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論證「自然」為先秦道家核心範疇
《老子》論及「自然」,是「自然」作為哲學範疇見於先秦典籍的開始。在《老子》思想體系中,「道」為最高範疇,然而「自然」的定位為何?似乎仍有待釐清。《老子》之後,道家繼續發展,對於《老子》思想有所承亦有所演變,學界依其各自側重的宗旨,而大致區分原始道家、戰國黃老道家、戰國稷下道家、秦漢黃老道家、漢末丹學道家、魏晉新道家等學術派別的分類,相關文本則有《莊子》、《黃帝四經》、《文子》、《鶡冠子》、《管子》、《呂氏春秋》、《淮南子》、《老子河上公注》、王弼《老子注》等典籍。在這些文獻中,「自然」範疇不僅始終貫串其中,值得注意的是:隨著不同階段的道家典籍,「自然」的內涵也有所不同。筆者在此處所指之「不同」,是指藉由「自然」所體現的議題、承載的概念,皆因應文本主要側重的學術主張,而開展出日益豐富的意涵,也間接顯示道家各種派別的思想特質。
那麼,是否可以假設:假如道家思想的發展流程始終與「自然」一主題並行,許多關鍵議題必須藉由它而得以成立,那麼「自然」是否可以定位為道家思想的「核心範疇」?而此核心範疇的哲學內涵又為何?此假設是否能得到證成?此即本論文主要的撰寫動機及問題意識所在。
關於「自然」的定位,許多學者已經提出類似的關注。如陳鼓應提出:「『道』是老子學說的基石,自然主義則是老子學說的靈魂,離開了這兩個東西,我們就無從了解老子的思想。」劉笑敢更直言:「自然是老子哲學,也是道家哲學的中心價值。⋯⋯說自然是老子哲學的中心價值也就是說自然是老子哲學所要強調的最重要的訊息(message)。」楊儒賓亦指出:「『自然』這個概念所以重要,一在它位居中國思想史上觀念叢的極高,甚至可以說是最高位置;一在它建構中國文化史各領域所扮演的關鍵性角色。筆者所以說『自然』居思想史上觀念叢的最高位置,並非緣於個人的解釋,而是自從《老子》提出『道法自然』,王弼解釋『自然』為『無稱之言,窮極之辭』以來,『自然』就像道、太極、涅槃一般,被提升到理世界的高度。⋯⋯然而,這項位居『不可思議』層級的『自然』概念在歷史的發展卻不怎麼安居於形上的領域,它大生、廣生,四處蔓延,其詞語一再被表述,語義一再被創新。」
綜觀以上學者所說, 「自然」似乎應該有機會成為與「道」、「理」、「性」等概念同等重要的定位,但事實上卻沒有。誠如楊儒賓所指出對於「自然」研究的現狀:「因為『自然』一詞重要而複雜,也因為學界對此詞語並沒有作太多澄清的工作,所以有必要重新解釋。⋯⋯這個領域需要開發。」 7 以上引文發表於2014年,亦即「自然」的探究領域需要開發,反映的尚是目前學界的近況。是以,筆者反思:設若「自然」在道家思想具有核心範疇的定位,為何尚未得到應有的重視?究其背後原因,正在於沒有運用適切的研究方法。
循此反思,本書嘗試論證「自然」為道家核心範疇同時闡釋其意義。擬分別就先秦《老子》、《莊子》、《文子》、《列子》、《黃帝四經》、《管子》、《鶡冠子》、《呂氏春秋》,並旁及漢代《淮南子》之九本典籍為探究對象,進而體現老學、莊學、黃老道家、稷下道家的思想體系中,「自然」始終居於先秦道家核心範疇的定位,並呈現其內蘊的哲學意涵。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論證「自然」為先秦道家核心範疇
《老子》論及「自然」,是「自然」作為哲學範疇見於先秦典籍的開始。在《老子》思想體系中,「道」為最高範疇,然而「自然」的定位為何?似乎仍有待釐清。《老子》之後,道家繼續發展,對於《老子》思想有所承亦有所演變,學界依其各自側重的宗旨,而大致區分原始道家、戰國黃老道家、戰國稷下道家、秦漢黃老道家、漢末丹學道家、魏晉新道家等學術派別的分類,相關文本則有《莊子》、《黃帝四經》、《文子》、《鶡冠子》、《管子》、《呂氏春秋》、《淮南子》、《老子河上公注》、王弼《老子注》等典籍。在這些文獻中,「自然」範疇不僅始終貫串其中,值得注意的是:隨著不同階段的道家典籍,「自然」的內涵也有所不同。筆者在此處所指之「不同」,是指藉由「自然」所體現的議題、承載的概念,皆因應文本主要側重的學術主張,而開展出日益豐富的意涵,也間接顯示道家各種派別的思想特質。
那麼,是否可以假設:假如道家思想的發展流程始終與「自然」一主題並行,許多關鍵議題必須藉由它而得以成立,那麼「自然」是否可以定位為道家思想的「核心範疇」?而此核心範疇的哲學內涵又為何?此假設是否能得到證成?此即本論文主要的撰寫動機及問題意識所在。
關於「自然」的定位,許多學者已經提出類似的關注。如陳鼓應提出:「『道』是老子學說的基石,自然主義則是老子學說的靈魂,離開了這兩個東西,我們就無從了解老子的思想。」劉笑敢更直言:「自然是老子哲學,也是道家哲學的中心價值。⋯⋯說自然是老子哲學的中心價值也就是說自然是老子哲學所要強調的最重要的訊息(message)。」楊儒賓亦指出:「『自然』這個概念所以重要,一在它位居中國思想史上觀念叢的極高,甚至可以說是最高位置;一在它建構中國文化史各領域所扮演的關鍵性角色。筆者所以說『自然』居思想史上觀念叢的最高位置,並非緣於個人的解釋,而是自從《老子》提出『道法自然』,王弼解釋『自然』為『無稱之言,窮極之辭』以來,『自然』就像道、太極、涅槃一般,被提升到理世界的高度。⋯⋯然而,這項位居『不可思議』層級的『自然』概念在歷史的發展卻不怎麼安居於形上的領域,它大生、廣生,四處蔓延,其詞語一再被表述,語義一再被創新。」
綜觀以上學者所說, 「自然」似乎應該有機會成為與「道」、「理」、「性」等概念同等重要的定位,但事實上卻沒有。誠如楊儒賓所指出對於「自然」研究的現狀:「因為『自然』一詞重要而複雜,也因為學界對此詞語並沒有作太多澄清的工作,所以有必要重新解釋。⋯⋯這個領域需要開發。」 7 以上引文發表於2014年,亦即「自然」的探究領域需要開發,反映的尚是目前學界的近況。是以,筆者反思:設若「自然」在道家思想具有核心範疇的定位,為何尚未得到應有的重視?究其背後原因,正在於沒有運用適切的研究方法。
循此反思,本書嘗試論證「自然」為道家核心範疇同時闡釋其意義。擬分別就先秦《老子》、《莊子》、《文子》、《列子》、《黃帝四經》、《管子》、《鶡冠子》、《呂氏春秋》,並旁及漢代《淮南子》之九本典籍為探究對象,進而體現老學、莊學、黃老道家、稷下道家的思想體系中,「自然」始終居於先秦道家核心範疇的定位,並呈現其內蘊的哲學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