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廣論》上士道之平議
第三節 菩薩戒
第一目 受菩薩戒
學佛人發起求證無上正等菩提之心願後,必定要先受菩薩戒。依止宗喀巴《廣論》的修行者,則是不可能正受菩薩戒的,就算曾受菩薩戒,也會因信受、修學《廣論》而喪失戒體;因為假藏傳佛教密宗有私設的三昧耶戒,如果學者先受了菩薩戒,再受三昧耶戒,則會毀破菩薩戒體。是故《廣論》說到受菩薩戒時總是一語帶過,如《廣論》頁二五七說:「故先了知諸所學處,為作意境。若於學處至心愛樂,修欲學已,次受律儀則極堅固,是善方便。此及下文二處宣說,文恐太繁,當於後釋。」結果文中雖說「當於後釋」,後來卻閃避而沒有提示,也沒有「後釋」的宣說。前說《廣論》說有三心,發菩提心是其重點;宗喀巴在發菩提心上著墨甚多,不論是七因果教授或寂天的自他換觀想法;但是宗喀巴說的發菩提心卻是另有含意,乃是以無上瑜伽雙身法為基礎的發菩提心;這個部分已於前面章節論證過,此處不再說明。就算有人主張宗喀巴所說發菩提心不是以雙身法為基礎,但是以六識論邪見為主的「藏傳佛教」修行者,卻信受喇嘛上師活佛而努力供養、持咒,但若不肯正受修學菩薩戒,空談再多的菩提心,仍是一無是處,因為都不可能斷薩迦耶見實證聲聞初果,何況能證得勝義菩提心的大乘真見道功德!
佛弟子三歸依時,依四宏誓願而初發世俗菩提心以後,必定要先受菩薩戒,發誓生生世世恭敬心奉持,絕不退失。正發菩提心後,如果百里之內找不到可以幫我們傳戒的師長,可先行於佛像前自誓受戒,但必須見好相方得下品菩薩戒體,不然只是熏習菩薩戒而已。一般來說,必須要在已受戒的菩薩傳戒法師前受戒,此得中品戒體;若是在諸大地菩薩前正受菩薩戒,則為上品菩薩戒體。因此已經明心或進而見性的佛弟子雖有道共戒,但是更應該於此世再受菩薩戒;因已明心、見性的佛弟子,其過去無量生以來,必定常常受持菩薩戒而不退失,戒體仍在,由於菩薩戒一受永受,是故今生才能悟道證真,乃至眼見佛性;不管於佛像前自誓受戒而見好相,或者於菩薩法師前正受菩薩戒,乃至有緣得值遇地上菩薩正受上品菩薩戒,今生更應該再重受菩薩戒成就此增益戒功德!一般來說,若今生因緣具足時,還是要向菩薩法師依經典聖教開示求受菩薩戒,如此才能成就菩薩應有戒蘊之功德。
三賢位的明心見性菩薩都應該世世增益菩薩戒,若是尚未明心、見性的佛弟子,更須在具戒體的傳戒師處求受菩薩戒。何者是傳戒師呢?《瑜伽師地論》卷四十有說:【當審訪求同法菩薩已發大願、有智有力,於語表義能授能開;於如是功德具足勝菩薩所,先禮雙足,如是請言:「我今欲於善男子所,或長老所,或大德所,乞受一切菩薩淨戒。」】文中所謂的已受菩薩戒之善男子是在家、出家菩薩,長老是指出家菩薩,而大德則是已證悟之在家、出家菩薩;以上所舉諸在家、出家菩薩,只要如法受持菩薩戒(戒體不失)者都可為傳戒師,皆可為有情傳授菩薩十無盡戒。《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說:
佛子!受十無盡戒已,其受者過度四魔,越三界苦。從生至生不失此戒,常隨行人乃至成佛。……故知菩薩戒,有受法而無捨法;有犯不失,盡未來際。若有人欲來受者,菩薩法師先為解說讀誦,使其人心開意解,生樂著心,然後為受。……其師者,夫婦、六親,得互為師授。其受戒者,入諸佛界菩薩數中,超過三劫生死之苦,是故應受。有而犯者,勝無不犯;有犯名菩薩,無犯名外道。
十無盡戒即是菩薩戒之十重戒,菩薩受之即是生生世世不退失,故說為無盡;菩薩受戒後則不會受四種魔所干擾,四種魔即是天魔、五蘊魔、煩惱魔、死魔。受戒菩薩也可以越過三界生死之苦,早證解脫果。菩薩受戒後生生世世直至成佛時,戒體都不會失壞;因此菩薩戒領受後,生生世世只有犯戒而不會有失戒 ,有受法而沒有捨法,是盡未來際受;不同於五戒、比丘戒等,戒體只有一生,而且也可以捨戒。如果有人來求受菩薩戒,菩薩法師應為受戒者解說、讀誦菩薩戒的戒相,解說三聚淨戒的功德受用等,讓受戒者生起歡喜心,然後為之授戒。經中說不論師長、父母、夫妻、兄弟、姊妹、子女,只要曾受過菩薩戒,並能解說讀誦菩薩戒之內涵者,都能成為傳戒的菩薩法師。受菩薩戒後正式成為菩薩,若不犯十重戒者,戒體常在,依菩薩戒的功德乃是可以提早三大劫成佛,所以學佛人應當受菩薩戒。受了菩薩戒而犯戒,透過懺悔而犯已還淨,這樣功德是勝於不受菩薩戒而無戒可犯者,所以佛說犯過菩薩戒的人都是菩薩,從來無菩薩戒可犯的人則是外道。
第二目 菩薩戒相
菩薩法師於傳授菩薩戒時,應為求戒者讀誦解說菩薩戒戒相。《梵網經》所開示之菩薩十重戒:【不故殺、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沽酒、不說四眾過、不自讚毀他、不故慳、不故瞋、不誹謗三寶。】如是十戒,違犯者皆為重罪;另外還有四十八輕戒。不論重戒、輕戒,若違犯者應當儘速在佛像前,依所犯輕重,或責心懺悔,或對首懺悔,或於大眾前對眾發露懺悔,更應經常如律舉行布薩,以使自己的作意長住於菩薩淨戒中;如此善淨意樂長養善法,方能不退轉於菩薩行列。然而藏傳假佛教——密宗喇嘛與實修者,於菩薩十重戒中,從表面上看除了偷盜戒以外,其餘九條全都明顯地違犯了,況且條條都是不可悔的根本重戒,您說實修的藏密行者們還能受持菩薩戒嗎?
譬如「殺生」,藏密喇嘛教行者為了增強用來修雙身法及拙火的體力,必須食用牛羊等類的紅肉,乃至人肉都吃,例如宗喀巴說:
汝受用欲事,但行無所畏!食五肉五露 ,亦護諸餘誓;不應害眾生、不應棄女寶、不應舍師長;三昧耶難違,由慧方便心,無少不應作,汝無罪莫畏!如如來所說。(《密宗道次第廣論》卷十四,頁四○九)
其實假藏傳佛教(喇嘛教)必吃眾生肉的說法,不僅宗喀巴這樣說,其繼承人十四世達賴喇嘛也同樣如是說:
在外三密中,葷食是嚴格禁止的。但在無上瑜伽中,行者確有被鼓勵去吃五種肉和五甘露,一個無上瑜伽的圓滿行者能夠藉著禪定的力量,轉化五肉和五甘露為清淨物品,消融它們用來增加體內喜樂的能量。(達賴喇嘛著,《藏傳佛教世界——西藏佛教的哲學與實踐》,立緒文化一九九七年八月初版一刷,頁一○八)
然而食肉就必須殺生,但是這些喇嘛必須食肉的目的為何?就是要讓這些喇嘛上師來增強修雙身法的能力,如云:
修煉拙火氣功、紅白菩提,故需食肉。……瑜伽信徒(案:藏密、密宗雙身法的修行者)和肉食的荼吉尼(案:空行母:性喜與異性雜交的夜叉鬼女)信徒兩者都需要攝取動物的荷爾蒙來增加一種拙火(Tummo)的功夫?由於他們必須具有這一功夫,才能用來保護在他們體內紅與白的菩提不被改變 ,因此他們都可以食用動物的肉類。(《曲肱齋全集》(一)頁一○七七)
這可是「藏傳佛教」密宗大修行者陳健民上師說的。難怪號稱「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化身」的達賴十四世幾度來臺時,臺灣色香味俱全的素食他都不吃,他偏偏要吃牛、羊等等眾生肉;達賴十四世還親口說,一天不吃肉身體會生病;像達賴這種邪見深重的人,怎麼可能會受持嚴禁殺生的菩薩戒?藏密行者還大言不慚地說:「食肉時以遷識法來作觀想(遷識法內容,請參閱正智出版社 平實導師著《狂密與真密》第三輯),幫助被食的眾生往生烏金淨土或羅剎淨土(假藏傳佛教密宗自編自創的淨土),食眾生肉即是在度彼眾生,是故食肉有功德。」果真如此,喇嘛們為何不吃壁虎、蟑螂、螞蟻、蚊子、蒼蠅乃至死屍或糞坑中的蛆蟲?為何如此差別待遇,專挑他們認為美味好吃的眾生紅肉來「度」,而且還要講究如何烹調的方式?可知彼等皆是意識妄想,因為貪食眾生肉,故而創造如是說法來誑惑他人罷了。然而,就算有喇嘛心一橫,果真大口吃起這些蟑螂、蛆蟲乃至死屍等種種污穢不淨肉,仍然是與佛菩提道之修行無關,否則專食死屍的土狼、禿鷹,難道就是修行好、證量高嗎?
再說 世尊早已告誡諸菩薩不應吃眾生肉,《楞伽經》卷四說:
謂一切眾生從本以來,展轉因緣常為六親;以親想故,不應食肉。驢騾駱駝狐狗牛馬人獸等肉,屠者雜賣故,不應食肉。不淨氣分所生長故不應食肉。眾生聞氣悉生恐怖;如旃陀羅(屠夫)及譚婆(嗜狗肉者)等,狗見憎惡驚怖群吠故,不應食肉。又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不應食肉。凡愚所嗜,臭穢不淨,無善名稱故,不應食肉。令諸咒術不成就故,不應食肉。以殺生者見形起識(見眾生便生起肉香之想),深味著故不應食肉。彼食肉者,諸天所棄故,不應食肉。令口氣臭故,不應食肉。多惡夢故,不應食肉。空閑林中,虎狼聞香故,不應食肉。令飲食無節量故不應食肉。令修行者不生厭離故不應食肉。我常說言:凡所飲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藥想,故不應食肉。聽食肉者,無有是處。(《大正藏》冊十六,頁五一三)
《大乘入楞伽經》卷六也說:【是故我今為汝開演;凡是肉者,悉不應食。大慧!凡殺生者,多為人食;人若不食,亦無殺事。是故食肉,與殺同罪。】(《大正藏》冊十六,頁六二四)佛說了這麼多的大乘行者不應食肉的理由,最後還說食肉者與殺生者同罪。在臺灣之中觀應成派「廣論團體」諸僧俗四眾,應多恭閱經典來求證,譬如《大雲經》、《像法決疑經》、《央掘魔羅經》、《楞伽經》、《楞嚴經》、《梵網經》等,來探究食肉是否真的符合佛法?如果不是,那就應當早日與嗜肉成性的中觀應成派達賴喇嘛等人一刀兩斷,回歸 佛陀的正法,早日求受菩薩戒,以持戒清淨的因緣,加上努力修集福德,發菩薩大誓願,行菩薩正道,以求早日明心見性,盡未來際利益一切眾生直至成佛,才是正途。
再說十無盡戒中的「邪淫」重戒。宗喀巴所造《密宗道次第廣論》中,從開始的事部、行部、瑜伽部,到最後的無上瑜伽部,都是以男女雙修的邪淫求樂作為中心思想,而發展出一套說能即身成「佛」的道次第。譬如之前所舉的瓶灌中,宗喀巴如是說:
先召弟子入自口中,從金剛路(自己尿道)出住明妃蓮華(明妃私處)之中,次想弟子剎那空後,先生為吽,次為金剛,吽字莊嚴生為不動尊及明妃。由與智薩埵無別故,召入智尊。次諸如來明妃等至(諸如來與諸明妃相抱行淫,至高潮名為入等至),大貪(性高潮之大樂貪)溶化,從毗盧門灌入頂中(觀想從頂門而入),隨金剛路出菩提心(從尿道生出白菩提──精液),而為蓮花之上,生(紅、白菩提在明妃的蓮花中結合)為天身弟子灌頂(以此混合後的淫液為弟子灌頂)(《密宗道次第廣論》卷十四,頁三五七)
在密灌頂中,宗喀巴說:
依五甘露,不害眾生,不捨女寶,不毀師長。名義,是以父母菩提心密物(精液及淫液的混合液體)灌頂,故名密灌頂。秘密灌頂嗢柁南曰:供明妃請白 生彌陀弟子(請明妃生佛子) 師長及佛母 二密物灌頂 授灌頂清淨。(《密宗道次第廣論》卷十四,頁三七九)
在慧灌頂中,是否使用明妃?或一名或多名明妃?宗喀巴說:
故在印度凡十七家,有說第三住摩尼樂(此說的摩尼即是龜頭,第三灌時上師應住於龜頭所引生的大樂),從彼出菩提心即為第四(從龜頭生出白菩提——精液,即是第四灌頂)。有說第三灌頂無間舌嚐菩提心為第四(上師與明妃等至性高潮,觀想樂空不二即是無間,取出紅、白菩提心,給弟子舌嚐,稱為第四灌頂。)。有說第三無間用餘明妃為第四等(有說無間是第三灌,用多名明妃為第四灌)。(《密宗道次第廣論》卷十四,頁三九九)
在宗喀巴的《密宗道次第廣論》中,兩性雙身修法不勝枚舉,因篇幅關係,於此不多贅述,學人請自行翻閱宗喀巴的《密宗道次第廣論》即可瞭解。
菩薩不行邪淫,《楞嚴經》早已宣說。《楞嚴經》卷六所說的:
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諸魔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熾盛世間廣行貪婬,為善知識,令諸眾生落愛見坑,失菩提路。(《大正藏》冊十九,頁一三一)
第三節 菩薩戒
第一目 受菩薩戒
學佛人發起求證無上正等菩提之心願後,必定要先受菩薩戒。依止宗喀巴《廣論》的修行者,則是不可能正受菩薩戒的,就算曾受菩薩戒,也會因信受、修學《廣論》而喪失戒體;因為假藏傳佛教密宗有私設的三昧耶戒,如果學者先受了菩薩戒,再受三昧耶戒,則會毀破菩薩戒體。是故《廣論》說到受菩薩戒時總是一語帶過,如《廣論》頁二五七說:「故先了知諸所學處,為作意境。若於學處至心愛樂,修欲學已,次受律儀則極堅固,是善方便。此及下文二處宣說,文恐太繁,當於後釋。」結果文中雖說「當於後釋」,後來卻閃避而沒有提示,也沒有「後釋」的宣說。前說《廣論》說有三心,發菩提心是其重點;宗喀巴在發菩提心上著墨甚多,不論是七因果教授或寂天的自他換觀想法;但是宗喀巴說的發菩提心卻是另有含意,乃是以無上瑜伽雙身法為基礎的發菩提心;這個部分已於前面章節論證過,此處不再說明。就算有人主張宗喀巴所說發菩提心不是以雙身法為基礎,但是以六識論邪見為主的「藏傳佛教」修行者,卻信受喇嘛上師活佛而努力供養、持咒,但若不肯正受修學菩薩戒,空談再多的菩提心,仍是一無是處,因為都不可能斷薩迦耶見實證聲聞初果,何況能證得勝義菩提心的大乘真見道功德!
佛弟子三歸依時,依四宏誓願而初發世俗菩提心以後,必定要先受菩薩戒,發誓生生世世恭敬心奉持,絕不退失。正發菩提心後,如果百里之內找不到可以幫我們傳戒的師長,可先行於佛像前自誓受戒,但必須見好相方得下品菩薩戒體,不然只是熏習菩薩戒而已。一般來說,必須要在已受戒的菩薩傳戒法師前受戒,此得中品戒體;若是在諸大地菩薩前正受菩薩戒,則為上品菩薩戒體。因此已經明心或進而見性的佛弟子雖有道共戒,但是更應該於此世再受菩薩戒;因已明心、見性的佛弟子,其過去無量生以來,必定常常受持菩薩戒而不退失,戒體仍在,由於菩薩戒一受永受,是故今生才能悟道證真,乃至眼見佛性;不管於佛像前自誓受戒而見好相,或者於菩薩法師前正受菩薩戒,乃至有緣得值遇地上菩薩正受上品菩薩戒,今生更應該再重受菩薩戒成就此增益戒功德!一般來說,若今生因緣具足時,還是要向菩薩法師依經典聖教開示求受菩薩戒,如此才能成就菩薩應有戒蘊之功德。
三賢位的明心見性菩薩都應該世世增益菩薩戒,若是尚未明心、見性的佛弟子,更須在具戒體的傳戒師處求受菩薩戒。何者是傳戒師呢?《瑜伽師地論》卷四十有說:【當審訪求同法菩薩已發大願、有智有力,於語表義能授能開;於如是功德具足勝菩薩所,先禮雙足,如是請言:「我今欲於善男子所,或長老所,或大德所,乞受一切菩薩淨戒。」】文中所謂的已受菩薩戒之善男子是在家、出家菩薩,長老是指出家菩薩,而大德則是已證悟之在家、出家菩薩;以上所舉諸在家、出家菩薩,只要如法受持菩薩戒(戒體不失)者都可為傳戒師,皆可為有情傳授菩薩十無盡戒。《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說:
佛子!受十無盡戒已,其受者過度四魔,越三界苦。從生至生不失此戒,常隨行人乃至成佛。……故知菩薩戒,有受法而無捨法;有犯不失,盡未來際。若有人欲來受者,菩薩法師先為解說讀誦,使其人心開意解,生樂著心,然後為受。……其師者,夫婦、六親,得互為師授。其受戒者,入諸佛界菩薩數中,超過三劫生死之苦,是故應受。有而犯者,勝無不犯;有犯名菩薩,無犯名外道。
十無盡戒即是菩薩戒之十重戒,菩薩受之即是生生世世不退失,故說為無盡;菩薩受戒後則不會受四種魔所干擾,四種魔即是天魔、五蘊魔、煩惱魔、死魔。受戒菩薩也可以越過三界生死之苦,早證解脫果。菩薩受戒後生生世世直至成佛時,戒體都不會失壞;因此菩薩戒領受後,生生世世只有犯戒而不會有失戒 ,有受法而沒有捨法,是盡未來際受;不同於五戒、比丘戒等,戒體只有一生,而且也可以捨戒。如果有人來求受菩薩戒,菩薩法師應為受戒者解說、讀誦菩薩戒的戒相,解說三聚淨戒的功德受用等,讓受戒者生起歡喜心,然後為之授戒。經中說不論師長、父母、夫妻、兄弟、姊妹、子女,只要曾受過菩薩戒,並能解說讀誦菩薩戒之內涵者,都能成為傳戒的菩薩法師。受菩薩戒後正式成為菩薩,若不犯十重戒者,戒體常在,依菩薩戒的功德乃是可以提早三大劫成佛,所以學佛人應當受菩薩戒。受了菩薩戒而犯戒,透過懺悔而犯已還淨,這樣功德是勝於不受菩薩戒而無戒可犯者,所以佛說犯過菩薩戒的人都是菩薩,從來無菩薩戒可犯的人則是外道。
第二目 菩薩戒相
菩薩法師於傳授菩薩戒時,應為求戒者讀誦解說菩薩戒戒相。《梵網經》所開示之菩薩十重戒:【不故殺、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沽酒、不說四眾過、不自讚毀他、不故慳、不故瞋、不誹謗三寶。】如是十戒,違犯者皆為重罪;另外還有四十八輕戒。不論重戒、輕戒,若違犯者應當儘速在佛像前,依所犯輕重,或責心懺悔,或對首懺悔,或於大眾前對眾發露懺悔,更應經常如律舉行布薩,以使自己的作意長住於菩薩淨戒中;如此善淨意樂長養善法,方能不退轉於菩薩行列。然而藏傳假佛教——密宗喇嘛與實修者,於菩薩十重戒中,從表面上看除了偷盜戒以外,其餘九條全都明顯地違犯了,況且條條都是不可悔的根本重戒,您說實修的藏密行者們還能受持菩薩戒嗎?
譬如「殺生」,藏密喇嘛教行者為了增強用來修雙身法及拙火的體力,必須食用牛羊等類的紅肉,乃至人肉都吃,例如宗喀巴說:
汝受用欲事,但行無所畏!食五肉五露 ,亦護諸餘誓;不應害眾生、不應棄女寶、不應舍師長;三昧耶難違,由慧方便心,無少不應作,汝無罪莫畏!如如來所說。(《密宗道次第廣論》卷十四,頁四○九)
其實假藏傳佛教(喇嘛教)必吃眾生肉的說法,不僅宗喀巴這樣說,其繼承人十四世達賴喇嘛也同樣如是說:
在外三密中,葷食是嚴格禁止的。但在無上瑜伽中,行者確有被鼓勵去吃五種肉和五甘露,一個無上瑜伽的圓滿行者能夠藉著禪定的力量,轉化五肉和五甘露為清淨物品,消融它們用來增加體內喜樂的能量。(達賴喇嘛著,《藏傳佛教世界——西藏佛教的哲學與實踐》,立緒文化一九九七年八月初版一刷,頁一○八)
然而食肉就必須殺生,但是這些喇嘛必須食肉的目的為何?就是要讓這些喇嘛上師來增強修雙身法的能力,如云:
修煉拙火氣功、紅白菩提,故需食肉。……瑜伽信徒(案:藏密、密宗雙身法的修行者)和肉食的荼吉尼(案:空行母:性喜與異性雜交的夜叉鬼女)信徒兩者都需要攝取動物的荷爾蒙來增加一種拙火(Tummo)的功夫?由於他們必須具有這一功夫,才能用來保護在他們體內紅與白的菩提不被改變 ,因此他們都可以食用動物的肉類。(《曲肱齋全集》(一)頁一○七七)
這可是「藏傳佛教」密宗大修行者陳健民上師說的。難怪號稱「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化身」的達賴十四世幾度來臺時,臺灣色香味俱全的素食他都不吃,他偏偏要吃牛、羊等等眾生肉;達賴十四世還親口說,一天不吃肉身體會生病;像達賴這種邪見深重的人,怎麼可能會受持嚴禁殺生的菩薩戒?藏密行者還大言不慚地說:「食肉時以遷識法來作觀想(遷識法內容,請參閱正智出版社 平實導師著《狂密與真密》第三輯),幫助被食的眾生往生烏金淨土或羅剎淨土(假藏傳佛教密宗自編自創的淨土),食眾生肉即是在度彼眾生,是故食肉有功德。」果真如此,喇嘛們為何不吃壁虎、蟑螂、螞蟻、蚊子、蒼蠅乃至死屍或糞坑中的蛆蟲?為何如此差別待遇,專挑他們認為美味好吃的眾生紅肉來「度」,而且還要講究如何烹調的方式?可知彼等皆是意識妄想,因為貪食眾生肉,故而創造如是說法來誑惑他人罷了。然而,就算有喇嘛心一橫,果真大口吃起這些蟑螂、蛆蟲乃至死屍等種種污穢不淨肉,仍然是與佛菩提道之修行無關,否則專食死屍的土狼、禿鷹,難道就是修行好、證量高嗎?
再說 世尊早已告誡諸菩薩不應吃眾生肉,《楞伽經》卷四說:
謂一切眾生從本以來,展轉因緣常為六親;以親想故,不應食肉。驢騾駱駝狐狗牛馬人獸等肉,屠者雜賣故,不應食肉。不淨氣分所生長故不應食肉。眾生聞氣悉生恐怖;如旃陀羅(屠夫)及譚婆(嗜狗肉者)等,狗見憎惡驚怖群吠故,不應食肉。又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不應食肉。凡愚所嗜,臭穢不淨,無善名稱故,不應食肉。令諸咒術不成就故,不應食肉。以殺生者見形起識(見眾生便生起肉香之想),深味著故不應食肉。彼食肉者,諸天所棄故,不應食肉。令口氣臭故,不應食肉。多惡夢故,不應食肉。空閑林中,虎狼聞香故,不應食肉。令飲食無節量故不應食肉。令修行者不生厭離故不應食肉。我常說言:凡所飲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藥想,故不應食肉。聽食肉者,無有是處。(《大正藏》冊十六,頁五一三)
《大乘入楞伽經》卷六也說:【是故我今為汝開演;凡是肉者,悉不應食。大慧!凡殺生者,多為人食;人若不食,亦無殺事。是故食肉,與殺同罪。】(《大正藏》冊十六,頁六二四)佛說了這麼多的大乘行者不應食肉的理由,最後還說食肉者與殺生者同罪。在臺灣之中觀應成派「廣論團體」諸僧俗四眾,應多恭閱經典來求證,譬如《大雲經》、《像法決疑經》、《央掘魔羅經》、《楞伽經》、《楞嚴經》、《梵網經》等,來探究食肉是否真的符合佛法?如果不是,那就應當早日與嗜肉成性的中觀應成派達賴喇嘛等人一刀兩斷,回歸 佛陀的正法,早日求受菩薩戒,以持戒清淨的因緣,加上努力修集福德,發菩薩大誓願,行菩薩正道,以求早日明心見性,盡未來際利益一切眾生直至成佛,才是正途。
再說十無盡戒中的「邪淫」重戒。宗喀巴所造《密宗道次第廣論》中,從開始的事部、行部、瑜伽部,到最後的無上瑜伽部,都是以男女雙修的邪淫求樂作為中心思想,而發展出一套說能即身成「佛」的道次第。譬如之前所舉的瓶灌中,宗喀巴如是說:
先召弟子入自口中,從金剛路(自己尿道)出住明妃蓮華(明妃私處)之中,次想弟子剎那空後,先生為吽,次為金剛,吽字莊嚴生為不動尊及明妃。由與智薩埵無別故,召入智尊。次諸如來明妃等至(諸如來與諸明妃相抱行淫,至高潮名為入等至),大貪(性高潮之大樂貪)溶化,從毗盧門灌入頂中(觀想從頂門而入),隨金剛路出菩提心(從尿道生出白菩提──精液),而為蓮花之上,生(紅、白菩提在明妃的蓮花中結合)為天身弟子灌頂(以此混合後的淫液為弟子灌頂)(《密宗道次第廣論》卷十四,頁三五七)
在密灌頂中,宗喀巴說:
依五甘露,不害眾生,不捨女寶,不毀師長。名義,是以父母菩提心密物(精液及淫液的混合液體)灌頂,故名密灌頂。秘密灌頂嗢柁南曰:供明妃請白 生彌陀弟子(請明妃生佛子) 師長及佛母 二密物灌頂 授灌頂清淨。(《密宗道次第廣論》卷十四,頁三七九)
在慧灌頂中,是否使用明妃?或一名或多名明妃?宗喀巴說:
故在印度凡十七家,有說第三住摩尼樂(此說的摩尼即是龜頭,第三灌時上師應住於龜頭所引生的大樂),從彼出菩提心即為第四(從龜頭生出白菩提——精液,即是第四灌頂)。有說第三灌頂無間舌嚐菩提心為第四(上師與明妃等至性高潮,觀想樂空不二即是無間,取出紅、白菩提心,給弟子舌嚐,稱為第四灌頂。)。有說第三無間用餘明妃為第四等(有說無間是第三灌,用多名明妃為第四灌)。(《密宗道次第廣論》卷十四,頁三九九)
在宗喀巴的《密宗道次第廣論》中,兩性雙身修法不勝枚舉,因篇幅關係,於此不多贅述,學人請自行翻閱宗喀巴的《密宗道次第廣論》即可瞭解。
菩薩不行邪淫,《楞嚴經》早已宣說。《楞嚴經》卷六所說的:
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諸魔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熾盛世間廣行貪婬,為善知識,令諸眾生落愛見坑,失菩提路。(《大正藏》冊十九,頁一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