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書試閱

旅行的抉擇

有情境喜劇「聖經」之稱的美國影集《六人行》(Friends)第一季的第一集,就帶出了美國多元的社會面向:瑞秋被朋友要求剪掉父親贈與的信用卡(經濟獨立)、羅斯和交往多年卡蘿離婚,因為卡蘿愛上另外一個女人(同性戀題材)、莫妮卡幼年肥胖歷史(霸凌和美國飲食問題)……這些議題從現今的角度來看當然見怪不怪,令人驚訝的是,我們仍舊不斷在討論、解決、釋懷20幾年前(於1994 年,民國83 年)就已經被提出的問題。

第十季的尾聲,瑞秋決定離開紐約,到巴黎從事時尚業。羅斯不希望他走,硬是用恐龍蛋化石來利誘瑞秋前老闆再度僱用她(因為該老闆的兒子熱愛恐龍),希望能挽留瑞秋。

瑞秋答應了。她來到羅斯的公寓,告訴說,她決定接受前公司重擬的高規格待遇,留在紐約。

她邊說著那極高的薪資,神情卻愈來愈落寞。因為她知道,自己的心,其實嚮往去巴黎。羅斯感覺到了,對他來說,面對瑞秋離開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但是羅斯知道,如果硬是把瑞秋留在紐約,她也不會快樂的。

面臨離別的我們,總是會想盡各式各樣的理由來「合理化」或「罪名化」自己或彼此的行為。今天一個知道自己想要什麼的人,毅然決然地離開家園,有人看來任真自得,有人卻覺得「自私極了」。

自私什麼?我想問。

我私以為,如果瑞秋真的為了羅斯留在紐約,才真的自私。

我私以為,如果羅斯為了天天看到瑞秋,硬是把她留下來,才真的自私。

因為,心,騙得了一時,瞞不了一世。

總有一天,瑞秋會發現,自己再也沒有那樣的活力及時間,離開美國,到浪漫的巴黎冒險。在紐約,她的事業可能平步青雲,夜闌人靜時,夢裡迴盪不去的巴黎仍舊輕輕地招喚,然而她再也提不起勁去了,現在的生活,習慣了,平穩了。有遺憾嗎?不知道,我們都不是瑞秋,只有她自己知道,只有她清楚「我做這一切還不都是為了你,羅斯。」的這個決定,能不能掩蓋住夢中香榭里舍大道的車水馬龍聲。

總有一天,羅斯會發現,瑞秋一遇到工作挫折,便開始埋怨早知道就去巴黎的事情,然後,他或許會開始覺得,是自己害她的。這對羅斯並不公平,因為是瑞秋自己選擇的,羅斯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他想要瑞秋留下來,他盡力了,他辦到了。他可能唯一忽略的事情是:「留下了人,留不住心,比什麼都枉然。」當你放手讓愛的人走,愛你的人只會更加倍珍惜。

問題還是回到,你究竟知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

你說,責任感在哪?人與人之間的連結,家庭之間的聯繫,都是一種責任和愛。能拋下就拋下嗎?那還真枉為人了。

我說,你想拋下嗎?

你說,我想,但是不能,因為我有責任感,我愛身邊的人。

我說,責任感很美,我相信那些你所愛的人,可以強烈感受到你為他們付出所犧牲的一切。但是,千萬不要讓這份犧牲,成為未來情緒爆發時,失去理智的馬後砲。

因為,是你自己決定,要用責任感過你的人生。那些你愛的人—並,沒,有,求,你,這,麼,做。大部分的時候,是你「以為」他們希望你這樣做。

事實上,那些你認為有責任感的照顧,你認為必須犧牲一切、隱瞞苦衷來愛的人們,比你想像中堅強,也比你想像中更具包容,如果他們也同等愛你的話。

你說,天曉得「知道自己要什麼」有多難?

我知道啊,親愛的讀者們,我一輩子都在找,我還在找,我還想要找,然後我覺得每一天,我都多了解自己一點點,前提是我得勇敢,學著不拿別人的存在當藉口,學著不用我對別人的愛來情感勒索,學著接受自己犯的過錯,學著時時刻刻珍惜身邊這些最愛你,但是很可能最容易阻止你活出自己的人。

愛一個人是這麼難,然而我們都用自己想要的方式愛人,鮮少想過用對方想要被愛的方式愛他/她。

出走也好、出櫃也罷;離職也好、離鄉也罷。試著,在下次想著「我是為了你,才會_____。」這個略帶悲情又勒索的情感句子前,深呼吸,與其揣測對方一定會希望你做什麼選擇,看在老天爺的份上,先問問「自己」希望做什麼選擇。
問自己簡單多了,不是嗎?

出走吧

因為旅行的關係,我常常需要移動,簡稱:「微搬家」。每個遷徙,每搬進一間公寓、宿舍或工作室,很難不去意識到「反正很快就要搬走了,又何須太過仔細布置裝潢?」的心情。

然而,3 個月也是90 個日子;6 個月也有4320 個小時。我們,要選擇用哪一種態度來活呢?旅行,讓人更懂得什麼叫做「捨得、捨得、不捨、不得」。我是那種很不會丟東西的人。台南家裡的房間抽屜,還細細存放著和高中好友上課傳的字條,血氣方剛時寫的情書,無病呻吟時所作的詩集,某一年麥當勞推出的月曆優惠券。

太多回憶。丟了,捨不得,深怕忘記。畢竟睹物思人,久久整理一次房間,每一個筆跡都是一段青春,每一封情書的摺痕都是一段心跳加速的回憶。

「如果要看到才會記得,那肯定不深刻吧?」有人會問。

我不知道,人是如此健忘。即便如此,我總相信人是念舊的。

「要學著灑脫一點啊!」你說。

我有,每一次打包、裝箱,都是一種折磨,好似要逼自己在懸崖口選擇到底是愛A 還是愛B。被放棄的那一個,就從此掉入萬丈深淵。

「可,就是兩個都愛啊。」我內心小宇宙吶喊著。

然後,隔天在機場秤重的時候發現超重,狗急跳牆,不只把A和B 一股腦兒全給扔了,就連C,也眼睛眨也不眨地就直接壓碎。

然後發現,那種因為匆忙丟掉回憶而痛不欲生的鬱悶感,根本延續不到安檢後登上機艙繫上安全帶的那一刻。

「真是絕情啊?」我偶爾會想。

然而,我愈來愈享受這種「丟」的時刻。這才是人生中「選擇」這個科目最直接的考題吧?透過不斷的旅行移動,我們被迫面臨選擇,被迫表露喜好,被迫當機立斷,也唯有如此,我們才更認識自己。

最大的bonus,便是在這兵荒馬亂之際,突然意識到自己存在的快樂和意義,跟這些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A、B、C、D、E……其實,超,沒,有,關,係,的。

在往後的流浪裡,我帶的東西愈來愈少。

蘇珊‧ 桑塔格(Susan Sontag)說:「你說得愈多,我知道的愈少」。我覺得旅行也是如此:「你帶的東西愈少,就愈有機會更了解自己。」我相信旅行中所體驗到的那些美麗、痛苦、燦爛、哀傷……,都烙印在我們體內。的確,我們很健忘,說真的,我還挺感謝老天創造人的時候,沒有給我們過目不忘的記憶――因為,那每一次「想起」的瞬間:一個味道、一個轉身、一個背影、一個聲響,那排山倒海而來的每,一,個,畫,面,都在不斷提醒我們,活著真好。

旅行吧,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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