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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寫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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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個放羊的孩子。
每次她撒謊時,我都會提高警覺,可是,當我徹底忘了這回事時,又會被她的謊言所騙。
例如,我忘了是什麼時候,她曾經這樣對我說︰ 『你最好小心一點哦。』
『小心什麼?』
『這世上,每五個人中就有一個人是超能力者。』
『真的嗎?』
『真的啊,我確認過了。』
『怎麼確認?』
『很簡單啊,』她說: 『只要你覺得可疑,就走到那個人面前,不要說出口,在心裡想著「啊,你肩膀上有蜘蛛」如果那個人露出驚慌的神色,那麼,他就是超能力者。』
『說得有道理。』
『當你在擁擠的人群中這麼做時,會驚訝地發現,周遭有很多人會慌張地看自己的肩膀,真的很恐怖呢。』
被她這麼一說,我還真的擔心了起來。
『不瞞你說,那個由香也是超能力者。』
『真的嗎?』
『嗯,真的,你可以確認看看。』
而我,也真的蠢到照她的話去做。我在心裡想『妳肩膀上有蜘蛛!』但是,她當然沒有反應。有段時間,我碰到人就會一再做這個動作,可是,起碼在我周遭,似乎沒有半個超能力者。
我並不是那種會完全相信的爛好人,可是,還是照做了,這是不爭的事實。就這點來說,我是太天真了。
她問我:『結果如何?』所以,我回她:『我根本沒有去確認過』。
她用質詢的眼神看了我好一會,然後微微一笑,用訓誡般的口吻溫柔地對我說︰ 『要撒謊也要撒得有技巧點。』
總之,就像這樣,我老是被她的謊言騙得團團轉。
跟她的第一次邂逅,要回溯到十八歲的春天。
緊鄰校園後方的國道上有條斑馬線,她就站在那條斑馬線的起點處。
她是個身材矮小,瘦弱得可怕的女孩。
剪了一頭率性的短髮,戴著圓形巧克力色金屬鏡框眼鏡,套著簡單樸素的灰色長罩衫。
她高高舉起右手,向來來往往的車子昂然宣示,自己要穿越斑馬線的意志。但是,行駛在四線道國道上的車子絡繹不絕,駕駛人即使注意到斑馬線上的她,也會漠視良心的譴責,就那樣揚長而去。
站在怎麼看都不可能過得去的斑馬線上,一直高舉著手的她,就像個笨拙人種的小型展示品。
但是,對我來說,笨拙是很了不起的美德。
我緩緩走向她,對她說: 『一百公尺前方,有個按扭式紅綠燈,要過馬路最好從那裡過,從這裡絕對過不去。』
她抬頭看著我,眼睛畏光似地瞇成了一條線。從她的表情,我猜她應該跟我差不多年紀。雖然有張娃娃臉,臉上卻已具備了知性與風格之類的神情。最吸引人的,應該是圓形眼鏡鏡片後那雙盯著我看的大眼睛。後來我才知道,那是遠視眼鏡。也就是說,我是透過放大鏡在看她的眼睛。
跟她混熟了以後,她這麼對我說過:『我從小就戴著這副眼鏡,眼科醫生說,等我長大後,總有一天可以不用再戴這副眼鏡。』
『所以囉,』她接著說:『我想我今後一定會繼續發育為成人女性(當時她已經大學三年級了),不但會長高,胸部也會大大膨脹起來。到時候,我就可以摘下眼鏡,像成人女性那樣生活了。』
說完,她茲茲地吸了吸鼻子,她的鼻炎是老毛病了。
第一次遇到她時,她也是猛吸著鼻子。
發出茲茲的吸鼻聲,她對我說:『可是,這是斑馬線啊,行人不能過的斑馬線太奇怪了吧?』
那帶著鼻音的嘶啞聲,給我超不協調的感覺,但是,要說不協調,她從頭到尾都長得很不協調。
『說得也是,是很奇怪。』
『那樣,不就像沒有甜味的薩荷巧克力蛋糕,或是有密閉空間恐懼症的太空人嗎?』
『我不太懂妳的意思』
『我是在說那條斑馬線的存在意義。』
既然人不能過,她說:『就不該存在於這個地方,應該畫在博物館的地板上才對。』
原來如此。
我腦海中浮現出被印在磨得發亮的大英博物館地板上的斑馬圖案,感覺好像還不錯呢。圖案旁,患有密閉空間恐懼症的太空人,正把一點都不甜的薩荷巧克力蛋糕往嘴巴送,那景象還真有博物館的味道。
『你呢?』她問: 『你也要去對面嗎?』
『不,我不是,我只是經過這裡而已,我要去那邊。』
『那麼,我往這邊走就對囉?』
我點點頭,她對我露出蘊含感謝意味的笑容。那笑容非常僵硬。我猜她應該是想呈現出更完美的笑容,只是,再用力也只能擠出60%的笑容。那呈現不出來的40%的部份,讓我對她產生了好感。
『再見。』
說完,她背向我邁出了步伐。
我也轉身向前走,但是,走了七步左右,突然靈機一動,我停下腳步,從袋子裡拿出了相機。
逐漸遠去的她,背影依然纖細得令人難以置信。
我透過取景窗捕捉她,迅速對準焦距,按下了快門。
這張照片,就是八百五十六張中的第一張。

那之後,我也經常見到她的身影。
果然不出所料,她是跟我同一所大學的學生。在大教室上共同科目時,我經常看見她坐在靠窗的位子。也曾經在餐廳看見她,她跟她的朋友們在一起。
一個朋友長得太高,一個朋友長得太胖。而太過嬌小的她,通常坐在她們兩人中間,那種畫面給人的印象是單調而晦暗,就像把剩餘的東西拼湊起來的感覺。在周遭滿是鮮豔亮麗的女孩堆中,只有她們三個人缺乏色彩。男生們對她那個自我滿足的封閉小團體,幾乎是視而不見。
大學後面有間化學工廠,每到某特定季節的某特定時段,工廠的異臭就會隨風飄到校園內。大部分的人都受不了那種異味,不是躲在窗戶緊閉的教室裡避難,就是早早離開校園,逃到異臭圈外。
但是,她似乎一點都不在意那種異味。我想她老吸著鼻子,所以,可能是嗅覺有什麼問題。
我曾經看過,她一個人在空蕩無人的學生餐廳用餐,神情自在,完全不在乎自己周遭沒有任何人,也不在乎自己周遭瀰漫著異臭,優雅地享用著餐點。
就某方面來說,我覺得對異味沒有感覺,是很值得慶幸的事。
長期以來,我一直很在意自己身上的異味。那是我使用的軟膏的味道,這種以色列製藥物,會散發出無法形容的異臭。那種獨創的味道可以說是我的第二屬性,也是以揮發性物質做成的限制我行動的緊身衣。
我從小飽受皮膚病折磨,父親也一直被同樣症狀所困擾,所以,這恐怕是遺傳性疾病。
在我皮膚的柔軟部位,例如腹部、大腿內側,或是更敏感的部份,會出現小小的圓形溼疹,還伴隨著強烈的搔癢感,讓我痛苦不已。我試過各種藥物,結果效果都差不多。搔癢感就像執拗、善猜疑的愛人,時時刻刻糾纏著我不肯離去。
但是,意外買到的這個以色列軟膏,至少可以把那個性情刁鑽的愛人,改造成隨和柔順的女朋友。從此以後,我一直使用這個藥膏,但是,至今我仍然懷疑我的選擇是否正確。或許,這世上根本沒有可以徹底解決這個問題的理想藥物。
因此,她對味道的遲鈍,成了拉近我們彼此距離的重大因素。所謂拉近距離,完全是非性關係,與跨入上床階段之前的漫長前戲般的火熱交流,還有一大段距離。
這時候的我,還沒有過女性經驗(我所說的女性經驗,包括牽著手走路那種初步交往),同年代的女性都比我成熟,在性方面也比我早熟,對我來說是遙不可及的存在。
我的愛慕對象,是跟我在同一間教室上共同科目的富山美雪。傳統美女的她是個乖乖女,如果班上有二十個男生,其中大概會有六個人喜歡上她。她知道自己是個美女,卻可以完全擺脫那種自我意識的束縛,呈現出最自然的自己。
不但同性喜歡她,老人、小孩也喜歡她,甚至連狗都喜歡她,是個完美無缺的女性。討厭她的人,八成是除了自己之外討厭其他所有人的那種人,或是,連自己都討厭到噁心反胃的那種人。
我第一眼見到她,就喜歡上她,從此再也不敢直視她。戀愛就是這樣。對於戀愛,我是身經百戰的行家,當然,要加上單戀這樣的註解。在歷經過各種單戀之後,我把這種事視為另一種完成式人際關係。並非有結果的戀情才有意義,單戀也是在那個期間完成的精彩人生插曲。我總想,既然不會有結果,就把這份感情珍藏在心底吧。
所以,跟她(這裡所說的她,不是富山美雪,而是里中靜流。那個老是吸著鼻子,漫天撒謊的女孩名叫靜流。)急速拉近距離時,我的心已經沒有任何間隙可以介入特別的情感了。或許是有位於某處的間隙,只是此時的我並沒有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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