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鹹派QUICHE
在我們的父權社會中,美國人往往認為,派就是由婦女製作的,同時他們也認為,不分男女老少,不管是城市居民還是農村隱居者、富裕還是貧窮的家庭,派就是人人都愛吃。當然,有些派是為特定人士打造的,像我們剛講過的豆餡派正是如此,但絕大多數的派都沒有限定的消費族群。
直到一九八二年,布魯斯.菲爾斯坦(Bruce Feirstein)出版了一本諷刺書籍,對美國大眾丟下了一顆震撼彈,忽然間,大家對於誰能吃派充滿了強烈意見,還有更重要的是:誰,不能吃派?
尤其是那以蛋製作,質感粗糙的法式派點:鹹派(quiche)。
菲爾斯坦這本書就叫做《真男人不吃鹹派》(Real Men Don’t Eat Quiche)。該書標題短短幾個字,幾乎就等於「如何成為真男人」的簡單解答,直接了當,一聽就懂。除了禁止吃這種無辜的鹹味點心之外,菲爾斯坦這本副標題為「男子氣概全攻略」的書,還羅列了一堆「真男人該做與不該做的事」,例如不能支持女性主義、不能在餐廳玩品酒遊戲,也不能進行有深度的對話。
「真男人」的飲食清單上還有其他禁忌,像是豆腐、鵝肝醬、優格,以及低卡啤酒,全都不准碰。
整本書裡,菲爾斯坦不斷嘲諷鹹派和那些愛吃的人,例如他寫道:真男人會去航空公司當機長,吃鹹派的只配當個旅行社小職員。
以防你還沒有察覺,其實《真男人不吃鹹派》是一部冷嘲熱諷的作品啦,菲爾斯坦是要以此來巧妙挖苦各種陽剛氣質的刻板印象。
只不過,很多讀者似乎沒發現這件事情。該書出版後立刻大受歡迎:不僅賣出超過二百一十萬本,還被翻譯成十六種不同語言。甚至還被列為羅格斯大學(Rutgers University)男性研究課程的指定閱讀書目。這本書一炮而紅之後,「真男人不吃鹹派」也跟著流行起來,成了人人掛在嘴邊的流行語,有些人也把這句話當真。大多數讀者都看得出書裡是在諷刺(手法也算挺明顯),但隨著書名開始脫離文本獨立流傳後,「鹹派」逐漸成了性別展演的象徵,尤其常見於報章雜誌的語境裡。菲爾斯坦本人倒是不認為這本書真的會對鹹派的銷量造成什麼影響,他在信中寫道:「我不認為有任何一片鹹派,會因為這本書就沒被端上桌或吃下肚。只是這句話引起了共鳴,成為形容『男子氣概』的簡明代稱。」
就這樣,憑藉這句極為具體的宣言,鹹派在一九八○年代的美國成了性別認同與社會規範的代名詞。要理解為什麼男人們會對鹹派這麼激動,得先回頭看看菲爾斯坦當初寫這本書的時代背景。那是第二波女性主義(Second- Wave Feminism)崛起的年代,
從一九六○到七○年代,全美各地愈來愈多女性積極投入公共行動,爭取性別平權,包括女性可以擁有更多經濟資源、獲得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更多男女同工同酬的工作機會,甚至女性參政的機會,女性應享有同等的權利與自主,於是美國社會中浮現一種集體焦慮,整個國家陷入一場關於性別角色的傳統與期待的大辯論,結果讓許多男性開始反思:到底什麼才算是「美國男人」?
如同菲爾斯坦書中所述,性別研究涵蓋生活中幾乎所有面向,但其中最關鍵的戰場仍是廚房。女性在致力改變自身在公共與私人領域的地位時,也開始重新審視料理這件事,以及她們與料理之間的關係。
想當然,她們開始拒絕原本那個家庭主婦的角色。為了爭取真正的自主,女性主義者主張,做菜這種家務不該只由女人來扛,男人也該一起分擔。她們提出的概念基本上就是,男性應該分擔一半的料理時間,這樣一來能改變掌廚的性別定位,繼而使其脫離女性專屬的義務。這套家務改革運動催生了「家庭主夫」一類穿著圍裙的男性形象,自由派女性主義者還出版了男女都能參考的食譜,甚至特地收錄了由男性提供的食譜,這在當時是相當激進的做法(對不少人而言,確實如此)。
可以想見,把男人推進廚房的運動並沒有引起太大回響。有一部分是因為,男性「居然」和女性一樣不喜歡被關在家裡。一位與妻子對調角色、開始在家工作的男性這麼說:「讓我情緒最低落的,是意識到自己竟然完全放棄了原本的職涯目標,轉而去成就我太太的夢想。她穿上白袍的那一刻,對她來說固然風光,但對我來說卻一點好處都沒有。我只覺得空虛。」
隨著愈來愈多推動性別平等的新規範開始規訓男性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一種全新的男性形象也隨之出現:「新好男人」不但要敏感細膩,還要有情感覺察力,並講求性別平權。
芭芭拉.艾倫瑞克(Barbara Ehrenreich)寫道:「一九七○年代,自由派之間有種想法,就是最終將能催生出配得上新時代女性的新好男人,他們比起過去的『老男人』,更具有雌雄同體的特質,這種轉變過程經常被描述成從約翰.韋恩(John Wayne)進化成艾倫.艾達(Alan Alda)的過程,成為明確的進步訊號。」(順帶一提,《真男人不吃鹹派》一書中也時常拿艾倫.艾達來當反例。)
由於當時全美正掀起一股關注營養與體重的風潮,男性健康與健身也跟著成為主流焦點,「新好男人」的形象正好應運而生。許多男性面對這種對於男性的新期待,以及女性積極爭取自身定位的新局勢,一時之間感到手足無措,於是開始對傳統的男性認同發起一場公開質疑。這種質疑與焦慮,最終催生出另一場名為「男性解放」(men’s liberation)的反動運動。
許多美國男性並不打算順應那些燒胸罩的女性主義者,或身邊那些娘娘腔的男性盟友,反而更加堅守傳統男性的身分認同。真男人不能軟弱,也不該多愁善感;他們應該強壯、有力、充滿陽剛氣息,並牢牢掌控一切。
菲爾斯坦的《真男人不吃鹹派》一書,正是在這種社會氛圍下,以戲謔手法嘲諷這種心態而誕生。鹹派成了這場男性認同辯論中的代表象徵,因為它帶有某種被視為陰柔的聯想,像是法國氣質、素食主義等,樣樣都不符合主流對「真男人」的期待。
早在菲爾斯坦以諷刺手法界定哪些食物「夠男人」之前,食物與性別的連結早已深植於美國飲食文化之中。二十世紀上半葉起,食物與其烹飪方式在美國文化中被劃分出明確的性別象徵,並逐漸建立起我們如今熟悉的分類方式。當然,其中主要傳達的還是:烹飪是女性的領域,而非男性。不過這段時期也出現另一股趨勢,透過食譜書、廣告與女性雜誌廣為傳播,食物本身也被套上狹隘的性別定義。
尤其當媒體開始強調女性應該吃些細緻、夢幻、富有裝飾性的食物;至於女性身邊的丈夫、男友或其他男性,則需要攝取更有分量、更飽足的料理,好支撐他們那種粗獷奔放的「男子漢」生活。舉例來說,早在一九一○年代,針對女性設計的料理就包括番茄小黃瓜果凍沙拉、檸檬蜜塔、糖漬草莓和粉紅糖霜蛋糕;而男性那端,則毫無懸念地與牛排這類食物劃上等號。
幾十年來,男女早已被各種飲食規範制約,什麼可以吃、什麼不該碰,全都有某種社會默契。等到菲爾斯坦那本書問世時,這種由性別劃分的飲食界線早已根深柢固。不過,或許沒有哪條飲食規則,能像菲爾斯坦這條一樣既奇特又具共鳴,讓人印象如此深刻。當然,追根究柢:為什麼是鹹派?比起所謂的精緻嬌俏,其實這道料理更為飽足又營養。菲爾斯坦難道找不到一款「更女性化」的料理(或派)來開刀嗎?
鹹派之所以在一九八○年代初成為「反陽剛」的象徵,原因有四:它過氣了;又是反主流飲食的代表;多半是素食;最後,最令人受不了的是:這是法式料理。
首先,想要說明的是這道明星料理到底是如何迅速竄紅,然後又悲劇性地殞落。走出一九五○年代單調乏味的料理,進入六○年代後,美國料理人開始追求精緻美食,花上大把時間製作,探索異國食材來激發料理創意。為此,他們將目光投向海外,而最先吸引他們的正是法國。這十年間,茱莉雅.柴爾德(Julia Child)迅速崛起,作為備受愛戴的法式料理推廣者,她同時也提倡使用真材實料、並從頭開始烹調的料理方式。一九六一年,她出版了代表作《法式料理聖經》(Mastering the Art of French Cooking)第一輯,續集則於一九七○年問世。靠著這套書與電視節目《法國廚師》(The French Chef),她成功讓美國家庭在這十年內從速食預拌粉,轉向真正有創意、有文化底蘊的料理世界。
推動這股風潮的還有皮耶.法蘭尼(Pierre Franey),一九七五年他的專欄《六十分鐘美食家》(60 Minute Gourmet)開始出現在《紐約時報》上。除了這些專業廚師和他們的烹飪書籍所提供的熱情建議之外,戰後歐洲旅遊風氣興起,不止擴闊了美國人的視野,也讓他們在旅途中胃口大開,口味也變得更為國際化。
充滿創意的異國料理成為美國人的新趣味後,鹹派便正式登陸美國市場。這道料理在歐洲,主要是在法國、德國和瑞士,早已風行數世紀,到了二十世紀才進入美國市場,甚至還要等到一九五○年代後,鹹派才漸漸被市場接受,隨即掀起一陣熱潮。在六○與七○年代間,鹹派橫掃全美餐桌。一九九五年的《洛杉磯時報》曾這樣形容:「在迪斯可的年代,鹹派就像食物界的白色三件式西裝。不論是家庭主婦的早午餐,還是咖啡廳配沙拉的每日特餐,它都無所不在。」該文還將鹹派稱為「七○年代最具代表性的老派象徵」,還順道虧了一下阿巴合唱團(ABBA)。
在那段全盛時期,鹹派也從特定的傳統歐洲料理(洛林或亞爾薩斯口味)轉變為任人發揮的創意料理,廚師與家庭主婦可以盡情嘗試各種餡料與風味組合。到了八○年代初,已經很難找到一間不賣鹹派的咖啡廳了。在《時尚料理:七十年間的飲食風尚》(Fashionable Food: Seven Decades of Food Fads)一書,作者西薇亞.洛芙格倫(Sylvia Lovegren)寫道:「美國人吃鹹派已經吃到怕了。」
菲爾斯坦在一九八二年出版《真男人不吃鹹派》時,鹹派早已不再是什麼靈活百搭的創意料理,而是一個日漸老氣的流行象徵,一股悄悄凋零的潮流。如同菲爾斯坦所言:「當今的真男人不受流行與時尚左右。」
鹹派不只是七○年代的過時料理,還背負著種種令人卻步、不夠男子氣概的聯想。更具體地說,它與當時另一個新興現象扯上關係:反主流文化運動(談到六○年代,怎麼可能不提嬉皮!)
當年輕世代高舉反戰旗幟時,也開始重新檢視自己的飲食習慣。飲食對這場運動而言至關重要,作家沃倫.貝拉史柯(Warren Belasco) 為此還另創一個詞來形容這場飲食革命:「反主流料理」(countercuisine)。他在《變革的胃口:反主流文化如何影響食品業》(Appetite for Change: How the Counterculture Took On the Food Industry)一書中解釋,反主流料理風潮始於一九六○年代,主要有三個特徵:避開加工食品、透過即興發揮和融合異國或在地風味讓料理更有趣,並藉由合作社、有機農場等方式推動食品系統的去中心化。同時,基於健康與環境考量,他們也大力推動素食文化。正如貝拉史柯所言:「反主流料理的潛在目標,是將食物作為推動更大變革的媒介。」
反主流文化運動的年輕人試圖透過改變飲食方式與食物來源,推動各種社會改革。他們在自家庭院種有機菜,到社區合作社採購散裝穀物。飲食習慣上則改以大量蔬果、全穀、堅果與豆類、豆漿為主。基本上,就是都市健身族最推崇的那一類養生餐。此外,烹飪方式也至關緊要。他們熱愛傳統農家菜與地方鄉土料理,崇尚簡單烹調、講求真材實料的料理精神。諷刺的是,他們也對法國菜情有獨鍾,還樂此不疲地把那些曾被視為「高檔料理」的東西重新拿來改成自己的風格。把法國菜融入反主流飲食的方式,其實很好做,因為只要素食裡有起司、奶油和雞蛋(這是法式飲食的基本組成)這些濃郁食材,想說服人吃素就容易多了。
當整個運動都圍繞在素食主義、天然食材、法式料理以及鄉土風味上,你得到的會是什麼?沒錯,就是一群熱愛鹹派的人。當茱莉雅.柴爾德努力向中產階級的家庭主婦推薦洛林鹹派的美好之處時,嬉皮族群則是以自己的方式將這道料理納為己用。很快地,時髦的小農餐桌的菜單上就開始出現各種鹹派,像是麻州就出現「鹹派與咖哩菜單」(完美呈現反主流文化所謂的異國料理),最後,鹹派就成了一種新興社會階級的象徵。一九八三年《伯靈頓自由新聞社》(Burlington Free Press)刊出題為〈鹹派之謎〉(A Question of Quiche)的文章中寫道,「該階級由大學畢業生和年輕的專業人士組成,有著兼容並蓄的品味,不同於傳統的價值觀,進而形成所謂的『鹹派文化』。」這些自由奔放的年輕人,不吃肉,也不願承擔責任,與傳統美國價值觀背道而馳,而他們的飲食習慣正體現了那種「不夠美國」(也為「不夠男子氣概」)的精神。
雖然反主流文化主義者喜歡鹹派的理由很多,但是其中最關鍵的一點或許仍是因為鹹派適用於各種素食料理。鹹派富含蛋與起司等高蛋白食材,裡頭又塞滿蔬菜,對那些不吃肉的人來說,堪稱完美選項。不過,鹹派會成為素食代表其實有點反諷,因為它最初在歐洲可是拿來塞滿培根和各種油膩肉類的。美式鹹派雖然也常常加入肉餡,和它的歐洲親戚相去不遠,但仍與素食主義聯繫起來,甚至超越了反主流文化運動的狹隘範疇。同時,素食主義往往也與女性氣質有所連結。
(第十章 鹹派QUICHE 節錄)
在我們的父權社會中,美國人往往認為,派就是由婦女製作的,同時他們也認為,不分男女老少,不管是城市居民還是農村隱居者、富裕還是貧窮的家庭,派就是人人都愛吃。當然,有些派是為特定人士打造的,像我們剛講過的豆餡派正是如此,但絕大多數的派都沒有限定的消費族群。
直到一九八二年,布魯斯.菲爾斯坦(Bruce Feirstein)出版了一本諷刺書籍,對美國大眾丟下了一顆震撼彈,忽然間,大家對於誰能吃派充滿了強烈意見,還有更重要的是:誰,不能吃派?
尤其是那以蛋製作,質感粗糙的法式派點:鹹派(quiche)。
菲爾斯坦這本書就叫做《真男人不吃鹹派》(Real Men Don’t Eat Quiche)。該書標題短短幾個字,幾乎就等於「如何成為真男人」的簡單解答,直接了當,一聽就懂。除了禁止吃這種無辜的鹹味點心之外,菲爾斯坦這本副標題為「男子氣概全攻略」的書,還羅列了一堆「真男人該做與不該做的事」,例如不能支持女性主義、不能在餐廳玩品酒遊戲,也不能進行有深度的對話。
「真男人」的飲食清單上還有其他禁忌,像是豆腐、鵝肝醬、優格,以及低卡啤酒,全都不准碰。
整本書裡,菲爾斯坦不斷嘲諷鹹派和那些愛吃的人,例如他寫道:真男人會去航空公司當機長,吃鹹派的只配當個旅行社小職員。
以防你還沒有察覺,其實《真男人不吃鹹派》是一部冷嘲熱諷的作品啦,菲爾斯坦是要以此來巧妙挖苦各種陽剛氣質的刻板印象。
只不過,很多讀者似乎沒發現這件事情。該書出版後立刻大受歡迎:不僅賣出超過二百一十萬本,還被翻譯成十六種不同語言。甚至還被列為羅格斯大學(Rutgers University)男性研究課程的指定閱讀書目。這本書一炮而紅之後,「真男人不吃鹹派」也跟著流行起來,成了人人掛在嘴邊的流行語,有些人也把這句話當真。大多數讀者都看得出書裡是在諷刺(手法也算挺明顯),但隨著書名開始脫離文本獨立流傳後,「鹹派」逐漸成了性別展演的象徵,尤其常見於報章雜誌的語境裡。菲爾斯坦本人倒是不認為這本書真的會對鹹派的銷量造成什麼影響,他在信中寫道:「我不認為有任何一片鹹派,會因為這本書就沒被端上桌或吃下肚。只是這句話引起了共鳴,成為形容『男子氣概』的簡明代稱。」
就這樣,憑藉這句極為具體的宣言,鹹派在一九八○年代的美國成了性別認同與社會規範的代名詞。要理解為什麼男人們會對鹹派這麼激動,得先回頭看看菲爾斯坦當初寫這本書的時代背景。那是第二波女性主義(Second- Wave Feminism)崛起的年代,
從一九六○到七○年代,全美各地愈來愈多女性積極投入公共行動,爭取性別平權,包括女性可以擁有更多經濟資源、獲得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更多男女同工同酬的工作機會,甚至女性參政的機會,女性應享有同等的權利與自主,於是美國社會中浮現一種集體焦慮,整個國家陷入一場關於性別角色的傳統與期待的大辯論,結果讓許多男性開始反思:到底什麼才算是「美國男人」?
如同菲爾斯坦書中所述,性別研究涵蓋生活中幾乎所有面向,但其中最關鍵的戰場仍是廚房。女性在致力改變自身在公共與私人領域的地位時,也開始重新審視料理這件事,以及她們與料理之間的關係。
想當然,她們開始拒絕原本那個家庭主婦的角色。為了爭取真正的自主,女性主義者主張,做菜這種家務不該只由女人來扛,男人也該一起分擔。她們提出的概念基本上就是,男性應該分擔一半的料理時間,這樣一來能改變掌廚的性別定位,繼而使其脫離女性專屬的義務。這套家務改革運動催生了「家庭主夫」一類穿著圍裙的男性形象,自由派女性主義者還出版了男女都能參考的食譜,甚至特地收錄了由男性提供的食譜,這在當時是相當激進的做法(對不少人而言,確實如此)。
可以想見,把男人推進廚房的運動並沒有引起太大回響。有一部分是因為,男性「居然」和女性一樣不喜歡被關在家裡。一位與妻子對調角色、開始在家工作的男性這麼說:「讓我情緒最低落的,是意識到自己竟然完全放棄了原本的職涯目標,轉而去成就我太太的夢想。她穿上白袍的那一刻,對她來說固然風光,但對我來說卻一點好處都沒有。我只覺得空虛。」
隨著愈來愈多推動性別平等的新規範開始規訓男性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一種全新的男性形象也隨之出現:「新好男人」不但要敏感細膩,還要有情感覺察力,並講求性別平權。
芭芭拉.艾倫瑞克(Barbara Ehrenreich)寫道:「一九七○年代,自由派之間有種想法,就是最終將能催生出配得上新時代女性的新好男人,他們比起過去的『老男人』,更具有雌雄同體的特質,這種轉變過程經常被描述成從約翰.韋恩(John Wayne)進化成艾倫.艾達(Alan Alda)的過程,成為明確的進步訊號。」(順帶一提,《真男人不吃鹹派》一書中也時常拿艾倫.艾達來當反例。)
由於當時全美正掀起一股關注營養與體重的風潮,男性健康與健身也跟著成為主流焦點,「新好男人」的形象正好應運而生。許多男性面對這種對於男性的新期待,以及女性積極爭取自身定位的新局勢,一時之間感到手足無措,於是開始對傳統的男性認同發起一場公開質疑。這種質疑與焦慮,最終催生出另一場名為「男性解放」(men’s liberation)的反動運動。
許多美國男性並不打算順應那些燒胸罩的女性主義者,或身邊那些娘娘腔的男性盟友,反而更加堅守傳統男性的身分認同。真男人不能軟弱,也不該多愁善感;他們應該強壯、有力、充滿陽剛氣息,並牢牢掌控一切。
菲爾斯坦的《真男人不吃鹹派》一書,正是在這種社會氛圍下,以戲謔手法嘲諷這種心態而誕生。鹹派成了這場男性認同辯論中的代表象徵,因為它帶有某種被視為陰柔的聯想,像是法國氣質、素食主義等,樣樣都不符合主流對「真男人」的期待。
早在菲爾斯坦以諷刺手法界定哪些食物「夠男人」之前,食物與性別的連結早已深植於美國飲食文化之中。二十世紀上半葉起,食物與其烹飪方式在美國文化中被劃分出明確的性別象徵,並逐漸建立起我們如今熟悉的分類方式。當然,其中主要傳達的還是:烹飪是女性的領域,而非男性。不過這段時期也出現另一股趨勢,透過食譜書、廣告與女性雜誌廣為傳播,食物本身也被套上狹隘的性別定義。
尤其當媒體開始強調女性應該吃些細緻、夢幻、富有裝飾性的食物;至於女性身邊的丈夫、男友或其他男性,則需要攝取更有分量、更飽足的料理,好支撐他們那種粗獷奔放的「男子漢」生活。舉例來說,早在一九一○年代,針對女性設計的料理就包括番茄小黃瓜果凍沙拉、檸檬蜜塔、糖漬草莓和粉紅糖霜蛋糕;而男性那端,則毫無懸念地與牛排這類食物劃上等號。
幾十年來,男女早已被各種飲食規範制約,什麼可以吃、什麼不該碰,全都有某種社會默契。等到菲爾斯坦那本書問世時,這種由性別劃分的飲食界線早已根深柢固。不過,或許沒有哪條飲食規則,能像菲爾斯坦這條一樣既奇特又具共鳴,讓人印象如此深刻。當然,追根究柢:為什麼是鹹派?比起所謂的精緻嬌俏,其實這道料理更為飽足又營養。菲爾斯坦難道找不到一款「更女性化」的料理(或派)來開刀嗎?
鹹派之所以在一九八○年代初成為「反陽剛」的象徵,原因有四:它過氣了;又是反主流飲食的代表;多半是素食;最後,最令人受不了的是:這是法式料理。
首先,想要說明的是這道明星料理到底是如何迅速竄紅,然後又悲劇性地殞落。走出一九五○年代單調乏味的料理,進入六○年代後,美國料理人開始追求精緻美食,花上大把時間製作,探索異國食材來激發料理創意。為此,他們將目光投向海外,而最先吸引他們的正是法國。這十年間,茱莉雅.柴爾德(Julia Child)迅速崛起,作為備受愛戴的法式料理推廣者,她同時也提倡使用真材實料、並從頭開始烹調的料理方式。一九六一年,她出版了代表作《法式料理聖經》(Mastering the Art of French Cooking)第一輯,續集則於一九七○年問世。靠著這套書與電視節目《法國廚師》(The French Chef),她成功讓美國家庭在這十年內從速食預拌粉,轉向真正有創意、有文化底蘊的料理世界。
推動這股風潮的還有皮耶.法蘭尼(Pierre Franey),一九七五年他的專欄《六十分鐘美食家》(60 Minute Gourmet)開始出現在《紐約時報》上。除了這些專業廚師和他們的烹飪書籍所提供的熱情建議之外,戰後歐洲旅遊風氣興起,不止擴闊了美國人的視野,也讓他們在旅途中胃口大開,口味也變得更為國際化。
充滿創意的異國料理成為美國人的新趣味後,鹹派便正式登陸美國市場。這道料理在歐洲,主要是在法國、德國和瑞士,早已風行數世紀,到了二十世紀才進入美國市場,甚至還要等到一九五○年代後,鹹派才漸漸被市場接受,隨即掀起一陣熱潮。在六○與七○年代間,鹹派橫掃全美餐桌。一九九五年的《洛杉磯時報》曾這樣形容:「在迪斯可的年代,鹹派就像食物界的白色三件式西裝。不論是家庭主婦的早午餐,還是咖啡廳配沙拉的每日特餐,它都無所不在。」該文還將鹹派稱為「七○年代最具代表性的老派象徵」,還順道虧了一下阿巴合唱團(ABBA)。
在那段全盛時期,鹹派也從特定的傳統歐洲料理(洛林或亞爾薩斯口味)轉變為任人發揮的創意料理,廚師與家庭主婦可以盡情嘗試各種餡料與風味組合。到了八○年代初,已經很難找到一間不賣鹹派的咖啡廳了。在《時尚料理:七十年間的飲食風尚》(Fashionable Food: Seven Decades of Food Fads)一書,作者西薇亞.洛芙格倫(Sylvia Lovegren)寫道:「美國人吃鹹派已經吃到怕了。」
菲爾斯坦在一九八二年出版《真男人不吃鹹派》時,鹹派早已不再是什麼靈活百搭的創意料理,而是一個日漸老氣的流行象徵,一股悄悄凋零的潮流。如同菲爾斯坦所言:「當今的真男人不受流行與時尚左右。」
鹹派不只是七○年代的過時料理,還背負著種種令人卻步、不夠男子氣概的聯想。更具體地說,它與當時另一個新興現象扯上關係:反主流文化運動(談到六○年代,怎麼可能不提嬉皮!)
當年輕世代高舉反戰旗幟時,也開始重新檢視自己的飲食習慣。飲食對這場運動而言至關重要,作家沃倫.貝拉史柯(Warren Belasco) 為此還另創一個詞來形容這場飲食革命:「反主流料理」(countercuisine)。他在《變革的胃口:反主流文化如何影響食品業》(Appetite for Change: How the Counterculture Took On the Food Industry)一書中解釋,反主流料理風潮始於一九六○年代,主要有三個特徵:避開加工食品、透過即興發揮和融合異國或在地風味讓料理更有趣,並藉由合作社、有機農場等方式推動食品系統的去中心化。同時,基於健康與環境考量,他們也大力推動素食文化。正如貝拉史柯所言:「反主流料理的潛在目標,是將食物作為推動更大變革的媒介。」
反主流文化運動的年輕人試圖透過改變飲食方式與食物來源,推動各種社會改革。他們在自家庭院種有機菜,到社區合作社採購散裝穀物。飲食習慣上則改以大量蔬果、全穀、堅果與豆類、豆漿為主。基本上,就是都市健身族最推崇的那一類養生餐。此外,烹飪方式也至關緊要。他們熱愛傳統農家菜與地方鄉土料理,崇尚簡單烹調、講求真材實料的料理精神。諷刺的是,他們也對法國菜情有獨鍾,還樂此不疲地把那些曾被視為「高檔料理」的東西重新拿來改成自己的風格。把法國菜融入反主流飲食的方式,其實很好做,因為只要素食裡有起司、奶油和雞蛋(這是法式飲食的基本組成)這些濃郁食材,想說服人吃素就容易多了。
當整個運動都圍繞在素食主義、天然食材、法式料理以及鄉土風味上,你得到的會是什麼?沒錯,就是一群熱愛鹹派的人。當茱莉雅.柴爾德努力向中產階級的家庭主婦推薦洛林鹹派的美好之處時,嬉皮族群則是以自己的方式將這道料理納為己用。很快地,時髦的小農餐桌的菜單上就開始出現各種鹹派,像是麻州就出現「鹹派與咖哩菜單」(完美呈現反主流文化所謂的異國料理),最後,鹹派就成了一種新興社會階級的象徵。一九八三年《伯靈頓自由新聞社》(Burlington Free Press)刊出題為〈鹹派之謎〉(A Question of Quiche)的文章中寫道,「該階級由大學畢業生和年輕的專業人士組成,有著兼容並蓄的品味,不同於傳統的價值觀,進而形成所謂的『鹹派文化』。」這些自由奔放的年輕人,不吃肉,也不願承擔責任,與傳統美國價值觀背道而馳,而他們的飲食習慣正體現了那種「不夠美國」(也為「不夠男子氣概」)的精神。
雖然反主流文化主義者喜歡鹹派的理由很多,但是其中最關鍵的一點或許仍是因為鹹派適用於各種素食料理。鹹派富含蛋與起司等高蛋白食材,裡頭又塞滿蔬菜,對那些不吃肉的人來說,堪稱完美選項。不過,鹹派會成為素食代表其實有點反諷,因為它最初在歐洲可是拿來塞滿培根和各種油膩肉類的。美式鹹派雖然也常常加入肉餡,和它的歐洲親戚相去不遠,但仍與素食主義聯繫起來,甚至超越了反主流文化運動的狹隘範疇。同時,素食主義往往也與女性氣質有所連結。
(第十章 鹹派QUICHE 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