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東亞的帝國
1‧秦帝國
我在先前的章節裡指出,羅馬帝國、以及先前的希臘化帝國,是如何受到波斯帝國的影響。在這個意義下,帝國的原理是從「亞洲」發展出來的。但是,要思考關於西亞帝國的形成過程,非常困難。一個原因是,相關的史料稀少。舉例來說,我們知道波斯帝國的前身,美索不達米亞諸帝國(西臺、亞述、巴比倫尼亞等)是由遊牧民部族所形成的,但是過程我們不清楚;我們的認識只能根據希羅多德的《歷史》或舊約聖經等等這些間接的史料。不只歐亞大陸,美洲大陸,也就是中部美洲、中央安地斯等地區,也曾經形成廣域國家。但是這些廣域國家是什麼樣的情形,又是什麼時候、如何形成的,我們只能用考古學的方法推測。
不過,關於中國則有豐富的史料(遺跡、文獻)。所以,觀察中國的案例最能幫助我們思考有關帝國的事情。但同時,有些事情我們必須注意:史料的豐富不只是因為帝國的存在,還因為中國的歷史帶有某些特別的性質。也就是說,在中國,帝國的歷史以王朝史的樣貌呈現。因此,當我們參考中國的歷史,來思考帝國的時候,同時必須把自己抽離「中國史」這個觀點來觀察。關於這一點,我們容後再述。
一般認為,中國的國家社會,在紀元前一〇五〇年左右之前有夏朝、商朝,其後又接續著西周與東周王朝。商朝與西周時代並非專制國家,而是多數都市國家的聯合體。這意味著,這個時期的「王」類似於酋長;換句話說,互酬制還強而有力地留存。此外,商和西周的範圍還僅限於黃河流域;一直要到東周,才把長江流域包含進來,形成許多國家各自割據、彼此爭鬥的狀態。經過這所謂的春秋戰國時代,終於在秦朝的始皇帝手上,形成了帝國。這件事在世界史上的意義,足以與波斯帝國匹敵,理由如下:
一直以來,人們認為古代的四大文明,肇始於四大河川的河口,也就是尼羅河、底格里斯 / 幼發拉底河、印度河以及黃河。但是近年來,以水耕稻作為基礎的長江文明,以及以旱田為基礎的黃河文明,開始被分別看待。這樣一來,就必須稱為古代的「五大文明」。這一點暫且不論,清楚的是,秦帝國把黃河與長江兩個異質的文明統合起來。這和波斯帝國統合了美索不達米亞(底格里斯 / 幼發拉底河)以及埃及(尼羅河)兩個文明,剛好互相對應。順帶一提,亞歷山大足跡及於印度河,創造了超越波斯的世界帝國。在這個意義下,我們可以說成吉思汗所建立的世界帝國,統合了發源自五大河川的世界。
我之所以把秦、漢王朝稱為帝國,不只是因為它們是廣域國家,還因為它們統合了過去異質的文明。這件事光是靠生產技術或是軍事力,是不可能達成的。在這樣的變化中,重要的其實是「思想」。而讓「思想」成為可能的前提,是在周朝的時候,漢字成為共通的語言。周朝末年「諸子百家」輩出,也是因為以漢字撰寫的記錄與著作得以累積的緣故。
漢字是很適合作為「帝國」語言的文字。因為它可以光靠文字就傳達意思,不需要和語音發生關係。舉例來說,萊布尼茲在十七世紀的時候,構想一種超越各種語言的、普遍的記號邏輯;那時候他就以漢字作為參考的模型。他又從《易經》陰陽的原理,思考了二進位制的算術,今天已經普遍應用在電腦中。萊布尼茲在中國發現的,是更為根本的「帝國」的問題;不過關於這一點,我們稍後再談。
在中國,漢字還是保證「帝國」連續性的重要因素之一。因為,不管語言多麼不同的民族取得支配權,他們還是能夠經由文字語言的同一性而同一化。在中國,「文化」首要的意義就在這裡,也就是文字的使用。這和英語所說的culture是不同的。culture和農耕agriculture有關,中國的「文化」則近似於civilization(文明)。
周是根源於氏族原理的、酋長制聯合國家。從這樣的體制瓦解、到形成中央集權體制,就是被稱為春秋戰國的時代。秦始皇為戰國時代劃下句點,但這不僅是軍事征服的問題。先前我曾經說過,帶來古代「專制國家-帝國」的,不是統治自然的技術,而是統治「人性的自然」的技術。而且,這項技術不是物質性的,而是以「思想」的樣貌出現。歸根結底,這項技術就是對於交換模式A的超越。
互酬原理雖然是規範氏族社會的原理,但是到了國家社會,它仍然殘存。這時候互酬原理所扮演的,是血緣地緣共同體的支配,或者是支持豪族們獨立、割據與爭鬥的功能。它妨礙中央集權的形成。互酬原理同時還是巫術化宗教的根源。所謂巫術,根據韋伯的說法,就是「對神的強制」,也就是透過對神的贈與,強制要求神的回禮。它的結果是祭司權力的增強。在古代,為了創建集權式的國家,必須要壓制眾多的豪族與祭司。只有武力並不能壓制他們。為了壓制他們,最需要的是克服支持他們的互酬性原理。完成這項任務的是「思想家」。
關於這種情形,最清楚的例子是中國出現「諸子百家」的時代。當然,類似的狀況也曾經發生在美索不達米亞與印度;只不過他們沒有留下充足的記錄。希臘與希伯來的思想家因為同樣的理由受到注意,但是他們不足以構成思考帝國所需的材料。另一方面,中國則留下豐富的史料。有關古代帝國的形成過程,發生在中國的事態,一定也曾發生在世界各地;要思考這一點,我們必須參考中國的例子。
中國的諸子百家輩出,是在都市國家彼此爭鬥的春秋戰國時代。他們旅行在各國之間,提倡他們的思想。史料中,諸子百家最先出現的人物是孔子(西元前四七八年歿)。《老子道德經》的問世比孔子要晚許多,是在西元前四世紀,大約與孟子同時代。但是也有些說法,主張老子先於孔子。舉例來說,漢代的歷史家司馬遷曾經在《史記》中,記載孔子向老子請益的故事。只不過司馬遷也推測,稱為老子的人物,在數個世紀中一共有三人。在某個意義下,我也贊成他的這個看法。
最早出現的老子,我們暫且稱他為老子1。他提倡「無為自然」。但是他的「無為自然」,和老子2或是老子3所撰寫的《老子道德經》,是不同的東西。老子1顯示出這個時代思想家共通的、根本的「態度」。以這層意義來說,不妨假設老子先於孔子。
所謂「無為」,是對「為」的否定。「為」的意思,可以說是「以力量強制」。那是什麼樣的力量?一種是透過巫力的強制,換句話說,是作為氏族社會傳統的互酬原理。另一種是武力的強制。武力的強制隨著氏族社會的瓦解而出現。老子1所說的「無為」,對於這兩種強制都採取否定的態度。在這個意義下,「無為」不只是道家(老莊),也是儒家、法家共通的態度。所謂無為,就是不倚賴巫力與武力。「思想」之力量就在這裡形成。而且,也只有這種時候,思想家才具有力量。
孔子否定使用暴力的統治,他提倡以「禮」與「仁」來統治。同時,他也否定透過巫術的統治。舉例來說,他曾表示「子不語怪力亂神」、「不知生、焉知死」(《論語》)。換句話說,孔子否定暴力與巫力的「為」。所以,雖然《老子》一書非難孔子的「作為性」,但我們可以說孔子在與老子不同的意義下,同樣追求「無為」。
接下來,我們來談一談,看起來和儒家相反的法家。就像字面上的意思,法家提倡法治主義,但那並不是透過法來嚴格管理被支配者,反而是運用法來抑制濫用權力的支配者(豪族們)。提倡「純粹法學」的德國法學家漢斯‧凱爾森主張,「法」不是國家拿來束縛人民的東西,而應該是約束國家的東西。在某個意義下,最早提出這種想法的是法家。根據法家的看法,支配者、特別是王本身,應該率先守法。這樣一來,臣下也自然會遵從法令,君主也就可以「無為」。
進入戰國時代,法家的勢力變得強盛。舉例來說,在諸國之中位於西方邊境、原本落後的秦國,因為宰相商鞅的治理,急速地成為強國。商鞅是在秦王「賢人公募」下,來到秦國的法家的學者。商鞅貫徹以「法」統治的思想。這樣的法治主義,並不是透過法來管理被支配者,而是運用法來抑制濫用權力的支配者(豪族們)。為了達到集權化的目的,這件事比什麼都重要。舉例來說,商鞅將違犯法令的王的兄長,處以劓刑(割掉鼻子),從此人人自然守法。這可以說是法家的「無為自然」。
商鞅更進一步把氏族(家戶共同體)分解為家庭,並且建立以小農為單位的社會,人稱「商鞅變法」。透過這樣的政策,稅收和徵兵得以確保。秦經由這樣的改革成為強國,更進一步成為統一全國的帝國。簡而言之,帝國不光是憑藉著武力形成的;還有,帝國也不是巨大化的國家。為了形成帝國,「思想」是必要的。商鞅的所作所為,一言以蔽之,就是把舊有的氏族共同體,從根本上解體。
秦帝國採中央集權,以「郡縣制」來統治全國,也就是從中央派遣官吏,取代過去支配各地的豪族。秦始皇所推行的許多政策,和波斯帝國的政策共通;比方建立道路、驛站等通信制度,以及統一度量衡與貨幣等經濟政策。透過這些措施,一方面確保中央集權式的控制,另一方面又可以超越地區的閉鎖性,擴大交易。換句話說,促成了交換模式C的發展。但是,這些政策的根本,仍然是貫徹交換模式B的思想。那是超越血緣關係、超越人格化的主從關係,以實現「法」的支配的政策。換句話說,就是完全抹除交換模式A。這是法家思想的核心。
秦帝國所實施的郡縣制,和周代的封建制,有什麼不同?光是從中央集權、地方分權這種外形上的區別來看,無法了解其真正的差異。真正的差別,在於互酬原理是否還殘留。隨著「分封」所產生的個人的主從關係,成為周代封建制的軸心,最後的結果,形成各地區國家濫立的戰國時代。相反地,成為戰國時代霸主的秦王朝所採用的郡縣制,則是由中央派遣官吏到各地方。官僚服從的對象與其說是皇帝,不如說是非人格化的「法」。也就是說,法家與秦始皇的目的,是連根拔除過去源自互酬性的各種權力。
經過上述的說明我們不難明白,關於中國的帝國,法家所扮演的角色。西亞產生帝國的過程,應該也發生過同樣的事。比方「以眼還眼」這句話,大家都知道它出自舊約聖經,但事實上它的來源更早,出現在巴比倫尼亞的《漢謨拉比法典》;而且本來在蘇美就曾有過。所謂「以眼還眼」,並不是鼓勵人報復,而是說如果遭人白眼,可以瞪回去,但是不能有超出這個以上的行為。這個想法在今天來說,稱為罪刑法定主義。在這個意義下,「法」禁止報復的連鎖性擴大,也就是禁止負面的互酬性。
所謂的「法」,否定過去互酬的方式,而認可等價交換。希臘的城邦也耗費長久的時間,來制定否定報復的法;同時哲學家們針對這個問題,進行了引人深思的議論。那麼,在蘇美又是如何?「以眼還眼」這種思想,不是人簡簡單單就可以想出來的。所以,在蘇美必定也有過類似法家的思想家,同時還有與之對立的思想家,也必定存在過。也就是說,蘇美也必定有過「諸子百家」的時代。可是,並沒有記錄遺留下來。先前我說史料不足,就是這個意思。相反地,中國則留下來豐富的史料。所以,如果我們想要從本質上、而不只是外觀上,去觀察一般專制國家或帝國的形成,只能參考中國的例子,沒有其他的途徑。這是我的想法。
附錄二 | 韓文版序
促使我開始思考「帝國的結構」的,有好幾個動機;這些動機全部來自我在東亞生活、思考的經驗。我所學的雖然是西方的學問,但是對於西方學問體系視為常識的事情,始終抱持著疑問。舉例來說,黑格爾的《歷史哲學》主張,歷史是「絕對精神」(Geist)的自我實現;這「絕對精神」源自東方(中國、印度),從波斯歷經希臘、羅馬,最終在歐洲實現。後來的西方思想家們雖然否定了黑格爾的觀念論,但對歷史的這種看法,基本上並沒有改變。比方馬克思的歷史唯物論就認為,古典古代(希臘羅馬)是接續在亞細亞生產模式——或者說東方專制國家——之後的階段。韋伯基本上也是遵循著黑格爾的文明西漸說。
但是,在這裡有一件事令人起疑——那就是將羅馬帝國視為希臘的延伸,認為羅馬與亞洲本質不同的想法。羅馬帝國雖然吸取了希臘的文明,但它的誕生,並非城邦(都市國家)的延長。羅馬帝國繼承了由馬其頓遊牧民、亞歷山大大帝所建立的帝國;而亞歷山大的帝國,則繼承自埃及與波斯,也就是西亞的帝國。這件事在萬民法、貨幣制度、幹線道路網等方面特別顯著;而貫徹這些政策的,就是以和平的方式統治多民族社會的「帝國的原理」。
強調這件事的,是將「帝國」與「帝國主義」做出明確區分的漢納・鄂蘭。她認為,在近代的「國族-國家」出現之後,帝國已經無法成立了。現在的國家如果想扮演帝國的角色,只會變成帝國主義而已。這件事不只在近代是如此,在古典古代也是一樣。舉例來說,像雅典這樣的都市國家(Polis, 或譯「城邦」)就算擴張勢力,也只能成為帝國主義,引來其他城邦的反抗而導致瓦解。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城邦不了解帝國的原理。相反地,原本是城邦之一的羅馬,最後之所以能建立起帝國,就是因為它繼承了波斯帝國的原理。
儘管對帝國有精闢的洞察,在漢納鄂蘭的想法裡,羅馬彷彿是第一個誕生在這世界上的帝國。她終究還是免除不了自黑格爾以來的、西方的偏見。在羅馬帝國之前,波斯與埃及都曾建立帝國;與羅馬帝國同時,中國與印度都有帝國存在。而羅馬帝國之後的蒙古帝國,更是空前絕後的世界帝國。但是,是什麼樣的條件讓這些帝國能夠成立?這個問題一直沒有人檢討。西方的思想家總是將這些帝國貼上「東方專制國家」的標籤,草草打發。即使是現在,奈格里與哈特的《帝國》(Antonio Negri & Michael Hardt, Empire)在探討帝國的理念時,也是以羅馬帝國作為分析的模型。
但是,如果認為歐洲(日耳曼社會)繼承了羅馬帝國的理念,那可是嚴重的錯覺。日耳曼民族是羅馬帝國的周邊社會,而且部族之間爭戰不斷,始終無法形成帝國。歐洲之所以看起來像是保留了羅馬帝國的理念與輪廓,是因為羅馬教會的努力維持。那被稱為是「神的和平」(Pax Dei)。但是,近世(近代初期)所發生的宗教改革,否定羅馬教會的控制,形成了多數主權國家互相競爭對立的世界。在這對立競爭中崛起的大國,很快地自稱為帝國,不過它們當然只是帝國主義而已。
近代的國家論,是以佛羅倫斯、荷蘭、日內瓦這樣的都市國家為基礎所構想出來的。這樣的思想,以馬基維利、史賓諾莎、盧梭等人為代表。但是,他們的國家論,都無法超越主權國家的範圍。也就是說,無法克服戰爭狀態。從以都市國家為基礎的思想中,並沒有產生足以超越主權國家的思想。相反地,繼承自「帝國的原理」的思想,則產生了超越主權國家的思想。從聖奧古斯丁的《天主之城》(De Civitate Dei )開始,到繼承他的哲學家萊布尼茲、康德,都屬於這一類。康德認為,建立「世界共和國」將能夠實現「永久和平」。那當然是表示揚棄主權國家,但是從另外一個觀點來看,也可以說是在較高的層次恢復「帝國」。
為了具體思考帝國,就不能不觀察東亞,特別是中國。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在西亞地區有許多帝國不斷誕生又消失,遺留下來的史料也不充分。相對地,中國則留下了大量詳盡的歷史,而且長期以來一直有人對它反覆思索檢討。不僅如此,諸子百家的著作裡頭,也記載了催生帝國的各種思想。我之所以在這本書裡以中國的帝國作為思考的中心,就是這個緣故。此外,還有一個理由。
從一九八〇年代開始,我就對過去佔據主流地位的日本文化社會論,抱持著疑問。這些理論,將近代以前的日本文化與中國比較思考,近代以後的比較對象則是西方,竹內好與丸山真男的理論是其中的代表。那時候我所想到的是,思考日本文化時不可或缺的是與韓國比較,而不是中國。促使我這麼想的契機,是因為讀了李御寧的《日本人的「縮小」意識》(イー・オリョン『「縮み」志向の日本人』、一九八二)。我從文字的觀點,思考了這個問題。我把這些思考寫進了《「戰前」的思考》(『〈戦前〉の思考』、一九九四)一書,也曾經被翻譯成韓文。
除此之外我還想到,這個問題是否能超越中國、韓國與日本的範圍,而將它普遍化?進入二十一世紀之後,我得出一個結論:這樣的問題,可以用帝國的中心、周邊與亞周邊的結構來說明。從這一點來看就可以明白,希臘與猶太文明,也是誕生在西亞帝國的亞周邊。更進一步地說,日耳曼社會原本地處羅馬帝國的亞周邊。而我在本書中,就是從這「帝國的結構」的觀點,重新檢視東亞的文化。那不只是過去的問題而已。
今天,帝國與帝國主義的問題重新浮出檯面。現在的世界情勢,正反覆著十九世紀末帝國主義的狀況。當今我們雖然否定帝國主義,但實際上新自由主義就是新帝國主義。雖然不再搶奪領土,但是對於世界市場的爭奪日益激烈。當然,有些地方與十九世紀末是不同的。那些過去遭到帝國主義列強支配、分割的舊帝國,如今正在復活之中。只不過,各個舊帝國的情況各有不同。中國與印度在經濟上獲得強大的發展,但另一方面,舊奧圖曼帝國的各民族仍然保持分裂的狀態,為了重新整合而傷透腦筋。但不論哪一邊,都正在產生新的危機。一邊是東亞的問題,另一邊則是中東的問題。
二十世紀歐洲聯盟(EU,簡稱歐盟)成立的時候,有人說那是一個超越近代主權國家的計畫。以某種意義來說,那意味著在歐洲實現非帝國主義式的「帝國」。但是,在近代世界系統下,「帝國」有可能存在嗎?歐盟事實上只能成為帝國主義,沒有其他可能。現在我們已經看得很明白,歐盟是一種透過單一貨幣施行的新自由主義體制。當這樣的新帝國主義向前進展、世界戰爭危機發生的時候,只是用國族國家的原理,是無法與之對抗的。我們必須重新思考「帝國的原理」的問題。
柄谷行人
2016年4月
1‧秦帝國
我在先前的章節裡指出,羅馬帝國、以及先前的希臘化帝國,是如何受到波斯帝國的影響。在這個意義下,帝國的原理是從「亞洲」發展出來的。但是,要思考關於西亞帝國的形成過程,非常困難。一個原因是,相關的史料稀少。舉例來說,我們知道波斯帝國的前身,美索不達米亞諸帝國(西臺、亞述、巴比倫尼亞等)是由遊牧民部族所形成的,但是過程我們不清楚;我們的認識只能根據希羅多德的《歷史》或舊約聖經等等這些間接的史料。不只歐亞大陸,美洲大陸,也就是中部美洲、中央安地斯等地區,也曾經形成廣域國家。但是這些廣域國家是什麼樣的情形,又是什麼時候、如何形成的,我們只能用考古學的方法推測。
不過,關於中國則有豐富的史料(遺跡、文獻)。所以,觀察中國的案例最能幫助我們思考有關帝國的事情。但同時,有些事情我們必須注意:史料的豐富不只是因為帝國的存在,還因為中國的歷史帶有某些特別的性質。也就是說,在中國,帝國的歷史以王朝史的樣貌呈現。因此,當我們參考中國的歷史,來思考帝國的時候,同時必須把自己抽離「中國史」這個觀點來觀察。關於這一點,我們容後再述。
一般認為,中國的國家社會,在紀元前一〇五〇年左右之前有夏朝、商朝,其後又接續著西周與東周王朝。商朝與西周時代並非專制國家,而是多數都市國家的聯合體。這意味著,這個時期的「王」類似於酋長;換句話說,互酬制還強而有力地留存。此外,商和西周的範圍還僅限於黃河流域;一直要到東周,才把長江流域包含進來,形成許多國家各自割據、彼此爭鬥的狀態。經過這所謂的春秋戰國時代,終於在秦朝的始皇帝手上,形成了帝國。這件事在世界史上的意義,足以與波斯帝國匹敵,理由如下:
一直以來,人們認為古代的四大文明,肇始於四大河川的河口,也就是尼羅河、底格里斯 / 幼發拉底河、印度河以及黃河。但是近年來,以水耕稻作為基礎的長江文明,以及以旱田為基礎的黃河文明,開始被分別看待。這樣一來,就必須稱為古代的「五大文明」。這一點暫且不論,清楚的是,秦帝國把黃河與長江兩個異質的文明統合起來。這和波斯帝國統合了美索不達米亞(底格里斯 / 幼發拉底河)以及埃及(尼羅河)兩個文明,剛好互相對應。順帶一提,亞歷山大足跡及於印度河,創造了超越波斯的世界帝國。在這個意義下,我們可以說成吉思汗所建立的世界帝國,統合了發源自五大河川的世界。
我之所以把秦、漢王朝稱為帝國,不只是因為它們是廣域國家,還因為它們統合了過去異質的文明。這件事光是靠生產技術或是軍事力,是不可能達成的。在這樣的變化中,重要的其實是「思想」。而讓「思想」成為可能的前提,是在周朝的時候,漢字成為共通的語言。周朝末年「諸子百家」輩出,也是因為以漢字撰寫的記錄與著作得以累積的緣故。
漢字是很適合作為「帝國」語言的文字。因為它可以光靠文字就傳達意思,不需要和語音發生關係。舉例來說,萊布尼茲在十七世紀的時候,構想一種超越各種語言的、普遍的記號邏輯;那時候他就以漢字作為參考的模型。他又從《易經》陰陽的原理,思考了二進位制的算術,今天已經普遍應用在電腦中。萊布尼茲在中國發現的,是更為根本的「帝國」的問題;不過關於這一點,我們稍後再談。
在中國,漢字還是保證「帝國」連續性的重要因素之一。因為,不管語言多麼不同的民族取得支配權,他們還是能夠經由文字語言的同一性而同一化。在中國,「文化」首要的意義就在這裡,也就是文字的使用。這和英語所說的culture是不同的。culture和農耕agriculture有關,中國的「文化」則近似於civilization(文明)。
周是根源於氏族原理的、酋長制聯合國家。從這樣的體制瓦解、到形成中央集權體制,就是被稱為春秋戰國的時代。秦始皇為戰國時代劃下句點,但這不僅是軍事征服的問題。先前我曾經說過,帶來古代「專制國家-帝國」的,不是統治自然的技術,而是統治「人性的自然」的技術。而且,這項技術不是物質性的,而是以「思想」的樣貌出現。歸根結底,這項技術就是對於交換模式A的超越。
互酬原理雖然是規範氏族社會的原理,但是到了國家社會,它仍然殘存。這時候互酬原理所扮演的,是血緣地緣共同體的支配,或者是支持豪族們獨立、割據與爭鬥的功能。它妨礙中央集權的形成。互酬原理同時還是巫術化宗教的根源。所謂巫術,根據韋伯的說法,就是「對神的強制」,也就是透過對神的贈與,強制要求神的回禮。它的結果是祭司權力的增強。在古代,為了創建集權式的國家,必須要壓制眾多的豪族與祭司。只有武力並不能壓制他們。為了壓制他們,最需要的是克服支持他們的互酬性原理。完成這項任務的是「思想家」。
關於這種情形,最清楚的例子是中國出現「諸子百家」的時代。當然,類似的狀況也曾經發生在美索不達米亞與印度;只不過他們沒有留下充足的記錄。希臘與希伯來的思想家因為同樣的理由受到注意,但是他們不足以構成思考帝國所需的材料。另一方面,中國則留下豐富的史料。有關古代帝國的形成過程,發生在中國的事態,一定也曾發生在世界各地;要思考這一點,我們必須參考中國的例子。
中國的諸子百家輩出,是在都市國家彼此爭鬥的春秋戰國時代。他們旅行在各國之間,提倡他們的思想。史料中,諸子百家最先出現的人物是孔子(西元前四七八年歿)。《老子道德經》的問世比孔子要晚許多,是在西元前四世紀,大約與孟子同時代。但是也有些說法,主張老子先於孔子。舉例來說,漢代的歷史家司馬遷曾經在《史記》中,記載孔子向老子請益的故事。只不過司馬遷也推測,稱為老子的人物,在數個世紀中一共有三人。在某個意義下,我也贊成他的這個看法。
最早出現的老子,我們暫且稱他為老子1。他提倡「無為自然」。但是他的「無為自然」,和老子2或是老子3所撰寫的《老子道德經》,是不同的東西。老子1顯示出這個時代思想家共通的、根本的「態度」。以這層意義來說,不妨假設老子先於孔子。
所謂「無為」,是對「為」的否定。「為」的意思,可以說是「以力量強制」。那是什麼樣的力量?一種是透過巫力的強制,換句話說,是作為氏族社會傳統的互酬原理。另一種是武力的強制。武力的強制隨著氏族社會的瓦解而出現。老子1所說的「無為」,對於這兩種強制都採取否定的態度。在這個意義下,「無為」不只是道家(老莊),也是儒家、法家共通的態度。所謂無為,就是不倚賴巫力與武力。「思想」之力量就在這裡形成。而且,也只有這種時候,思想家才具有力量。
孔子否定使用暴力的統治,他提倡以「禮」與「仁」來統治。同時,他也否定透過巫術的統治。舉例來說,他曾表示「子不語怪力亂神」、「不知生、焉知死」(《論語》)。換句話說,孔子否定暴力與巫力的「為」。所以,雖然《老子》一書非難孔子的「作為性」,但我們可以說孔子在與老子不同的意義下,同樣追求「無為」。
接下來,我們來談一談,看起來和儒家相反的法家。就像字面上的意思,法家提倡法治主義,但那並不是透過法來嚴格管理被支配者,反而是運用法來抑制濫用權力的支配者(豪族們)。提倡「純粹法學」的德國法學家漢斯‧凱爾森主張,「法」不是國家拿來束縛人民的東西,而應該是約束國家的東西。在某個意義下,最早提出這種想法的是法家。根據法家的看法,支配者、特別是王本身,應該率先守法。這樣一來,臣下也自然會遵從法令,君主也就可以「無為」。
進入戰國時代,法家的勢力變得強盛。舉例來說,在諸國之中位於西方邊境、原本落後的秦國,因為宰相商鞅的治理,急速地成為強國。商鞅是在秦王「賢人公募」下,來到秦國的法家的學者。商鞅貫徹以「法」統治的思想。這樣的法治主義,並不是透過法來管理被支配者,而是運用法來抑制濫用權力的支配者(豪族們)。為了達到集權化的目的,這件事比什麼都重要。舉例來說,商鞅將違犯法令的王的兄長,處以劓刑(割掉鼻子),從此人人自然守法。這可以說是法家的「無為自然」。
商鞅更進一步把氏族(家戶共同體)分解為家庭,並且建立以小農為單位的社會,人稱「商鞅變法」。透過這樣的政策,稅收和徵兵得以確保。秦經由這樣的改革成為強國,更進一步成為統一全國的帝國。簡而言之,帝國不光是憑藉著武力形成的;還有,帝國也不是巨大化的國家。為了形成帝國,「思想」是必要的。商鞅的所作所為,一言以蔽之,就是把舊有的氏族共同體,從根本上解體。
秦帝國採中央集權,以「郡縣制」來統治全國,也就是從中央派遣官吏,取代過去支配各地的豪族。秦始皇所推行的許多政策,和波斯帝國的政策共通;比方建立道路、驛站等通信制度,以及統一度量衡與貨幣等經濟政策。透過這些措施,一方面確保中央集權式的控制,另一方面又可以超越地區的閉鎖性,擴大交易。換句話說,促成了交換模式C的發展。但是,這些政策的根本,仍然是貫徹交換模式B的思想。那是超越血緣關係、超越人格化的主從關係,以實現「法」的支配的政策。換句話說,就是完全抹除交換模式A。這是法家思想的核心。
秦帝國所實施的郡縣制,和周代的封建制,有什麼不同?光是從中央集權、地方分權這種外形上的區別來看,無法了解其真正的差異。真正的差別,在於互酬原理是否還殘留。隨著「分封」所產生的個人的主從關係,成為周代封建制的軸心,最後的結果,形成各地區國家濫立的戰國時代。相反地,成為戰國時代霸主的秦王朝所採用的郡縣制,則是由中央派遣官吏到各地方。官僚服從的對象與其說是皇帝,不如說是非人格化的「法」。也就是說,法家與秦始皇的目的,是連根拔除過去源自互酬性的各種權力。
經過上述的說明我們不難明白,關於中國的帝國,法家所扮演的角色。西亞產生帝國的過程,應該也發生過同樣的事。比方「以眼還眼」這句話,大家都知道它出自舊約聖經,但事實上它的來源更早,出現在巴比倫尼亞的《漢謨拉比法典》;而且本來在蘇美就曾有過。所謂「以眼還眼」,並不是鼓勵人報復,而是說如果遭人白眼,可以瞪回去,但是不能有超出這個以上的行為。這個想法在今天來說,稱為罪刑法定主義。在這個意義下,「法」禁止報復的連鎖性擴大,也就是禁止負面的互酬性。
所謂的「法」,否定過去互酬的方式,而認可等價交換。希臘的城邦也耗費長久的時間,來制定否定報復的法;同時哲學家們針對這個問題,進行了引人深思的議論。那麼,在蘇美又是如何?「以眼還眼」這種思想,不是人簡簡單單就可以想出來的。所以,在蘇美必定也有過類似法家的思想家,同時還有與之對立的思想家,也必定存在過。也就是說,蘇美也必定有過「諸子百家」的時代。可是,並沒有記錄遺留下來。先前我說史料不足,就是這個意思。相反地,中國則留下來豐富的史料。所以,如果我們想要從本質上、而不只是外觀上,去觀察一般專制國家或帝國的形成,只能參考中國的例子,沒有其他的途徑。這是我的想法。
附錄二 | 韓文版序
促使我開始思考「帝國的結構」的,有好幾個動機;這些動機全部來自我在東亞生活、思考的經驗。我所學的雖然是西方的學問,但是對於西方學問體系視為常識的事情,始終抱持著疑問。舉例來說,黑格爾的《歷史哲學》主張,歷史是「絕對精神」(Geist)的自我實現;這「絕對精神」源自東方(中國、印度),從波斯歷經希臘、羅馬,最終在歐洲實現。後來的西方思想家們雖然否定了黑格爾的觀念論,但對歷史的這種看法,基本上並沒有改變。比方馬克思的歷史唯物論就認為,古典古代(希臘羅馬)是接續在亞細亞生產模式——或者說東方專制國家——之後的階段。韋伯基本上也是遵循著黑格爾的文明西漸說。
但是,在這裡有一件事令人起疑——那就是將羅馬帝國視為希臘的延伸,認為羅馬與亞洲本質不同的想法。羅馬帝國雖然吸取了希臘的文明,但它的誕生,並非城邦(都市國家)的延長。羅馬帝國繼承了由馬其頓遊牧民、亞歷山大大帝所建立的帝國;而亞歷山大的帝國,則繼承自埃及與波斯,也就是西亞的帝國。這件事在萬民法、貨幣制度、幹線道路網等方面特別顯著;而貫徹這些政策的,就是以和平的方式統治多民族社會的「帝國的原理」。
強調這件事的,是將「帝國」與「帝國主義」做出明確區分的漢納・鄂蘭。她認為,在近代的「國族-國家」出現之後,帝國已經無法成立了。現在的國家如果想扮演帝國的角色,只會變成帝國主義而已。這件事不只在近代是如此,在古典古代也是一樣。舉例來說,像雅典這樣的都市國家(Polis, 或譯「城邦」)就算擴張勢力,也只能成為帝國主義,引來其他城邦的反抗而導致瓦解。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城邦不了解帝國的原理。相反地,原本是城邦之一的羅馬,最後之所以能建立起帝國,就是因為它繼承了波斯帝國的原理。
儘管對帝國有精闢的洞察,在漢納鄂蘭的想法裡,羅馬彷彿是第一個誕生在這世界上的帝國。她終究還是免除不了自黑格爾以來的、西方的偏見。在羅馬帝國之前,波斯與埃及都曾建立帝國;與羅馬帝國同時,中國與印度都有帝國存在。而羅馬帝國之後的蒙古帝國,更是空前絕後的世界帝國。但是,是什麼樣的條件讓這些帝國能夠成立?這個問題一直沒有人檢討。西方的思想家總是將這些帝國貼上「東方專制國家」的標籤,草草打發。即使是現在,奈格里與哈特的《帝國》(Antonio Negri & Michael Hardt, Empire)在探討帝國的理念時,也是以羅馬帝國作為分析的模型。
但是,如果認為歐洲(日耳曼社會)繼承了羅馬帝國的理念,那可是嚴重的錯覺。日耳曼民族是羅馬帝國的周邊社會,而且部族之間爭戰不斷,始終無法形成帝國。歐洲之所以看起來像是保留了羅馬帝國的理念與輪廓,是因為羅馬教會的努力維持。那被稱為是「神的和平」(Pax Dei)。但是,近世(近代初期)所發生的宗教改革,否定羅馬教會的控制,形成了多數主權國家互相競爭對立的世界。在這對立競爭中崛起的大國,很快地自稱為帝國,不過它們當然只是帝國主義而已。
近代的國家論,是以佛羅倫斯、荷蘭、日內瓦這樣的都市國家為基礎所構想出來的。這樣的思想,以馬基維利、史賓諾莎、盧梭等人為代表。但是,他們的國家論,都無法超越主權國家的範圍。也就是說,無法克服戰爭狀態。從以都市國家為基礎的思想中,並沒有產生足以超越主權國家的思想。相反地,繼承自「帝國的原理」的思想,則產生了超越主權國家的思想。從聖奧古斯丁的《天主之城》(De Civitate Dei )開始,到繼承他的哲學家萊布尼茲、康德,都屬於這一類。康德認為,建立「世界共和國」將能夠實現「永久和平」。那當然是表示揚棄主權國家,但是從另外一個觀點來看,也可以說是在較高的層次恢復「帝國」。
為了具體思考帝國,就不能不觀察東亞,特別是中國。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在西亞地區有許多帝國不斷誕生又消失,遺留下來的史料也不充分。相對地,中國則留下了大量詳盡的歷史,而且長期以來一直有人對它反覆思索檢討。不僅如此,諸子百家的著作裡頭,也記載了催生帝國的各種思想。我之所以在這本書裡以中國的帝國作為思考的中心,就是這個緣故。此外,還有一個理由。
從一九八〇年代開始,我就對過去佔據主流地位的日本文化社會論,抱持著疑問。這些理論,將近代以前的日本文化與中國比較思考,近代以後的比較對象則是西方,竹內好與丸山真男的理論是其中的代表。那時候我所想到的是,思考日本文化時不可或缺的是與韓國比較,而不是中國。促使我這麼想的契機,是因為讀了李御寧的《日本人的「縮小」意識》(イー・オリョン『「縮み」志向の日本人』、一九八二)。我從文字的觀點,思考了這個問題。我把這些思考寫進了《「戰前」的思考》(『〈戦前〉の思考』、一九九四)一書,也曾經被翻譯成韓文。
除此之外我還想到,這個問題是否能超越中國、韓國與日本的範圍,而將它普遍化?進入二十一世紀之後,我得出一個結論:這樣的問題,可以用帝國的中心、周邊與亞周邊的結構來說明。從這一點來看就可以明白,希臘與猶太文明,也是誕生在西亞帝國的亞周邊。更進一步地說,日耳曼社會原本地處羅馬帝國的亞周邊。而我在本書中,就是從這「帝國的結構」的觀點,重新檢視東亞的文化。那不只是過去的問題而已。
今天,帝國與帝國主義的問題重新浮出檯面。現在的世界情勢,正反覆著十九世紀末帝國主義的狀況。當今我們雖然否定帝國主義,但實際上新自由主義就是新帝國主義。雖然不再搶奪領土,但是對於世界市場的爭奪日益激烈。當然,有些地方與十九世紀末是不同的。那些過去遭到帝國主義列強支配、分割的舊帝國,如今正在復活之中。只不過,各個舊帝國的情況各有不同。中國與印度在經濟上獲得強大的發展,但另一方面,舊奧圖曼帝國的各民族仍然保持分裂的狀態,為了重新整合而傷透腦筋。但不論哪一邊,都正在產生新的危機。一邊是東亞的問題,另一邊則是中東的問題。
二十世紀歐洲聯盟(EU,簡稱歐盟)成立的時候,有人說那是一個超越近代主權國家的計畫。以某種意義來說,那意味著在歐洲實現非帝國主義式的「帝國」。但是,在近代世界系統下,「帝國」有可能存在嗎?歐盟事實上只能成為帝國主義,沒有其他可能。現在我們已經看得很明白,歐盟是一種透過單一貨幣施行的新自由主義體制。當這樣的新帝國主義向前進展、世界戰爭危機發生的時候,只是用國族國家的原理,是無法與之對抗的。我們必須重新思考「帝國的原理」的問題。
柄谷行人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