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的核心論點可以用幾個字來表述:龍是由彩虹演變而來的。
儘管這一論述既準確又簡潔,但很可能會讓大多數讀者感到奇怪、滑稽,甚或完全匪夷所思。這種可能出現的反應理由很簡單:很少有西方人能體認到,在猶太-基督教的傳統中,甚至在前基督教的歐洲,有關彩虹的概念竟與世界上絕大多數傳統文化的看法存在根本的差異。我們將在下文看到,雖說這種生物曾經存在的證據並不存在,然而幾乎所有設法理解「何以世界許多地方仍信有龍存在」的嘗試,一概從龍本身的紀錄著手。就算此舉可能看似合理,但是採用這種方法的人幾乎無一倖免會走進猜臆的死胡同,就算成就非凡的學者也不例外。如果僅僅研究龍的相關信仰,而不從民族學的角度探討彩虹,那麼尋找「龍」這概念源頭的努力只會產生更多問題,而非獲得解答。
人類學和民俗學的學門發軔於十九世紀,且具有寬廣的比較視角。基於一些與此處無關的原因,這種方法逐漸不受青睞,甚至在某些領域出現污 點,以至於某本知名期刊的編輯最近在提及本書的主題時告訴我:「我們對普世性的東西不感興趣。」然而,龍的信仰正是一種文化的普世現象,因為這要麼源自人類意識萌生之初,要麼出於相似的、可證實的、一再出現於世界上不同地區的原因。因為如今已不流行研究文化的普世性,這份對於民俗學基本問題的興趣便遭壓抑,然而有人認為,科學問題如果值得關注,那麼無論是否符合當代潮流,依然值得關注,因此在他們眼裡,這種態度似乎有悖常理。科學上的基本問題並無時效,如果以前得不到充分的回答,那麼現在就是著手加以研究的時候了。
在人類學和民俗學方面,大家不再信賴廣泛的比較研究,而這也導致一個結果:許多本應可以從跨文化視野中受益的主題完全被忽略了,而本應貢獻心力的學者群體則將其認定為沒有研究價值。我們只需想想白化症、水晶、蘑菇、指向行為以及諸多其他民族學的基本主題,就可以看出,由於採用的文化研究方法太侷限,尤其是在非西方信仰體系的研究上,一些可能產出高明見解的潛力已遭嚴重忽視。儘管其中某些主題曾經一時受到關注,比如李維史陀(Lévi-Strauss 1976b)關於蘑菇的民族學研究,或者基塔(Kita 2003)關於指向行為的民族學著作,然而文化人類學和民俗學的研究雖已耕耘了一個半世紀,至今研究白化症、水晶,尤其是彩虹之民族學的專書依然付之闕如。
面對這種長期的忽視現象,最糟糕的反應是:斷言該主題毫無價值,因此對文化或人類思維的本質無法提供任何新的訊息或是洞見。此一說法是與事實背道而馳的。一旦我們開始認真研究彩虹的民族學,事實的軌跡不僅無可避免地指向龍的出現,還能從自然主義的(naturalistic)的角度對於龍的一些最令人困惑的特徵提出解釋:為什麼在世界上的許多地方,龍會與瀑布和洞穴聯想起來?為什麼龍會飛?為什麼龍會噴火?為什麼龍會守護寶藏?為什麼龍還會守護泉水?為什麼在各文化中,如中華帝國和澳洲原住民等,人們會視龍為雌雄同體,然而這些文化在其他方面幾乎沒有共同之處?簡而言之,如能集中力量設法理解彩虹的民族學,我們將毫無疑問獲得豐富且詳盡的解釋,了解龍的概念為何普世存在。
本書包括兩個主要部分:第一部分的「龍」和第二部分的「彩虹」。最後兩章則總結了傳統有關彩虹的萬物有靈信仰與龍信仰之間多重的一致觀點。
第一章「什麼是龍?」探討了龍研究中一個數一數二基本的問題:什麼才能算龍,什麼不算?本人認為,一切分類(category)都會包含變量成員(variable members),而定義分類成員的重要指標則是一組共享的重疊特徵,或者區別屬於和不屬於該分類之各客體的特徵。其中一個特徵是:所有的龍都是幻獸,即由不同動物的部分拼湊而成。儘管這也適合用來判斷獨角獸、麒麟和其他一些臆想出來的生物,但龍因將冷血和溫血動物的部分組合在一起,所以是獨一無二的。畢竟在所有的情況下,龍基本上是蛇,只是另具各種形式的毛髮(鬚、鬃等)、角或者其他哺乳動物的特徵,或者因為龍長羽毛,這又將其冷血爬蟲類動物的身體與溫血鳥類連結起來了。龍實際上是個矛盾之物,因為牠們是由可視為對立之元素所融合而成的。本章結尾附有一張表格,呈現了六個主要地區(歐洲、古代近東、南亞、中亞和東亞,以及土著的北美和南美)中普遍存在之龍特徵的地理分佈。
第二章「為什麼有龍?理論綜覽」總結了有關龍的各種理論。儘管本章並非志在鉅細靡遺,但至少指出了一點:以前沒有任何一理論可以將龍概括為一個普世的分類,也無法進一步解釋我們將在第一章中概述的各特徵、或在後續章節中將詳細討論之各特徵的分佈。實際上,每一個已發表的理論所未能解釋的相關細節實在太多了。
第三章的「龍與瀑布」選定一個具體的特徵(即每個重要瀑布都藏了一條龍)作為分析的對象。該特徵係一已獲證實的傾向(實際上可能不只是傾向,而是沒有例外),並指出這種令人驚奇的聯想至少見於東南亞、澳洲、北美以及南美和非洲一些孤立的地區。
第四章的「龍與雷電」選定另一個具體的特徵,亦即龍和雷電之間普遍存在的對立。如同龍與瀑布的連結一樣,這一全球分布的特徵最初令人覺得困惑,不過若考慮到全球各地天氣現象的性質,並考慮到文字發明以前的人類對於那些現象可能的、合理的詮釋方式,這一特徵便不難理解了。
第五章提出較為普遍之民族學中的龍,涉及表格一中提及的每一個其他的特徵,並為其提供明確的文獻證據,並且在許多案例中,還討論了其存在的原因。為求準確,我們經常引用第一手的材料,同時由於通常在同一個陳述中會提及多個特徵,重複的情況是在所難免的。不過我們竭盡所能,將這種情況降到最低,但仍無法完全排除,而且這種重複多少強化了某些關鍵性的觀點,這樣或許也非完全不利的。至此,本書的第一部分,也就是探討龍作為一個獨立存在體的部分便告一段落了。
第二部分以第六章「彩虹是什麼?」開場,目的在於讓讀者不再認為西方(甚至更狹義的猶太-基督教)對彩虹的看法是世界文化的典型代表了。本章扼要證明了,在傳統世界的大多數地方,彩虹被視為一個具險惡特質的生命體。接著,本章進而分析彩虹的名稱,同時指出,即使主流觀點認為彩虹是條巨蛇,要麼從地表喝水然後再噴出來造成降雨,要麼喝掉雨水使其停止,而且兩者無疑都是人類認知發展過程中歷史最悠久的看法,然而對彩虹本質的看法卻存有一系列不同的論述。
第七章論述了較為普遍的彩虹民族學。這是本書篇幅最長且內容最複雜的一章,其中包括兩個子題,即太陽雨(下雨時出太陽)的民族學以及對於「彩虹禁忌」的扼要介紹,這也是引導本人踏上這段漫長旅程的普世文化現象。雖說太陽雨在自然界中難以與彩虹分開,但在本章中將其與彩虹分開論述是於理有據的,因為在全球範圍內,兩者在文化天地中都被視為不同現象,某些看似任意的信念是與太陽雨現象相互聯結的。這裡再次強調,由於我們極其重視文獻證據,本章也包含了許多引用資料,因此存在與第五章相同的限制並且可能招致異議,畢竟多少重複是避免不掉的。由於彩虹禁忌與「龍」這觀念的起源之間只有間接的關係,而且其本身又是一個普世文化現象的根本關鍵,我在另一篇文章(Blust 2021)中做了更詳盡的討論。
第八章的標題為「一瞥光環」,其中論及彩虹以及類似光學現象的物理特性。本章以一次為我帶來轉變的個人經驗開場,然後提出看到圈形虹光(或稱光環)可能如何影響世人對龍的一些認知,特別是對盤繞世界或自噬尾巴、形成圓圈之「啣尾蛇」(uroboros)的認知。
第九章定名為「串連各點」,其中我們回顧了第五章和第七章(分別探討有關龍的民族學和彩虹的民族學),並明確標識了與彩虹普世特徵完全或幾乎完全相符的一些龍的特徵。其中一些可以輕而易舉解釋為萬物有靈信仰的產物,而其他一些則無法如此歸納。然而,無論哪種情況,如果援引這兩個分類之間多重的一致性作為證據,那麼都可以追溯軌跡,證明在那些不再將龍與彩虹聯結在一起的文化中,龍必定起源於彩虹蛇。
第十章是「結論」,其中提出一些意見,探討如今似乎難以否認的事實,即龍經由彩虹蛇的概念從彩虹脫胎而來,還有彩虹蛇本身乃人類在科學時代之前,為解釋彩虹形成之因果關係及其本質應運而生的。可是為什麼需要那麼長時間才能有人看出這些?彩虹與下雨不同,後者單純只是水這種我們所熟悉的物質從天而降的現象,而彩虹則是一種視覺上的壯觀呈現,此刻出現在你眼前,但一分鐘後即消失的現象,而且既然如今仍困惑兒童或傳統社會中的成人,那麼顯然也曾困惑我們那些生活在人類思考能力初現曙光時代的遠古祖先。
儘管這一論述既準確又簡潔,但很可能會讓大多數讀者感到奇怪、滑稽,甚或完全匪夷所思。這種可能出現的反應理由很簡單:很少有西方人能體認到,在猶太-基督教的傳統中,甚至在前基督教的歐洲,有關彩虹的概念竟與世界上絕大多數傳統文化的看法存在根本的差異。我們將在下文看到,雖說這種生物曾經存在的證據並不存在,然而幾乎所有設法理解「何以世界許多地方仍信有龍存在」的嘗試,一概從龍本身的紀錄著手。就算此舉可能看似合理,但是採用這種方法的人幾乎無一倖免會走進猜臆的死胡同,就算成就非凡的學者也不例外。如果僅僅研究龍的相關信仰,而不從民族學的角度探討彩虹,那麼尋找「龍」這概念源頭的努力只會產生更多問題,而非獲得解答。
人類學和民俗學的學門發軔於十九世紀,且具有寬廣的比較視角。基於一些與此處無關的原因,這種方法逐漸不受青睞,甚至在某些領域出現污 點,以至於某本知名期刊的編輯最近在提及本書的主題時告訴我:「我們對普世性的東西不感興趣。」然而,龍的信仰正是一種文化的普世現象,因為這要麼源自人類意識萌生之初,要麼出於相似的、可證實的、一再出現於世界上不同地區的原因。因為如今已不流行研究文化的普世性,這份對於民俗學基本問題的興趣便遭壓抑,然而有人認為,科學問題如果值得關注,那麼無論是否符合當代潮流,依然值得關注,因此在他們眼裡,這種態度似乎有悖常理。科學上的基本問題並無時效,如果以前得不到充分的回答,那麼現在就是著手加以研究的時候了。
在人類學和民俗學方面,大家不再信賴廣泛的比較研究,而這也導致一個結果:許多本應可以從跨文化視野中受益的主題完全被忽略了,而本應貢獻心力的學者群體則將其認定為沒有研究價值。我們只需想想白化症、水晶、蘑菇、指向行為以及諸多其他民族學的基本主題,就可以看出,由於採用的文化研究方法太侷限,尤其是在非西方信仰體系的研究上,一些可能產出高明見解的潛力已遭嚴重忽視。儘管其中某些主題曾經一時受到關注,比如李維史陀(Lévi-Strauss 1976b)關於蘑菇的民族學研究,或者基塔(Kita 2003)關於指向行為的民族學著作,然而文化人類學和民俗學的研究雖已耕耘了一個半世紀,至今研究白化症、水晶,尤其是彩虹之民族學的專書依然付之闕如。
面對這種長期的忽視現象,最糟糕的反應是:斷言該主題毫無價值,因此對文化或人類思維的本質無法提供任何新的訊息或是洞見。此一說法是與事實背道而馳的。一旦我們開始認真研究彩虹的民族學,事實的軌跡不僅無可避免地指向龍的出現,還能從自然主義的(naturalistic)的角度對於龍的一些最令人困惑的特徵提出解釋:為什麼在世界上的許多地方,龍會與瀑布和洞穴聯想起來?為什麼龍會飛?為什麼龍會噴火?為什麼龍會守護寶藏?為什麼龍還會守護泉水?為什麼在各文化中,如中華帝國和澳洲原住民等,人們會視龍為雌雄同體,然而這些文化在其他方面幾乎沒有共同之處?簡而言之,如能集中力量設法理解彩虹的民族學,我們將毫無疑問獲得豐富且詳盡的解釋,了解龍的概念為何普世存在。
本書包括兩個主要部分:第一部分的「龍」和第二部分的「彩虹」。最後兩章則總結了傳統有關彩虹的萬物有靈信仰與龍信仰之間多重的一致觀點。
第一章「什麼是龍?」探討了龍研究中一個數一數二基本的問題:什麼才能算龍,什麼不算?本人認為,一切分類(category)都會包含變量成員(variable members),而定義分類成員的重要指標則是一組共享的重疊特徵,或者區別屬於和不屬於該分類之各客體的特徵。其中一個特徵是:所有的龍都是幻獸,即由不同動物的部分拼湊而成。儘管這也適合用來判斷獨角獸、麒麟和其他一些臆想出來的生物,但龍因將冷血和溫血動物的部分組合在一起,所以是獨一無二的。畢竟在所有的情況下,龍基本上是蛇,只是另具各種形式的毛髮(鬚、鬃等)、角或者其他哺乳動物的特徵,或者因為龍長羽毛,這又將其冷血爬蟲類動物的身體與溫血鳥類連結起來了。龍實際上是個矛盾之物,因為牠們是由可視為對立之元素所融合而成的。本章結尾附有一張表格,呈現了六個主要地區(歐洲、古代近東、南亞、中亞和東亞,以及土著的北美和南美)中普遍存在之龍特徵的地理分佈。
第二章「為什麼有龍?理論綜覽」總結了有關龍的各種理論。儘管本章並非志在鉅細靡遺,但至少指出了一點:以前沒有任何一理論可以將龍概括為一個普世的分類,也無法進一步解釋我們將在第一章中概述的各特徵、或在後續章節中將詳細討論之各特徵的分佈。實際上,每一個已發表的理論所未能解釋的相關細節實在太多了。
第三章的「龍與瀑布」選定一個具體的特徵(即每個重要瀑布都藏了一條龍)作為分析的對象。該特徵係一已獲證實的傾向(實際上可能不只是傾向,而是沒有例外),並指出這種令人驚奇的聯想至少見於東南亞、澳洲、北美以及南美和非洲一些孤立的地區。
第四章的「龍與雷電」選定另一個具體的特徵,亦即龍和雷電之間普遍存在的對立。如同龍與瀑布的連結一樣,這一全球分布的特徵最初令人覺得困惑,不過若考慮到全球各地天氣現象的性質,並考慮到文字發明以前的人類對於那些現象可能的、合理的詮釋方式,這一特徵便不難理解了。
第五章提出較為普遍之民族學中的龍,涉及表格一中提及的每一個其他的特徵,並為其提供明確的文獻證據,並且在許多案例中,還討論了其存在的原因。為求準確,我們經常引用第一手的材料,同時由於通常在同一個陳述中會提及多個特徵,重複的情況是在所難免的。不過我們竭盡所能,將這種情況降到最低,但仍無法完全排除,而且這種重複多少強化了某些關鍵性的觀點,這樣或許也非完全不利的。至此,本書的第一部分,也就是探討龍作為一個獨立存在體的部分便告一段落了。
第二部分以第六章「彩虹是什麼?」開場,目的在於讓讀者不再認為西方(甚至更狹義的猶太-基督教)對彩虹的看法是世界文化的典型代表了。本章扼要證明了,在傳統世界的大多數地方,彩虹被視為一個具險惡特質的生命體。接著,本章進而分析彩虹的名稱,同時指出,即使主流觀點認為彩虹是條巨蛇,要麼從地表喝水然後再噴出來造成降雨,要麼喝掉雨水使其停止,而且兩者無疑都是人類認知發展過程中歷史最悠久的看法,然而對彩虹本質的看法卻存有一系列不同的論述。
第七章論述了較為普遍的彩虹民族學。這是本書篇幅最長且內容最複雜的一章,其中包括兩個子題,即太陽雨(下雨時出太陽)的民族學以及對於「彩虹禁忌」的扼要介紹,這也是引導本人踏上這段漫長旅程的普世文化現象。雖說太陽雨在自然界中難以與彩虹分開,但在本章中將其與彩虹分開論述是於理有據的,因為在全球範圍內,兩者在文化天地中都被視為不同現象,某些看似任意的信念是與太陽雨現象相互聯結的。這裡再次強調,由於我們極其重視文獻證據,本章也包含了許多引用資料,因此存在與第五章相同的限制並且可能招致異議,畢竟多少重複是避免不掉的。由於彩虹禁忌與「龍」這觀念的起源之間只有間接的關係,而且其本身又是一個普世文化現象的根本關鍵,我在另一篇文章(Blust 2021)中做了更詳盡的討論。
第八章的標題為「一瞥光環」,其中論及彩虹以及類似光學現象的物理特性。本章以一次為我帶來轉變的個人經驗開場,然後提出看到圈形虹光(或稱光環)可能如何影響世人對龍的一些認知,特別是對盤繞世界或自噬尾巴、形成圓圈之「啣尾蛇」(uroboros)的認知。
第九章定名為「串連各點」,其中我們回顧了第五章和第七章(分別探討有關龍的民族學和彩虹的民族學),並明確標識了與彩虹普世特徵完全或幾乎完全相符的一些龍的特徵。其中一些可以輕而易舉解釋為萬物有靈信仰的產物,而其他一些則無法如此歸納。然而,無論哪種情況,如果援引這兩個分類之間多重的一致性作為證據,那麼都可以追溯軌跡,證明在那些不再將龍與彩虹聯結在一起的文化中,龍必定起源於彩虹蛇。
第十章是「結論」,其中提出一些意見,探討如今似乎難以否認的事實,即龍經由彩虹蛇的概念從彩虹脫胎而來,還有彩虹蛇本身乃人類在科學時代之前,為解釋彩虹形成之因果關係及其本質應運而生的。可是為什麼需要那麼長時間才能有人看出這些?彩虹與下雨不同,後者單純只是水這種我們所熟悉的物質從天而降的現象,而彩虹則是一種視覺上的壯觀呈現,此刻出現在你眼前,但一分鐘後即消失的現象,而且既然如今仍困惑兒童或傳統社會中的成人,那麼顯然也曾困惑我們那些生活在人類思考能力初現曙光時代的遠古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