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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愛情更迫切的 「請求離婚」 |AD 29天

在需要兩個人達成共識這點,告白跟分手有許多相似之 處。更迫切的一方每天都會想著如何說服對方,整天絞盡腦汁,因為擔心被拒絕而忐忑不安。甚至會加油添醋跟對方說這可以讓他變得更幸福。如果對方遲遲不上鉤, 甚至會放下自尊心耍一些窩囊手段。沒有離過婚的人不會知道,請求離婚時所需的巨大說服力,一點也不亞於爭取愛情時所需要的。就像展開一段戀愛必須得是雙方同意交往一樣,離婚也必須在雙方點頭後才能踏進法院的大門。我跟對方必須像告白前夕手捧花束、整理儀容那樣,全副武裝地前往名為「離婚」的戰場。

「我不想再跟你生活了。」

第一次提出離婚的時候,我坐在客廳沙發上,視線盯著電源關閉的電視,就這樣發愣地講話。好一段時間,家裡的空氣只充斥著兩個人的嘆息。即使沒有廢氣,家裡的氣氛也濃濁得令人刺鼻。儘管我平時不是那種會把離婚掛在嘴邊的個性,但直到對方真正「接受」我說的話 是出自「真心」,還是花費了不少時間。果然所有告白都需要適當的解釋跟分析。

就像在國會進行冗長辯論一樣,為了堵住對方的嘴,我們盡可能拖延時間,光是陳述自己的主張就花上了幾天幾夜。離婚才是真正需要長時間辯論的事情。我們各自的立場十分明確。一個主張再給他一次機會能做得更好,另一個則早已疲憊不堪,這是場矛盾的對決。我就像個瘋子在玩蹺蹺板一樣,時而耍賴,時而撒嬌,有時也會勸說,甚至會頑固地用威脅的方式。耗費了非常多的精力在說服對方。雖然這是後話,但現在想起來,當時說的那些話都只是在原地打轉而已。

在說服一個人的要素中,最重要的就是「確信」。而我對離婚的確信沉重得可怕,是任何話語都無法讓我動搖的程度。好比有些人講肉麻話就好像會得病一樣,當不善於表達的他用非常迫切的語氣傳來訊息,說要我再多教教他,他會努力,我卻連再看一次那則訊息都不想。那種感覺真的很悲傷,一切都已經為時已晚。

在我下定決定要離婚大概一個月後,某個週末,我在家附近的農水產中心買了帝王蟹回來。因為蟹肉不是很好分離,吃的時候有些困難。對方努力幫我剝著蟹腳,然後燒酒一杯接著一杯喝,醉得不輕。他把臉埋在餐桌上,自言自語咕噥了一番。

「我不想活了……」

就只有這種話最會觸動我內心的開關,對我來說,這句話就是他的殺手鐧。當然我也知道,這只是他無心說出口的話罷了。即便如此,我還是盡心盡力哄著他、安撫他,然後讓他躺上床。他會是沒有我就活不下去的那種 人嗎?我也一樣不能沒有他嗎?雖然感到困惑,但還是把理性擺到前頭,說服自己「這也是終究會逝去的情感。」如果我永無止盡把這個人視為善良的存在,最可憐的將會是我自己。那天,我靠著思考如何收拾眼前這堆蟹殼,順利度過了內心的難關。

從戀愛時期開始,只要一有奇怪的預感,我就堅信他會惹出讓我頭痛不已的大麻煩。每次遇到類似的事,我會驚慌失措地哭泣,而對於這樣的我他總是冷笑置之,讓我變成了疑心病重的「膽小鬼」。大概是懶得反駁,我也 會順著對方合理化他的行為,就這樣被騙得團團轉。儘管我不想變成那種隨處可見、可憐又平凡的妻子,但是當我突然看見鏡中的自己,才發現早就傷痕累累。

我們在夏日展開這場潮濕的戰爭,前往法院的時候卻已 經是秋天了。然而,就連決定去法院的日子也是一件大工程。下班後,只要一有空我們就會翻開月曆,彼此像在討價還價一樣跟對方提議日期。可能比市場裡固執議價的奧客還有凌晨進行的魚市場拍賣活動還要激烈吧。 他會興高采烈地拖延著日期,我則是會用手指磨蹭,指著他選定日期的兩三週之前,一再跟他協議。

就這樣把月曆翻來翻去無數次後,我們最終決定在十月的某個星期二前往法院。當日子慢慢接近,我很擔心他會裝傻說些不相干的話,所以一邊觀察他的眼色。但一方面又怕他發現我有這樣的想法,所以也會故作堅強, 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就這樣度過了充滿不安的一個月。 我就像把在半夜寫下的冗長情書寄出後,等待那未知答覆的人一樣。然後,我們就這樣順利地分開了。

從某種角度來看,交往與分手本質是非常像的。「人跟人要怎麼好好交往」固然重要跟美好,但「如何好好分手」 也同樣重要且偉大。以及,這兩件事都需要非常大的勇氣。就像有些人沒辦法跟喜歡的人告白,只能以單戀收場一樣,也有些人是明知道該分手,卻因為無法表明心 意而選擇繼續忍耐。儘管如此,只要對自己的感情擁有堅定的想法,我們就應該要在受到更多傷害、在變得麻 木之前,用盡所剩的力氣向對方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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