢後頭飛了出來。箭徑直飛向一隻正在吃草的母鹿,正中母鹿的胸膛。母鹿中箭後往前逃了幾步,然後就砰的一聲倒在了地上,而其他的夥伴們則被嚇得驚慌逃竄。
可是,躲在灌木叢裡的人並沒立刻出來撿拾剛剛射到的獵物。他一直耐心地在那兒藏著,藏了足足有數到五十下那麼長的時間,因為這個人知道,如果有哪個守林員此刻正悄悄地在附近巡邏的話,他肯定會碰上被嚇跑的紅鹿,而從紅鹿受驚的神態就知道一定是有人在偷獵;然後,他就會順藤摸瓜,搜尋偷獵者。時間在緩慢地流逝著,森林裡萬籟俱寂,偷獵者靜靜地等待著,而在一旁默默注視的人也一動不動。與此同時,空地上紅鹿逃走的方向仍不見有守林員的身影。偷獵者沒感到有什麼危險,於是他終於從那片灌木叢後面現身了。然而,他的手上這時並沒有弓箭,他已經把弓箭藏了起來,打算第二天再回來取。
這個人完全是一身貧苦佃農的打扮,家織的棕褐色粗布上衣布滿了補丁,腰間繫了一根繩子,下身是一條長及膝蓋的燈籠褲,質料與上衣相同,只是褲子上的補丁和窟窿比上衣更多。這人東瞧瞧,西望望,然後才彎著腰走到獵物跟前,從腰裡拔出刀子,手腳俐落地將獵物身上最好的肉割下來。
這時,在一旁觀察的人似乎認出了偷獵者是誰,不禁小聲嘟囔了一句︰「可憐的傢伙!」佃農用一塊粗布將鹿肉裹起來,站起身,消失在林木間。旁觀者邁著輕快的腳步,沿著小路悄無聲息地退回到密林深處。一會兒的工夫,佃農又迅速朝這個方向走來,不時將身子躲到樹幹後,用警覺的目光四下打量著。每走幾步他就會停下來,把一雙沾滿鹿血的手不住地在長長的、濕漉漉的草葉上蹭蹭,想抹去偷獵在他手上留下的印記。
他剛走到一棵巨大的橡樹後面,突然,那位旁觀者的高高的身影擋在他的面前。他一下把手伸向腰間的刀子,彷彿立刻就要朝那人撲上去。
「喂!」穿綠套衫的人說:「是什麼瘋狂的念頭讓你幹出了這種事兒?」
佃農立刻聽出了那人的聲音,不禁哈哈大笑起來。
「真是瘋了!」他說。「這一回倒不是我自己的緣故,羅賓老爺。我的那個小傢伙快要餓死了。可話又說回來,只要林子裡還有紅鹿,他就餓不死。」
「你的小傢伙,斯卡利特?」羅賓漢問:「怎麼,你妹妹家的那個小傢伙如今跟你住在一起嗎?」
「是的。」斯卡利特回答說。「您離開家有三個星期了,不會聽說這件事兒的。」兩個人一邊說著話,一邊往前走,斯卡利特感到喉嚨裡有些哽咽。可是,這條小路是如此狹窄,羅賓漢只好在前頭走,斯卡利特在後頭跟。
「就在七天前,」斯卡利特繼續說:「我的妹夫約翰染病身亡,您猜領主的管家說什麼?他衝著我妹妹說︰『滾吧,娘兒們!另找個地方去住吧。這塊地要租給能替主人賣力氣的人。』」
「管家蓋伊能幹出這種事兒來。」羅賓漢說。「這個黑心腸的走狗!」
「我妹妹和三個孩子就這樣被管家從莊園上趕了出來,除了身上穿的幾件破舊的衣裳之外,什麼都沒帶走。」斯卡利特憤怒地說:「如果當時我在場的話,我肯定會一刀捅了這該死的傢伙的!就這樣,我妹妹昏昏沉沉地到了我家,一下子就病倒了。實際上她本來就餓得快不行了,再加上這一場病,上個星期也死了。兩個小的由鄰居們領去撫養了,小吉伯特留在了我身邊。我是個光棍,我喜歡這個小傢伙。哼,等著吧,要是這孩子有個三長兩短,我肯定饒不了蓋伊這狗東西!」
聽了一個佃戶家的悲慘經歷,羅賓漢心裡不禁燃燒起憤怒的火焰。眼下,黑心的管家蓋伊爵士正以殘忍的手段,替隸屬於天主教西多會的聖母瑪莉亞白衣修道院,掌管著伯肯卡爾莊園。
然而他深深瞭解,管家所做的這一切不過是遵從了主人的意願。他咒罵著所有那些為富不仁、傲慢無恥的傢伙們,他們憑藉優越的社會地位享受著從貧窮的佃農手裡搜刮來的財富,驕奢淫逸,而這些佃農在富人的眼睛裡不過是他們所耕種的土地的附屬品!
羅賓漢──或者稱洛克斯雷的羅伯特──正式的身分是修道院的管理人。他是個自由民,按照當時的術語,稱為「農役租佃制度下的佃戶」,照目前的情況看,日子過得還算不錯。他有一座自己的房屋,還有一座農場,這片一百六十英畝左右極其肥沃的土地與修道院的莊園相毗連。他清楚地知道,修道院早就將貪婪的目光投向了這座小農場,它緊靠著森林,被稱作「林邊地」。羅賓漢家族世代耕種這片土地,當年自國王威廉一世將這一帶賜給伯肯卡爾莊園主的時候起,羅賓漢家族中的一位先祖就從莊園主手上租到了這片土地;大概在他們家上一代的時候,莊園的最後一位主人蓋伊.德羅思利領主自願願把土地交給了聖瑪莉亞白衣修道院,於是他們一家又繼續從修道院租種這片土地。
羅賓漢以繳納地租的形式繼續擁有這片土地的租種權,只要他每年按時向修道院繳納地租,修道院就無權收回租種權,儘管他們正巴不得能將羅賓漢從這片土地上趕走呢。眼下,院長大人簡直將這位桀驁不馴的佃戶視為了眼中釘。羅賓漢常常在修道院裡當著院長大人的面指責他與管家如何卑鄙、無恥地欺壓佃戶和租賃人。在那個時代,像羅賓漢這樣公然與教會勢力相對抗的做法簡直聞所未聞,伯肯卡爾莊園的管家蓋伊恨透了羅賓漢和他的這些肆無忌憚的言論,而羅賓漢的個性與修道院的殘暴統治更是水火不相容。
「可惜我這些日子一直不在家。」聽完斯卡利特的敘述,羅賓漢嘆息著回答說。「可是,你為什麼不到林邊地來啊?斯卡德洛克肯定會接濟你一些食物的。」
「是的,羅賓老爺。」斯卡利特說。「你是我們所有窮人的最真誠的朋友。不過,我以前也是個自由民,我可不習慣跟別人要吃的。眼下,為了我們大家的利益,你已經給自己樹了不少敵人,我要是再給你添麻煩,那可不成。再說了,只要林子裡還有紅鹿,我跟那個小傢伙就餓不死。另外,羅賓老爺,你也得在意點兒你自己。如果你的那些對頭知道你出去這麼長時間,他們也許會──我是說已經有人聽到這種傳言了──他們也許會趁你不在的時候突然宣佈你是通緝犯,把你的耕地奪走,然後等你回來的時候再謀害你。」
羅賓漢笑了。「是的,這些日子儘管我不在家,這種傳言我也聽到了。」
斯卡利特抬起頭,詫異地瞧了羅賓漢一眼。他還以為他說出的是多了不起的祕密呢。
「哦,您已經聽說了?」斯卡利特不禁問。「這個傳言聽起來真是太離奇了。」
羅賓漢沒有答話。他完全清楚他的敵人一直在尋找時機將他幹掉。當時的確不乏這樣的實例︰有些人外出期間被仇家趁隙而入,回來的時候發現,自己已被人誣告幹了什麼壞事兒逃走了,因此成了人人皆可誅殺的通緝犯。
斯卡利特陷入了沉思,酒館裡的情景又回到他的腦海中。就在前兩天,佃戶們下了工,在酒館裡湊在一起,談起許多有關他們的知心朋友羅賓漢的奇奇怪怪的傳聞。
突然,從他們前方不遠處傳來一陣彷彿是松鼠發出的呵斥聲。聲音停歇之後是一陣短暫的寧靜,接著又傳來一隻孤狼的淒厲的哀嚎。羅賓漢立刻停住腳步,迅速將手裡的長弓和腰上插著的幾支箭放在了一棵高碩的橡樹底下。然後,他轉過身來,輕聲但卻嚴厲地對斯卡利特說︰「你的鹿肉還在上衣裡揣著吧?快,老兄,趁守林員還沒瞧見你之前,趕快把鹿肉放下。我保證你很快就能拿到手的。」
聽到這聲命令,彷彿受著某種機械裝置的控制一般,斯卡利特立刻從懷裡掏出用麻布包著的鹿肉,與羅賓漢的弓箭放在一起。斯卡利特往前走了幾步之後,不由得又轉過身想瞧瞧他的鹿肉。然而,鹿肉和弓箭全都不翼而飛了!
一陣恐懼的戰慄立刻湧遍了他的全身。斯卡利特正要收住腳步,羅賓漢馬上又用嚴厲的口氣命令說︰「往前走,老兄,別往後看!」這時,相信我好了,可憐的斯卡利特彷彿被魔法控制著,完全聽令於羅賓漢。不過,為了免得被什麼惡魔附身,他不由自主地在胸前畫著十字。
很快,狹窄的林間小路上出現了兩個相貌兇惡、身體粗壯的守林員,每人身後背了一張弓,手裡拎著一根長長的木棒。這兩名守林員用凶狠的目光死死盯著羅賓漢和斯卡利特瞧。有好長一會兒,他們似乎打算攔住他們兩個的去路。可是,當他們看到羅賓漢表現出的一副無所畏懼、凜然不可冒犯的神態,轉而又改變了主意,立刻放他們過去了。
「當一個自由民和一個佃戶湊在一起,」其中的一個譏諷地說。「一定是在嘀咕怎麼跟主人搗鬼。」
「當兩個守林員湊在一起,又會怎樣呢?」羅賓漢微微一笑,立刻反唇相譏:「過不了多久,哪位可憐的佃戶肯定就要遭殃了。」
「我認識你,羅伯特。」說諷刺話的那一個感到十分惱怒,他說:「最好小心點兒,嘴巴上不饒人對你沒什麼好處!」
「我對你也不陌生啊,布萊克.雨果。」羅賓漢回答說。「誰不知道你啊,一個把自己最要好的朋友的土地搶到手的人!」
那人惱怒得臉上一下子變成了青紫色。瞧著他受窘的樣子,他的同伴開心地格格笑了起來。布萊克.雨果惡狠狠地盯著羅賓漢,仿佛立刻就要撲上來一般;然而,羅賓漢兩眼顯示出來的那種果敢、無畏的神態終於將他震懾住了。他陰沉著臉沒再說什麼,一轉身朝另一個方向走了。
羅賓漢和斯卡利特也上路了。不一會兒,兩個人走出茂密的森林,穿過灌木叢和生長在一片荒地上的荊棘叢,來到了伯肯卡爾莊園靠近森林一端的幾座農場上。
最後,他們走到一處坡地的頂端,展現在他們面前的是由一些佃戶的低矮房屋構成的小村莊,以及分佈在村莊周遭的耕地、牧場;莊園主的大房子跟村莊隔著一段距離,坐落在對面的半山坡上。斯卡利特警覺地向四周望瞭望,他想知道是不是有人會瞧見他從森林裡出來。剛才,他擱下築堤的工作,跑到森林裡去偷獵,他擔心自己不在的這段時間被別人發現了。一旦被發現,等待他的將是被扒去衣服,綁在受刑柱上挨鞭子。而這種命運多半是躲不掉了,因為管家派來的監工明天來視察,立刻就會發現他的活兒只幹了一半兒。不管怎麼說,小吉伯特今天晚餐的時候可以吃得像個國王了。
然而,這怎麼可能呢!他忽然記起了剛才的那一幕,恐懼再一次襲上心頭。他的鹿肉和羅賓漢的弓箭都哪兒去了?是被哪個精靈或妖精拿走了,還是他看錯了地方,而此時它們已經到了兩名守林員的手上?他不由得咬緊牙關,右手伸向了腰間的匕首,隨時準備應付可能從背後趕上來的那兩名守林員。
「嘿,」羅賓漢用漫不經心的口氣說:「老兄,咱們的鹿肉和弓箭都在那兒放著呢。」
一轉身,斯卡利特看到離他們不遠的草叢中放著什麼東西,但他完全可以肯定,那地方他剛才還看過,什麼也沒有!
「老爺,」他用一種畏懼的聲音說:「咱們肯定中了什麼魔法。我……我……我想,如果仇家知道您在森林裡能夠得到什麼異類的幫助的話,這對您是很不利的(註:在中世紀,西方的宗教裁判所曾經以巫師、魔法為口實,對許多持不同理念的人進行迫害,社會上的豪強等黑暗勢力也往往以此為藉口造謠誣陷,從而達到侵吞他人財物的目的。)。」
「斯卡利特,」羅賓漢說:「我以前還以為你是個聰明人呢,沒想到竟這麼不開竅!用不著那麼懼怕我。我的森林裡的朋友全都是友好的善類,對你對我都不會有任何害處。」
「老爺,」斯卡利特知道剛才說話有些冒昧,於是趕快道歉說:「請您原諒我剛才說的那些蠢話。我的舌頭總是不聽使喚,腦子裡還沒想明白,舌頭就動起來了。那地方我剛才瞧的時候啥也沒有,可忽然就冒出這些東西來了,著實讓我吃了一驚。不過,我知道森林裡的東西,怎麼也不會比住在堅固的城堡和修道院豪華房間裡的那些欺壓百姓、將可憐的佃戶的肢體弄殘的傢伙們更可怕。可是,我說老爺,今天替咱們幫忙的是什麼人呢──是人們常說的那種棕仙(棕仙,西方民間傳說中的一種精靈,他們一般身材矮小,全身棕色,性情溫和而善良,經常會在夜間出來幫人幹活兒。),或者是哪個善良的小矮人嗎?」
羅賓漢沒有立刻回答,他靜靜地盯著斯卡利特瞧了足足有一兩分鐘之久。
「斯卡利特,」他說。「我想,過一段時間,咱們找個機會,在森林裡好好聚聚。那個時候,我會把我的森林裡的朋友們介紹給你的。不過,在這之前,斯卡利特,今天的事兒一個字都不要洩露出去。你能發誓嗎?」
「我憑慈悲的聖母瑪莉亞發誓!」發誓的時候,斯卡利特舉起了一隻手。
「阿門!」當他提到聖母的時候,羅賓漢立刻摘下帽子,鞠了一躬。「好啦,」他繼續說:「趕快把鹿肉拿走,把弓箭拿給我吧。我必須立刻返回森林。向小吉伯特問好,你就說羅賓漢祝願他盡快好起來,我還想帶他到高地上去捉水雞呢。」
「我會的。」斯卡利特立刻回答說。說話的時候,他那張飢餓、憔悴的臉上立刻浮現出溫柔的笑容。「自從您上次注意到他之後,他常常高興地提起您。這一回捎信回去,他肯定會變得更加興致昂然了。」
與斯卡利特分手之後,羅賓漢轉身鑽進繁茂的荊棘叢,可這一次他走的是另一個方向。他抬頭瞧了一眼天上的太陽,馬上加快了步伐,因為這時已經是下午兩點鐘了。他很快回到森林裡,在茂密的林木間準確無誤地向南行進。羅賓漢一口氣走出老遠,不久他穿過巴尼斯代爾森林來到了諾丁罕郡。
他邁著急匆匆的步子穿過一片又一片林間空地,因為他已經答應去見一位姑娘,世界上他最愛的一個人──人們都叫她漂亮的瑪莉安──馬拉賽特的理查.費茲沃爾德伯爵的女兒。當羅賓漢還是個孩子的時候,他總是在洛克斯雷獵場──這地方離他的出生地很近──一帶玩耍,瑪莉安就是他的玩伴,兩小無猜。如今,儘管瑪莉安身為伯爵小姐,羅賓漢不過是個自由民,但是兩個人已立下婚約,今生絕不會另擇他人。
這天,瑪莉安打算從父親的馬拉賽特城堡前往諾丁罕附近的林登牧場,到她叔叔理查爵士的城堡裡小住一段時間,羅賓漢答應過要陪她走過這一帶森林。
他不久就來到一條寬闊的大道上,只見路面上長著茂盛的青草,低窪、泥濘的地方還殘留著過往車輛軋出的深深的車轍。他沒顧上歇口氣,又順著這條大道匆忙趕了五英里的路,來到一個十字路口。他警覺地觀察了一下周遭的環境,這才鑽進生長在一座高崗上的榛樹林中。
羅賓漢又趕了一段路,最後,他終於來到一處沒有灌木生長的低地上。低地的一邊有塊光禿禿的沙土地,羅賓漢逕直走了過去。地面上有幾根樹枝,在一般人看來很像是被大風刮來的;然而,羅賓漢立刻將兩手拄在膝蓋上,彎下腰仔細觀察著樹枝。
「有一根頭上是折斷的,其餘的八根是直的。」羅賓漢一邊觀察,一邊小聲念叨著:「這是說有一名騎著馬的騎士,另外還有八個徒步的嘍囉。他們停在離這兒不遠的西邊那條路上。這是怎麼回事呢?」
他直起腰,轉過身,迅速穿過他來時走的那條路,一頭鑽進右邊那條路旁的森林裡。他在林木間小心翼翼地前進著。當他迅速穿過前邊一片草叢時,他一邊留神不讓兩腳踩在樹枝上,一邊警惕地注視著前後左右,用敏銳的目光仔細打量著森林裡每一個昏暗的角落。
突然,他跪下身子,動作敏捷地躲進了密林深處。原來,他聽到前方傳來馬嚼晃動的細微聲響。沒過一會兒,透過紫杉樹的枝葉,他看到一夥全副武裝的傢伙正悄悄地朝森林最茂密的地方走去,其中有個騎士身穿鎖子甲,騎在馬背上。
他仔細地一個個分辨著,努力想弄清這幫傢伙屬於哪位領主。然而,這夥士兵每人只穿了件普通的緊身上衣,騎士手上也只拿了一面不帶族徽的鷂形盾牌。有好長一段時間,羅賓漢既弄不清這夥人的身分,也不知道他們躲在密林裡要伏擊的旅客究竟是什麼人。這讓他感到困惑不解。然而就在這個時候,那名騎士朝兩旁的林木掃了一眼,一邊做了個不耐煩的手勢,一邊狠狠地衝著那匹桀驁不馴的坐騎罵了一句。
羅賓漢一下子聽出了來人的聲音。他立刻沉下臉,眼睛裡射出仇恨的光芒。
「這麼說,來人是羅傑.德朗香爵士。」他自言自語地說:「哼,你是來搶奪我的心上人的!靠光明正大的手段得不到,就想動武嗎?」
這位羅傑爵士是個專橫跋扈、傲慢無禮的騎士,他哥哥就是猖狂一時的費康主教大人,而他本人又是理查公爵面前的紅人。他曾向漂亮的瑪莉安求婚,遭到老伯爵的斷然拒絕。費茲沃爾德伯爵十分鐘愛自己的女兒,儘管他認為瑪莉安對羅賓漢的感情幼稚可笑,然而,他也絕不會將女兒嫁給這樣一個惡名昭彰的騎士。
可是,不管羅傑爵士之流多麼卑鄙無恥,他們都有權拜訪理查.費茲沃爾德伯爵,而且有機會與漂亮的瑪莉安小姐攀談。每當想到這一點,羅賓漢總是感到痛心疾首。確實,他很懷疑加姆威爾的老斯蒂芬叔叔,所說起的有關他們家族的高貴血統。照這位年老的叔叔說法,三代以前,羅賓漢家族中的先祖曾經是亨廷頓市的領主,擁有許多莊園和大面積的土地。可是,他的一位伯爵先祖參加了英格蘭人反抗諾曼征服者的鬥爭(註:西元一○六六年,生活在歐洲大陸的諾曼人在威廉一世(又稱征服者威廉)的統領下跨過英吉利海峽,迅速打敗新繼任的英王哈樂德的軍隊,並於這一年的耶誕節由約克大主教主持加冕儀式,正式成為英國國王。在此之後,英格蘭人的反抗一直持續到一○七○年左右,最終被諾曼人所征服。),結果伯爵本人慘遭殺身之禍,土地也喪失了,整個家族各奔東西,淪落為默默無聞的平民百姓。
如今,誰都知道,亨廷頓的土地及伯爵的授予權由國王親自掌握,國王將這個爵位授予了蘇格蘭國王的弟弟大衛。不過,羅賓漢常常想,要是有一天他能重振家聲,恢復這個家族在歷史上曾經有過的顯赫的社會地位,那該有多好啊!要是那樣的話,他就可以理直氣壯地前往伯爵的府邸求婚了,而且肯定不會遭到老伯爵的拒絕。
就在這時,躲藏在密林中的匪徒有了動靜,打斷了羅賓漢的遐想。一個人慌慌張張地鑽進密林,徑直跑到騎士的馬前。
很早以前,生活在英國這片土地上的人們並無自由可言。他們既無權選擇生活的地點,也不能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自己服侍的主人。在封建時代,社會上的人們大致可以劃分為領主和農民兩大階級。領主從國王手中分封到土地,而農民或農奴不過是領主封地上的一部分,他們不得不終生勞苦,以此來養家活口,並侍奉自己的主人,即使約翰、迪克或其他某個農奴不堪忍受主人、管家的欺凌,他也無權離開土地,為自己選擇一位善良的主人。一旦有誰從土地上逃走,他就會被視作通緝犯,抓回來要被處以鞭刑,身上被烙印,或者因此被送入監獄。
如果這些可憐的佃農碰上好收成,而他們的主人又很有善心的話,我想他們的日子肯定比往常要好過一些。然而,一旦遇上荒歉年景,這些佃農及其家人不免就要挨凍受餓;如果他們侍奉的是一個殘忍、狡詐的主人,這些可憐的佃農們做牛做馬地替主人賣力,而受到的卻是種種非人的折磨,我想古代條頓人(註:條頓人,古代日耳曼人的一支,生活於易北河河口的沿海一帶。)或威爾斯人剛強不屈的個性就會在這些英格蘭農民身上甦醒,渴望掙脫枷鎖,獲得自由。
在往昔的歲月裡,我們的原野上曾遍佈著廣袤的森林,然而今日這些森林全都變成了一片片金黃色的玉米田,或放牧著牛羊的牧場,甚至被城郊一排排磚砌的房屋蠶食著。對於長年累月在田裡辛勤在農地工作的佃農們來說,這些靜謐而深邃的林莽一定是一個既陰森恐怖,又令人充滿遐想的地方。紅鹿在林間的空地上奔跑,野豬在茂密的枝葉間躲藏,然而這些所有獵物全都屬於國王所有,只有國王和他所寵信的王公貴族以及教會的上層官僚們才有權捕獵。一個平民百姓,不論是自耕農,還是佃戶,一旦被發現擅自獵殺了國王的獵物,他就會受到殘忍的斷肢處罰;如果他僥倖躲過國王的追捕,逃進森林,他就會被當作草寇,或者按當時的叫法被稱為「狼頭」,人人得而誅之。
俠盜羅賓漢就生活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並有了一番驚天動地的壯舉,我們如今還能從民間傳說和歌謠中讀到他的英雄事蹟。然而,由於我們在任何一份法官留下的潦草的檔案資料中都找不到羅賓漢這個名字,因而,有人懷疑羅賓漢是否真有其人。不過,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歷史上確實曾出現過一個名叫羅賓漢的人,只是在那些無名詩人的筆下被稍稍理想化了,也就是說我們讀到的這個人物比真人更勇敢、更成功、更符合英雄人物的特徵。然而我要說,這正是詩人和作家們分內的事情啊!
從這些傳說和歌謠裡,我們知道,羅賓漢身邊大約聚集了四十個左右綠林英雄。可以說,在這些傳說和歌謠中,產生年代最久遠的也最有價值,因為它們至今讀來仍是那麼活靈活現和激勵人心。至於後來產生的那些大都平淡無味,有些不過是複述英雄一生經歷中的一兩件軼事,另一些則是質量低劣的打油詩,精彩盡失。
為刻畫出這樣一位俠盜的形象,我採納了舊有傳說中的許多最精彩的情節。可是,我仍然需要想像的幫助,我不得不增添一些細節甚至重要的事件,以便能將這位英雄人物所生活的時代真實可信地呈現於讀者面前。
亨利.吉爾伯特
1912年2月於倫敦
第一章 羅賓漢落草為寇
夏日裡的一天,正午,整個森林一片岑寂,風兒輕得甚至吹不動橡樹上寬大的葉片,彷彿這裡的一切都在小憩──只有一些不知疲倦的昆蟲在巨大的樹冠撐起的涼爽、幽暗的陽傘下來回穿梭,發出低沉的「嗡嗡」聲。
這裡的景致顯得那麼靜謐而荒僻,不禁使人以為自古以來,除了自由嬉戲的紅鹿以及牠們的敵人鬼鬼祟祟的狼之外,從不曾有人涉足過這片土地。在由榛樹、山茱萸和葡萄葉鐵線蓮編織成的茂密的叢林間,有一條小路,然而這條小路狹窄得難以分辨,彷彿從來就只有紅鹿那纖細的蹄子在上面奔逃,以及野兔一家從上面跑回牠們築在一棵山毛櫸樹根附近的洞裡。
的確,這條小路很少有人走過,因為這裡屬於巴尼斯代爾森林最僻靜的角落。此外,在守林員們的日夜看守下,誰敢覬覦國王的獵物呢?儘管如此,剛才一直在洞前吃草和打鬧的野兔一家彷彿受了什麼東西的驚擾,全都順著小路逃回洞裡去了。這個時候,有一兩隻小兔把腦袋從洞裡探出來,瞧瞧周遭是否又恢復了寧靜。又過了一會兒,一隻莽撞的小傢伙猛地從洞裡竄出來,然後這個家庭的其他成員才又成群結隊地出來活動。
野兔一家安靜地吃著草,偶爾也發瘋似地玩鬧一陣──從牠們棲身的這座高崗再過去一點兒,小路拐了個彎兒,然後粗大的樹木就漸漸稀疏起來,從枝葉間透進的光線也越來越明亮。於是突然間,樹木就完全消失了,小路一下子變成一片寬闊的林間空地,除了零星地點綴著幾棵冬青和榛樹外,就只有繁茂的青草了。
此時,有個人就站在小路旁的一棵大樹後頭,一雙眼睛警覺地注視著這片林間空地。他穿著一件用綠色的粗布縫製的套衫,頂端開口處露出被陽光曬成古銅色的粗壯的脖子。這名男子的腰間繫著一條很寬的皮帶,皮帶上一邊插著匕首,另一邊插著三支長箭。他的下身穿著一條僅長及膝蓋的皮褲,膝蓋以下是一雙長統毛線襪,腳上穿的是一雙結實的豬皮鞋。
這名男子的深棕色的捲髮上戴著一頂天鵝絨無簷軟帽,帽子的一邊插著一根水雞的翎羽。他的面容──由於常年受太陽的曝曬和風吹雨打,這張臉早已變成了棕紅色──顯得那麼坦誠和率真,一雙烏黑的眼睛像野鳥一般炯炯有神。一望而知,這是一個品德高尚、無所畏懼的人。看模樣,此人的年紀在二十五歲左右,然而他的體魄多麼健壯啊,他的這副身材所擁有的力量的確遠非常人可比。他的一隻手上拿著一張長弓,另一隻手撐在面前的一棵樺樹的光滑的樹幹上。
男子密切注視著這片林間空地上的幾棵灌木。當他這麼注視著的時候,他的神情是那麼專注,連身上的每塊肌肉都凝固住了。有時,他又將目光投向空地另一端的入口處。那裡,兩三隻紅鹿正一邊悠閒地吃著草,一邊朝他所在的位置前進。
忽然,他發現遠處那幾棵灌木稍微晃動了一下。緊接著,一顆面容憔悴、頭髮蓬亂的腦袋從枝葉間露了出來。這個人正緊張地朝四周張望著。不一會兒的工夫,一支利箭從他藏身的灌木叢後頭飛了出來。箭徑直飛向一隻正在吃草的母鹿,正中母鹿的胸膛。母鹿中箭後往前逃了幾步,然後就砰的一聲倒在了地上,而其他的夥伴們則被嚇得驚慌逃竄。
可是,躲在灌木叢裡的人並沒立刻出來撿拾剛剛射到的獵物。他一直耐心地在那兒藏著,藏了足足有數到五十下那麼長的時間,因為這個人知道,如果有哪個守林員此刻正悄悄地在附近巡邏的話,他肯定會碰上被嚇跑的紅鹿,而從紅鹿受驚的神態就知道一定是有人在偷獵;然後,他就會順藤摸瓜,搜尋偷獵者。時間在緩慢地流逝著,森林裡萬籟俱寂,偷獵者靜靜地等待著,而在一旁默默注視的人也一動不動。與此同時,空地上紅鹿逃走的方向仍不見有守林員的身影。偷獵者沒感到有什麼危險,於是他終於從那片灌木叢後面現身了。然而,他的手上這時並沒有弓箭,他已經把弓箭藏了起來,打算第二天再回來取。
這個人完全是一身貧苦佃農的打扮,家織的棕褐色粗布上衣布滿了補丁,腰間繫了一根繩子,下身是一條長及膝蓋的燈籠褲,質料與上衣相同,只是褲子上的補丁和窟窿比上衣更多。這人東瞧瞧,西望望,然後才彎著腰走到獵物跟前,從腰裡拔出刀子,手腳俐落地將獵物身上最好的肉割下來。
這時,在一旁觀察的人似乎認出了偷獵者是誰,不禁小聲嘟囔了一句︰「可憐的傢伙!」佃農用一塊粗布將鹿肉裹起來,站起身,消失在林木間。旁觀者邁著輕快的腳步,沿著小路悄無聲息地退回到密林深處。一會兒的工夫,佃農又迅速朝這個方向走來,不時將身子躲到樹幹後,用警覺的目光四下打量著。每走幾步他就會停下來,把一雙沾滿鹿血的手不住地在長長的、濕漉漉的草葉上蹭蹭,想抹去偷獵在他手上留下的印記。
他剛走到一棵巨大的橡樹後面,突然,那位旁觀者的高高的身影擋在他的面前。他一下把手伸向腰間的刀子,彷彿立刻就要朝那人撲上去。
「喂!」穿綠套衫的人說:「是什麼瘋狂的念頭讓你幹出了這種事兒?」
佃農立刻聽出了那人的聲音,不禁哈哈大笑起來。
「真是瘋了!」他說。「這一回倒不是我自己的緣故,羅賓老爺。我的那個小傢伙快要餓死了。可話又說回來,只要林子裡還有紅鹿,他就餓不死。」
「你的小傢伙,斯卡利特?」羅賓漢問:「怎麼,你妹妹家的那個小傢伙如今跟你住在一起嗎?」
「是的。」斯卡利特回答說。「您離開家有三個星期了,不會聽說這件事兒的。」兩個人一邊說著話,一邊往前走,斯卡利特感到喉嚨裡有些哽咽。可是,這條小路是如此狹窄,羅賓漢只好在前頭走,斯卡利特在後頭跟。
「就在七天前,」斯卡利特繼續說:「我的妹夫約翰染病身亡,您猜領主的管家說什麼?他衝著我妹妹說︰『滾吧,娘兒們!另找個地方去住吧。這塊地要租給能替主人賣力氣的人。』」
「管家蓋伊能幹出這種事兒來。」羅賓漢說。「這個黑心腸的走狗!」
「我妹妹和三個孩子就這樣被管家從莊園上趕了出來,除了身上穿的幾件破舊的衣裳之外,什麼都沒帶走。」斯卡利特憤怒地說:「如果當時我在場的話,我肯定會一刀捅了這該死的傢伙的!就這樣,我妹妹昏昏沉沉地到了我家,一下子就病倒了。實際上她本來就餓得快不行了,再加上這一場病,上個星期也死了。兩個小的由鄰居們領去撫養了,小吉伯特留在了我身邊。我是個光棍,我喜歡這個小傢伙。哼,等著吧,要是這孩子有個三長兩短,我肯定饒不了蓋伊這狗東西!」
聽了一個佃戶家的悲慘經歷,羅賓漢心裡不禁燃燒起憤怒的火焰。眼下,黑心的管家蓋伊爵士正以殘忍的手段,替隸屬於天主教西多會的聖母瑪莉亞白衣修道院,掌管著伯肯卡爾莊園。
然而他深深瞭解,管家所做的這一切不過是遵從了主人的意願。他咒罵著所有那些為富不仁、傲慢無恥的傢伙們,他們憑藉優越的社會地位享受著從貧窮的佃農手裡搜刮來的財富,驕奢淫逸,而這些佃農在富人的眼睛裡不過是他們所耕種的土地的附屬品!
羅賓漢──或者稱洛克斯雷的羅伯特──正式的身分是修道院的管理人。他是個自由民,按照當時的術語,稱為「農役租佃制度下的佃戶」,照目前的情況看,日子過得還算不錯。他有一座自己的房屋,還有一座農場,這片一百六十英畝左右極其肥沃的土地與修道院的莊園相毗連。他清楚地知道,修道院早就將貪婪的目光投向了這座小農場,它緊靠著森林,被稱作「林邊地」。羅賓漢家族世代耕種這片土地,當年自國王威廉一世將這一帶賜給伯肯卡爾莊園主的時候起,羅賓漢家族中的一位先祖就從莊園主手上租到了這片土地;大概在他們家上一代的時候,莊園的最後一位主人蓋伊.德羅思利領主自願願把土地交給了聖瑪莉亞白衣修道院,於是他們一家又繼續從修道院租種這片土地。
羅賓漢以繳納地租的形式繼續擁有這片土地的租種權,只要他每年按時向修道院繳納地租,修道院就無權收回租種權,儘管他們正巴不得能將羅賓漢從這片土地上趕走呢。眼下,院長大人簡直將這位桀驁不馴的佃戶視為了眼中釘。羅賓漢常常在修道院裡當著院長大人的面指責他與管家如何卑鄙、無恥地欺壓佃戶和租賃人。在那個時代,像羅賓漢這樣公然與教會勢力相對抗的做法簡直聞所未聞,伯肯卡爾莊園的管家蓋伊恨透了羅賓漢和他的這些肆無忌憚的言論,而羅賓漢的個性與修道院的殘暴統治更是水火不相容。
「可惜我這些日子一直不在家。」聽完斯卡利特的敘述,羅賓漢嘆息著回答說。「可是,你為什麼不到林邊地來啊?斯卡德洛克肯定會接濟你一些食物的。」
「是的,羅賓老爺。」斯卡利特說。「你是我們所有窮人的最真誠的朋友。不過,我以前也是個自由民,我可不習慣跟別人要吃的。眼下,為了我們大家的利益,你已經給自己樹了不少敵人,我要是再給你添麻煩,那可不成。再說了,只要林子裡還有紅鹿,我跟那個小傢伙就餓不死。另外,羅賓老爺,你也得在意點兒你自己。如果你的那些對頭知道你出去這麼長時間,他們也許會──我是說已經有人聽到這種傳言了──他們也許會趁你不在的時候突然宣佈你是通緝犯,把你的耕地奪走,然後等你回來的時候再謀害你。」
羅賓漢笑了。「是的,這些日子儘管我不在家,這種傳言我也聽到了。」
斯卡利特抬起頭,詫異地瞧了羅賓漢一眼。他還以為他說出的是多了不起的祕密呢。
「哦,您已經聽說了?」斯卡利特不禁問。「這個傳言聽起來真是太離奇了。」
羅賓漢沒有答話。他完全清楚他的敵人一直在尋找時機將他幹掉。當時的確不乏這樣的實例︰有些人外出期間被仇家趁隙而入,回來的時候發現,自己已被人誣告幹了什麼壞事兒逃走了,因此成了人人皆可誅殺的通緝犯。
斯卡利特陷入了沉思,酒館裡的情景又回到他的腦海中。就在前兩天,佃戶們下了工,在酒館裡湊在一起,談起許多有關他們的知心朋友羅賓漢的奇奇怪怪的傳聞。
突然,從他們前方不遠處傳來一陣彷彿是松鼠發出的呵斥聲。聲音停歇之後是一陣短暫的寧靜,接著又傳來一隻孤狼的淒厲的哀嚎。羅賓漢立刻停住腳步,迅速將手裡的長弓和腰上插著的幾支箭放在了一棵高碩的橡樹底下。然後,他轉過身來,輕聲但卻嚴厲地對斯卡利特說︰「你的鹿肉還在上衣裡揣著吧?快,老兄,趁守林員還沒瞧見你之前,趕快把鹿肉放下。我保證你很快就能拿到手的。」
聽到這聲命令,彷彿受著某種機械裝置的控制一般,斯卡利特立刻從懷裡掏出用麻布包著的鹿肉,與羅賓漢的弓箭放在一起。斯卡利特往前走了幾步之後,不由得又轉過身想瞧瞧他的鹿肉。然而,鹿肉和弓箭全都不翼而飛了!
一陣恐懼的戰慄立刻湧遍了他的全身。斯卡利特正要收住腳步,羅賓漢馬上又用嚴厲的口氣命令說︰「往前走,老兄,別往後看!」這時,相信我好了,可憐的斯卡利特彷彿被魔法控制著,完全聽令於羅賓漢。不過,為了免得被什麼惡魔附身,他不由自主地在胸前畫著十字。
很快,狹窄的林間小路上出現了兩個相貌兇惡、身體粗壯的守林員,每人身後背了一張弓,手裡拎著一根長長的木棒。這兩名守林員用凶狠的目光死死盯著羅賓漢和斯卡利特瞧。有好長一會兒,他們似乎打算攔住他們兩個的去路。可是,當他們看到羅賓漢表現出的一副無所畏懼、凜然不可冒犯的神態,轉而又改變了主意,立刻放他們過去了。
「當一個自由民和一個佃戶湊在一起,」其中的一個譏諷地說。「一定是在嘀咕怎麼跟主人搗鬼。」
「當兩個守林員湊在一起,又會怎樣呢?」羅賓漢微微一笑,立刻反唇相譏:「過不了多久,哪位可憐的佃戶肯定就要遭殃了。」
「我認識你,羅伯特。」說諷刺話的那一個感到十分惱怒,他說:「最好小心點兒,嘴巴上不饒人對你沒什麼好處!」
「我對你也不陌生啊,布萊克.雨果。」羅賓漢回答說。「誰不知道你啊,一個把自己最要好的朋友的土地搶到手的人!」
那人惱怒得臉上一下子變成了青紫色。瞧著他受窘的樣子,他的同伴開心地格格笑了起來。布萊克.雨果惡狠狠地盯著羅賓漢,仿佛立刻就要撲上來一般;然而,羅賓漢兩眼顯示出來的那種果敢、無畏的神態終於將他震懾住了。他陰沉著臉沒再說什麼,一轉身朝另一個方向走了。
羅賓漢和斯卡利特也上路了。不一會兒,兩個人走出茂密的森林,穿過灌木叢和生長在一片荒地上的荊棘叢,來到了伯肯卡爾莊園靠近森林一端的幾座農場上。
最後,他們走到一處坡地的頂端,展現在他們面前的是由一些佃戶的低矮房屋構成的小村莊,以及分佈在村莊周遭的耕地、牧場;莊園主的大房子跟村莊隔著一段距離,坐落在對面的半山坡上。斯卡利特警覺地向四周望瞭望,他想知道是不是有人會瞧見他從森林裡出來。剛才,他擱下築堤的工作,跑到森林裡去偷獵,他擔心自己不在的這段時間被別人發現了。一旦被發現,等待他的將是被扒去衣服,綁在受刑柱上挨鞭子。而這種命運多半是躲不掉了,因為管家派來的監工明天來視察,立刻就會發現他的活兒只幹了一半兒。不管怎麼說,小吉伯特今天晚餐的時候可以吃得像個國王了。
然而,這怎麼可能呢!他忽然記起了剛才的那一幕,恐懼再一次襲上心頭。他的鹿肉和羅賓漢的弓箭都哪兒去了?是被哪個精靈或妖精拿走了,還是他看錯了地方,而此時它們已經到了兩名守林員的手上?他不由得咬緊牙關,右手伸向了腰間的匕首,隨時準備應付可能從背後趕上來的那兩名守林員。
「嘿,」羅賓漢用漫不經心的口氣說:「老兄,咱們的鹿肉和弓箭都在那兒放著呢。」
一轉身,斯卡利特看到離他們不遠的草叢中放著什麼東西,但他完全可以肯定,那地方他剛才還看過,什麼也沒有!
「老爺,」他用一種畏懼的聲音說:「咱們肯定中了什麼魔法。我……我……我想,如果仇家知道您在森林裡能夠得到什麼異類的幫助的話,這對您是很不利的(註:在中世紀,西方的宗教裁判所曾經以巫師、魔法為口實,對許多持不同理念的人進行迫害,社會上的豪強等黑暗勢力也往往以此為藉口造謠誣陷,從而達到侵吞他人財物的目的。)。」
「斯卡利特,」羅賓漢說:「我以前還以為你是個聰明人呢,沒想到竟這麼不開竅!用不著那麼懼怕我。我的森林裡的朋友全都是友好的善類,對你對我都不會有任何害處。」
「老爺,」斯卡利特知道剛才說話有些冒昧,於是趕快道歉說:「請您原諒我剛才說的那些蠢話。我的舌頭總是不聽使喚,腦子裡還沒想明白,舌頭就動起來了。那地方我剛才瞧的時候啥也沒有,可忽然就冒出這些東西來了,著實讓我吃了一驚。不過,我知道森林裡的東西,怎麼也不會比住在堅固的城堡和修道院豪華房間裡的那些欺壓百姓、將可憐的佃戶的肢體弄殘的傢伙們更可怕。可是,我說老爺,今天替咱們幫忙的是什麼人呢──是人們常說的那種棕仙(棕仙,西方民間傳說中的一種精靈,他們一般身材矮小,全身棕色,性情溫和而善良,經常會在夜間出來幫人幹活兒。),或者是哪個善良的小矮人嗎?」
羅賓漢沒有立刻回答,他靜靜地盯著斯卡利特瞧了足足有一兩分鐘之久。
「斯卡利特,」他說。「我想,過一段時間,咱們找個機會,在森林裡好好聚聚。那個時候,我會把我的森林裡的朋友們介紹給你的。不過,在這之前,斯卡利特,今天的事兒一個字都不要洩露出去。你能發誓嗎?」
「我憑慈悲的聖母瑪莉亞發誓!」發誓的時候,斯卡利特舉起了一隻手。
「阿門!」當他提到聖母的時候,羅賓漢立刻摘下帽子,鞠了一躬。「好啦,」他繼續說:「趕快把鹿肉拿走,把弓箭拿給我吧。我必須立刻返回森林。向小吉伯特問好,你就說羅賓漢祝願他盡快好起來,我還想帶他到高地上去捉水雞呢。」
「我會的。」斯卡利特立刻回答說。說話的時候,他那張飢餓、憔悴的臉上立刻浮現出溫柔的笑容。「自從您上次注意到他之後,他常常高興地提起您。這一回捎信回去,他肯定會變得更加興致昂然了。」
與斯卡利特分手之後,羅賓漢轉身鑽進繁茂的荊棘叢,可這一次他走的是另一個方向。他抬頭瞧了一眼天上的太陽,馬上加快了步伐,因為這時已經是下午兩點鐘了。他很快回到森林裡,在茂密的林木間準確無誤地向南行進。羅賓漢一口氣走出老遠,不久他穿過巴尼斯代爾森林來到了諾丁罕郡。
他邁著急匆匆的步子穿過一片又一片林間空地,因為他已經答應去見一位姑娘,世界上他最愛的一個人──人們都叫她漂亮的瑪莉安──馬拉賽特的理查.費茲沃爾德伯爵的女兒。當羅賓漢還是個孩子的時候,他總是在洛克斯雷獵場──這地方離他的出生地很近──一帶玩耍,瑪莉安就是他的玩伴,兩小無猜。如今,儘管瑪莉安身為伯爵小姐,羅賓漢不過是個自由民,但是兩個人已立下婚約,今生絕不會另擇他人。
這天,瑪莉安打算從父親的馬拉賽特城堡前往諾丁罕附近的林登牧場,到她叔叔理查爵士的城堡裡小住一段時間,羅賓漢答應過要陪她走過這一帶森林。
他不久就來到一條寬闊的大道上,只見路面上長著茂盛的青草,低窪、泥濘的地方還殘留著過往車輛軋出的深深的車轍。他沒顧上歇口氣,又順著這條大道匆忙趕了五英里的路,來到一個十字路口。他警覺地觀察了一下周遭的環境,這才鑽進生長在一座高崗上的榛樹林中。
羅賓漢又趕了一段路,最後,他終於來到一處沒有灌木生長的低地上。低地的一邊有塊光禿禿的沙土地,羅賓漢逕直走了過去。地面上有幾根樹枝,在一般人看來很像是被大風刮來的;然而,羅賓漢立刻將兩手拄在膝蓋上,彎下腰仔細觀察著樹枝。
「有一根頭上是折斷的,其餘的八根是直的。」羅賓漢一邊觀察,一邊小聲念叨著:「這是說有一名騎著馬的騎士,另外還有八個徒步的嘍囉。他們停在離這兒不遠的西邊那條路上。這是怎麼回事呢?」
他直起腰,轉過身,迅速穿過他來時走的那條路,一頭鑽進右邊那條路旁的森林裡。他在林木間小心翼翼地前進著。當他迅速穿過前邊一片草叢時,他一邊留神不讓兩腳踩在樹枝上,一邊警惕地注視著前後左右,用敏銳的目光仔細打量著森林裡每一個昏暗的角落。
突然,他跪下身子,動作敏捷地躲進了密林深處。原來,他聽到前方傳來馬嚼晃動的細微聲響。沒過一會兒,透過紫杉樹的枝葉,他看到一夥全副武裝的傢伙正悄悄地朝森林最茂密的地方走去,其中有個騎士身穿鎖子甲,騎在馬背上。
他仔細地一個個分辨著,努力想弄清這幫傢伙屬於哪位領主。然而,這夥士兵每人只穿了件普通的緊身上衣,騎士手上也只拿了一面不帶族徽的鷂形盾牌。有好長一段時間,羅賓漢既弄不清這夥人的身分,也不知道他們躲在密林裡要伏擊的旅客究竟是什麼人。這讓他感到困惑不解。然而就在這個時候,那名騎士朝兩旁的林木掃了一眼,一邊做了個不耐煩的手勢,一邊狠狠地衝著那匹桀驁不馴的坐騎罵了一句。
羅賓漢一下子聽出了來人的聲音。他立刻沉下臉,眼睛裡射出仇恨的光芒。
「這麼說,來人是羅傑.德朗香爵士。」他自言自語地說:「哼,你是來搶奪我的心上人的!靠光明正大的手段得不到,就想動武嗎?」
這位羅傑爵士是個專橫跋扈、傲慢無禮的騎士,他哥哥就是猖狂一時的費康主教大人,而他本人又是理查公爵面前的紅人。他曾向漂亮的瑪莉安求婚,遭到老伯爵的斷然拒絕。費茲沃爾德伯爵十分鐘愛自己的女兒,儘管他認為瑪莉安對羅賓漢的感情幼稚可笑,然而,他也絕不會將女兒嫁給這樣一個惡名昭彰的騎士。
可是,不管羅傑爵士之流多麼卑鄙無恥,他們都有權拜訪理查.費茲沃爾德伯爵,而且有機會與漂亮的瑪莉安小姐攀談。每當想到這一點,羅賓漢總是感到痛心疾首。確實,他很懷疑加姆威爾的老斯蒂芬叔叔,所說起的有關他們家族的高貴血統。照這位年老的叔叔說法,三代以前,羅賓漢家族中的先祖曾經是亨廷頓市的領主,擁有許多莊園和大面積的土地。可是,他的一位伯爵先祖參加了英格蘭人反抗諾曼征服者的鬥爭(註:西元一○六六年,生活在歐洲大陸的諾曼人在威廉一世(又稱征服者威廉)的統領下跨過英吉利海峽,迅速打敗新繼任的英王哈樂德的軍隊,並於這一年的耶誕節由約克大主教主持加冕儀式,正式成為英國國王。在此之後,英格蘭人的反抗一直持續到一○七○年左右,最終被諾曼人所征服。),結果伯爵本人慘遭殺身之禍,土地也喪失了,整個家族各奔東西,淪落為默默無聞的平民百姓。
如今,誰都知道,亨廷頓的土地及伯爵的授予權由國王親自掌握,國王將這個爵位授予了蘇格蘭國王的弟弟大衛。不過,羅賓漢常常想,要是有一天他能重振家聲,恢復這個家族在歷史上曾經有過的顯赫的社會地位,那該有多好啊!要是那樣的話,他就可以理直氣壯地前往伯爵的府邸求婚了,而且肯定不會遭到老伯爵的拒絕。
就在這時,躲藏在密林中的匪徒有了動靜,打斷了羅賓漢的遐想。一個人慌慌張張地鑽進密林,徑直跑到騎士的馬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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