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中國詩歌的旅程
本書為一文化研究。
何謂文化?《易經.賁卦.彖傳》曾經曾對卦象作了一些說明,可以供我們參考:「『賁,亨』,柔來而文剛,故『亨』。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因而含蘊「文明以止」、「人文化成」的文化傳輸意義。在西方,culture,根據人類學家E.B.Taylor(1832-1917)的定義,為「作為社會一員的人所習得之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以及其他種種的能力以及習慣所形成之集合體。」在現代的語境下,文化則被理解為一種強調慣例、論述和物質表現的社會領域,其經過時間的沉澱,表現出為大眾所認可之生命意義的延續或中斷。「作為人類重要的特質,文化在人類學中是一個重要的概念,包括了在人類社會中經由社會學習而傳遞的種種現象。……文化也被用來指涉存在於特定人類群體或文化中,透過社會互動而傳遞,由知識和想法所構成的複雜網絡。」職是,「文化」(culture)一詞,無論中、西文,皆與象、意象或圖像(image)的傳輸(transmission)或過渡(transit)的意義有關。
綜結前述,我們可以歸納出幾個重點。首先,文化是一於特定人類群體中的存在,其存在的根源為意義,並通過傳輸的過程而保留下來。其次,它所通過的傳輸過程,包括其自我的接受,對他人的傳播。在此一過程中,語言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它是傳輸的載具。姑不論訊息本身即可能變化萬千,即便是同一訊息,因著接受者、中介物與環境無時不在改變之中,所產生的意義也會有或巨或微的差異。拜科技工具的日新月異之賜,文化研究不同於過去文學或是思想的研究,受限於領域特色,它跨邊界結合了不同性質的人文學科,聚焦於文化的現象,關注某個文化現象產生的根源、過程與發展。
本書考察中國文化傳統中的詩學,聚焦於上古時期,孔子(551-479B.C.)所代表的理性時代以前的階段,稍及於中古時期。孔子之前,相關的論述隨著出土文獻與文物的發現改變了資料闕如的境況,近年來也逐漸增多,卻還未建立系統。孔子之後,詩確立了「詩言志」的形態,論述繁盛且已脈絡化;為理解詩歌的整體發展,溯跡源流,觀其衍派,孔子是最重要的時間界碑,前有詩的神話期的六詩,後有漢儒於經典詮釋發展出來的六義,經過魏晉六朝對文學創作與理論的追尋,而有確立於孔穎達(574-648)的體用論。亦即本書的命題是,在詩的旅程中,最早的中國詩的體類、質性,歷經孔子所帶領的儒家形成的軸心突破,是中國文化轉型的根據。因而,本書以詩為訓,而以文化轉型為解。內文共分六章,考辨詩從言寺聲以追溯「詩」的起源暨其性質、建構詩的軸心突破、推演賦的流變、比興詮釋,最後定止於風雅頌釋義,以及六詩、六義源流的轉折。在研究方法的說明上,此地將先指認中國的文學傳統暨其文化特色,接著,勾勒語文學與神話學的研究視角,最後談中國詩學發展如何可能與中國文化轉型。
一、從「詩言志」提問詩的根源與作用
隨著二十世紀清末民初的西潮東進,效仿西歐、北美的風氣襲捲東亞,日本甚至有脫亞入歐的倡議與政策,中國知識分子也不例外。現代化的思潮下,忽略了中西文化是在特定的人類群體中開出的兩個不同傳統。當時學界接觸到的新術語與新概念,「文學」與「literature」是其中一種,其分屬截然殊異的兩種語言系統、思維模式與歷史形態。當時的文學批評與文學史觀念的研究,一併籠罩在西方影響下,其徑路可以分疏為兩階段,從二○年代到七○年代,日本和中國學者使用的是相對比較傳統的方法與思維;七○年代以降,則開始借鏡西方的觀點與理論,嘗試塑造一個屬於中國文學的「傳統」。然而,「傳統」與其說是等待被發掘,不如說是等待一種文化特性被發現、被創造、被確立,「為了創發傳統,舊史料必須為了新目的而有新的形態」去面對文化的刺激與挑戰,亦即中國文學必須建立起一種「傳統」,除了能標識出自身的特性,更能與西方文化抗衡。從「言志」傳統到「抒情」傳統,莫非因此而產生。這並不是說,這些文學傳統不存在,或者是它們未曾歷經歷史的累積而成為一種文化樣態或體驗模式,而是說這些傳統是在現代語境之下,透過現代學術的眼光,賦予過去一種新的現代性特徵。
在這樣的文學研究思考下,筆者關於中國文學的思考,整而言之,為抒情傳統,而以「詩言志」為起點,延伸則是「詩緣情」。
(一)「詩言志」與「抒情」傳統的確立
「詩言志」一語最早見於《尚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據考證,《尚書》的出現應係在商代中後期至西周時代,約是公元前十一世紀以前。《詩》被納為六經之首,經過漢代儒家經典詮釋的風潮,「詩言志」獲得了深入的解釋。特別是〈詩大序〉所說的「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後有《說文解字》逕將詩等同於「志」。經過毛亨、許慎,詩與志的連結幾乎不可分割,詩不僅僅言志而已,詩的自身就是志,唯有志能成就詩,詩所言莫非其志,是以《詩經》一書為前人之志的顯現。自是,「以詩言志」、「就詩觀志」結合「教化」的目的,以施政為核心,融入儒家義理脈絡,它是經典詮釋的方針、官方施教的手段,也被視為影響社會倫理建構的一環,接著,發展成文學創作與批評的準則,代有承傳,與魏晉南北朝的「詩緣情」、唐代的「文以載道」相比,「詩言志」的地位歷久不衰,漸漸流衍為最重要的中國文學術語之一。
西方文學有一神話故事所象徵的「敘事」傳統,早期的文體被三分為史詩、戲劇、抒情詩(epic,drama,lyric),而接受其影響的民初文人如王國維(1877-1927)、朱光潛(1897-1986)、宗白華(1897-1986),以至於學界最熟悉的陳世驤(1912-1971),乃至漢學家普實克(JaroslavPrůšek,1906-1980),他們的共識即是中國缺少史詩與戲劇,擅長抒情詩。甚而主張「中國文學的榮耀並不在史詩;它的光榮在別處,在抒情的傳統裡。」「抒情」一詞作為文學的一種類型,其對照面是「敘事」或說是「史詩」、「戲劇」的文學。於是,以抒情傳統是中國文學的代表,將抒情詩視為中國文學藝術傳統的主體。
中國最古老的文學是「詩」,試圖打造中國文學傳統的特質的民初文人立即要面對抒情與詩、詩與志的關係,亦即,「抒情」要成為中國文學的精神與特色,就不得不與「言志」有所連結。於是,他們從「詩」的聲符「寺」、「志」,以及志之所之的「之」,三字音同假借,是故「詩以言志」、「言志為文」;聞一多(1899-1946)則推考志與詩會不會「原來是一個字」,同時是「記憶」、「記錄」與「懷抱」?朱自清(1898-1948)是全面思考「詩言志」源流的學者,他的《詩言志辨》將「詩言志」視為中國文學精神的根本,六朝「詩緣情」是屬於「詩言志」的傳統,而唐代的「文以載道」則是「詩言志」的擴展,而「抒情」與「言志」其實並無不同。沈從文則認為:「詩的用處照古義說是『言志』,照如今解釋是『抒情』。」「抒情」作為一個具有現代意義的術語,其內涵需要透過「詩言志」來建立。兩者的會通就在於「志」中有「情」,且「言」即是「抒」。於是中國學界於中國傳統中找到了「抒情」這個既具有現代性意義,又能夠結合中國古典文學傳統(詩言志)的論述,王國維、朱光潛、宗白華以此建構其中國美學的論述,唐君毅(1909-1978)、徐復觀(1909-1978)、沈從文(1902-1988)、胡蘭成(1906-1981),以各自的立場表述「抒情」,其後更有無數論者,在此不遑一一列舉,俾免掛一漏萬,詳本章相關的引述。於是,「抒情」因此不僅只是文學的問題,而是作為一種「一種生活實踐的可能性」,貫穿了中國文化精神。
「詩言志」自此與「抒情」連結。國民黨政府遷臺,民國學術斷隔裂解為海峽兩岸,臺灣學界建構抒情傳統論述,大抵承陳世驤之緒餘,「言志」也被放在「抒情」中做理解。蔡英俊認為,「詩是透過語言來表達情志」,且〈詩大序〉「情動於中而形於言」一語為「志」添注了「情」的內容,匯成傳統詩學中劉若愚(1926-1986)所說的「表現理論」。高友工(1929-2016)認為「言志」一則與浪漫主義的「抒情」有本質上的聯繫,也符合中國文學特色的「抒情言志」。志與情的連結從〈詩大序〉「情動於中」開始,結合六朝以來的「緣情」論,明代的「性靈」論,到民國發展出抒情傳統論述,蔚為風潮,「詩言志」隨之確立為重要的中國詩學理論。「詩言志」與「抒情」的結合,就理論而言,象徵中國文學研究被納入西方的文學理論模式,即文學作為個人精神的產物,文學研究與個人內心情感、創作技巧、文學修辭及語言表現等層面相關。
王德威循著言志、緣情相提並論的軌跡,認為中國抒情傳統裡的主體,不論是那一個,「都不能化約為絕對的個人、私密或唯我的形式;從興、觀、群、怨到情景交融,都預設了政教、倫常、審美、甚至形上的複雜對話。」這個看法也見於蕭馳(1947-2021)對中國抒情傳統此一學術領域之定義與「譜系」的研尋。他引用宗白華所說的「中國意境特構」,它超越文類,是一種「持續而廣泛的文化現象」,「基於美學化宇宙觀念的倫理樂觀主義」,和郭象玄學和佛教天臺宗所開啟的獨特的精神超越之途,亦涵攝整體主義存在意識之感通所衍生的抒情原型,乃至由此而產生的文人生活對抒情文本的摹仿。顏崑陽論析〈詩大序〉則說,在儒系詩學中,所言之「志」為「關乎政教之志」,所緣之「情」則為感性主體對物、境有所感而發之情,彼此漸相滲透,是以儒系詩學中最完整的體用觀實為「心物交用、群己不二、情志融合」之詩體所發揮之社會倫理效用。其中詳析「志」與「情」的內涵,勾勒先秦至六朝的詩學體用演變。以上,皆為本書所參照的重要對象。
「詩言志」不能簡單等同於「抒情」,兩者有可以通釋之處,卻也有關乎政教與個人的差異,然而,這些論述的出發點幾乎都建立在詩言志說之上。筆者的問題意識即從此出發:「詩言志」以前,是否詩另有其根源形態與發展?當「詩」的聲符是「寺」而非「志」,是否另有蘊意?雖然近世開始有學者從文化人類學的角度參酌「寺」的形音義,研究「寺」與「詩」的關係,將「詩」理解為「在寺之言」,「詩人」可能就是「寺人」。葉舒憲、趙輝從神話學的角度,認為「寺人」為巫史祝卜。30顯然,在「詩言志」形成之前,在「詩」進入儒家義理脈絡之前,其與神話、宗教的關係已經有不少推闡,然而,這些用以推闡的相關論述彼此之間不無罅隙,值得我們進一步檢視與思索:「詩」從「寺」到「志」的演變,有無可能找到使其論述更為緊密的詮釋資料,進而建構一符合中國文化傳統精神的詩學觀?在此,筆者同樣使用神話學、文化人類學的取徑,不過,於圖象為主、聲音為輔的中文語文學更為用力,嘗試整合前說,期待有所裨補。
本書為一文化研究。
何謂文化?《易經.賁卦.彖傳》曾經曾對卦象作了一些說明,可以供我們參考:「『賁,亨』,柔來而文剛,故『亨』。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因而含蘊「文明以止」、「人文化成」的文化傳輸意義。在西方,culture,根據人類學家E.B.Taylor(1832-1917)的定義,為「作為社會一員的人所習得之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以及其他種種的能力以及習慣所形成之集合體。」在現代的語境下,文化則被理解為一種強調慣例、論述和物質表現的社會領域,其經過時間的沉澱,表現出為大眾所認可之生命意義的延續或中斷。「作為人類重要的特質,文化在人類學中是一個重要的概念,包括了在人類社會中經由社會學習而傳遞的種種現象。……文化也被用來指涉存在於特定人類群體或文化中,透過社會互動而傳遞,由知識和想法所構成的複雜網絡。」職是,「文化」(culture)一詞,無論中、西文,皆與象、意象或圖像(image)的傳輸(transmission)或過渡(transit)的意義有關。
綜結前述,我們可以歸納出幾個重點。首先,文化是一於特定人類群體中的存在,其存在的根源為意義,並通過傳輸的過程而保留下來。其次,它所通過的傳輸過程,包括其自我的接受,對他人的傳播。在此一過程中,語言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它是傳輸的載具。姑不論訊息本身即可能變化萬千,即便是同一訊息,因著接受者、中介物與環境無時不在改變之中,所產生的意義也會有或巨或微的差異。拜科技工具的日新月異之賜,文化研究不同於過去文學或是思想的研究,受限於領域特色,它跨邊界結合了不同性質的人文學科,聚焦於文化的現象,關注某個文化現象產生的根源、過程與發展。
本書考察中國文化傳統中的詩學,聚焦於上古時期,孔子(551-479B.C.)所代表的理性時代以前的階段,稍及於中古時期。孔子之前,相關的論述隨著出土文獻與文物的發現改變了資料闕如的境況,近年來也逐漸增多,卻還未建立系統。孔子之後,詩確立了「詩言志」的形態,論述繁盛且已脈絡化;為理解詩歌的整體發展,溯跡源流,觀其衍派,孔子是最重要的時間界碑,前有詩的神話期的六詩,後有漢儒於經典詮釋發展出來的六義,經過魏晉六朝對文學創作與理論的追尋,而有確立於孔穎達(574-648)的體用論。亦即本書的命題是,在詩的旅程中,最早的中國詩的體類、質性,歷經孔子所帶領的儒家形成的軸心突破,是中國文化轉型的根據。因而,本書以詩為訓,而以文化轉型為解。內文共分六章,考辨詩從言寺聲以追溯「詩」的起源暨其性質、建構詩的軸心突破、推演賦的流變、比興詮釋,最後定止於風雅頌釋義,以及六詩、六義源流的轉折。在研究方法的說明上,此地將先指認中國的文學傳統暨其文化特色,接著,勾勒語文學與神話學的研究視角,最後談中國詩學發展如何可能與中國文化轉型。
一、從「詩言志」提問詩的根源與作用
隨著二十世紀清末民初的西潮東進,效仿西歐、北美的風氣襲捲東亞,日本甚至有脫亞入歐的倡議與政策,中國知識分子也不例外。現代化的思潮下,忽略了中西文化是在特定的人類群體中開出的兩個不同傳統。當時學界接觸到的新術語與新概念,「文學」與「literature」是其中一種,其分屬截然殊異的兩種語言系統、思維模式與歷史形態。當時的文學批評與文學史觀念的研究,一併籠罩在西方影響下,其徑路可以分疏為兩階段,從二○年代到七○年代,日本和中國學者使用的是相對比較傳統的方法與思維;七○年代以降,則開始借鏡西方的觀點與理論,嘗試塑造一個屬於中國文學的「傳統」。然而,「傳統」與其說是等待被發掘,不如說是等待一種文化特性被發現、被創造、被確立,「為了創發傳統,舊史料必須為了新目的而有新的形態」去面對文化的刺激與挑戰,亦即中國文學必須建立起一種「傳統」,除了能標識出自身的特性,更能與西方文化抗衡。從「言志」傳統到「抒情」傳統,莫非因此而產生。這並不是說,這些文學傳統不存在,或者是它們未曾歷經歷史的累積而成為一種文化樣態或體驗模式,而是說這些傳統是在現代語境之下,透過現代學術的眼光,賦予過去一種新的現代性特徵。
在這樣的文學研究思考下,筆者關於中國文學的思考,整而言之,為抒情傳統,而以「詩言志」為起點,延伸則是「詩緣情」。
(一)「詩言志」與「抒情」傳統的確立
「詩言志」一語最早見於《尚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據考證,《尚書》的出現應係在商代中後期至西周時代,約是公元前十一世紀以前。《詩》被納為六經之首,經過漢代儒家經典詮釋的風潮,「詩言志」獲得了深入的解釋。特別是〈詩大序〉所說的「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後有《說文解字》逕將詩等同於「志」。經過毛亨、許慎,詩與志的連結幾乎不可分割,詩不僅僅言志而已,詩的自身就是志,唯有志能成就詩,詩所言莫非其志,是以《詩經》一書為前人之志的顯現。自是,「以詩言志」、「就詩觀志」結合「教化」的目的,以施政為核心,融入儒家義理脈絡,它是經典詮釋的方針、官方施教的手段,也被視為影響社會倫理建構的一環,接著,發展成文學創作與批評的準則,代有承傳,與魏晉南北朝的「詩緣情」、唐代的「文以載道」相比,「詩言志」的地位歷久不衰,漸漸流衍為最重要的中國文學術語之一。
西方文學有一神話故事所象徵的「敘事」傳統,早期的文體被三分為史詩、戲劇、抒情詩(epic,drama,lyric),而接受其影響的民初文人如王國維(1877-1927)、朱光潛(1897-1986)、宗白華(1897-1986),以至於學界最熟悉的陳世驤(1912-1971),乃至漢學家普實克(JaroslavPrůšek,1906-1980),他們的共識即是中國缺少史詩與戲劇,擅長抒情詩。甚而主張「中國文學的榮耀並不在史詩;它的光榮在別處,在抒情的傳統裡。」「抒情」一詞作為文學的一種類型,其對照面是「敘事」或說是「史詩」、「戲劇」的文學。於是,以抒情傳統是中國文學的代表,將抒情詩視為中國文學藝術傳統的主體。
中國最古老的文學是「詩」,試圖打造中國文學傳統的特質的民初文人立即要面對抒情與詩、詩與志的關係,亦即,「抒情」要成為中國文學的精神與特色,就不得不與「言志」有所連結。於是,他們從「詩」的聲符「寺」、「志」,以及志之所之的「之」,三字音同假借,是故「詩以言志」、「言志為文」;聞一多(1899-1946)則推考志與詩會不會「原來是一個字」,同時是「記憶」、「記錄」與「懷抱」?朱自清(1898-1948)是全面思考「詩言志」源流的學者,他的《詩言志辨》將「詩言志」視為中國文學精神的根本,六朝「詩緣情」是屬於「詩言志」的傳統,而唐代的「文以載道」則是「詩言志」的擴展,而「抒情」與「言志」其實並無不同。沈從文則認為:「詩的用處照古義說是『言志』,照如今解釋是『抒情』。」「抒情」作為一個具有現代意義的術語,其內涵需要透過「詩言志」來建立。兩者的會通就在於「志」中有「情」,且「言」即是「抒」。於是中國學界於中國傳統中找到了「抒情」這個既具有現代性意義,又能夠結合中國古典文學傳統(詩言志)的論述,王國維、朱光潛、宗白華以此建構其中國美學的論述,唐君毅(1909-1978)、徐復觀(1909-1978)、沈從文(1902-1988)、胡蘭成(1906-1981),以各自的立場表述「抒情」,其後更有無數論者,在此不遑一一列舉,俾免掛一漏萬,詳本章相關的引述。於是,「抒情」因此不僅只是文學的問題,而是作為一種「一種生活實踐的可能性」,貫穿了中國文化精神。
「詩言志」自此與「抒情」連結。國民黨政府遷臺,民國學術斷隔裂解為海峽兩岸,臺灣學界建構抒情傳統論述,大抵承陳世驤之緒餘,「言志」也被放在「抒情」中做理解。蔡英俊認為,「詩是透過語言來表達情志」,且〈詩大序〉「情動於中而形於言」一語為「志」添注了「情」的內容,匯成傳統詩學中劉若愚(1926-1986)所說的「表現理論」。高友工(1929-2016)認為「言志」一則與浪漫主義的「抒情」有本質上的聯繫,也符合中國文學特色的「抒情言志」。志與情的連結從〈詩大序〉「情動於中」開始,結合六朝以來的「緣情」論,明代的「性靈」論,到民國發展出抒情傳統論述,蔚為風潮,「詩言志」隨之確立為重要的中國詩學理論。「詩言志」與「抒情」的結合,就理論而言,象徵中國文學研究被納入西方的文學理論模式,即文學作為個人精神的產物,文學研究與個人內心情感、創作技巧、文學修辭及語言表現等層面相關。
王德威循著言志、緣情相提並論的軌跡,認為中國抒情傳統裡的主體,不論是那一個,「都不能化約為絕對的個人、私密或唯我的形式;從興、觀、群、怨到情景交融,都預設了政教、倫常、審美、甚至形上的複雜對話。」這個看法也見於蕭馳(1947-2021)對中國抒情傳統此一學術領域之定義與「譜系」的研尋。他引用宗白華所說的「中國意境特構」,它超越文類,是一種「持續而廣泛的文化現象」,「基於美學化宇宙觀念的倫理樂觀主義」,和郭象玄學和佛教天臺宗所開啟的獨特的精神超越之途,亦涵攝整體主義存在意識之感通所衍生的抒情原型,乃至由此而產生的文人生活對抒情文本的摹仿。顏崑陽論析〈詩大序〉則說,在儒系詩學中,所言之「志」為「關乎政教之志」,所緣之「情」則為感性主體對物、境有所感而發之情,彼此漸相滲透,是以儒系詩學中最完整的體用觀實為「心物交用、群己不二、情志融合」之詩體所發揮之社會倫理效用。其中詳析「志」與「情」的內涵,勾勒先秦至六朝的詩學體用演變。以上,皆為本書所參照的重要對象。
「詩言志」不能簡單等同於「抒情」,兩者有可以通釋之處,卻也有關乎政教與個人的差異,然而,這些論述的出發點幾乎都建立在詩言志說之上。筆者的問題意識即從此出發:「詩言志」以前,是否詩另有其根源形態與發展?當「詩」的聲符是「寺」而非「志」,是否另有蘊意?雖然近世開始有學者從文化人類學的角度參酌「寺」的形音義,研究「寺」與「詩」的關係,將「詩」理解為「在寺之言」,「詩人」可能就是「寺人」。葉舒憲、趙輝從神話學的角度,認為「寺人」為巫史祝卜。30顯然,在「詩言志」形成之前,在「詩」進入儒家義理脈絡之前,其與神話、宗教的關係已經有不少推闡,然而,這些用以推闡的相關論述彼此之間不無罅隙,值得我們進一步檢視與思索:「詩」從「寺」到「志」的演變,有無可能找到使其論述更為緊密的詮釋資料,進而建構一符合中國文化傳統精神的詩學觀?在此,筆者同樣使用神話學、文化人類學的取徑,不過,於圖象為主、聲音為輔的中文語文學更為用力,嘗試整合前說,期待有所裨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