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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誕生活的註腳:從西西弗到賭桌
哲學家理查德.泰勒在《善與惡》中重新講述了西西弗的故事,提出了一個新的思想實驗:眾神出於憐憫,在西西弗體內注入一種物質,使他對推石頭產生強烈的熱愛,甚至勝過世間一切。原來推石頭對他來說僅僅是一件痛苦、艱辛、令人厭惡的事情,現在他不再痛苦,而是從內心渴望重複這項勞作。
而與之相反,許多人卻羨慕?遊戲主播和職業選手,通過打遊戲就可以賺錢的生活。但是如果隨?他們年齡的增長,遊戲熱情逐漸消退,諸神這時候慢慢往他們體內注入腱鞘炎、鼠標手、頸椎病、咽喉炎等慢性疾病,為了維持遊戲技術而進行的高強度訓練對他們來說可能已經成為了一種負擔,這時候他們所做的這件旁人羨慕的事情,對於他們而言是否還是快樂的呢?我想任何一個經受過以上任何一種慢性疾病折磨過的中年人,都不會給出肯定答復!
這正是泰勒那個極富挑釁性的思想實驗的精髓所在。他通過給西西弗「注射熱愛」這種設定,實際上是在向我們拋出一個深刻的問題:如果一個人由衷熱愛某件在旁人看來毫無意義的事情,那這件事對於他來說是否真的有意義的呢?反之亦然,如果一個人反覆高強度做?某件旁人看來十分羨慕的事情,但這件事情他們自己已經做到想吐了,那這件事對於他們來說又是否真的有意義呢?
在這個版本中,西西弗不再是加繆筆下那個「意識清醒地抗爭荒誕」的英雄,而是一個內心與行為完全統一的人。他不再需要「強迫自己堅強」,因為推石頭的過程本身就讓他感到愉說。於是,泰勒就此提出了一個重要的理論轉向:意義不僅可以來源於結果或外在評價,而且可以來自於行動與內心願望的匹配。不過,這也引出了一個令人深思的問題:如果人的熱愛與《黑客帝國》中虛擬世界一樣,是被注射或調制出來的,那他感受到的滿足還算真實嗎?他的意義是自由選擇的嗎?
埃比克泰德這樣說:「金錢只是實現幸福的手段,而不是幸福本身。」我們不妨再做一個思想實驗,如果諸神把金錢設定成一幅找不到終點的藏寶地圖的話,所有人都以為它是通往幸福的終點而趨之若鶩,但其實它不過是一幅沒有盡頭的精美畫卷。當金錢變得和《指環王》中「至尊魔戒」一樣,只能帶來無盡的貪婪與欲念,那金錢的意義,是我們賦予的,還是我們被賦予的呢?究竟是為了魔戒而獨居洞穴的嘟咕快樂,還是無欲無求的霍比特人快樂呢?
嘟咕的快樂,若真能稱之為「快樂」的話,也是一種執念的滿足──他擁有魔戒,儘管這份擁有使他扭曲、孤獨、幾近瘋狂,卻也成了他生命中唯一的意義。他的「快樂」是深淵中的扭曲微光,是以失去一切換來的「我的寶貝」。而霍比特人的快樂卻簡單而明亮:春天播種,夏天啤酒,秋天收穫,冬天在火爐旁講故事。他們安於當下,善於享受生活的點滴,沒有追逐權力與永恆的野心。是「歲月靜好」式的滿足。所以以上問題的答案可能取決於個人如何理解快樂:是燃燒殆盡也要緊握掌心之物的狂熱?還是平淡人生中自帶的甘甜與安然?又或是在兩者之間游走的比爾博。他既有霍比特的純真,又有離家探險、直面黑暗的勇氣。他不是絕對的執迷,也不是徹底的淡泊,而是一種奇妙的平衡。
「入芝蘭之室,久而不聞其香,如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這句話在心理學上大部分時候是作為「感覺適應」的案例而出現。但臭味對於蚊蟲而言卻是「香的」,而香氣對於蚊蟲而言則可能是難以忍受的。香和臭是相對而言的,人當然可以通過長時間處於「鮑魚之肆」來適應臭氣燻天的環境。但是相比於香味而言,人類對於臭味的適應顯然需要付出更多的精神意志力。同樣的,相比對金錢的本能反應,工作需要更多的精神訓練才能喜歡上。這說明人類對熱愛的塑造是分層的:有些是天賦賦予(偏好糖分),有些是文化教化(嚮往財富),而有些是理性選擇後的自我訓練(熱愛工作、熱愛創造)。這所有的一切是人類的主觀選擇,還是被動賦予,抑或是被動之下的有限選擇呢?
人類不同文化之間不約而同地產生了許多相同的文化趨同性,比如對金錢的渴望,或者對腐爛氣味的厭惡。這似乎說明瞭意義的生成是「有限自由」的產物,我們看似自由選擇,但其實這種自由似乎更像是一種在既定框架內的有限自由。眾神向西西弗注入「熱愛推石頭」的藥劑,就像現代社會向我們注入了「熱愛金錢」的文化激素。這種激素並不總是來自自我意志,而更可能是歷史與文化演化、神經獎賞機制和社會敘事共同調配的「意義合成劑」。
古希臘神話中,許多神話人物往往為了與神的預言做抗爭,而做出了某個違背命運的行動。而往往恰好是這個試圖對抗命運的行為,最終反倒是促成了命運的閉環。比如俄狄浦斯王的父母,在聽說俄狄浦斯將會「殺父娶母」的神諭之後,命令僕人將俄狄浦斯拋棄在荒野。僕人憐惜這個孩子,於是把他贈給了科林斯的牧羊人。而恰恰是這個舉動,使得俄狄浦斯最終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殺父娶母,最終實現了命運的閉環。這雖說是神話故事,把人生等同於命運三女神所編織的時光也有點過於悲觀,但是神話的荒誕之中往往也隱含?某種程度上的現實意義在裡面。年輕時候的愛因斯坦當然可以聽從父親的安排,將來做個電氣工程師;也可以接受老師給自己貼的標籤,認定自己將來必定會一事無成,於是開始躺平擺爛,最終泯然眾人。但是愛因斯坦堅定了自己的信念與熱愛,最終成為一位偉大的理論物理學家。這是主觀選擇的結果,也是對於「虛假存在」(Bad Faith)的人為反抗──它要求我們:為每一個選擇負責;接受所有不確定性;拒絕標籤化地生活。人確實擁有一定限度上的自由意志,但這種自由往往是限定在某種特定框架之內的。老師的負面評價、父親平平凡凡的職業規劃,還有愛因斯坦本人對於物理學的天賦、執?與熱愛交織在一起,造就了愛因斯坦堅韌頑強的性格和獨立思考能力,使得他在極端煩悶失意的情緒之下,最終靜下心來推陳出新,提出了相對論。
某種意義上來講,我們並非完全自由地選擇喜歡什麼、相信什麼,而是在本能、文化、認知框架的「允許區間」內尋找個性化表達。人類對金錢、甜食、社交獎賞的追逐,其實在進化上是深度綁定的。這些事能刺激多巴胺,讓大腦產生獎賞反饋。但這是否意味?我們真正喜歡這些東西?也許,我們只是對進化留下的獎勵機制上癮?從這個角度來理解,泰勒的「熱愛本身是意義」的觀點或許是成立:他的意思不是每個人都可以任性地覺得有意義,而是如果行為與個體的認知系統、情感架構深度吻合,它就能生成主觀意義。
人如何在荒誕世界中尋找意義?一個人在毫無結果的重複行為中,真的可以找到滿足感嗎?賭徒心理或許就是泰勒版本的西西弗神話的真實寫照。賭徒們一次次地重複下注或許就是荒誕生活的一個注腳。理性並不總是能夠勝過欲望,但是當我們對下注時候的心理規律研究得越透徹,就越能清楚欲念什麼時候悄悄上桌了。①
沉沒成本效應:「沉沒成本」指的是那些已經投入而無法收回的成本,比如已經輸掉的錢、花費的時間、投入的情感等。理性來看,我們做決策時應該忽略沉沒成本,只考慮「接下來繼續賭會不會帶來更多回報」。但人往往做不到這一點。
有人說:「賭博只有零次和無數次。」當贏錢時,人們會被「貪婪效應」驅使,總覺得可以贏得更多;而輸錢時,又被「損失厭惡」所困,不甘心前面的投入白費,輸了100就必須贏回200心理才平衡,結果越陷越深。這種心理機制讓人一旦開始賭博,就很難抽身,所以才有賭博無論輸贏只有零次和無數次的說法。
自我預設理論(原創):「口袋裡面有100,贏100就收手,輸光了就當交了100學費。」這是大部分尚存一絲理智的賭徒,理性崩塌的開始。乍一聽起來像是給自己裝了一個保險閥門。但問題是,這個所謂的「保險」,在人類理性崩塌之時往往形同虛設。何以這樣說?因為設定「收手點」的前提,是自己始終能理性判斷、冷靜執行。這種看似合理的設限,其實往往只是為「嘗試」找個心理藉口,說白了是自我授權:允許自己邁出那一步,然後再把後果交給當時的情緒來決定。於是,賭完100之後很容易冒出第二張100的藉口:「再試一次,微信裡還有一百,說不定能翻盤」。
你看,就像是理查德•泰勒所描述的,當人發自內心熱愛某事時,他就很難看清它本質的荒逛──人們並非總是因為理性才選擇,而是因為心理上需要一次「自我證明」。賭桌不過是投射了我們內心的動蕩。所以這句「賭完就收手」,更像是存在主義語境下的一句自我安慰──清楚世界荒誕、明白欲望無底,但仍想試?給混沌的人生畫出邊界。只是邊界這東西,很難靠一句口號撐得住。
破窗效應:破窗效應講的是:如果一棟樓的窗戶破了沒人修,其他的窗就更容易被打破,因為小錯被默許,就給了更大偏差一個正當的理由。跟自我預設一樣,這其實是一種心理退讓機制,第一個界限被突破後,其餘的界限就接連崩塌。一旦第一個100輸完了,賭徒其實還尚存一絲理智。但是由於微信、支付寶或者卡裡面還有錢,於是就自我安慰說還可以再來點,於是第二扇窗戶也跟?破裂了。當第二扇窗破裂時候,「賭博謬誤」也就成為了賭徒的新藉口──它指的是人們錯誤地認為,隨機事件之間存在某種「糾正」機制,即過去的結果會影響未來的概率。如果一個賭徒看到輪盤連出好幾次紅,他可能會堅信「下一次一定該是黑了」,於是下注黑色。但事實上,每一次的結果都是獨立事件,過去的紅不會「讓位」給未來的黑。而賭徒們渴望在混沌中找到秩序,所以賦予無序事件一種虛假的邏輯關係。當自己接連壓了好幾次黑色都輸了,他們就會自我安慰到:「連?出了這麼多把紅色,下一把肯定要出黑色了。」於是他們又壓下了下一把黑色,第三扇窗戶也跟?破裂了。一旦前面幾扇窗戶接連破裂,後面的心理底線還有什麼可守的呢?哪怕口袋沒錢了,完全喪失理智的賭徒依然會想方設法借錢,甚至在一些極端案例當中,有人把自己身體或者自由都壓到賭桌上,以滿足其他賭徒的「惡趣味」。
「我就玩一把」的自我設限,乍看之下像是理性的安排,其實更像是一種心理緩刑,一旦設定的界限被突破,理性的底線就開始崩塌,這種成癮反應,不是為了快樂,而是演變成了一種「情緒綁架」式的非理性決策。人一旦捲入其中,常常不是在和賭場博弈,而是在和自己的欲望、執念、甚至尊嚴搏鬥。
這其實是一種「行為邊界失守」的連鎖反應,而不是孤立的理性決策,更像是在「荒誕生活」中,主動放棄對自我行為負責的那一刻,你不再是清醒地推石頭的西西弗,而是把石頭放手,看?它滾下去,然後說,「反正它早晚會掉。」
自我證明衝動:自我證明衝動,雖然不是明確的心理學術語,但它確實指向了人類心理中一個非常真實又強烈的動因:在失控或受挫的情境下,個體試圖通過某種行為來「挽回自我價值感」的衝動性反應。它是一種在被挑戰、受挫或失落之後,為了維護「自我形象」或「尊嚴感」而做出的非理性行為傾向;也是一種在混亂世界中努力「錨定自我存在價值」的掙扎,但它有時並不通向真正的意義,反而讓人越陷越深。
對原本是暴發戶或闊家子弟的賭徒而言尤其如此。「自我證明衝動」對他們而言往往不僅僅是一種心理機制,更像是一種身份焦慮下的「價值維護戰」。我們不妨想像一下:一個人曾經在社會中擁有「天然優勢」──財富、地位以及出身帶來的資源紅利。甚至每次跟狐朋狗友進出賭場、娛樂會所時候,都有人點頭哈腰,迎上來,弓?腰,為他們點上一根香煙。但當他進入賭桌,錢在飛速流失,身份的「安全感」開始動搖。這時,他並不只是想贏回金錢,更是在潛意識裡喊一句:「大家印象裡我可不缺錢呢!我不能就這麼被歸為普通人!」
這比單純的貪婪更複雜,也比理性崩塌更劇烈,它是一種「失去特權感」所帶來的尊嚴防禦反應。一個人若是爆發戶或闊家子弟,往往從小被人看作「注定不普通」。一旦現實開始削弱這種「特殊」,他們越容易掉進「我要證明我依舊與眾不同」的陷阱──賭,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維護自己在舊認知中的定位。這時候,「自我證明衝動」加上「身份焦慮」,再疊加「破窗效應」,就如同丘比特射在狄多女王身上的愛欲之箭一樣,簡直是一鍋心理烈火湯,燒得越久,越深陷其中。可憐的狄多,「欲火燒身,心神錯亂在城裡到處徘徊;像一只母鹿冷不防為牧者的箭矢所傷,牧者在克里特林中自遠處追她,飛箭已經射傷她,而她自己卻尚不知道;因此她身負重創在狄克推穿林越嶺飛逃。」
賭徒在輸錢後反覆加注,不只是想贏錢,而是想恢復一個理想中的自我形象。他怕自己失去了那個曾經輝煌過的我。這其實是舊有優勢不再有效的當下,面對「我到底是誰」時,闊家子弟或暴發戶「身份焦慮」的失重感。我們不能僅僅靠過去的標籤活?,而應該靠當下如何選擇去活,不然就是活在幻覺裡。賭徒賭的不是錢,是過去的自己還值不值得。他們輸的,也從來不只是籌碼。你說,是不是有點荒誕味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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