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導1 請不要經營關係
關係經營,似乎是一件對維持關係來說理所當然、政治正確的一件事。但「需要被經營才能延續」的關係,事實上打從一開始就註定無法長壽。
如果你熱愛吃美食,這是你打從心底喜歡做的事,並且會讓你充滿欣喜,那麼你應該不會將吃美食這件事情稱為「經營」。你是否需要刻意地去安排自己「找好吃的餐廳」?尋找美食、把美食吃下去,是一件需要費力去做的事嗎?還是這是經由你的「心」引領你的過程,整個找美食、吃美食的過程都讓你心曠神怡?
經營這個詞需要出現的情況,大概會是:你是一個靠鑑賞食物賺錢的美食評論家。如果你熱愛看電影,你是否會認為沒日沒夜地看電影是一種「經營」?是否需要「費力」?當沒日沒夜看電影是為了某種交換時,才能稱做經營,或需要「費力」。
但你在看電影時或是走去餐廳時,的確眼睛跟雙腳都在用力,雖然在「用力」但卻「不費力」,在做喜歡的事的過程中,腳步都是輕盈的。即便你是個靠評論電影賺錢的YouTuber,你也不見得會把看電影這件事看成「經營」,如果你仍然打從心底享受看電影帶給你的一切體驗,不把金錢取得放在第一順位的話。
(這個世界上擁有大智慧的人,都一致認為金錢並不是喜悅來源,因為他們理解因為錢本身不具有任何價值,錢的本質只是一種交換體驗的中介,是虛幻的。賺錢並不是喜悅的來源,是一種有目的的交換,我們有錢會喜悅的原因是在「能夠體驗的選擇變多」的那種自由,或被他人認同的成就感的體驗中,並不是因為我們擁有了很多張印有數字的紙。)
我們只有在需要達成某種目的、取得利益的時候才會使用「經營」這個詞彙。經營在關係裡面的目的就會是「長久地維持關係」。如果我們只是純粹享受去做一件事的感覺,不去追求任何結果,那麼它就與「經營」沾不上邊。純粹享受一件事情,這件事能帶給我們喜悅,才有可能長久地讓我們想要去做它,而不會突然有一天爆炸反彈。「經營」代表的就是對績效的追求,也代表著你並不真正純粹喜歡做這件事。但這不代表你不用跟你的伴侶溝通、約會、耍浪漫,我傾向用另外一個詞彙代替,叫做「滋養關係」。做這些事情不該使用「經營」的出發點去看待,而是只有當你真心喜歡這麼做的時候才去做。只有當「關係經營的內容」對你來說變成一個不需要任何回報,可以純粹享受的「興趣」時,你才知道你找到了「對的人」。
以「經營」的角度在看待關係,「讓伴侶開心」變成了義務,那麼關係內的真實感受就會很容易的被否定,好像只要不想維持關係、不想溝通、不想付出的那方就是「錯」的一方。但不想溝通、不想經營、不想付出的那方,真的有錯嗎?「不想做」也是該被承認跟接受的一種感受。
如果一段關係不刻意「經營」就會結束,那是不是代表兩個人為了「維持在一起的狀態」就得否定自己的感受,不能選擇去做自己真心喜歡的事?如果讓對方開心、為對方著想並不是你打從心底純粹沈浸享受的事,那麼這段關係並不是屬於你的關係,不論你的頭腦認為你們彼此是多合適,或是你多不想要放開對方。
真正能帶給你幸福與愛的關係跟對象,會讓你自然而然地變得不去計較,並且想要支持對方的所有選擇(不論對自己有利還是不利)。看似很難做到的事,都會因為遇到了這個人而變得容易。為了想要看到對方的笑容而去做的一切,都會像是所有你喜歡的事情(例如吃美食、旅遊)一樣令人陶醉。
我知道這也許很難以接受,因為也許你會發現你現在認定的對象或離不開的關係,並不符合我說的這個狀態,這會使你感到不舒服或恐懼。在我遇到能激發我內心愛的能量的對象之前,我也一直很排斥跟恐懼這樣的事實。但是在遇到那個人的短時間內,與他相處的體驗像個萬能鑰匙一般,解開了我心中千百個甚至連我自己也不知道的疑問。
這個體驗讓我了解,我雖然喜歡過好多人,曾經跟前男友糾纏好幾年放不下的我,對親密的關係的運作理解也算是比一般人更深刻的我,也不曾真正懂得什麼是戀愛、什麼是喜歡、什麼是性慾望、什麼是愛。(聽起來也許很誇張,但我並沒有任何的誇大)純粹又美麗的情感跟體驗湧入了我的心中,跟以前那些我「以為是愛」的情感跟經歷形成強烈又清晰的對比。讓我明白我以前擁有的,只不過是看不清事物全貌的執著,與為了滿足內心空洞的依戀情節。我發現以前自己會對關係斤斤計較的原因,並不是我的錯(當然也不是對方的錯),只是我擅自將對方認定成「必須努力在一起」的對象,而我跟對方的關係的本質,事實上從來不包含喜悅罷了。
「需要經營才能維持的關係」,說白了就是用人工的手段刻意延長本質上短命的關係,需要不斷地在日常變得無聊時,刻意地創造對方對浪漫投射的內容。或是在一段時間內,做點什麼來證明、讓對方感受自己是被重視的,或是被愛的。我們沒有辦法在沒有任何外在作為的狀況之下,無條件地相信自己是被對方愛著的或是被重視的,所以才需要「經營」。
經營有沒有其效果?有的,經營的確可以延長這段關係的壽命。但,這就像人類壽命延長也不代表等於變得幸福的意思一樣,關係能延續、維持不代表你很快樂。這些的需要經營才能維持的關係有沒有其價值?絕對有的,這些關係使我們更認識自己,使我們掙扎、痛苦,使我們有動力去尋找「愛」。這些「不是愛」的關係激發了我們內在各種黑暗,使我們發現自己的真實。但不管什麼樣的關係,任何關係都是一面鏡子,能照出我們平時無法發現的自我。
我們不需要特別去延長一段關係的壽命。該開始的關係讓它開始,該結束的關係就是該讓它結束。每段關係的出現都有它自己的任務,有它本身的性質跟期限,它都會扮演在你生命中給你某些體驗跟學習的角色,讓你慢慢往「靈性成人」的方向前進。
我們需要做的,就只是試圖讓自己維持在「放手」的狀態之中,適合我們、能帶給我們幸福、充滿愛的關係在我們釋放各種生命課題之後,會自然而然地出現在我們的生命之中。這種關係不需要抓住,也不需要刻意維持就能自然而然成長茁壯、越來越豐盛,不會互相消耗,反而是互相滋養壯大彼此。
它會輕輕地停在你張開的手掌上,一直自發性地滋養著你,你不需要拽著對方跟你溝通、也不需要哀求對方的注意力,或用道德綁架來迫使對方對妳專一。因為滋養你、愛你、為你做的所有的事,也是對方純粹的「興趣」而不是義務。如果滋養關係變成一種興趣,根本不需要有其他人督促,就跟你想要打電動、看漫畫一樣,你光是享受都來不及了,怎麼可能會不想要做?(但當然也有不做或不想做的時刻)
我們普遍認為關係可以透過「作用」(經營關係)來影響它,但當我越是了解關係,就發現了一個盲點:那些因為維持很久所以分享關係甜蜜祕訣的情侶,關係的維持並不是因為經營才延續,而是那是一段本來不管經營與否都會維持下去的關係(也就是他們雖然嘴上說那是「經營」秘訣,但事實上兩個人長期自然而然都很享受為對方付出的行動,並沒有將那些用「經營」的本質來看待)。
對於一個處在一個自然期限很短的關係中,熱戀期過了之後光是去驅動對方維持關係的動力跟意願都很困難。那些網路上分享的關係經營的文章,雖然能夠短暫、小幅地改變一段關係的感受,事實上並不能撼動一段關係必然的本質。
前導2. 符合常理的關係
近年來心理諮商開始被重視、兒時創傷被廣泛地討論,我認為這是人類整體心靈進步的好的開始。但它也顯示了大部分的人還在剛開始療癒,或療癒中的進程,還尚未能脫離對以「需求」作為基礎而建立的關係的執著。但那是認識愛的必經過程,因為唯有知道「什麼不是愛」才能認識「什麼是愛」。以需求作為基礎而建立的關係,是在現代「符合常理」的關係形式,如果沒有滿足「滿足彼此的情感需求」這個條件,我們認為關係便不會成立。
(這邊我需要非常清楚的界定「需要(需求)」跟「想要(欲求)」的差別,這概念在我以前出的每一本書都會提到。需要是「沒有會很不舒服,有了也不會非常快樂」,而想要是「沒有不會不舒服,有了會為生活加分」的兩種不同的能量出發點。雖然在普通的生活對話中,想要跟需要這兩個詞的使用並沒有非常明顯的區別,但是在本書裡面區別這兩個詞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符合常理」的關係是這樣開始的:彼此因為符合彼此對於愛情的投射而看對眼,努力展現自己最好的一面,產生了甜蜜的熱戀期。投射就是一種自己內在因為愛的缺憾,進而產生的某種理想對象的形象,套在外在形象有符合這個角色的人身上(例如氣質、長相等任何可以藉由外在刺激來引發此種想像的對象),並且希望對方演出這個理想的形象與劇本,也就是關係書籍常說的「妳喜歡上的是妳對對方的想像,並不是對方本人」。
但越相處越會發現對方跟自己的原本美好的「想像」有很大的落差,因此甜蜜的幻覺被打破。兩人開始進入權力鬥爭的階段,互相試圖用主動(溝通說服)或被動(擺爛逃避)的手法來操弄、改變對方,看看能不能使對方「變回去熱戀期的樣子」或是「變成自己理想中的對象」。我們無法允許對方擁有超出劇本的變化。
這個時期會產生很多衝突,藉由「溝通」想要讓對方停止讓我不舒服的行為跟想法,試圖讓對方維持在那個投射的形象裡,這樣才能滿足自己在感情中的需求跟期望,不然我就會不舒服、不開心、覺得委屈。
然後在這個過程之中,如果兩個人都不想選擇分開,想要找到解決方案,那就會成為一個「磨合」的過程。彼此協調、找到妥協的平衡點。這段關係也就會變成一個不斷尋找平衡點的過程。找到平衡點之後,關係也不能承受太多巨大變化(例如任何一方突然因為重大事件,人生價值觀被挑戰等),因為這樣平衡又會打破,又要重新來過一次。
但如果關係一直處於平衡,又會變得缺乏刺激。當缺乏刺激時,平衡也會因為一方可能因為缺乏刺激的不滿足,又再度打破平衡。因此此種關係的主題就是將精力投注在把對方壓下來,或是把自己提上去。如果關係長期在固定的不平衡狀態,就會使得某方變得過份或是「不珍惜」。但這就是符合常理的關係所追求的「穩定」,在「不是愛」的關係裡的穩定是指「變化很少」,而不是充滿變化(充滿變化不等於充滿八點檔戲劇性劇情)也無法被挑戰的感情。「符合常理的關係」的隱藏主題是「恐懼」與「痛苦」,當需求在沒有被滿足的狀況下我們會不舒服、會痛苦。需求與恐懼是一體兩面,因為沒有恐懼就不會有痛苦,可以說需求是恐懼的孩子。甚至也會有人會認為,只要我們互相不需要,也就沒有建立關係的必要了。(很多人在關係裡會說出「如果你不能做到這個那個的話,我要你這個男女朋友/老公老婆要幹嘛?」這很明顯的就是建立在需求功能上的關係。)因此我們下意識就會希望被需要,並且下意識想要創造對方需要我們、離不開我們的狀況,因為這是關係建立的唯一可能依據。
雖然市面上愈來越多有讓自己「不需要任何人」的概念的兩性書籍,但是其中的內容除了「滿足自己的需求」的那句口號之外,幾乎所有跟建立關係有關內容都仍然是需求為基礎,而且還很難察覺。
舉我自己的例子來說,我理性上知道對感情不能執著,所以我得到的解法就是要追求一個「有選擇權」的狀態,讓自己能夠有能力「讓」(操控)每個我想要的人都想要我,這樣我就算被拋棄也不會太在意或難過,因為有很多很有魅力的人等著想要跟我在一起,我便不會「缺」。
我以前以為這是一種力量,但事實上是另外一種恐懼與懦弱。有一天我就突然問自己的一個問題:奇怪,為什麼在面對關係時總是以「自己會被拋棄」為前提呢?為什麼我總是在為最壞的結果做準備呢?
例如我知道能夠藉由瞭解對方的弱點(童年的創傷、需求)進而了解對方對於愛情的投射,去滿足對方在感情中的需求、呈現對方感情投射中的樣貌,來創造對方「愛上我」的感受(而這就是誘惑的技術)。或是我可以利用「第三者」的出現來刺激對方產生「害怕失去」的動因來挽回一段感情。
我發現我過去近十年所研究的東西,都與愛沾不上邊,都只是仍然是巨嬰的自己,想要透過各種方式來操縱他人來達成自己期望的方法論而已。由那樣的方法所建立的關係,雖然感覺很強烈,但卻一點都不真實、也不自然。
久而久之我發現這些關係都有幾個共通點:第一個是它們都無法承受「平淡的日常」的考驗,沒有戲劇化的劇情、不去特別刺激對方,就無法維持「想在一起」的想法。第三個是「自己想要做的事」都跟「對方會喜歡上我的事」有落差。一顆樹苗不用特別的輔助跟刺激,不用奮力、努力就會自然地舒展開自身而生長。那麼一段需要花心思去操弄、使人疲勞又不安的關係,無法像樹苗一樣優雅、自然生長茁壯的關係,是我要的嗎?只要停止操弄、停止努力,關係就會快速的崩壞、漸漸地腐朽。那這樣的關係,是真實的嗎?
為了得到對方而「欲擒故縱」的我並不真實,為了不要分開才願意讓對方開心的我並不真實。對對方越好,得到的結果卻是對方的不珍惜、不尊重。對對方不好,對方反而窮追不捨。我們總是互相傷害來博取對方的注意,來證明、考驗自己對對方的重要性。我們總是想要限制彼此的自由、希望對方一直在自己的牢籠中,這樣的關係普遍又常見,但它到底是什麼呢?
既無法感受到幸福,卻也無法放手,討厭那個在關係中總是在斤斤計較的自己。不管再怎麼「溝通」,好像都沒什麼實質改變,好像自己永遠都是那個比較想要關係能順利的人,永遠是自己努力想改變、永遠是自己在拖著對方前進。只能祈禱對方有一天會突然開竅,突然有自發性想要跟上自己的腳步,祈禱有一天會實現「如果自己夠努力,對方也會改變成我期望中的樣子」的未來。
就算關係內感受到的強烈情感大多是痛苦跟不安,自己的內心在內戰,也在跟對方打仗,卻說服自己這樣的不離不棄、對痛苦承受的頑強就是愛。仔細想想,這種內憂外患的關係動態簡直是損害心靈健康的元兇(toxic relationship)。但為什麼會這樣呢?為什麼我們總是進入這樣的關係?到底哪裡出了問題?
而在愛的體驗中,我終於發現問題所在:我們認為「戀愛」跟「需求」無法分割的這個預設前提,是極度狹隘的看法。我們認為戀愛的情感一定得跟投射掛鉤,沒有投射就沒有戀愛感。我們認為戀愛的情感一定得跟童年創傷掛鈎,童年的創傷創造了每個人不同的依戀模式,沒有人在討論「不需要依戀」的戀愛長什麼樣子(我個人認為這跟「安全依戀」模式還是有差別的,安全依戀雖然不戲劇化,但還是依戀)。
何謂依戀?依戀是一種藉由依存性延伸而來的情感,會因過去經驗形成在關係中固定的行為、情感模式。我理所當然地認為,人必然會被過去的經驗所定義,要擺脫過去經驗(創傷)的影響是非常困難且漫長的路,但本書正要挑戰這種觀念。
關係經營,似乎是一件對維持關係來說理所當然、政治正確的一件事。但「需要被經營才能延續」的關係,事實上打從一開始就註定無法長壽。
如果你熱愛吃美食,這是你打從心底喜歡做的事,並且會讓你充滿欣喜,那麼你應該不會將吃美食這件事情稱為「經營」。你是否需要刻意地去安排自己「找好吃的餐廳」?尋找美食、把美食吃下去,是一件需要費力去做的事嗎?還是這是經由你的「心」引領你的過程,整個找美食、吃美食的過程都讓你心曠神怡?
經營這個詞需要出現的情況,大概會是:你是一個靠鑑賞食物賺錢的美食評論家。如果你熱愛看電影,你是否會認為沒日沒夜地看電影是一種「經營」?是否需要「費力」?當沒日沒夜看電影是為了某種交換時,才能稱做經營,或需要「費力」。
但你在看電影時或是走去餐廳時,的確眼睛跟雙腳都在用力,雖然在「用力」但卻「不費力」,在做喜歡的事的過程中,腳步都是輕盈的。即便你是個靠評論電影賺錢的YouTuber,你也不見得會把看電影這件事看成「經營」,如果你仍然打從心底享受看電影帶給你的一切體驗,不把金錢取得放在第一順位的話。
(這個世界上擁有大智慧的人,都一致認為金錢並不是喜悅來源,因為他們理解因為錢本身不具有任何價值,錢的本質只是一種交換體驗的中介,是虛幻的。賺錢並不是喜悅的來源,是一種有目的的交換,我們有錢會喜悅的原因是在「能夠體驗的選擇變多」的那種自由,或被他人認同的成就感的體驗中,並不是因為我們擁有了很多張印有數字的紙。)
我們只有在需要達成某種目的、取得利益的時候才會使用「經營」這個詞彙。經營在關係裡面的目的就會是「長久地維持關係」。如果我們只是純粹享受去做一件事的感覺,不去追求任何結果,那麼它就與「經營」沾不上邊。純粹享受一件事情,這件事能帶給我們喜悅,才有可能長久地讓我們想要去做它,而不會突然有一天爆炸反彈。「經營」代表的就是對績效的追求,也代表著你並不真正純粹喜歡做這件事。但這不代表你不用跟你的伴侶溝通、約會、耍浪漫,我傾向用另外一個詞彙代替,叫做「滋養關係」。做這些事情不該使用「經營」的出發點去看待,而是只有當你真心喜歡這麼做的時候才去做。只有當「關係經營的內容」對你來說變成一個不需要任何回報,可以純粹享受的「興趣」時,你才知道你找到了「對的人」。
以「經營」的角度在看待關係,「讓伴侶開心」變成了義務,那麼關係內的真實感受就會很容易的被否定,好像只要不想維持關係、不想溝通、不想付出的那方就是「錯」的一方。但不想溝通、不想經營、不想付出的那方,真的有錯嗎?「不想做」也是該被承認跟接受的一種感受。
如果一段關係不刻意「經營」就會結束,那是不是代表兩個人為了「維持在一起的狀態」就得否定自己的感受,不能選擇去做自己真心喜歡的事?如果讓對方開心、為對方著想並不是你打從心底純粹沈浸享受的事,那麼這段關係並不是屬於你的關係,不論你的頭腦認為你們彼此是多合適,或是你多不想要放開對方。
真正能帶給你幸福與愛的關係跟對象,會讓你自然而然地變得不去計較,並且想要支持對方的所有選擇(不論對自己有利還是不利)。看似很難做到的事,都會因為遇到了這個人而變得容易。為了想要看到對方的笑容而去做的一切,都會像是所有你喜歡的事情(例如吃美食、旅遊)一樣令人陶醉。
我知道這也許很難以接受,因為也許你會發現你現在認定的對象或離不開的關係,並不符合我說的這個狀態,這會使你感到不舒服或恐懼。在我遇到能激發我內心愛的能量的對象之前,我也一直很排斥跟恐懼這樣的事實。但是在遇到那個人的短時間內,與他相處的體驗像個萬能鑰匙一般,解開了我心中千百個甚至連我自己也不知道的疑問。
這個體驗讓我了解,我雖然喜歡過好多人,曾經跟前男友糾纏好幾年放不下的我,對親密的關係的運作理解也算是比一般人更深刻的我,也不曾真正懂得什麼是戀愛、什麼是喜歡、什麼是性慾望、什麼是愛。(聽起來也許很誇張,但我並沒有任何的誇大)純粹又美麗的情感跟體驗湧入了我的心中,跟以前那些我「以為是愛」的情感跟經歷形成強烈又清晰的對比。讓我明白我以前擁有的,只不過是看不清事物全貌的執著,與為了滿足內心空洞的依戀情節。我發現以前自己會對關係斤斤計較的原因,並不是我的錯(當然也不是對方的錯),只是我擅自將對方認定成「必須努力在一起」的對象,而我跟對方的關係的本質,事實上從來不包含喜悅罷了。
「需要經營才能維持的關係」,說白了就是用人工的手段刻意延長本質上短命的關係,需要不斷地在日常變得無聊時,刻意地創造對方對浪漫投射的內容。或是在一段時間內,做點什麼來證明、讓對方感受自己是被重視的,或是被愛的。我們沒有辦法在沒有任何外在作為的狀況之下,無條件地相信自己是被對方愛著的或是被重視的,所以才需要「經營」。
經營有沒有其效果?有的,經營的確可以延長這段關係的壽命。但,這就像人類壽命延長也不代表等於變得幸福的意思一樣,關係能延續、維持不代表你很快樂。這些的需要經營才能維持的關係有沒有其價值?絕對有的,這些關係使我們更認識自己,使我們掙扎、痛苦,使我們有動力去尋找「愛」。這些「不是愛」的關係激發了我們內在各種黑暗,使我們發現自己的真實。但不管什麼樣的關係,任何關係都是一面鏡子,能照出我們平時無法發現的自我。
我們不需要特別去延長一段關係的壽命。該開始的關係讓它開始,該結束的關係就是該讓它結束。每段關係的出現都有它自己的任務,有它本身的性質跟期限,它都會扮演在你生命中給你某些體驗跟學習的角色,讓你慢慢往「靈性成人」的方向前進。
我們需要做的,就只是試圖讓自己維持在「放手」的狀態之中,適合我們、能帶給我們幸福、充滿愛的關係在我們釋放各種生命課題之後,會自然而然地出現在我們的生命之中。這種關係不需要抓住,也不需要刻意維持就能自然而然成長茁壯、越來越豐盛,不會互相消耗,反而是互相滋養壯大彼此。
它會輕輕地停在你張開的手掌上,一直自發性地滋養著你,你不需要拽著對方跟你溝通、也不需要哀求對方的注意力,或用道德綁架來迫使對方對妳專一。因為滋養你、愛你、為你做的所有的事,也是對方純粹的「興趣」而不是義務。如果滋養關係變成一種興趣,根本不需要有其他人督促,就跟你想要打電動、看漫畫一樣,你光是享受都來不及了,怎麼可能會不想要做?(但當然也有不做或不想做的時刻)
我們普遍認為關係可以透過「作用」(經營關係)來影響它,但當我越是了解關係,就發現了一個盲點:那些因為維持很久所以分享關係甜蜜祕訣的情侶,關係的維持並不是因為經營才延續,而是那是一段本來不管經營與否都會維持下去的關係(也就是他們雖然嘴上說那是「經營」秘訣,但事實上兩個人長期自然而然都很享受為對方付出的行動,並沒有將那些用「經營」的本質來看待)。
對於一個處在一個自然期限很短的關係中,熱戀期過了之後光是去驅動對方維持關係的動力跟意願都很困難。那些網路上分享的關係經營的文章,雖然能夠短暫、小幅地改變一段關係的感受,事實上並不能撼動一段關係必然的本質。
前導2. 符合常理的關係
近年來心理諮商開始被重視、兒時創傷被廣泛地討論,我認為這是人類整體心靈進步的好的開始。但它也顯示了大部分的人還在剛開始療癒,或療癒中的進程,還尚未能脫離對以「需求」作為基礎而建立的關係的執著。但那是認識愛的必經過程,因為唯有知道「什麼不是愛」才能認識「什麼是愛」。以需求作為基礎而建立的關係,是在現代「符合常理」的關係形式,如果沒有滿足「滿足彼此的情感需求」這個條件,我們認為關係便不會成立。
(這邊我需要非常清楚的界定「需要(需求)」跟「想要(欲求)」的差別,這概念在我以前出的每一本書都會提到。需要是「沒有會很不舒服,有了也不會非常快樂」,而想要是「沒有不會不舒服,有了會為生活加分」的兩種不同的能量出發點。雖然在普通的生活對話中,想要跟需要這兩個詞的使用並沒有非常明顯的區別,但是在本書裡面區別這兩個詞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符合常理」的關係是這樣開始的:彼此因為符合彼此對於愛情的投射而看對眼,努力展現自己最好的一面,產生了甜蜜的熱戀期。投射就是一種自己內在因為愛的缺憾,進而產生的某種理想對象的形象,套在外在形象有符合這個角色的人身上(例如氣質、長相等任何可以藉由外在刺激來引發此種想像的對象),並且希望對方演出這個理想的形象與劇本,也就是關係書籍常說的「妳喜歡上的是妳對對方的想像,並不是對方本人」。
但越相處越會發現對方跟自己的原本美好的「想像」有很大的落差,因此甜蜜的幻覺被打破。兩人開始進入權力鬥爭的階段,互相試圖用主動(溝通說服)或被動(擺爛逃避)的手法來操弄、改變對方,看看能不能使對方「變回去熱戀期的樣子」或是「變成自己理想中的對象」。我們無法允許對方擁有超出劇本的變化。
這個時期會產生很多衝突,藉由「溝通」想要讓對方停止讓我不舒服的行為跟想法,試圖讓對方維持在那個投射的形象裡,這樣才能滿足自己在感情中的需求跟期望,不然我就會不舒服、不開心、覺得委屈。
然後在這個過程之中,如果兩個人都不想選擇分開,想要找到解決方案,那就會成為一個「磨合」的過程。彼此協調、找到妥協的平衡點。這段關係也就會變成一個不斷尋找平衡點的過程。找到平衡點之後,關係也不能承受太多巨大變化(例如任何一方突然因為重大事件,人生價值觀被挑戰等),因為這樣平衡又會打破,又要重新來過一次。
但如果關係一直處於平衡,又會變得缺乏刺激。當缺乏刺激時,平衡也會因為一方可能因為缺乏刺激的不滿足,又再度打破平衡。因此此種關係的主題就是將精力投注在把對方壓下來,或是把自己提上去。如果關係長期在固定的不平衡狀態,就會使得某方變得過份或是「不珍惜」。但這就是符合常理的關係所追求的「穩定」,在「不是愛」的關係裡的穩定是指「變化很少」,而不是充滿變化(充滿變化不等於充滿八點檔戲劇性劇情)也無法被挑戰的感情。「符合常理的關係」的隱藏主題是「恐懼」與「痛苦」,當需求在沒有被滿足的狀況下我們會不舒服、會痛苦。需求與恐懼是一體兩面,因為沒有恐懼就不會有痛苦,可以說需求是恐懼的孩子。甚至也會有人會認為,只要我們互相不需要,也就沒有建立關係的必要了。(很多人在關係裡會說出「如果你不能做到這個那個的話,我要你這個男女朋友/老公老婆要幹嘛?」這很明顯的就是建立在需求功能上的關係。)因此我們下意識就會希望被需要,並且下意識想要創造對方需要我們、離不開我們的狀況,因為這是關係建立的唯一可能依據。
雖然市面上愈來越多有讓自己「不需要任何人」的概念的兩性書籍,但是其中的內容除了「滿足自己的需求」的那句口號之外,幾乎所有跟建立關係有關內容都仍然是需求為基礎,而且還很難察覺。
舉我自己的例子來說,我理性上知道對感情不能執著,所以我得到的解法就是要追求一個「有選擇權」的狀態,讓自己能夠有能力「讓」(操控)每個我想要的人都想要我,這樣我就算被拋棄也不會太在意或難過,因為有很多很有魅力的人等著想要跟我在一起,我便不會「缺」。
我以前以為這是一種力量,但事實上是另外一種恐懼與懦弱。有一天我就突然問自己的一個問題:奇怪,為什麼在面對關係時總是以「自己會被拋棄」為前提呢?為什麼我總是在為最壞的結果做準備呢?
例如我知道能夠藉由瞭解對方的弱點(童年的創傷、需求)進而了解對方對於愛情的投射,去滿足對方在感情中的需求、呈現對方感情投射中的樣貌,來創造對方「愛上我」的感受(而這就是誘惑的技術)。或是我可以利用「第三者」的出現來刺激對方產生「害怕失去」的動因來挽回一段感情。
我發現我過去近十年所研究的東西,都與愛沾不上邊,都只是仍然是巨嬰的自己,想要透過各種方式來操縱他人來達成自己期望的方法論而已。由那樣的方法所建立的關係,雖然感覺很強烈,但卻一點都不真實、也不自然。
久而久之我發現這些關係都有幾個共通點:第一個是它們都無法承受「平淡的日常」的考驗,沒有戲劇化的劇情、不去特別刺激對方,就無法維持「想在一起」的想法。第三個是「自己想要做的事」都跟「對方會喜歡上我的事」有落差。一顆樹苗不用特別的輔助跟刺激,不用奮力、努力就會自然地舒展開自身而生長。那麼一段需要花心思去操弄、使人疲勞又不安的關係,無法像樹苗一樣優雅、自然生長茁壯的關係,是我要的嗎?只要停止操弄、停止努力,關係就會快速的崩壞、漸漸地腐朽。那這樣的關係,是真實的嗎?
為了得到對方而「欲擒故縱」的我並不真實,為了不要分開才願意讓對方開心的我並不真實。對對方越好,得到的結果卻是對方的不珍惜、不尊重。對對方不好,對方反而窮追不捨。我們總是互相傷害來博取對方的注意,來證明、考驗自己對對方的重要性。我們總是想要限制彼此的自由、希望對方一直在自己的牢籠中,這樣的關係普遍又常見,但它到底是什麼呢?
既無法感受到幸福,卻也無法放手,討厭那個在關係中總是在斤斤計較的自己。不管再怎麼「溝通」,好像都沒什麼實質改變,好像自己永遠都是那個比較想要關係能順利的人,永遠是自己努力想改變、永遠是自己在拖著對方前進。只能祈禱對方有一天會突然開竅,突然有自發性想要跟上自己的腳步,祈禱有一天會實現「如果自己夠努力,對方也會改變成我期望中的樣子」的未來。
就算關係內感受到的強烈情感大多是痛苦跟不安,自己的內心在內戰,也在跟對方打仗,卻說服自己這樣的不離不棄、對痛苦承受的頑強就是愛。仔細想想,這種內憂外患的關係動態簡直是損害心靈健康的元兇(toxic relationship)。但為什麼會這樣呢?為什麼我們總是進入這樣的關係?到底哪裡出了問題?
而在愛的體驗中,我終於發現問題所在:我們認為「戀愛」跟「需求」無法分割的這個預設前提,是極度狹隘的看法。我們認為戀愛的情感一定得跟投射掛鉤,沒有投射就沒有戀愛感。我們認為戀愛的情感一定得跟童年創傷掛鈎,童年的創傷創造了每個人不同的依戀模式,沒有人在討論「不需要依戀」的戀愛長什麼樣子(我個人認為這跟「安全依戀」模式還是有差別的,安全依戀雖然不戲劇化,但還是依戀)。
何謂依戀?依戀是一種藉由依存性延伸而來的情感,會因過去經驗形成在關係中固定的行為、情感模式。我理所當然地認為,人必然會被過去的經驗所定義,要擺脫過去經驗(創傷)的影響是非常困難且漫長的路,但本書正要挑戰這種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