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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所喜歡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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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所喜歡的男孩

莎士比亞說:「:愛情是一朵生長在絕壁懸崖邊緣上的花,要有勇氣才能摘取它。」

吳淡如說:「在愛情中勇氣十足的人,是值得喝采的。也許會跌得鼻青臉腫,但他才有機會得到夢想中的勳章。」

畢業十三年了,我和丁老師一直有連絡。雖然,只是淡淡的問候。

丁老師是我高中時的英文老師。我念高一時,她二十八歲,大學剛畢業沒太久,名校英文系畢業的她,負責教導參加校際英文演說比賽的學生。

看過丁老師的人,絕對不會忘記她的樣子。她的衣著有點古板,至今難得一變──老是穿著白襯衫和黑色長裙,戴著黑色的膠框眼鏡,留著沒什麼型的蓬鬆長髮,看起來臉上就寫著「我是老師」,不過,如果卸掉那些不合時的穿扮,仍然可以看得出來,清瘦、瓜子臉、五官秀緻的她,年輕時是個古典美人。

算一算,丁老師已經四十三歲了。至今沒有結婚。她曾經告訴我,學生們都耳語著,她沒結婚,是因為她一直在等某個人。有個傳說是這麼描述的:那個人是她的初戀情人,在留學美國的時候出了車禍,因而她賭誓終生不嫁;又有人說那個男人本來答應回來娶她的,但辜負了她,在美國結婚生子了。

「真好笑!」丁老師在談及這些流言時,神情總是很自在。

「真正的理由呢?」我問。

「以上皆非。」她神祕的說。

這十多年來,我們已經從師生關係變成朋友關係。

高一時,她只聽我唸了幾句課文,就把我挑出來當成她的「種籽」學生,我在她的指導下參加了好幾次演說比賽,都有不錯的成績,她一直把我當成得意門生看。

每年她生日時,我一定會寄上卡片和賀禮。

這些年來,丁老師甚至是我的MSN 之友。她會在我半夜沒睡時打一行字提醒我:夜深了,工作別太努力喔!

畢業後她甚至還請過我回母校對學弟妹演講。

雖然,我並沒有她想像的那麼有成就。

高中真是我人生中最風光的時候。因為常常代表學校參加比賽,所以在朝會時常被唸到名字,公開上台領獎。全校同學都看著我,那種感覺真像現在在國際影展得到最佳女主角的巨星。我的成績也很好──校長為了鼓勵大家進步,每次考試都設了一個「前百名排行榜」,我的名字總是在第一或第二名。

那時的我,自我感覺十分良好,好到有些驕傲的地步。

現在我只是某個精品品牌的行銷公關部經理。此品牌國際知名,我看似能夠呼風喚雨,常在某些媒體上露臉,但我自己知道,我只是個狐假虎威的傢伙。

若沒有這個飯碗,我什麼都不是。

雖然大家都說我能說善道,但我有時在半夜裡醒來捫心自問,我的專長到底在哪裡,總是滿腦子茫然,十分徬徨。

接著,會有另一個問句像劍一樣刺痛我的心:「妳活著到底意義何在啊?」

我三十歲了,有好薪水、好學歷,也有個還不錯的男友,但是我常覺得自己是個輪廓不清、常被一團煙塵籠罩的不真實的影子。

「宜蓉啊!可不可以請妳幫個忙?」那天,丁老師在MSN上呼喚我:「我已經不打算再教書了。」

「怎麼了?」

「說來話長。妳知道,我家人都在馬來西亞。我爸爸最近身體不好,希望我回家。我想要辦一個募款活動,籌募獎學金,再加上我一半的積蓄,就有一筆大錢可以長期幫助本校優秀清寒學生,妳可不可以幫我忙?」

「義不容辭。」我回答。

「妳真是個好孩子,」她傳給我一個表示開心至極的表情符號,「妳念舊,不忘本。」

被她這樣讚美,我整個人都快飛起來了,自然是兩肋插刀。

我擅長辦活動,這難不倒我。

募款會當然要找丁老師教過的學生,和她有些淵源,目前又有些成就的學生。

「辦活動沒問題,找名單比較難。」我說。

「我早已經開好名單了。」丁老師慢條斯理的回答。她就是一個不管做大小事都會想得很詳細的人。



*   *   *

我在名單裡看到好幾個熟悉的名字。其中一個是任進。

好久好久沒想過他了。高一的時候,我們曾是同班同學。

他和我們不太一樣。在這以升學為主的學校,他是個異數。他不是考進來的,是因為體育成績優異保送進來的。他是一個四百公尺低欄的選手,曾經得過全國高中四百公尺低欄第一名。

在這個很重視成績的學校裡,任進應該不會太快樂。和我一起念高一時,他已經留級一年了。

照理說,留級一年,應該有些自卑感才對,但是任進仍是個臉上充滿陽光的運動員,他好像徹底不在乎功課這件事。平時,他不愛說話,好像有一片自在又朦朧的光暈包圍著他。總是一大早就到學校練習,我到學校時,他已經在操場上像一隻飛躍的羚羊般跳躍。

我的視線總是暗暗追逐著他。愛運動的男孩一身肌肉,黝黑又結實,跑起來像風一樣,他多麼與眾不同。

一大早就揮汗如雨的練習,使得他一到上課時就都在睡覺,有時還不自覺的發出鼾聲來。雖然他很高壯,位子被安排在最後一排,但他打鼾的聲音還是會清楚的傳到前幾排來。

有的老師很生氣,比如教數學的、高高瘦瘦、長得像猿人似的李老師。

那天在教基礎邏輯吧。

那一幕我還記得很清楚。他又打呼了,老師把他叫了起來:「同學,我問你一個問題!」

我回頭,看見他大夢初醒,正拭掉嘴邊的口水。許多同學在暗自竊笑。

「若天下雨,則地濕;那麼,若地濕,則天下雨,對不對?」李老師的口氣很嚴峻。他是一個脾氣很大的老師,同學們盛傳,只要他前一天跟老婆吵架,第二天上課就會找同學們出氣。

「喔……」任進望著天花板想了一秒鐘。他的位子離我太遠了,沒有看到我一直在對他搖頭。

「對!」他說。

「對你個頭!」老師怒喝。

忽然之間,一個擦黑板的板擦從我的頭上一尺處飛過。李老師動手了。

眼看著板擦就要打到任進的頭。啪的一聲,粉塵四濺,任進竟然扎扎實實的接住了板擦。

看傻眼的同學們竟忍不住喝起采來。

果然是運動員!動作敏捷真是沒話說!睡眼惺忪時動作依然精確!我在心裡也為他鼓掌。

李老師面子掛不住,滿臉脹紅,不顧為人師表之尊,竟然對他罵出一連串三字經。

他沒有表情,慢慢的走到教室前頭,輕輕的把板擦歸位。

「你這個白痴,不配聽我的課!你給我出去!」

「喔,好!」任進仍然一派輕鬆。他很順服、也很自然的走出教室,不多久,我又看到他在跑操場。他跑步的樣子,就好像全世界與他無關。

從此李老師上課都故意不看他,把他當空氣一樣。據說是體育主任來替他跟老師道歉,老師才沒繼續找他麻煩。

這一幕,帥透了!這一段小小插曲,在平淡的求學生活中,像一顆寶石一樣,永遠在我心裡的保險箱閃亮著。

他真是酷斃了!我記得,我曾經很喜歡任進。

我寫過一本少女的日記。裡頭寫的都是我如何喜歡他。我甚至相信,看到流星時許願會成真,也曾在看見流星時許下願望:希望有一天他會把我抱在懷裡,把氣呵在我臉上……

我還寫下:不管人家覺得我們多麼不配,一個是東,一個是西,一個是南,一個是北,我還是堅持喜歡你。

那本少女的日記在幾年前搬家時被整理了出來,看了看那內容,我自己都覺得好笑。笑完,就把它燒了。

可是,我們雖然在同一班,但是交集卻很少。

可能是因為我喜歡他,所以刻意矜持的迴避他。

我跟他站得最近的一次,是在某次全校朝會校長頒獎時。他得到了校際比賽的四百低欄金牌,而我在同時期得到那一次高中生演說比賽的冠軍。

我們一起站在台上,常常上台的我臉紅心跳不止。

掌聲響起的時候,我小聲的對他說恭喜。他聽到了,小聲的說謝謝。

他至今可能不知道,我曾經幫了他一個大忙。

我是班上的數學小老師。壞脾氣的李老師對我很好,很信任我,那時他家裡有事──他改完我的考卷後,就要我幫忙他改所有同學的考卷。

照理說,他應該只有十八分,只猜對幾題選擇題。

我模仿他的筆跡,偷偷改了答案,也把考卷空白的地方都補上了。那年,他的數學平均成績及格了,使他順利升上高二。

高二時,因為隔壁班有同學談戀愛,結果女生大了肚子,只好輟學。雙方家長鬧到學校來,怪學校沒把孩子教好,所以校長忽然下了一個命令,男女分班。

我離他越來越遠了。只能在每天上學時經過操場,看到他在操場上奔馳,看他抿著唇,表情很認真,一圈又一圈的跑著。他的眼神總是很堅定的看著前方,好像要衝破某種障礙似的。

我很喜歡他,但我只把喜歡他當成一個秘密。身為學校的風雲人物,我也接過不少男同學的情書,但是,我只喜歡他。

我沒有告訴任何人我喜歡他。當時我相信的是,愛一個人,不必讓他知道,那才是一種柏拉圖式的最高層次的愛情。

高三時,父親換了工作,我也只好跟著轉學。剛開始看不到他時,我每天愁眉苦臉,讓我的新同學們誤以為我很嫌棄他們。沒有他,我的少女夢也失去了顏色。

曾經很喜歡一個人,在蒼白的青春裡曾有一個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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