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世紀開始,英國和法國的船隻開始在南海的航行中記錄南沙一帶的島嶼。英國十八世紀末編纂的海圖與航海書中,已經有相當詳細的南沙群島的地圖,這些地圖不再像更早期的地圖一樣用一整片危險標誌標示南沙,而是已經畫出具體的島嶼,並加以命名。在一些地點,會標註上Breaker 的標誌,說明那是危險的地方,但未經仔細考察。那是歷史上最早開始明確南沙具體島嶼的資料。但無論在地圖還是在航海書中,都沒有對南沙群島的統一稱呼。
對南沙群島的統一稱呼似乎從二十世紀一○年代才開始。最早那樣做的是日本人。他們以新南群島(Shinnan Gunto,有時拼作Sinnan Gunto)去命名這一帶的島嶼。在一九三三年法國的九小島事件中,法國人找不到一個概括性的詞彙去描述南沙群島。他們考慮過兩種方式,第一是以經緯度線圈出範圍,第二是列舉的方法把主要的島嶼列出。這個過程顯示了當時國際並沒有通行的南沙群島的範圍。法國最後用了第二種方式,其中包括Spratly Island(中國稱為南威島),自此之後斯普拉特利群島(Spratly Islands)才逐漸被用於稱呼整個群島,但其範圍也沒有被明確定義。當時,新南群島和斯普拉特利群島兩個稱呼都被應用,但兩者之間的關係還是困擾各國外交界的難點。在戰時和戰後初期關於南沙的處理方法的文件(見三.二)中,用的是Spratly and Other Islands(Shinnan Gunto)這個稱呼,定義為東經一一一點五—一一七度,北緯七—十二度之間的島礁(根據日本新南群島的定義)。當時還沒有把Spratly Islands 作為南沙群島的正式名稱。
中國在一九三五年通過「水路地圖審查委員會「創造了」團沙群島」這個名詞,來指代南沙群島的島嶼。這個名字其實是對﹁Tizard Islands﹂(即鄭和環礁)的音譯。團沙群島的範圍比新南群島和斯普拉特利群島都要大,因為它向南擴展到曾母暗沙、向西擴展到萬安灘。但國際上對這個名詞似乎一無所知,見不到過這個名詞在國際場合出現過。在二戰之後,中國把團沙群島改名為南沙群島,後來在一系列的外交交涉和主張中反覆使用這個名詞,這才逐漸為國際所認識。
菲律賓在二戰後對卡拉延群島提出主張,卡拉延群島並不等於南沙群島,也不等於斯普拉特利群島。在西面,它不包括斯普拉特利島及其以西的地方;在南面,它不包括北緯七度以南的地方。在一九四○—六○年代與臺灣的交涉中,雙方為所牽涉的爭議範圍爭議多年,臺灣爭辯斯普拉特利群島就是中國的南沙群島,但菲律賓堅持自己主張的卡拉延群島與《舊金山和約》規定的「斯普拉特利島」不是同一處。顯然,直到一九六○年代,何為斯普拉特利群島還沒有公認的意見。越南從法國繼承了長沙群島,所聲稱的範圍和法國原計畫用經緯線公布的範圍相同。南方以北緯七度為限。即便越南主張萬安灘(如在和中國爭議的萬安灘事件中,見五.五),但在越南的認識中,萬安灘等並不屬於南沙群島,越南之所以擁有萬安灘的主權,是因為萬安灘是一個暗沙,位於越南的大陸架上。
綜上所述,南沙群島這個概念出現得很晚;而且到現在,其範圍也沒有統一公認的定義。這意味著,如果以占領某些島嶼就聲稱其主權可以擴展到整個「南沙群島」將會出現很大問題。因為無論從歷史還是現實,都沒有一個公認的「整個南沙群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