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書試閱

德育三十篇
合群
  吾人在此講堂,有四壁以障風塵;有案有椅,可以坐而作書。壁者,積磚而成;案與椅,則積板而成者也。使其散而為各各之磚與板,則不能有壁與案與椅之作用。又吾人皆有衣服以禦寒。衣服者,積綿縷或纖毛而成者也。使其散而為各各之綿縷或纖毛,則不能有衣服之作用。又返而觀吾人之身體,實積耳、目、手、足等種種官體而成。此等官體,又積無數之細胞而成。使其散而為各各之官體,又或且散而為各各之細胞,則亦焉能有視聽行動之作用哉?
  吾人之生活於世界也亦然。孤立而自營,則凍餒且或難免;合眾人之力以營之,而幸福之生涯,文明之事業,始有可言。例如吾等工業社會,其始固一人之手工耳。集夥授徒,而出品較多。合多數之人以為大工廠,而後能適用機械,擴張利益。合多數工廠之人,組織以為工會,始能漸脫資本家之壓制,而為思患預防造福將來之計。豈非合群之效與?
  吾人最普通之群,始於一家。有家而後有慈幼、養老、分勞、侍疾之事。及合一鄉之人以為群,而後有守望之助,學校之設。合一省或一國之人以為群,而後有便利之交通,高深之教育。使合全世界之人以為群,而有無相通,休戚與共,則雖有地力較薄、天災偶行之所,均不難於補救,而兵戰、商戰之慘禍,亦得絕跡於世界矣。
  [譯文]
  我們在這裡授課的課堂,四面的牆壁可以遮風擋灰;有書桌座椅,可以坐下來讀書創作。牆壁,是由磚塊壘砌而成;書桌與座椅,是由木板打造而成。假如將它們拆散為單個的磚塊和木板,那它們就不再有牆壁、書桌、座椅的功用。還有,我們都穿有衣服抵禦寒冷。衣服,是用絲棉或纖毛織製而成的。假如將它們拆散為單一的絲棉或纖毛,那它們就不會有衣服的作用。我們再回過頭來看看我們自己的身體,實際上是由耳、目、手、足等各種器官組合而成的。這些器官,又是由無數的細胞組成的。假如將它們拆散為單個的器官,並且又將這些器官拆散為單個的細胞,那麼這些器官怎麼能夠具備人體所需要的視聽行動的作用呢?
  我們身處在世界上也是這樣。個人單打獨鬥,受凍挨餓也就難以避免;融入集體聯手奮鬥,那樣才可以談得上幸福的生活、文明的事業。比如我們所處的工業社會,它的創始時期固然得力於一個人的手工勞作。後來結成群體力量,傳授技術予徒弟,生產的產品就增多起來。集合眾多工人就形成了一個大工廠的規模,然後逐漸地引用機械,透過機械化勞動提高效益。集合多數工廠的工人,組織成工會,才能逐漸擺脫資本家的欺壓管制,從而思考並預防自己可能遭遇的災患,謀劃將來造福於己的大計。這些難道不是集合群體力量的效果嗎?
  我們這些最普通的群體,都是從一個家庭開始的。有了家庭,然後才有哺育兒女、贍養老人、分擔勞作、侍候病人這類的事情。等到集合一鄉村民組成一個群體,然後就有人與人之間互相關注的幫助,就有用於教育的學校設施。集合一省或一國的民眾組成一個群體,然後就有便利的交通、精深的教育。假使集合全世界的人組成一個強大的群體,互通有無,休戚與共,那麼即使在土地貧瘠、天災偶發的地方,都不難扶助拯救,而且像由戰爭、商業競爭而引發的慘禍,也能夠在這個世界上絕跡了。
捨己為群
  積人而成群。群者,所以謀各人公共之利益也。然使群而危險,非群中之人出萬死不顧一生之計以保群,而群將亡。則不得已而有捨己為群之義務焉。
  捨己為群之理由有二:一曰,己在群中,群亡則己隨之而亡。今捨己以救群,群果不亡,己亦未必亡也;即群不亡,而己先不免於亡,亦較之群己俱亡者為勝。此有己之見存者也。一曰,立於群之地位,以觀群中之一人,其價值必小於眾人所合之群。犧牲其一而可以濟眾,何憚不為?一人作如是觀,則得捨己為群之一人;人人作如是觀,則得捨己為群之眾人。此無己之見存者也。見不同而捨己為群之決心則一。請以事實證之。一曰從軍。戰爭,罪惡也,然或受野蠻人之攻擊,而為防禦之戰,則不得已也。例如比之受攻於德,比人奮勇而禦敵,雖死無悔,誰曰不宜?二曰革命。革命,未有不流血者也。不革命而奴隸於惡政府,則雖生猶死。故不憚流血而為之。例如法國一七八九年之革命,中國數年來之革命,其事前之鼓吹運動而被拘殺者若干人,臨時奮鬥而死傷者若干人,是皆基於捨己為群者也。三曰暗殺。暗殺者,革命之最簡單手段也。殲魁而釋從,懲一以儆百,而流血不過五步。古者如荊軻之刺秦王,近者如蘇斐亞之殺俄帝尼科拉司
  第二,皆其例也。四曰為真理犧牲。真理者,和平之發見品也。然成為教會、君黨、若貴族之所忌,則非有捨己為群之精神,不敢公言之。例如蘇格拉底創新哲學,下獄而被鴆;哥白尼為新天文說,見仇於教皇;巴枯寧道無政府主義,而被囚被逐,是也。
  其他如試演飛機、探險南北極之類,在今日以為敢死之事業,雖或由好奇競勝者之所為,而亦有起於利群之動機者,得附列之。
  [譯文]
  集合眾人而組成群體。群體,是用來謀求個人所應享有的公共利益的。然而,假使群體發生危險,而群體中沒有一個人勇於出來不顧自己生命安危去全力保護群體,那麼,這個群體勢必將滅亡。於是我們迫不得已,就有了捨己為群的義務。
  捨棄自己而為群體的理由有兩方面:一是自己身居群體中,如果群體滅亡,那麼自己也會隨之滅亡。現在能捨棄自己而勇救群體,群體果真不滅亡的話,自己也就未必會滅亡;即使是群體不滅亡,而自己事先滅亡,也比群體和自己一起滅亡要好。以上認識,包含了對個人的一些考慮。二是從群體角度,來看群體中的一個人,個人的價值必定小於群體的價值。假如犧牲一個人而可以救濟眾人,那還有什麼畏懼而不去做呢?一個人這樣想,那麼就會有捨棄自己而為群體的一個人;每個人都這樣想,那麼就會有捨棄自己而為群體的眾多人。這種認識,沒有包含對個人的考慮。上述兩種認識,出發點雖不盡相同,但捨棄自己而為群體的決心卻是一樣的。不妨用事實來證明這一點。一是從軍。戰爭本身是罪惡的,但是有時候我們受到野蠻人的無端攻擊,為了自衛防身而戰,這就是不得已而為之。例如二戰時期比利時受到德國軍隊的突然攻擊,比利時人奮勇抗敵,即使戰死沙場也在所不惜,誰說他們不應該迎戰呢?二是革命。革命沒有不流血犧牲的。如果放棄革命而忍受殘暴政府的奴役,那麼即便活著也跟死去差不多。所以很多志士仁人不怕流血犧牲而去參加革命。例如法國一七八九年大革命,中國這些年來的革命,倡導這些革命的人在事前因各種原因而被逮捕殺害的有不少,在戰爭中不幸死傷的也有很多人,他們都是信守捨己為群的思想而革命的。三是暗殺。暗殺是革命最簡單的手段。消滅罪魁禍首而釋放從犯,殺一儆百,流血不會超過五步。古代的如荊軻行刺秦王嬴政,最近的如索菲亞暗殺俄國沙皇尼古拉二世,都是這樣的例子。四是為真理而犧牲。真理展現和平的精神。然而,有時真理卻被教會、君主、政黨、貴族所忌諱,所以沒有捨己為群的精神,就不敢公開談論真理。例如蘇格拉底對哲學進行了大膽的創新,結果被捕入獄而被殺害;哥白尼創造了新的天文學說,結果被教皇所仇視;巴枯寧主張無政府主義,結果也被囚禁、放逐。
  以上這些都是為真理而犧牲的典型例子。
  其他的如飛機試驗、南北極探險等,在今天看來,這些都是具有犧牲精神的事業,雖然有的是由好奇者和爭勝者去完成的,但也包含有為了群體利益的動機,所以有必要在這裡列舉出來。
注意公眾衛生
  古諺有云:「千里不唾井。」言將有千里之行,雖不復汲此井,而不敢唾之以妨人也。殷之法,棄灰於道者有刑,恐其飛揚而瞇人目也。孔子曰:「君子敝帷不棄,為埋馬;敝蓋不棄,為埋狗。」言已死之狗、馬,皆埋之,勿使暴露,以播其惡臭也。蓋古人之注意於公眾衛生者,既如此。
  今日公眾衛生之設備,較古為周。誠以衛生條件,本以清潔力一義。各人所能自營者,身體之澡浴,衣服之更迭,居室之灑掃而已。使其周圍之所,汙水停瀦,廢物填委,落葉死獸之腐敗者,散布於道周,傳染病之黴菌,瀰漫於空氣,則雖人人自潔其身體、衣服及居室,而衛生之的仍不達。夫是以有公眾衛生之設備。例如溝渠必在地中,溷廁必有溜水,道路之掃除,棄物之運移,有專職,有定時,傳染病之治療,有特別醫院,皆所以助各人衛生之所不及也。
  吾既受此公眾衛生之益,則不可任意妨礙之,以自害而害人。毋唾於地;毋傾垢水於溝渠之外;毋棄擲雜物於公共之道路若川流。不幸而有傳染之疾,則亟自隔離,暫絕交際。其稍重者,寧移居醫院,而勿自溷於稠人廣眾之間。此吾人對於公眾衛生之義務也。
  [譯文]
  古諺語說:「千里不唾井。」大意是說,將要遠赴千里之外,雖然不再從此井中提水,但也不敢向井中吐唾液而汙染井水妨礙別人。商朝法律規定,在道路上丟棄灰土的人將受到懲罰,因為這種亂丟的行為會使塵土飛揚而迷濛路人的眼睛。孔子說:「君子不丟棄破舊的帷帳,用它來埋馬;不丟棄破舊的傘蓋,用它來埋狗。」說的是及時掩埋死馬死狗,不要讓其屍體暴露散發惡臭。古人都是這樣注意公共衛生了。
  今天我們所擁有的公共衛生設備,比古人齊全多了。以衛生條件而論,本來清潔是第一位的標準。每個人所能做到的,只是洗澡、更換衣服、清掃居室而已。假如我們周圍汙水滯堵,垃圾堆積,腐爛的落葉死獸散棄在地,空氣中瀰漫傳播著傳染性病菌,那麼即使各人清潔身體、衣服和居室,也仍然達不到衛生環境的標準。這就是為什麼要有公眾衛生設備的原因。例如地面開闢有溝渠,廁所裡儲有流水,清掃道路,轉運垃圾,都有專門的人員和固定的時間,傳染病的治療有專門的醫院,這些都是解決個人在衛生方面無力應對的問題的有效手段。
  我們既然享受了公共衛生帶來的好處,就不能任意破壞公共衛生環境,害了自己也害了別人。不要隨地吐痰;不要把汙水傾倒在溝渠之外;不要隨手在公共道路上丟棄雜物。如果不幸得了傳染病,應立即自行隔離,暫時斷絕與外界往來。其中病情較重的,必須住進醫院,而不可混身於大庭廣眾之間。這就是我們對於公共衛生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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