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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傾聽他們發出的聲音

故事的開端並不特別。一九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傍晚,約翰.莫瑞(John Murray)前往座落在紐約西四十三街的《紐約時報》總部,洽談刊登廣告事宜。上了二樓廣告部,由業務員葛遜.艾若森(Gershon Aronson)負責與他接洽。
艾若森是《紐約時報》的資深員工,二十五年來「始終兢兢業業地堅守崗位」,他的女兒茱蒂如此形容父親。艾若森負責處理所有被稱為「評論式廣告」(editorial advertisements)的案件,亦即由社團組織委託刊登的廣告。這種廣告的性質五花八門,像北韓前共黨領袖金日成,每年都會向《紐約時報》購買兩頁全版廣告,用來歌頌他自己偉大的「動態革命理念」(dynamic revolutionary ideology)。有時候,艾若森會有一股衝動,想去勸別人不要大費周章地宣揚極端思想,但他最後總是忍了下來。
聲援金恩博士

莫瑞想在《紐約時報》預約一頁全版廣告版面,刊登一則由「捍衛金恩博士和南方自由委員會」(the Committee to Defend Martin Luther King and the Struggle for Freedom in the South)發起的募款活動廣告。當時由金恩博士領導的民權運動(the Civil Rights Movements),主要在挑戰六○年代仍深植於美國南方的種族隔離觀念。最近的一次抗爭行動,於二月時發生在北卡羅萊納州葛林斯波羅郡(Greensboro),導火線是因為有四名黑人大學生在只服務白人的烏爾沃斯餐館點餐時,餐廳人員拒絕供應他們午餐。所以,這些學生就地靜坐,抗議餐廳的歧視行為。這項靜坐活動很快地傳遍美國南方,金恩博士也立刻表態支持學生的行動。然而,兩個星期後,當他簽署完「一九五六至五八年」州稅退稅申報書後,阿拉巴馬州大陪審團隨即以「偽證罪」起訴他,這是很重的罪名,也是阿拉巴馬州史上第一宗逃稅起訴案,金恩博士懷疑這是阿拉巴馬州政府要羅織他入罪。
「捍衛金恩博士和南方自由委員會」,是為了募款援助金恩博士及其他受迫害的南方黑人而發起的組織。籌組委員包括工會領袖、牧師,以及演藝人員,如製片人哈利.貝拉方(Harry Belafonte)、演員薛尼.鮑狄(Sidney Poitier)、爵士歌手納金高(Nat King Cole)等人,莫瑞則是這個委員會的義工。身為劇作家的他,負責幫忙寫廣告文案。三月二十三日那天,他受命將這則廣告從位在一百二十五街的委員會辦公室送到《紐約時報》。
當時,在《紐約時報》刊登一則全版廣告,需要四千八百多美元。莫瑞表明將有一家廣告代理商會支付這筆費用,但為了節省時間起見,他希望報社能直接將廣告文案送打、排版。他取出一封委員會聯合主席菲立普.藍道夫(Philip Randolph)的親筆信函,藍道夫是個偉大的黑人領袖,領導「火車臥舖服務員兄弟會」(Brotherhood of Sleeping Car Porters)。這封信說明,連署人均同意以他們的名義來刊登這則廣告。對艾若森來說,一切文件均符合作業要求。因此,他將這則廣告轉給另一個部門──「廣告受理部」處理。《紐約時報》明文規定,凡有「詐欺、偽造與人身攻擊」之嫌的廣告,均不予受理。(同時也拒絕刊登猥褻與色情電影的廣告。)廣告受理部主管文生.瑞丁(Vincent Redding),審查過整則廣告後,同意刊登。
群眾的呼聲

這則廣告在一九六○年三月二十九日刊出,斗大的標題寫著:「傾聽他們發出的聲音」。這句話引述自《紐約時報》三月十九日的社論,同時,廣告右上角也節錄了一段文長五行的社論內容:「這波由黑人發起的和平示威活動,在南方是前所未見的,也是可被理解的……,請國會傾聽他們發出的聲音,因為他們的心聲終究會被聽見。」
文案內容是: 今天,全世界都知道,美國南方數以千計的黑人學生,正發起一項和平示威遊行,以宣稱黑人在美國憲法及權利法案的保障下,擁有人性尊嚴的生存權利。然而,在他們爭取保障的努力過程中,卻使他們遭受空前未見的殘暴對待,這是來自於那些蔑視這法案的人們……。 接下來,廣告內舉出幾個種族歧視的實例。 在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的州會議廳前(State Capitol),當學生唱完「我的國家,也是你的」(My Country, 偲is of Thee)後,學生領袖隨即被校方開除學籍,而且,有一大批荷槍實彈、帶著催淚彈的武裝警察,在阿拉巴馬州立學院校區中嚴陣以待。當全體學生以拒絕復學抗議州政府濫用公權力時,他們所在的餐廳遂遭到封鎖,當局打算以挨餓迫使學生投降。 廣告中並未指名道姓批評任何一個人,而以「憲法保障下的南方暴力人士」指稱。如同文內所言:「這些暴力人士決定摧毀的這個人,就是風靡南方的精神新象徵──馬丁.路德.金恩博士……。」廣告文案的第六段更進一步說明:「對於金恩博士的和平抗爭,南方暴力人士卻一而再、再而三地以武力脅迫來回應。他們炸毀金恩博士的家,還差點兒殺了他的妻兒;他們對他做人身攻擊;甚至以各種罪名逮捕他七次,像超速、遊蕩,或侮辱之類的罪名。現在,他們更以『偽證』罪起訴他,這是一項可能使他被判監禁十年的重罪……。」
文案的下方,列出六十四個連署人的名單,其中的艾倫娜‧羅斯福(Eleanor Roosevelt)和賈姬‧羅賓森(Jackie Robinson)女士是這則廣告的贊助人。在名單下方有一句話:「身為每天為尊嚴和自由而戰的南方鬥士,我們衷心支持這個呼籲。」
緊接其後的是一份二十個人的名單,其中多數是南方的黑人牧師。置於右下角的則是一張供讀者捐款的回函。這張小小的表格引起了廣大的迴響,在極短的時間內,捍衛金恩博士委員會就收到數倍於廣告費的捐款。
意外的歷史事件

無論是對莫瑞、艾若森,或其他曾經手這則廣告的人員而言,這件事已經告一段落。他們怎麼也想不到,「傾聽他們發出的聲音」會在種族議題外,引發另一波更大的抗爭;他們也料不到,這則廣告會成為對美國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的一大考驗;更沒有人會知道,這個事件最後竟然演變成美國自由史上的里程碑。但事情就這麼發生了。
這則廣告是個開端,而非結束。一場法治與政治的嚴重衝突就此展開,甚至對《紐約時報》的存續造成莫大威脅。它同時也危及媒體對重大社會議題的報導自由,以及人民知的權利。衝突延燒四年後,這件事才因美國最高法院的決定性改判而出現轉機,所有的威脅也因而煙消雲散。過去,美國法院以其無遠弗屆的權力,去制定攸關國家生存的基本規範。但這件事不僅澄清了美國是個開放的社會,也讓人民了解他們有權對政府說出自己的願望;更重要的是,此事還賦予制定於一七九一年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新的意義:

「國會不得制定法律……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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