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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鳥宮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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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蒂娜用淺棕色的眉筆,在剃光的眉上仔細地描著,勾勒出兩道像柳葉般的弧線,再用眼線筆將圓圓的杏眼拉出兩道修長的眼尾,她將鏡子拉遠看了又看,才又拿出一支豔紅的唇膏,將嘴型畫成如櫻桃似的朱唇。

窗外傳來幾聲汽車的喇叭響,她探出頭朝大街望了一望,一位棕髮碧眼的年輕男子正站在吉普車駕駛座上,對著她的窗口揮著粗壯的手臂。那男子的臉上帶著一抹稚氣,燦爛的笑容就像迎著陽光的向日葵,在他寬闊的肩膀上還襯著兩片軍便服的臂章,一米八五的挺拔身材,彷彿是從希臘神話裡走出來,令眾多女神神魂傾倒的納西瑟斯。

蒂娜回過頭抓起了皮包和外套,匆匆跑出了房間,經過悌悌的房門時還大喊了一聲:「我出去了,妳今天自己去上班吧!」

「妳跟誰出去鬼混呀?」悌悌的臉上還敷著蜂蜜蛋清,只能用很模糊的口音支吾地問她,不過並沒有聽到任何回應。她走到窗邊往外探了一探,正好看見那位洋男子拉開車門,邀請蒂娜上了那台敞篷的軍用吉普車。悌悌在窗台前喃喃自語:「又是那個萊恩喔!這麼好命,搭上個有車階級的阿哆仔長官?」

她們倆都在台北美軍招待所附近上班,不同的是蒂娜在一家叫「Perry’s」的俱樂部駐唱,而悌悌則是在一間無牌酒吧「瑪杜莎餐廳」當吧女。兩人都是從屏東上台北奮鬥的南部女孩,雙方在老家時還互不相識,悌悌是在Perry’s陪美國大兵「買大酒」時,才得知台上那位演唱爵士歌曲的女歌手也是從屏東來的,兩位他鄉遇故知的女子才開始熟捻起來,後來還在雙城街附近合租了一層兩房透天厝。

蒂娜之所以可以比悌悌幸運,能站在台上不需要靠美色和肉體掙錢,全憑她在高中時代優異的英文成績,以及小時候在天主堂受到外國神父的啟發,才會對洋文和音樂充滿了濃厚興趣。童年時的蒂娜就常和一班小朋友站在教堂前獻唱聖詩,再長大一點後還透過神父的介紹認識了西洋歌曲,也從他的老唱機裡學到了許多五十年代的西洋金曲。

要不是家中還有三位年幼的弟妹,她也不會在高中畢業後就北上掙錢,但如果不是如此的因緣際會,她也不可能在偶然間實現了上台演唱的夢想。民國五十五年,台北美軍招待所成立的第二年,還未滿十九歲的胡靚妹來到了台北,剛開始也和許多外地女孩一樣,在招待所附近的餐廳、旅館或俱樂部裡洗碗打雜。

直到有一次,無意間被俱樂部裡「雷洛合唱團」的鼓手發現,這位黑黑瘦瘦的鄉下女孩在打雜時,竟然哼著那首叫「帶我上月球(FlyMetoTheMoon)」的英文歌曲,發音與咬字簡直就像個洋女人,輕柔如煙霧般的嗓音也宛若佩姬‧李(PeggyLee)的分身。

這位鼓手驚為天人將她引薦給團長,才終於發掘了這位深具潛力的女孩。從此胡靚妹成了雷洛合唱團的女主唱,也取了個「CRISTINA」的洋名,蒂娜也因此漸漸成為Perry’s俱樂部裡頗受歡迎的爵士女歌手之一。

他們和另外兩個樂團每晚輪流在Perry’s各表演兩場,俱樂部裡的顧客絕大多數是從越南戰場飛到台灣,以「休息復原計畫(R&R)」之名度假的美國官兵,還有他們在台灣的女友或帶出場的吧女。當時還很單純的蒂娜,並沒有像其他女子那樣勾搭上任何美國大兵,尤其是那些每次才來台休假五天,鎮日狂歡縱慾的過客。

因為,她聽過太多吧女為了才見過幾次面的美國大兵墮胎,或者天真守候著一段無疾而終的戀情,最後卻依然孤身將混血兒女拉拔大的悲劇故事。

不過悌悌仍然笑她傻,總是無緣無故推掉那些仰慕她的大兵情人:「妳不知道美國人就是亮晶晶的美金啦,他們的錢可比我們台灣錢『大圓』耶!妳要是交到一個真心愛妳的大兵情人,還幫他生下一個古錐囝仔,肯定就能綁住他們的心囉!說不定在越南打完仗之後,就會把妳接到美國呢!」

蒂娜從來不覺得自己會有那種命,她現在每個月可以分到台幣一百塊出頭的駐唱費和小費,已經覺得綽綽有餘了,寄些家用給屏東老家的父母後,手邊還能存到一筆小小的積蓄,她對目前這種踏實的生活已經非常滿足了。

不過自從她遇到萊恩‧堅肯斯後,所有的原則卻完全被他給打亂了。

剛開始,她還對這位總在演唱中場時間,找她搭訕的異國男子很反感,尤其討厭他常在英語對話中賣弄幾句自以為很流利的中文。她曾經直接回絕過萊恩的糾纏,表明自己對R&R度假的美國大兵沒興趣。結果他卻出乎意外地回答:「(我不是從越南來度假的美國大兵呀?而是長駐在台灣美軍顧問團的士官,目前負責支援督導台北附近的一個營區。)」

「(什麼是美軍顧問團?聽都沒聽過!)」蒂娜假裝一副毫不感興趣的樣子,一邊打馬虎眼,一邊朝著吧台旁的其他團員使眼色求救。

「(就是美國軍事援助技術團MAAG呀,我們是被派過來輔導台灣軍事技術的顧問小組,我已經在台北待了快一年了!)」

「(這麼複雜的英語名詞,我聽不懂啦。)」

「(反正……意思就是……我是長期在這裡的美國軍人啦!妳還有什麼理由拒絕和我跳一支舞?)」

蒂娜實在受不了這位死皮賴臉的洋大個,當下腦袋轉呀轉的,不經意瞄到他襯衫領口敞開的胸膛,索性就瞎扯:「(我不喜歡毛髮這麼濃密的男人,看起來非常噁心,這個理由夠了吧?我要上台演唱了!)」

萊恩看著她走向舞台的背影,露出一抹失望的神情。畢竟他從小到大還不曾被女孩子拒絕過,在台灣這段時間有多少女人對他投懷送抱,他卻從來不像其他洋同事那樣為所欲為。怎麼這會兒卻會栽在這位令他傾心不已的小女人身上?

蒂娜本來還以為這位長得還算帥氣的洋士官,肯定會像那些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度假大兵,在她幾次刁難後就知難而退。誰知道一星期後的周末他又來了,而且仍舊在中場休息時間擠到角落那張她專屬的高腳凳旁,露出兩排潔白的牙齒微笑地看著她。

「(妳瞧!我現在是妳可以接受的類型了吧?)」萊恩迅速解開襯衫上的四、五顆釦子,露出完全光滑白嫩的胸口,還如定格般傻傻地笑著。

他裂開嘴維持著那副俏皮笑容:「(我今天早上足足花了兩個小時,躲在自己的小房間裡,將全身上下的毛全都刮得一乾二淨!還用掉我好多刮鬍泡沫呀!)」

她看著萊恩胸口還有幾道狼狽的刮傷,愣了好幾秒後,才指著那片潔白的胸口噗哧大笑出來,抱著肚子怎麼也直不起腰來。愣頭愣腦的萊恩也跟著傻笑了起來,還像耍猴戲似地也露出潔白的雙臂和小腿,向蒂娜展現自己的「冰肌玉膚」。

他們倆的笑聲持續了好幾分鐘,夾雜在背景那首貓王的經典搖滾歌曲「沒事啦(That’sAllRight)」的歌聲中。從那天開始,她不再排斥他、不再刁難他,甚至接受他的邀請到台北美軍招待所看過幾場洋片;也陪著他偷偷開著營區的吉普車到郊外兜風;或者去那些美國大兵絕對不會去的小吃攤大啖。蒂娜並非因為萊恩剃成了光溜溜的無毛雞才接受他,而是被這麼個棕髮碧眼的二愣子感動了,也被他勇往直前的單純吸引住了。

蒂娜相信萊恩應該是真心喜歡她,她可以從他認真的眼神看出來,彷彿也能從那雙藍色的眼珠和褐色的瞳孔裡,窺探到那個屬於他的異國世界,見到他口中常提及的美國親友們。

「(我的家人都住在加州的舊金山,我爸是火車站的站務員,媽媽則是個小學老師,還有兩個在讀高中的弟弟。他們一定會很喜歡妳,因為我們家一直以來都沒有其他女孩子……)」萊恩左手握著方向盤,右手則隨著說話的語調律動著,有時還會深情地握住她安靜的左手。

「(等我結束台灣的技術支援調回本土時,一定會帶妳到舊金山見見他們!)」

「(喔,那我到時候是不是也該在頭上戴幾朵花?)」

「(聽不懂,為什麼?)」他有點納悶挑了一下眉。

「(有一首新歌不是唱道『如果你要到舊金山,別忘了在頭上戴幾朵花』!)」

「(哈哈哈……小傻瓜,妳也不是我們那邊的嬉皮花孩兒,只有他們才會將花戴在頭上啦!)」

萊恩大笑了出來,還放聲唱起了那首英文歌曲:「(如果你要到舊金山,別忘了在頭上戴幾朵花;如果你要到舊金山,你會遇見許多和善的人們。對那些到舊金山的人們來說,那兒的夏日時光充滿了愛,在舊金山的街道上,和善的人們把花朵戴在髮上……)」

他的歌聲劃過了台北的天空,她的髮絲在風中飛揚,化成了許多許多輕快的弧線,一路飄過冬陽暖暖的雙城街、農安街、德惠街……

「(還是不行,我阿爸和阿母才不會讓我去那麼遠的地方呢!)」

「(那,我們過一陣子就到屏東,妳把我介紹給他們,我會求他們讓妳跟我回去!)」萊恩天真的回答,並不知道當時南台灣的民風,其實比台北更保守了許多。

蒂娜只能敷衍地喃著:「(再說啦……)」那一年,在台灣至少發生過三起美國大兵強暴本地婦女的新聞,小道消息傳遍了大街小巷,許多台灣居民都對那些從越南來台灣狂歡縱慾的美國大兵,有著極度厭惡的情緒與壞印象。如果在這節骨眼貿然將萊恩帶回老家介紹給父母,肯定會引來一場不小的風波,搞不好全村鄰居都會誤以為她是在台北當吧女,專門接待各式各樣的阿哆仔。

蒂娜曾經以為他們倆就會如此順遂地走下去,期待他期滿後轉調回美國本土,等待他將自己接到舊金山去見他的家人。

將近半個世紀過了,她終究淪為那種時有耳聞的悲劇女主角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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