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書試閱

如何跑在前頭,贏到最後?

在領先企業工作的人都是怎麼思考的?那些失敗或已消失的企業內部又是怎麼做錯判斷的?

有許多新創公司和老牌公司都曾嘗試建立偉大的網路事業,但絕大多數都以失敗收場。在網路泡沫破滅後,還能快速成長並發展成為今日領先企業的,是以全新商業模式為核心的公司。

谷歌之所以是谷歌,而雅虎卻已併入美國線上(屬於Verizon),原因之一就是谷歌將主力放在AdWords(擁有強大網路效應的廣告市集),而雅虎則企圖成為一家媒體公司(以規模經濟為基礎的傳統模式)。

一開始谷歌的市場規模被嚴重低估。谷歌剛出現時,許多人認為它只是「又一個搜尋引擎」,而這個市場已由雅虎等公司主導。谷歌只是個小咖。但後來發展卻出乎意料。

雅虎有十年的時間,都以成為領先的線上媒體公司為核心策略,在2005年之前營收都是蓬勃成長,但就在這一年開始停止成長,到了2007年反轉下跌,甚至早於全球經濟衰退來襲。

谷歌的營收在2005年超越雅虎,之後兩家公司走向截然不同的命運。若市場已經沒有增長空間,一切的速度與動能都會在你一頭撞上市場天花板時轟然而止。

藉助創新商業模式的力量,谷歌審時度勢,併購關鍵公司並加以變現,如Android、谷歌地圖與YouTube等,逐步擴大了市場。

再來看一個例子。如今,主宰線上零售業的,不是老牌公司沃爾瑪,而是亞馬遜。亞馬遜實質上發明了電子商務。

亞馬遜很早就充分掌握到網路做為分銷平台的可能,它創立了第一個成功的聯盟行銷計畫「亞馬遜賣家聯盟」。貝佐斯曾說,透過亞馬遜購買的商品,有將近50%是來自第三方賣家。亞馬遜的資本不會因為市集存貨綁住(那是第三方賣家的資本),它的毛利可能較接近eBay的高毛利,而不是沃爾瑪的低毛利。

基準資本的柯勒(Matt Cohler)指出:「亞馬遜的傳統零售業務(向供應商進貨,再賣給顧客)或許只是為了招攬顧客的虧本行銷策略,實質上卻為自己築起了資本密集的護城河。」

同樣的故事,在一波波科技浪潮中一再重演。新科技能夠對未來產生巨大影響,單有技術創新根本不足以成事。

要做生意,從一開始就要設計一個能把事做成的商業模式。此外,一般人都忽略了高毛利的重要,要賣掉低利潤產品,不見得比賣掉高利潤產品容易。因此,你設計的商業模式最好能賺到高毛利。(摘自第二章商業模式創新,實現指數型成長)

雇用正好,而非最好的人!
「為美國而教」創辦人寇普(Wendy Kopp)在「規模大師」播客訪談中,告訴我們:「二十多年前剛起步時,我對組織事務可說全然不屑。但大約過了五年之後,我開始發覺我必須做好管理,否則永遠做不了想做的事!」

隨著公司日漸成長,汰換重要主管有其必要。多數人的技能與經驗讓他們最適合公司發展的某個特定階段,但不是每個人都能與公司同步成長。

創投家羅斯曼觀察到:「人的彈性有限,最初的100人裡,只有少數人進階到1萬人的組織。很難預測誰能升得上去,比我聰明的人也不見得都跟上了組織的成長。」

如果人員無法拓展自己的能力,公司也就無法擴張。

在閃電擴張的早期階段,強調速度與適應力,因此雇用聰明的通才變得極為重要,他們可以不確定環境中完成許多不同的事。但公司成長後,必須轉變為雇用專才,他們不是那麼具有隨時補位的彈性,但對組織規模化至關重要的某個領域極為專精。雇用專才還有個好處,就是讓你得以重新部署能幹的通才去解決最急迫的挑戰。

柯勒是領英最早雇用的員工之一。當時他剛離開麥肯錫,聰明洋溢,想進入新創世界。雇用他時,我明確表示看中他的通才,而他加入公司後就一直在當救火隊,專門解決最迫切問題。

柯勒的第一個任務是帶領徵才工作。他沒學過也沒有相關經驗,但我知道他聰明且衝勁十足,因此仰賴他想出辦法。他在這個職務上表現出色,接著又轉去其他領域滅火。

專才也在領英扮演關鍵角色。領英前人資長瓦朵斯在2013年加入我們。瓦朵斯和柯勒一樣聰明又才華洋溢,但她是在許多大公司擔任過人資的專才。她擁有的專長,不是聰明的通才花幾週就可以「想出辦法」的。

雇用專才是幫助公司規模化的強大工具,但太早找這樣的人進來卻很危險。專才有專精的才能,雖然夠聰明,可以從事專長以外的事,但如果你這樣使用他們,所能創造的價值,遠遠不及他們在專長領域內能創造的價值。

我毫不懷疑瓦朵斯有足夠的聰明才智學會用JavaScript寫程式,但如果要求她從現有職務中撥出時間去上程式設計課,是非常不明智的。

通才就像組織裡的「幹細胞」,能夠隨需要分化成不同種類的細胞。在龐大組織中,你可能需要一小群人可因應需求執行不同功能,不論是探索新產品和技術,或是處理缺乏明確解決方案的問題。

評估可能雇用的人才時要注意:他是否知道自己是專才還是通才,哪個角色表現最出色,又偏好哪個角色。

雇用正好的人,並讓員工得以釐清什麼最適合他們的才能與喜好,想辦的事才能辦到。(摘自第四章管理創新,快速拉拔人才成長)

任由火燒起來,做最重要的事
思前想後,總覺得不是最佳時機?我經常告訴創業家,創立一家公司就像跳下懸崖,然後在下墜的途中組裝飛機。任何新創公司的預設結果都是死亡,你必須快速而果決的行動,避免這個預設結果發生。

你需要注意的問題,永遠超過你的資源所能處理。身邊到處都有地方起火,而你沒有時間一一撲滅。

生存下來的一個方法,是決定讓有些火燃燒,好讓你專心對付如果任它恣意燃燒真的會毀了你的火。創投家安薩內利說:「你對什麼事說『不』,比你對什麼事說『好』更重要。」

當然,你要有本領判斷該讓哪些火繼續燒。

首要考量是急迫性:哪一場火會最快損害或毀滅你?對一家新創公司而言,扼殺成長能力的火幾乎和可能讓你明天就倒閉的火一樣致命。通常你的第一步是決定這個問題能否先不處理,之後再來解決。

托巴科瓦拉加入SurveyMonkey後,第一個考慮滅的火就是網站設計很醜又過時,老實說滿丟臉的。但用戶互動率很高,顧客也很滿意。他於是決定優先對付其他比較緊急的火。

第二個考量因素是效能:哪些火是你現在就有能力撲滅,哪些又是以後比較容易撲滅的?如果火勢緊急,但你現在無法有效的對抗,那也許只能忽略它,期待外部情況會讓它熄滅。如果火勢現在不那麼緊急,但任其延燒會造成更加嚴重的危害,那就該考慮防患於未然,省得將來痛苦。

最後要考慮的因素是相依性:撲滅火勢A會使得撲滅火勢B和C比較容易嗎?這些連帶效應有時非常重要,因為在任何時候燃燒中的火永遠多於你能救的火。

對絕大多數消費型網路新創公司而言,最重要的一把火就是產品分銷。如果分銷管道付之一炬,你的公司就注定失敗。如果你能控制住這把火,就會讓撲滅其他火變得簡單許多。

此外,獲取用戶回饋讓你知道如何改善產品。用戶愈多也讓創造收入變得簡單很多。能夠創造收入,就比較有能力負擔營運規模化所需的基礎設施與人才。

領英以病毒式傳播和獲取可觀的用戶基礎解決了分銷問題,但之後就有人一再提起營收模式的那場火。我知道我們應該忽略那場火,因為缺少營收不會是直接死因。如果找不到獲取關鍵多數的分銷方式,並打造出夠有吸引力的產品,讓這些人成為這項服務的固定用戶,那是否有營收模式就無關緊要了。

我們多數人都願意救火,但只有一小群人明知有一團熊熊烈焰可能很快會截斷所有逃生路線,仍能不因此分心,專注於撲滅一場情勢更緊迫的火。

如果你的夥伴沒辦法放任一些火燒下去,他們會把所有時間都花在滅火,沒有任何餘暇去思考能推進業務的突破性商機了。
─摘自第四章管理創新,快速拉拔人才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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