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仁義內在-道德發展理論的當代爭議與儒家倫理學性格的釐定
「為往聖繼絕學」一直是儒家自許的學術使命。但在當前西方各種哲學理論的激盪下,做為儒學最核心的道德意識,其在倫理學上的理論性格究竟應如何理解,卻早因眾說紛紜,而莫衷一是。自十八世紀啟蒙運動以來,西方近代倫理學主要依據人格尊嚴與共同福祉的道德觀點,來建構最基本的道德原則,以能對行為對錯的應然判斷,提供理性推理的最高前提。這種認知主義的傾向,雖然已經遭到當代新亞里斯多德主義在德行倫理學或社群主義方面的批判。但如果回復到生活世界的倫理實體,以在文化相對主義的前提下,僅接受具脈絡普遍性的習俗道德,並不是我們唯一剩下來的選項,那麼對於儒家關注個人如何透過道德的修養工夫,以使人類普遍的生命價值能在道德實踐的行動過程中,得到充分的表現與自覺地肯定──這樣的問題,西方近代的倫理學其實也還沒有發展出完整的理論,以供我們借鏡。
相較之下,當代的道德發展理論,強調道德實踐的應然期待必須具有實現的可能性,它們因而著重於研究,使完整的人格發展能真正實現的道德教育基礎。這反而與中國傳統儒家倫理學始終將道德行動的實踐根源與個人修養之具體步驟的探討,視為是道德思考的核心,更具有殊途同歸的理論旨趣。傳統儒家倫理學對於「心性論」、「工夫論」與「天道論」的長期探討,同樣意在為道德實踐的主體性根據、道德修養的教育學方法與對「為何行道德?」的道德最終奠基,提出根本性的說明。由此可見,如果我們想對比西方當代倫理學與傳統中國儒家倫理學的思想洞見,以為人類共同嚮往的理想人格發展提供未來的遠景,那麼與其參照西方近代啟蒙之後的「義務論」或「效益論」等原則主義倫理學,或訴諸回歸古代社群生活的「德行倫理學」,都還不如先從當代為說明道德教育的基礎,而在心理學領域所提出來的道德發展理論,更能為釐定儒家倫理學的特殊性格,提供相應而恰當的理論參照架構。
做為君子成德之教的儒家倫理學,與當代道德發展理論有共同的哲學關注。他們同樣致力於刻畫道德人格向上提升的根源與契機,以在對道德發展最高序階的理想性企望中,將社會化的自我認同之建構,理解成道德意識發展的學習成長過程。經驗性的發展心理學研究與規範性的道德理想人格在道德發展理論中的結合,使得道德理想能透過有次第先後的道德教育過程而具體地實現。而這同時也能為道德教育理論的可行性,奠定它們在倫理學上的理想性基礎。以發展心理學研究為基礎的道德教育構想,不可分離於倫理學對於理想人格的理解;而倫理學的理想道德人格之觀點,亦不能脫離人類的本性而被思考。道德發展的心理學研究,因而必須與道德理想人格的倫理學建構相互支持。以使人類教養的途程,既是在現實上可能的,又是在理想上應為的。道德教育或成德之教的工夫,其目的因而在於確保,使理想的人格能夠透過自我啟發的過程,而在人類本性中得到真實的呈現。儒家所謂「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或「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都是在表達這種對於道德教育做為人類善性之自我啟發的深層關注。
相對於近代倫理學著重原則推理的道德認知判斷,或相對於著重傳統習俗的新亞里斯多德主義,道德發展理論除了重視道德行動的真實可能性之外,更強調人類道德意識的結構性發展具有跨文化的普遍性。但是,無可諱言的,道德發展理論自上個世紀八○年代盛行以來,其理論本身也因為內部的修正,而經歷了從科爾伯格為代表的「正義倫理學」,以及由吉莉根等女性主義學者所發展的「關懷倫理學」,再到德國對話倫理學家阿佩爾與哈伯瑪斯所構思的「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等三個不同的理論發展階段。然而,就道德發展理論不斷進行理論修正的過程來看,儒家關於「仁義內在」、「內聖外王」、「克己復禮」與「天道性命」等道德問題的思考,卻若合符節地一一反映在他們思考轉折的關鍵點之上。我們因而可以預期,透過對於道德發展理論在介於正義倫理、關懷倫理與後習俗責任倫理之間的爭議所進行的探討,將最能凸顯出儒家倫理學對其核心議題的思辨強度與深刻的體驗。
以科爾伯格為代表的道德化認知發展理論,做為當前極具系統性的道德教育心理學理論,傳承了西方從蘇格拉底、經由康德再到羅爾斯正義論的主流傳統。他們的共同特色在於強調,必須排除感性生命的干擾,而培養出能透過理性推理以進行道德判斷的自律能力。科爾伯格嘗試在他的道德發展理論中,就兒童透過「角色認取」(role taking)突破自我中心,而在社會化的過程中建構其自我認同的過程,將道德化的過程區分成「前習俗」、「習俗」與「後習俗」等三個層次六個序階的發展。用以說明我們的道德意識如何能從道德無律,經過道德他律而最後能發展到道德自律的成熟過程。在這種道德發展的構想中,代表道德發展最高階段的康德自律倫理學與羅爾斯的正義論,基本上是一種無視人與人之間的個別差異,而僅以一般他人的身分來看待做為理性存有者的道德行動主體,如何依據道德原則的邏輯演繹來決定應然的行為實踐。
相對於科爾伯格道德發展理論所代表的西方自律倫理與正義論的主流傳統,強調「仁者愛人」或「不忍人之心,人皆有之」的儒家倫理學,雖然也強調「仁」的「忠恕之道」,在於能透過具有「交互性」與「可逆性」之「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的原則推擴,而能在「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社會化過程中,實現君子內聖而外王的道德理想。但這種透過不忍人之心的普遍推擴,在現實的生活世界中,卻常因親疏遠近的脈絡性限制,而使得注重「仁者人也,親親為大」的儒家倫理學,在習俗社會中的表現,經常被視為只是重視維持家族關係的實體倫理性,而無法達到依原則進行推理的反思道德性。從科爾伯格道德發展理論的正義量尺,來衡量儒家理想人格的道德意識,則著重「尊君」與「孝親」的儒家倫理學,顯然只是停滯在六個發展序階的前三個階段。亦即,儒家看來想嘗試突破周文的習俗道德,以解決「處士橫議」之文化青春期的相對主義危機(四又二分之一序階),但卻始終無法建立維持原則之普遍有效性的自律與正義的道德觀念。儒家強調有差等的仁心關懷,似乎正代表中國文化由於無法擺脫家族關係的角色倫理限制,最後只能回退到重視偏私關懷的家庭倫理之第三序階。相對於西方的自律倫理與正義論,儒家的道德意識發展因而經常被認為是落後的,對民主自由的發展是有阻礙的。
道德發展理論的正義論述,在西方幾乎已經發展成詮釋理想道德人格的唯一標準。我們對儒家倫理的詮釋亦深受其影響,而毫不自覺其局限性。但女性主義倫理學家卻一開始就先揭發正義論述的片面性。女性主義倫理學基於人與人之間的關懷關係的存有論優先性,質疑正義論述是基於孤立而分離的人格而成立的,這是由偏好對抗與競爭的男性意識所主導的道德關係。對女性主義倫理學家而言,所有的道德應然,若不先保有人與人在存在遭遇中的情感性回應,則依原則而行的道德並不必然具有道德的意義。「不忍人之心,人皆有之」,這種對他人不容自己的關懷,在當前女性主義關懷倫理學的理論建構與實踐中,反而得到高度的重視。
從關懷倫理的角度來看,原先一直被批判為局限於偏私之愛的家族血親倫理,而無法建構正義社會之道德普遍主義基礎的儒家,現在基於詮釋學的善意原則,透過「仁」與「關懷」之間的相似性,卻彷彿一下子就從父權主義的代表,搖身一變成為女性主義的急先鋒。女性主義關懷倫理學的當代發展,使儒家重新有了對抗正義論之普遍主義倫理學批判的武器。但將儒家的「仁」等同於關懷倫理學,這看在被儒家視為與小人同列而又難養的女性主義倫理學者眼中,卻又似乎是一種很難令他們接受的任意比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