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中介的美麗與哀愁:愛丁堡藝穗節六部曲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本書榮獲文化部獎勵文化藝術政策博士論文
這本書獻給所有藝術表演者、與喜愛觀賞藝術表演的讀者:您知道有一隻看不見的手,在影響藝術表演的模式與生態嗎?
當表演藝術的創作,已不再是純粹性的藝術,而必須面對市場化、商業化的挑戰,要如何建立合適的藝術商業市場機制?
藝術表演者要如何在政策、主流文化、觀眾的鑑賞品味與喜好的框架下,被大眾看見,在舞臺上盡情發揮?
本書以愛丁堡藝穗節為例,探討文化中介平臺與表演藝術之間的關係;中介平臺與表演藝術到底是相輔相成、還是互相牽制?
愛丁堡藝穗節自1947年創立至今已超過70年,最初只是提供原創、非商業目的之表演者得以自由發揮的舞臺,但是由於規模日趨龐大,至今已成為全世界最大的表演藝術交易平臺。其表演節目型態,跳過了商業性的中介機制、不經過藝術總監的挑選,轉變成為表演者與觀眾直接面對面,試圖建立一個非商業性的文化中介平臺。
愛丁堡藝穗節的成功與未盡之處為何?本書試圖釐清在時移世易的過程中,文化中介平臺的形成與轉化緣由,探討其功能轉變的關鍵因素。而後再藉由了解中介平臺的構成以及運作方式,對臺灣的表演藝術產業進行比對和分析,以期能夠促進臺灣的表演藝術發展,進而創造有利的藝文產業環境。
鑑賞推薦
丘昌泰 元智大學人文社會學院前院長
朱宗慶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長
目錄
推薦序/丘昌泰︱
推薦序/朱宗慶︱
首部曲︱
第一節 推本溯源
第二節 鑑古知今
第三節 文化中介的概念與範疇
二部曲︱
蘇格蘭表演藝術產業與愛丁堡藝穗節
第一節 英國文化的核心價值與創意產業
第二節 蘇格蘭文化臂距組織探析
第三節 愛丁堡藝穗節的背景與現況
三部曲︱
文化中介平臺的精神與脈絡
第一節 文化組織與文化政策
第二節 劇場經營者與策展人
第三節 表演團體的參與
第四節 文化中介平臺的角色與功能
四部曲︱
表演藝術團體、文化觀眾與表演藝術市場
第一節 表演藝術產業的效益與影響
第二節 文化觀眾參與情況分析
第三節 「臺灣季」在愛丁堡藝穗節的表現與困局
第四節 「臺灣季」文化中介平臺的功能評析
五部曲︱
臺灣表演藝術中介平臺的建置
第一節 現行藝術採購法令評析
第二節 執行臂距組織與執行團隊評析
第三節 臺灣表演藝術實力評析
第四節 小結
終 曲︱
第一節 研究結論
第二節 政策建議
第三節 理論反思
第四節 展望未來
︱參考文獻
附 錄︱問卷
附 錄︱Winnie’s discovering in Edinburgh Fringe festival
序/導讀
序
表演藝術究竟應該以純藝術為使命?還是以觀眾的認同度為目的?這個大哉問,常常使得筆者困惑;在經歷臺灣社會從戒嚴到解嚴、藝術文化從「教化」走向「教育」、邁入現今之「生活美學」時代,文化藝術工作者受文化政策以及政治現實之淘洗甚深,在社會時序變遷之中,藝術工作者又該如何自處?
文化政策的執行者包括政府機構、基金會,以及各式各樣的臂距組織(Arm’s-length body, ALB),這一些組織即為「文化中介者」(Cultural Intermediaries)的角色;然而最早提出文化中介者概念的法國學者布赫迪厄(Pierre Bourdieu, 1930-2002),闡明文化中介者不僅僅是「機構」,還包括制度、教育、生活品味、和社會各個不同的「場域」(Field),筆者將以愛丁堡藝穗節之現況探索文化中介者之精神和形式,及其對於表演藝術工作者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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