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和橘是在網路上某個社群所認識的網友,而關於我們是如何發現這個社群並且加入的最初原因已經不可考,但我個人喜歡將它解釋成緣份。
一開始和橘只是聊的來的網友,聊聊這個聊聊那個,聊所有不痛不癢純粹打發時間用的話題。
慢慢的,就像是全世界所有聊的來的網友都會做的事情那樣,我們交換照片交換電話,我們並且開始參與這個社群的網聚,我們開始走出無形的網路走入真實的人生。
我們開始變成真實生活中的朋友,對於彼此的稱呼不再是網路上那或者令人不解或者令人發噱的暱稱。
橘的名字裡有個菊,但她個人覺得這個菊字很LOCAL很不適合她--橘認為她個人是歐美風--於是橘堅持要我叫她橘。
橘的年紀長我三歲,高職畢業就開始工作並且二十過幾歲時就自己當起老闆來;橘的個性就像太陽那般的溫暖卻不刺眼,像個愛照顧人的大姐姐似的溫暖;橘說我的款很像她家裡的那個弟弟--一看就是會劈腿七人並且搞大女生肚子的那個款--只不過我最多只劈腿過三人,並且我可沒像她弟弟十七歲就當起未婚小爸爸來。
甚至我們都來自於台灣的最南端並且兩家只隔了一條街。
走入真實的朋友。
橘說我的款確實是在她會喜歡的類型裡,而我向來也喜歡交往大姐姐型的女生,我常在想如果在相識的最初有一方提出交往的要求,那麼對方肯定是不會拒絕並且欣然接受的,只不過不知道為什麼我們始終沒有這麼做。
世紀之謎,對於我們而言或許可以這麼說是。
橘的說法是她才不會想要染指有女友的男生,而至於我則認為我們實在是太熟太熟了。
當兩個人熟識到了某種程度之後,愛情往往就無法趁隙而入。
鬆了口大氣,這是當我們確認彼此都沒有想要交往的念頭時,雙方面當下的第一個反應。
『你呀,別人把心交到你的手上只會被你弄碎。』
橘老是這麼說我,每當我們聊及我的感情生活時,所以我才會有點奇怪橘怎麼會想要找我打工,並且打工的名稱叫作是傳達者。
『傳達者?這是什麼東西?某種新糖果的名稱嗎?』
結果橘沒有回答我,卻拉著我筆直的往書局走去,橘找到一本火星爺爺寫的《第三號小行星》這本書,立刻結帳之後又拉著我--橘絕大部份的時候行為實在是有夠粗魯--到最近的咖啡館坐下,並且要求我立刻翻開來閱讀第一章。
當橘抽完第三根香菸的時候,我同時也了解到關於傳達者的這個東西:
「這麼說好了,你有沒有什麼很想念的人,曾經非常要好,但是因為某種原因,你不能再跟他見面?有沒有這樣的人?」
我想了一下:「好像有。」
「你不能跟他見面,但是很想知道他的近況,想知道他最近過得好不好怎麼辦?」
「怎麼辦?」
「你可以花錢委託我,我會去跟他見面,我會去拜訪他,我會偽裝成一個客戶,或是一個信用卡的推銷員,去跟他聊天,去觀察他的生活,然後回來把我所看見的,以及我跟他的對話說給你聽。」
『妳頭殼壞去了嗎?』
這是我看完之後的第一個想法。
『別人寫在小說裡的東西,妳怎麼會覺得有真實的可行性呀?』
『Why not?』
結果橘這麼反問我,順便還噴了我滿臉菸;我這才想到網聚已經結束,我可以回到自己而不再扮演網聚裡那些媽媽姐姐們眼中的研究生乖寶寶;想跟橘借根菸抽結果卻發現橘抽的是涼菸,所以還是作罷。
『因為太夢幻了吧?妳看愛情小說嗎?』
橘搖搖頭,然後挑著眉示意我繼續往下說去。
『那還好,要不妳看了愛情小說歌誦愛情有多美麗感人、真愛確實存在,然後就信以為真跑去跟個豬頭至死不渝還一生一世的話,我準會笑死妳。』
『拜託哦!你以為我會那麼白痴嗎?我頂多只看慾望城市而且只看到第四季,因為第五季被剪的莫名其妙而第六季的結局又太美麗我吃不消。』
『那奇怪妳明明頭殼沒壞去怎麼會想要把小說裡的東西弄到真實人生中來搞?』
『因為太喜歡傳達者這東西了,喜歡到非得把它搞到我的現實生活中不可。』
捻熄了菸,橘說。
『我開徵信社,你記得吧?』
『印象深刻咧。』
『所以啦!如果有客戶需要傳達者的話,剛好我有資源可以幫客戶找出那個人,這是我的強項,然後我把被尋者的資料PASS給你,你去扮演傳達者的角色,再回報給客戶,這是你的強項。』
『何以見得?』
『我不曉得。』
『嘖。』
『而且重點是,如果我的客戶是女生的話,不管幾歲你都不淮染指她,也不准讓她愛上你。』
『為什麼?』
『這是商業道德的問題,而且關係到我的信譽。』
『哪個性慾?』
『你冷掉了哦。』
『哈!』
『反正我們這一行很忌諱這一點,而且重點是--我可不想惹麻煩。』
『哦。』
『那就這麼說定囉。』
『不過,我還是有個問題。』
『啥?』
『真的會有人需要傳達者嗎?尋人還說的通,但尋到人卻不見面,只想透過傳達者知道對方的近況……怎麼想我都覺得好奇怪。』
『你還年輕當然不懂。』
『我已經二十四歲了耶。』
『我所謂的年輕指的並不只是實質上的年紀。』
結果橘這麼回答我。
本來我以為橘只是一時興趣好玩說說,結果沒想到隔天就接到橘的電話說是有案子上門。
『不是吧?妳是玩真的哦?』
『那當然,你什麼時候看老娘說笑過?』
『三不五時。』
『你屁彈。』
『真的呀。』
真的。
第一次和橘見面的時候我就被她給騙到了。
那時候橘拿著手機給我看照片,照片上是一個兩歲多一點的小男孩,頭光光的腿短短的笑容憨憨的,橘說那是她兒子,我有點遲疑的說不知道原來她結婚了--
『幹什麼結婚才能生小孩?』
結果橘這麼反問我,接著喜吱吱的描述關於小短腿--橘這麼稱呼這小孩--的一切。
『那為什麼有了小孩還不結婚?』
橘嘆了口氣,表情黯淡了下來,橘輕描淡寫的提起那個男人、孩子的爸,橘話說的很輕但神情卻好沉,當我感覺到心疼並且心揪了的時候,橘卻突然爆笑出聲,並且大肆的嘲笑我真好騙。
『那是我小姪子啦!哈~~笑死我了。』
『喂!拜託不要隨便拿這種事開玩笑好不好?』
又氣又惱的,我抗議道。
『男人是超級禁不起這種玩笑的啦。』
『小短腿真的跟我很像哦。』
『像個屁。』
『真的啦!帶出去每個人都以為小短腿是我兒子耶。』
『那是因為妳帶著他到處騙人吧?』
『並沒有,而且,我比他媽媽還像他媽媽咧。』
『妳病了妳。』
『妳病了妳。』
此時此刻,我又說。
因為橘說她先把這個訊息貼上網路--MSN暱稱、她在部落格的網頁、甚至是YAHOO拍賣網站--然後當真有人來詢問,並且還成交。
『是認識的人嗎?』
『就我朋友呀。』
『那搞不好對方只是在跟妳找話聊,妳少在那邊耍天真。』
『我說啊這位少男,天真這東西已經在姐姐我身上不見很久了哦。』
『也對。』
『嘖!反正明天就知道了,我要他先匯一半當訂金,老娘才沒笨到做白工咧。』
『這種事情有收費標準嗎?』
『規矩是先付一半訂金,事成之後再收尾款。』
『了解,但我問的是收費價碼並不是收費規矩……。』
嘖!
『哦…價碼寫在對方臉上。』
『此話怎講?』
『越讓我討厭的臉我收的越貴。』
並且:
『所以我喜歡跟討厭的人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