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書試閱

第三章 主動出擊——如何把陌生人變成朋友

我穿著剛好蓋住屁股的時髦綠色寬鬆上衣和充當褲子的一條內搭褲,出現在紐約大學(New York University,簡稱NYU)裡,心裡有個願望:交到朋友。我在紐約市長大,有兩三個高中同學也跟我一起念NYU,但我想跳脫這個小圈子,認識新朋友。「大學理當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四年,我應該在這裡遇見一輩子的好朋友吧?」我一邊把行李拖進新宿舍的房間,一邊這麼想。
NYU有一個特別長的「歡迎週」(Welcome Week)迎新活動,行程緊湊,像是會穿插有現場變裝皇后吐槽的《洛基恐怖秀》(Rocky Horror Picture Show)拍攝作業、各種即興表演、由NYU蒂施藝術學院(Tisch School of the Arts)最傑出的學生演出的戲劇、速配交友活動,以及校園周邊餐廳提供的午餐聚會。儘管有這麼多可以認識新朋友的機會,我在整個歡迎週期間裡還是只黏著兩個從高中同窗變成大學同學的老朋友克里齊亞和拜倫。我以為別人會主動來找我自我介紹,但不知怎麼搞的就是沒有。
幸好拜倫介紹我認識了一個我很喜歡的新朋友勞莉。她很歡樂也很有同理心,就是那種即使你講的笑話很冷,她還是會很體貼地笑一笑的人。我喜歡勞莉散發出來的正面氛圍和她的健全心態(以及哪怕我的笑話都很爛,她都還是會大笑回應)。當我和拜倫、勞莉一起出去時,我覺得我跟勞莉彼此間的吸引力比跟拜倫來得大。我們當中有一種毫不費力、自然又熟悉的感覺。在交新朋友時常見的那種局促不安或語塞在我們之間完全不存在。我們可以輕鬆地做自己,可是只有拜倫邀約我們出去,我才會見到勞莉。
我雖然喜歡勞莉,但我沒有意識到我們若要成為朋友,就得有一方主動一點。有一部分的我以為我們之間的友誼會自然而然地發生。要我主動約勞莉出來玩,感覺好像違反了某種社交劇本,也就是上面寫著「友情應該不費吹灰之力就會產生」的那種劇本。朋友難道不是命運牽成的嗎?刻意為之,似乎破壞了這種魔法。
每當我在想是不是要主動邀勞莉出來玩的時候,就會出現一種示弱的感覺,而我對「友情魔法」的那種信念,可以保護我不會有這種感覺。生活在一個「別人喜歡我」的世界會遠比「我喜歡別人」來得輕鬆多了。如果主動的是他們,我就能避免可能被拒的弱勢處境。所以當時我的策略是讓自己風趣和討喜到沒有人可以抗拒,這樣一來大家(包括勞莉在內)就會蜂擁而來。透過吸引力建立友誼會令我感到安全。只是這種華而不實的交友策略其實是在掩飾一種更深層的恐懼:別人其實不喜歡我。被人拒絕就會證實這種恐懼,而期待別人主動找上我,便能避開這種恐懼。
有一天晚上拜倫在他宿舍裡辦了一場派對——那是小型聚會,每個人都能拿到一瓶廉價的烈酒。我和勞莉併肩坐在地板上,這時她突然說:「瑪麗莎,我覺得妳真的很酷,我其實很想跟妳一起出去玩。」就說吧——我當下感受到純然的喜悅,原來我對勞莉的那種投緣感覺,她也有。當我發現我很喜歡勞莉的那刻起,勞莉對我的看法就變得更重要了,因此我也很在意她的肯定。
勞莉拯救了我免於新鮮人時期的形單影隻。我的那套「我只要表現得很厲害,就會有人找上門」的交友手法其實根本行不通,但我和勞莉幾乎每天出門,我們在大學食堂裡大吃大喝、一起靠高濃度的咖啡因趕作業、在只能用「超可怕的大學生活」這種字眼形容的眾多徹夜外出狂歡活動中當彼此的最佳戰友,甚至有時我們兩個人只是在電視機前面發呆而已。要是沒有勞莉,我的大一生活一定很空洞。
在我看來,我和勞莉之間似乎被施了友誼的「魔法」,好像被一股神聖的氣場推向彼此。但事實上是勞莉在我們的關係中刻意主動出擊。現在勞莉是我最好的朋友們之一,我才清楚知道她是一個在人生各個面向上都具有行動意圖的人。我很佩服她這一點。我記得勞莉告訴過我,她跟她母親討論過一句中國諺語。她說有些人被動等待事情發生,也有些人會突破重圍去為自己爭取一席之地。她母親和我都同意勞莉就是那種「會突破重圍」的人,而我也因此得利,有幸成為她的朋友。
我當初之所以不願主動親近勞莉,是因為我以為友誼應該「自然而然地」發生(也就是看起來像是勞莉主動來找我做朋友),這種想法讓我不必面對被人討厭或被人拒絕的那種恐懼。但友誼需要的是主動出擊,這代表我們必須直視自己最深沉的恐懼。

交朋友不應該這麼難

為什麼成年人交朋友這麼難?它似乎不再像以前那樣可以自然發生。在高中或大學就已經夠難了,但對很多人來說,從學校畢業之後的交友難度甚至呈幾何級數成長。有時候感覺一旦錯失了某個微小的「交友窗口」就會徹底錯過。你到底要去哪裡認識人?住在一座新城市裡尤其困難,因為每個人似乎都有固定的圈子可以一塊出去,你要怎麼打進他們的圈子?
在我們責怪自己沒什麼朋友之前,有件事值得一提,那就是交朋友有多難——而這問題在當今時代更是難上加難的問題。儘管我們常說孤獨是人類處境的一種必然,但其實不是。十九世紀之前,人們多半住在大家族裡,他們務農,更籠統地說,他們落地生根地定居某處,過著當地的生活。他們的社群是由大家族和朋友組成,他們參與村裡的生活與宗教活動。他們的社群是內建的,不用另外去找。十九世紀之前,甚至沒有一個英文字可用來形容我們今天所理解的「loneliness」(孤獨)的意思。當時的「lonely」只是在描述一種「獨自一人」的狀態,而不是孤單所帶來的那種劇痛。
隨著工業化興起,父母離家到工廠上班,社群的連結逐漸淡化,「核心家庭」成為人們的生活重心。大家開始為了工作而遷移,但根據某項研究,居住遷徙率的上升,代表友誼變得更容易用完即丟。當人們離開家人去外地工作時,開始第一次獨居,這等於放大了孤獨感。約翰.鮑比(John Bowlby)是其中一位依附理論之父,他曾說:「如果人們熟識彼此並擁有長期的關係,互相幫忙就會很有意義,因為今天我可以幫你,五年後你也會幫我。但如果你五年後不會再待在這裡,然後社群又一直改變,那顯然就不能互相幫忙了。」工作負擔逐漸加重、居住遷徙,以及單人家庭的普遍,這些都是《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之所以把「孤獨」稱之為「二十一世紀痲瘋病」的原因。
除了居住遷徙之外,科技也助長了孤獨。羅伯特.普特南在他的著作《獨自打保齡球》裡深入探討導致我們日益疏離公共生活的元凶是什麼。他發現最大元凶之一是電視。它不僅讓我們有別的事情可做,不必再去敲鄰居的門看看他們在幹什麼,而且根據普特南的說法,電視「似乎也使大家變得無精打采和被動」,我和我朋友米凱蘭稱這是一種「撲通效應」(the plop effect)——撲通一聲癱坐沙發,再也不想起來。普特南的書是在社群媒體出現之前首度上市,而後來的研究發現,社群媒體對孤獨感的影響更為複雜。一項大型研究說明,社群媒體使用者要不是最不孤獨的人,要不就是最孤獨的人,這得看他們是用它來安排還是取代面對面的互動。
因為這種種因素,過去幾個世紀來,我們逐漸為了工作和便利性而犧牲掉社區。我們身處的社會可以接納你為了工作而取消與朋友的各種計畫,但反過來就絕對不行。在這個社會裡,如果你為了有更多時間陪伴你愛的人而放棄升遷,會被認為是在糟蹋自己的潛力。儘管有百分之六十一的美國人私下承認自己是孤獨的,但這個社會仍視「孤獨」為禁忌。在這個社會裡,財富的增加意謂著你可以搬進更大的房子、擁有更多土地、與世隔離。今天這個社會,和雜貨店店員的閒聊已經被門鈴聲和送貨箱的出現取代。本來都是朋友來機場接送我們,現在都由優步司機取代。雖然「連結」是我們人類這個物種的基本價值,但在西方社會卻不是。
我們正生活在社會學家愛彌爾.涂爾幹(Émile Durkheim)所謂的「失範」(anomie)中,也就是社會規範與人類茁壯所需要的東西兩者之間分裂了。人類學家雪倫.亞伯拉莫維茲(Sharon Abramowitz)在《部落:關於回家與歸屬》(Tribe: On Homecoming and Belonging)這本書裡的結論是:「我們是一個反人性的社會……我們的社會是疏離的、科技的、冷漠的、令人困惑的。身為人類的我們最根本的渴望是與他人親近,但我們的社會不容許這一點。」後果會是什麼呢?在二○一三年針對兩百七十七項研究裡共十七萬七千六百五十三名參與者的分析報告發現,過去三十五年來,友誼網絡一直在縮小當中。生活在二十一世紀的人平均而言比一九八○年代的人少了四個朋友。另一項分析發現,二○二一年沒有朋友的人數是一九九○年的四倍。這情況對男性而言尤其嚴重,因為二○二一年聲稱自己沒有朋友的男性人數是一九九○年的五倍。
也許我們過往進化所殘留下來的某種本能令我們相信友誼會自然發生。因為以前的確如此,但現在已經不再是了。如果我們想要結交朋友和維繫友誼,就必須反抗這數百年來逐漸毒害我們的人際疏離潮流。這其實並不公平。它不應該這麼難。但我在此的目的,就是要提供你工具克服這一切,即便現在要交朋友比有人類史以來的任何時期都來得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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