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書試閱

引言

  我寫這本書的用意,是想精準描述我們生活中的精神官能症患者:那些真正驅使著他的衝突、他的焦慮、他所受的苦,以及他在與別人和與自己相處時所遇到的許多困難。此處我並不關注某種或多種特定的精神官能症類型,而是專注於我們這個時代幾乎所有精神官能症患者身上,都會以某種形式反覆出現的性格結構。
  重點放在現有的衝突和精神官能症患者如何嘗試化解,以及他現有的焦慮和對抗焦慮所建立的防禦方式。著重於當前的情況,並不代表我捨棄了「精神官能症基本上是從早期童年經驗發展而來」的概念。但我和許多精神分析學者的差異在於,我認為以一種片面的迷戀,把注意力集中在童年時期,並把日後的反應在本質上視為是重複先前的反應,這樣並不合理。我想要證明,童年經驗和日後衝突的關係錯綜複雜,絕不是某些精神分析學者所宣稱的,僅是一種單純的因果關係。儘管童年經驗提供了精神官能症發病的關鍵條件,卻絕非日後困境的唯一導因。
  把注意力放在當前的精神官能症困境,我們會發現精神官能症的形成不僅是由當事人的個別經驗所引發,也起因於我們身處的特殊文化條件。事實上,文化條件不僅為個別經驗增添分量和色彩,據信還決定了其特殊形式。例如,擁有一位支配欲強或「自我犧牲」的母親,屬於個人命運,但唯有在特定文化條件下,才會出現支配欲強或自我犧牲的母親,也只有在這些既存的條件下,該經驗才會對日後生活造成影響。
  體認到文化條件對精神官能症的影響有多重大後,佛洛伊德視為精神官能症根基的生物條件和生理條件,便退居次位了。唯有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才該再考慮後兩種因素的影響。
  這種導向使得我在精神官能症的一些基本問題上,有了新的詮釋。雖然這些詮釋探討了迥異的題目,如受虐傾向的問題、精神官能症患者對關愛的需求之後續影響、精神官能症患者罪惡感的意義,但都有一個共同的基礎,即強調焦慮在引發精神官能症的性格傾向上,扮演了關鍵角色。
  由於我的許多詮釋和佛洛伊德有所不同,有些讀者可能會問這樣是否仍算精神分析。答案取決於各人所認為的精神分析精義為何。假如認為它完全只限於佛洛伊德提出的學說理論,那麼本書呈現的內容便不是精神分析。然而,假如認為精神分析的精義,在於潛意識歷程中某些思緒的基本傾向及其表達方式,以及把這些歷程帶到意識層面的一種療程,那麼我所呈現的內容就是精神分析。把範疇嚴格限定在佛洛伊德的所有理論詮釋,我認為有個危險,即很容易在精神官能症中,只發現佛洛伊德理論引導人們去看的部分。這是故步自封的危險。我深信,對佛洛伊德無與倫比的成就表達敬意,應該是在他奠定的基礎上繼續築砌,如此一來,我們可望進一步實現精神分析提供給未來的可能性,不論是在理論或治療上。
  這些看法也回答了另一個可能的問題:我的詮釋是否帶有一點阿德勒(Alfred Adler)的色彩。的確,與阿德勒強調的某些觀點有一些相似之處,但說到底,我的詮釋仍是以佛洛伊德為基礎。阿德勒其實是個很好的例子,讓人看到即使是有建設性地剖析心理歷程,倘若執意片面進行,而且不以佛洛伊德的基本發現為基礎,仍可能變得貧瘠。
  由於本書的主旨,並不是為了說明我在哪些方面同意或不同意其他精神分析學者,整體而言,我只在自己的觀點和佛洛伊德的觀點有明顯分歧時,才探討值得商榷的部分。
  書中所呈現的,是我長年對精神官能症進行精神分析的研究心得。如果想呈現我的詮釋以哪些素材為基礎,必須附上許多詳盡的案例描述,但這麼一來,會顯得過度冗長,畢竟本書的用意是通盤式地陳述精神官能症的問題。不過,即使不收錄這些素材,專家或甚至未受過專業訓練的人,仍能自行驗證我的論述的正確性。假如讀者用心體會,就能將我的假設與自己的觀察和經驗比較,並在此基礎上捨棄或採用、修改或強調我的說法。
  本書是以淺顯白話寫成,而為求簡潔易懂,我盡量不談過多的衍生細節。專業術語能省則省,因為術語有時反而喧賓奪主,取代了清晰的思路。因此,許多讀者,尤其是未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可能會覺得精神官能症人格的問題相當容易理解。這種結論不但是誤解,甚至是危險的。我們無法逃避一個事實,即所有心理問題必然都極為錯綜複雜且難以言喻。假如有人不願意接受這個事實,容我鄭重提醒,還是別閱讀這本書了,免得會覺得像走進了迷宮,並且因為找不到現成的公式而大失所望。
  這本書的對象是未受過專業訓練但有興趣的人,也包括在專業上治療過精神官能症患者且熟悉相關問題的人。以這些專業人士來說,本書不僅是寫給精神科醫師,也寫給社工師和教師,以及日漸意識到在研究不同文化時,心理因素之重要性的那群人類學者和社會學者。最後,我希望它能對精神官能症患者本身有些意義。雖然他們通常把心理學思想視為侵入和強制介入,但由於自身飽受病痛所苦,所以往往比其他較強健的同儕,更能深刻體認到心理上的那些複雜性。可惜的是,閱讀關於自身處境的描述,並無法治癒他;讀完之後,他多半是看出別人身上的問題,而不是看到他自己。
  我想藉此機會,感謝本書的編輯伊莉莎白.陶德(Elizabeth Todd)小姐。而我要致謝的那些學者,已在文中提及。最主要感謝佛洛伊德,因為他提供了基礎和諸多工具,讓我們得以發揮,並感謝我的病人,我若有任何心得,都是我們一起努力的結果。
第一章 精神官能症的文化與心理意涵(節錄)
  「精神官能症」一詞,我們如今使用得相當隨興,卻未必總是清楚它代表著什麼。很多時候,這只不過是表達不贊同的一種故作高雅的方式:也許以前只會說懶惰、敏感、挑剔或多疑,現在卻改成「精神官能症」。然而,我們使用這個詞彙時,確實是意有所指,而且在不知不覺中,基於某些標準才選用了該詞彙。
  首先,精神官能症患者和一般人在反應上有所不同。譬如以下的例子,我們便傾向於認為是精神官能症患者:有個女生只想一直待在基層,不願接受更高的薪水,也不願向她的主管們看齊,或是一位藝術工作者每週只賺三十美元,假如他願意投入更多時間,其實可以賺到更多錢,但他只想憑這一點錢盡可能享受人生,把自己大半時間都拿來找女人相伴,或沉溺於技術性嗜好。我們之所以稱這種人是精神官能症患者,因為我們多數人都熟悉(而且只熟悉)一種行為模式,即想要出人頭地、想搶在其他人前面、想賺到超過餬口所需的金錢。以上例子顯示我們在指稱某人為精神官能症患者時,所依據的其中一項標準,是看此人的生活方式是否吻合我們這個時代認可的某一種行為模式。假如那個不具競爭驅力(或至少看起來不具競爭驅力)的女生,是生活在美國西南部的某個培布羅印地安社會,就會顯得再正常不過了,或者那位藝術工作者如果生活在義大利南部或墨西哥的村鎮,也會顯得再正常不過,因為在那些地方,賺錢或付出辛勞僅是為了滿足眼前的需求,要是有人想超過必要的程度,會讓人覺得匪夷所思。還可以追溯到更久遠以前,在希臘,假如有人工作達到超乎滿足需求所必須的程度,絕對會被視為不正當。
  因此「精神官能症」一詞,儘管起初是醫療名詞,如今使用的時候,不能不考慮它的文化意涵。診斷腿部骨折時,不需要知道傷患的文化背景,但假如有個印地安男孩說他看到靈異現象,而且相信那是真的,我們若因此認為他是精神官能症患者,就會有很大的風險。在這些印地安人的文化中,經歷到靈異現象和幻覺被視為一種特殊天賦,是靈體賜予的恩福,靈異現象和幻覺是刻意觸動引起的,能經歷到這種事的人,會因此被賦予某種聲望。在我們的文化裡,與已故的祖父聊上好幾個鐘頭的人,會被視為精神官能症患者或精神病患,但在一些印地安部落中,像這樣與祖先溝通,卻是受到認可的模式。假如某人因為已故親人的名諱被提起,便覺得極度受到冒犯,我們一定會認為他是精神官能症患者,但在希卡里亞阿帕契人的社會裡,他這樣絕對是正常的。如果一個男子因為月經來潮的女子靠近,就嚇得半死,我們會認為他是精神官能症患者,但在許多原始部落,對月經的恐懼是普遍的心態。
  關於怎樣才算正常,這種觀念不僅隨文化而異,在相同文化裡,也會隨時間而異。比方說今天,如果一個成熟且獨立的女子,因為曾有過性關係,便認為自己是「墮落的女人」、「不配得到正派男人的愛」,別人會懷疑她罹患了精神官能症,至少在這社會的許多圈子裡是如此。約莫四十年前,這種懷有罪惡感的心態卻被視為正常。正常與否的觀念,也會隨不同的社會階級而異。譬如,封建諸侯階級的成員覺得男性總是慵懶,只在打獵或打仗時才活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但小資產階級的人要是表現出相同的態度,就會被視為極度不正常。這種差異也見於兩性之間,前提是確實存在性別區分,就如同在西方文化中認為,男女的氣質各有不同。而女人接近四十大關時,如果成天憂慮自己變老,同樣又屬「正常」,但男人若在這個階段對年紀惶惶不安,就會是精神官能症。
  某個程度上,受過教育的人都知道,「怎樣算是正常」存在著差異性。我們知道華人吃的食物和我們不一樣;愛斯基摩人對整潔的觀念不一樣;巫醫治療病人的方式,與現代醫生採用的方式不一樣。然而,有些差異不只存在於風俗民情中,也存在於驅力和感受中,普遍來說這一點較不為人所知,不過已經有人類學者直接或間接闡述過。如沙皮爾(Edward Sapir)所言,現代人類學的一大功勞,就是時時都在重新發現何謂正常。
  基於充分的理由,每個文化都深信自身的感受和驅力,才是「人性」最正常的表現,心理學在這方面也不例外。譬如,佛洛伊德從他的觀察下定論,認為女性比男性更容易嫉妒,然後試圖從生物角度解釋這個據稱很普遍的現象。佛洛伊德似乎也假定,所有人類都會對殺害別人有罪惡感。然而不容爭辯的事實是,關於殺人的態度,存有極大差異。如同彼得.弗勒興(Peter Freuchen)指出,愛斯基摩人不覺得殺人一定要受到懲罰。在許多原始部落,假如某個家族成員遭外人殺害,家族蒙受的傷害可藉由提供替代品來彌補。在某些文化中,母親因為兒子遭殺害的傷痛,可透過收養兇手取代兒子來撫平。
  進一步善用人類學的發現,不得不坦言,我們對人性的某些觀念相當天真,譬如認為競爭心態、手足之爭、情感與性的密切關聯,都是人性固有的傾向。我們認為的正常,乃是來自於贊同某個群體內關於行為和感受的某些標準,而且會強行加諸在成員身上。但這些標準會隨文化、時期、階級和性別而異。這些考量在心理學上的意涵,比乍看之下來得影響深遠。立即的後果,就是懷疑心理學是否普世皆準。也許在我們文化及其他文化的某些發現,看起來很相像,但我們不能因此下定論,認為兩者源於相同的動機。如今已經不可假定,心理學上若有新發現,就代表是人性固有的普遍傾向。這一切的結果,印證了某些社會學者一再主張的說法:這世上不存在所謂普世皆準的正常心理。
  然而,由於理解上出現許多嶄新的可能性,這些局限也獲得大幅彌補。人類學上這些考量的主要意涵在於,認為各種感受和態度受到我們的生活條件所形塑,其程度高得驚人,對文化和個體皆有深遠影響,兩者無法分割。反過來,這意味著倘若我們明白自己身處的文化條件,就有機會更深入地了解正常感受和態度的特性。既然精神官能症是偏離正常行為模式的表現,因此,我們將來也可望獲得更深入的認識。某種程度上,這種取向意味著追隨佛洛伊德踏上的道路,那條路最終引領他向世人提出了關於精神官能症前所未聞的理解。雖然理論上,佛洛伊德認為我們的特異性源於生物方面的驅力,他也格外強調一個見解──不僅在理論學說上,在臨床實務上更是如此──即我們如果想理解某種精神官能症,就要仔細了解個人的生活際遇,尤其是關愛在童年早期所帶來深具形塑力的影響。把相同原理應用到特定文化中的正常和精神官能症結構的問題上,意味著我們如果想理解這些結構,就要仔細了解該特定文化對個體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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