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面:電動】
噔、噔、噔、噔噔、噔~噔──《超級瑪利歐兄弟》主題曲(〈地上BGM〉,ちじょうビージーエム)
好吧,我承認要找一首八、九〇年代歌詞提到「電動」的歌,實在太難了。
蔡依林的〈上街〉裡有一句「電動玩具電腦遊戲玩一回」,但已用在〈漫畫〉,只好作罷。反過來說,〈上街〉反倒成了少數記錄九〇年代生活樣貌的歌曲。作詞人毛毛,本名曾莉婷,一般人更熟悉的應該是她擔任綜藝節目主持人的藝名「艾莉絲」。她填詞的作品不多,多數在蔡依林的前三張專輯,最有名的莫過於第二張專輯主打:〈Don't Stop〉。
麻吉弟弟二〇〇三年的〈電動王〉原本也是候選之一,但一來超出年代範圍,二來無論當時或現在,都不是自己喜歡的聆聽類型。若不考慮年分,王夢麟一九七九年的〈電動玩具〉,倒是我的私心最愛,收錄於他的出道專輯《阿美!阿美》。相較於同名主打的家喻戶曉,大概沒幾個人聽過〈電動玩具〉這首「勸世歌」。句句押韻的歌詞描寫少年因沉迷電動,成績、品行一落千丈,「媽咪流淚爹地跺腳」、「望子成龍的夢飛跑」,最後不忘勸誡少年重拾書包、返回學校,遠離電動,才能「使你全家都樂陶陶」。之所以喜歡這首歌,不只是因為今日聽來的異樣趣味,更因為歌裡的字字句句,正是小時候大人叮囑我別玩電動時常掛在嘴邊的語氣和邏輯,彷彿一旦往機臺裡投下一枚銅板,就會開啟通往地獄的大門。
若論將電玩意象入歌最成功的例子,當屬林夕。他為香港歌手古巨基操刀的專輯《遊戲 基》,九首粵語歌全以電玩為靈感,其中〈任天堂流淚〉取材自瑪莉歐兄弟的世界,寫出一首滿是惆悵的分手戀曲,再次展現他在文字上的驚人才氣。後來這首歌也推出華語版,同樣由林夕改寫,如果粵語版尚有一絲挽留的努力,國語版只剩強裝灑脫的無奈:「你玩分開/我玩電玩/我都看不清楚我的方向/也許等 等待我淚水滴落任天堂/愛情才不虛幻」。選擇林夕似乎也不錯,畢竟這位在許多地方「被佚名」的優秀創作者,值得以各種方式被記住。
但最後決定還是回到原本寫作的設定。對於同世代的人來說,講起電玩音樂,腦海裡馬上浮現的,鐵定是《超級瑪莉》開場第一小關的配樂——由作曲家近藤浩治譜寫的〈地上BGM〉,這首旋律伴隨遊戲,成為二十世紀最重要的文化聲響之一。問題只剩:該如何表現?維基百科上面找得到二〇一一年出版的樂譜,但先不論版權,能第一時間看懂的人應該有限。於是我決定以文字模仿旋律,或許有點搞笑,但我相信,你一定哼得出來,對吧?
***
談起二十世紀末的童年,電動玩具一定是許多人──至少是像我這樣的「臭男生」──無法跳過的回憶。
我們見證了電動從無到有的過程:電動從陽春的掌上機,進化到接上電視的遊戲機;也看著它從不良場所的大型機臺,轉進百貨公司頂樓的合法遊樂場。電動不僅是我們學習那臺四八六電腦最大的動力和理由,也成了我們流連街頭不想上學、不想回家的逃避場所。早年遊戲的畫面和音效遠遜於今日,但正是那些粗糙的像素,為無數孩童和青少年開啟了一扇遠離現實的窗口。
話雖如此,電動卻始終是我最心虛的題目。天生反應慢、手腳又笨,玩起電動只能用「拙劣」來形容。更讓人沮喪的是,隨著年紀增長,玩電動的機會愈來愈少,笨拙的手感也就與日俱增。
幾年前,三十出頭的年紀,我和玩樂團的朋友B久違相約出門晃蕩,互吐苦水,交換前中年的苦悶。不知他那根筋不對,經過路邊一家類似「湯姆熊」的遊樂場時,突然心血來潮,想重溫年少舊夢,硬拉著我進去「打電動」。我們沒待多久就離開了,原因很簡單,就是朋友忍不住在遊樂場門口拋下的那句:「你也打得太爛了吧!」雖然我早有自知之明,也知道他沒惡意,但這句話仍很扎心,也讓我羞愧──為何我沒有一身電玩絕技,能與他並肩作戰?
其實我與電動並非一直如此不睦,至少在初識的那幾年,我也曾為它日夜著迷,還有幾款遊戲能讓我小小聲自稱「玩得有模有樣」。
一切的開端,都源於那如夢般不可思議的夜晚。
***
約莫小學二、三年級時,我擁有了自己的房間。房間不大,以空心木作牆板和廚房、餐廳隔開,牆上開著一扇小小的室內窗。房門一關,便自成一方小天地。房間的配置很簡單:一張帶床頭櫃的單人床、一張附抽屜和書架的學生書桌。後來書桌移到客廳,改放大書架和衣櫃。爸媽的理由是方便「監督功課」,但多少也是因為房間原本就不寬敞。從幼稚園住的老舊國宅,搬到這近二十坪的新家,這個房間最初是用來當儲藏室。爸媽買房時便已計劃,等我上小學,就要把這空間給我。
擁有自己的房間,在同學之間好像很了不起,對膽小的我卻像酷刑。我害怕熄燈後的黑暗,在無限延伸的想像裡,總覺得那片漆黑潛伏著太多可怕的可能。外公去世後,第一次直面死亡,這種恐懼更甚──不只擔心幻想的鬼怪從暗處竄出,更因為全黑的房間,在我心裡最接近死亡的虛無。我總想盡各種理由,賴皮地跑回父母的主臥,或硬撐著不睡,等負責哄我睡覺的爸爸在我身旁先不支睡去。這樣的情況持續了好一陣子,爸媽終於覺得不能再縱容,必須狠下心拒絕我的耍賴,放我獨自在房間消化恐懼。那時的我總要在床上輾轉許久,聽著鬧鐘齒輪轉動的聲響,半夢半醒,對著黑暗不知所措。
某夜,又是不安的失眠,但這次客廳傳來奇怪的聲響,夾雜著爸爸的竊竊低語。我確定這不是幻聽,出於好奇,我下床,輕手輕腳走去客廳,我也不知道為何要偷偷摸摸,而不直接呼喊父母,可能因為才被訓斥要乖乖睡覺,也可能是隱隱察覺到空氣中瀰漫的神祕。
客廳裡,爸媽在電視機前席地而坐,臉上映著電視螢幕閃爍的光。音量幾乎轉到最小,但那獨特又輕快的音樂仍無法完全掩藏。地板上散著包裝盒與雜亂的電線:一條連著插座,另一條通往電視,兩條線最終匯聚於一臺白底紅邊的扁長機器。機身兩側也各延伸出一條電線,末端接著相同配色的長方形控制器,分別握在爸媽手上。看到我出現,他們吃了一驚,畢竟兩人已刻意壓低音量。那一刻,爸媽像做錯事被發現的小孩,和我角色互換。
這臺機器,就是日後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任天堂初代紅白機,但那時我完全不知道這是什麼。即使沒有任何概念,光憑電視上的聲光效果,也能直覺猜出那屬於「電動玩具」的範疇,只不過這臺「電視遊樂器」比我熟悉的電動高級太多。
我熟悉的電動,是掌上型電子玩具,學名叫「LSI電子遊戲機」,多為長方造型,少數另有特製外觀。無論哪一種,中間都有液晶螢幕,早期黑白,後來才出現簡單色彩,螢幕兩側設有操作按鈕。每臺機子只能玩一款遊戲,規則不複雜,多半是接住從天而降的物品,或是從螢幕底端射擊上端敵人。最知名的遊戲,莫過於從大型機臺移植而來的「小精靈」、「小蜜蜂」。
「大型機臺」是另一個關鍵詞。自一九七〇年代末引入臺灣以來,便爭議不斷,像妖魔鬼怪般被指責,卻又大街小巷無處不在。批評者認為,擺放機臺的「電玩店」常混雜「吃角子老虎」等賭博電玩,不良少年群聚,出入複雜。遊樂導向的電動因為被視為通往賭博電玩的前哨,也可能成為加入幫派的契機。此外,電動深具令學童沉迷的魔力。一九七九年時,遊戲還只是「拆磚頭」、「翹翹板」、「開汽車」、「打戰車」這類單純玩法,就足以讓青年學子流連忘返,投下一枚又一枚的五元硬幣,一旦口袋見底,甚至會鋌而走險。
但也不乏替大型電動玩具抱屈的聲音。《中國時報》在一九七九年刊登了一張照片:一名頂多幼稚園的孩童在父母陪同下玩賽車電動,畫面「其樂融融」,並主張「電動玩具的吸引力,在於富變化,有真實感,且可以訓練操縱者的反應;電動玩具只要不用之於賭博,它的休閒和教育意義是良好的」。真正問題在於大人的管教,而非電動本身。
上述兩派意見,奠定了日後關於電動玩具的基本辯論框架。無論時代如何變遷,相關討論都不脫類似看法。我自己的經驗大致介於兩者之間。電玩店是大人再三告誡禁區,而我這種聽話(其實是膽小)的小學生,也沒有勇氣踏入,尤其那些以賭博為訴求的專業店家,入口就散發著「不賭勿入」的氛圍。倒是大人自己有時會破防,常見的情況是「路過」,因為大型電動機臺往往化整為零,散落在不同店家。小時候最常「路過」的是家附近小型超商門口的機臺,爸爸晚上有空時,會帶我過去晃晃,買支塑膠包裝的棒棒冰,邊吃邊當觀眾,看著別人打電動,很偶爾機臺沒人,爸爸也會偷偷投枚硬幣,讓我過過癮。我當然很快就「死」了,但那無關緊要,我更享受的是能和爸爸共享「祕密」,回家後很有默契地對媽媽守口如瓶。
大臺電動是偶爾的幸運,掌上型的液晶電動才是日常。
我印象最深的遊戲是《大金剛》。它不像其他遊戲機是長方形薄薄一片,而是有點像今天的側翻式折疊手機:長邊處有可翻轉的結構,將上下兩片顯示器連接在一起,操作鈕設在機身下方。上下螢幕畫面彼此連動,扮演「魔王」的大金剛會在最上方不斷拋出滾動的障礙物,玩家操控的角色則要自下而上,一層層跳躍閃避,到大金剛所在的位置就算獲勝。那時我還在讀幼稚園,這是自己所能接觸到最頂級的掌上電動,家裡擁有一臺的同學,在學校立刻走路有風,吸引羨慕的目光。也因此,明明是單人遊戲,大家仍會冒著被沒收的風險帶到學校。所有者可以決定先借誰、每個人能玩多久。雖然我沒有《大金剛》,但保姆家的小兒子有一臺,他願意慷慨相借,所以我不用在學校苦苦排隊。我自己擁有的是一臺扇形機身的棒球遊戲。已記不清那是生日禮物,還是任性哭鬧得來的。當然,我也曾偷偷帶到學校,換來的短暫虛榮至今難忘。
(下略)
噔、噔、噔、噔噔、噔~噔──《超級瑪利歐兄弟》主題曲(〈地上BGM〉,ちじょうビージーエム)
好吧,我承認要找一首八、九〇年代歌詞提到「電動」的歌,實在太難了。
蔡依林的〈上街〉裡有一句「電動玩具電腦遊戲玩一回」,但已用在〈漫畫〉,只好作罷。反過來說,〈上街〉反倒成了少數記錄九〇年代生活樣貌的歌曲。作詞人毛毛,本名曾莉婷,一般人更熟悉的應該是她擔任綜藝節目主持人的藝名「艾莉絲」。她填詞的作品不多,多數在蔡依林的前三張專輯,最有名的莫過於第二張專輯主打:〈Don't Stop〉。
麻吉弟弟二〇〇三年的〈電動王〉原本也是候選之一,但一來超出年代範圍,二來無論當時或現在,都不是自己喜歡的聆聽類型。若不考慮年分,王夢麟一九七九年的〈電動玩具〉,倒是我的私心最愛,收錄於他的出道專輯《阿美!阿美》。相較於同名主打的家喻戶曉,大概沒幾個人聽過〈電動玩具〉這首「勸世歌」。句句押韻的歌詞描寫少年因沉迷電動,成績、品行一落千丈,「媽咪流淚爹地跺腳」、「望子成龍的夢飛跑」,最後不忘勸誡少年重拾書包、返回學校,遠離電動,才能「使你全家都樂陶陶」。之所以喜歡這首歌,不只是因為今日聽來的異樣趣味,更因為歌裡的字字句句,正是小時候大人叮囑我別玩電動時常掛在嘴邊的語氣和邏輯,彷彿一旦往機臺裡投下一枚銅板,就會開啟通往地獄的大門。
若論將電玩意象入歌最成功的例子,當屬林夕。他為香港歌手古巨基操刀的專輯《遊戲 基》,九首粵語歌全以電玩為靈感,其中〈任天堂流淚〉取材自瑪莉歐兄弟的世界,寫出一首滿是惆悵的分手戀曲,再次展現他在文字上的驚人才氣。後來這首歌也推出華語版,同樣由林夕改寫,如果粵語版尚有一絲挽留的努力,國語版只剩強裝灑脫的無奈:「你玩分開/我玩電玩/我都看不清楚我的方向/也許等 等待我淚水滴落任天堂/愛情才不虛幻」。選擇林夕似乎也不錯,畢竟這位在許多地方「被佚名」的優秀創作者,值得以各種方式被記住。
但最後決定還是回到原本寫作的設定。對於同世代的人來說,講起電玩音樂,腦海裡馬上浮現的,鐵定是《超級瑪莉》開場第一小關的配樂——由作曲家近藤浩治譜寫的〈地上BGM〉,這首旋律伴隨遊戲,成為二十世紀最重要的文化聲響之一。問題只剩:該如何表現?維基百科上面找得到二〇一一年出版的樂譜,但先不論版權,能第一時間看懂的人應該有限。於是我決定以文字模仿旋律,或許有點搞笑,但我相信,你一定哼得出來,對吧?
***
談起二十世紀末的童年,電動玩具一定是許多人──至少是像我這樣的「臭男生」──無法跳過的回憶。
我們見證了電動從無到有的過程:電動從陽春的掌上機,進化到接上電視的遊戲機;也看著它從不良場所的大型機臺,轉進百貨公司頂樓的合法遊樂場。電動不僅是我們學習那臺四八六電腦最大的動力和理由,也成了我們流連街頭不想上學、不想回家的逃避場所。早年遊戲的畫面和音效遠遜於今日,但正是那些粗糙的像素,為無數孩童和青少年開啟了一扇遠離現實的窗口。
話雖如此,電動卻始終是我最心虛的題目。天生反應慢、手腳又笨,玩起電動只能用「拙劣」來形容。更讓人沮喪的是,隨著年紀增長,玩電動的機會愈來愈少,笨拙的手感也就與日俱增。
幾年前,三十出頭的年紀,我和玩樂團的朋友B久違相約出門晃蕩,互吐苦水,交換前中年的苦悶。不知他那根筋不對,經過路邊一家類似「湯姆熊」的遊樂場時,突然心血來潮,想重溫年少舊夢,硬拉著我進去「打電動」。我們沒待多久就離開了,原因很簡單,就是朋友忍不住在遊樂場門口拋下的那句:「你也打得太爛了吧!」雖然我早有自知之明,也知道他沒惡意,但這句話仍很扎心,也讓我羞愧──為何我沒有一身電玩絕技,能與他並肩作戰?
其實我與電動並非一直如此不睦,至少在初識的那幾年,我也曾為它日夜著迷,還有幾款遊戲能讓我小小聲自稱「玩得有模有樣」。
一切的開端,都源於那如夢般不可思議的夜晚。
***
約莫小學二、三年級時,我擁有了自己的房間。房間不大,以空心木作牆板和廚房、餐廳隔開,牆上開著一扇小小的室內窗。房門一關,便自成一方小天地。房間的配置很簡單:一張帶床頭櫃的單人床、一張附抽屜和書架的學生書桌。後來書桌移到客廳,改放大書架和衣櫃。爸媽的理由是方便「監督功課」,但多少也是因為房間原本就不寬敞。從幼稚園住的老舊國宅,搬到這近二十坪的新家,這個房間最初是用來當儲藏室。爸媽買房時便已計劃,等我上小學,就要把這空間給我。
擁有自己的房間,在同學之間好像很了不起,對膽小的我卻像酷刑。我害怕熄燈後的黑暗,在無限延伸的想像裡,總覺得那片漆黑潛伏著太多可怕的可能。外公去世後,第一次直面死亡,這種恐懼更甚──不只擔心幻想的鬼怪從暗處竄出,更因為全黑的房間,在我心裡最接近死亡的虛無。我總想盡各種理由,賴皮地跑回父母的主臥,或硬撐著不睡,等負責哄我睡覺的爸爸在我身旁先不支睡去。這樣的情況持續了好一陣子,爸媽終於覺得不能再縱容,必須狠下心拒絕我的耍賴,放我獨自在房間消化恐懼。那時的我總要在床上輾轉許久,聽著鬧鐘齒輪轉動的聲響,半夢半醒,對著黑暗不知所措。
某夜,又是不安的失眠,但這次客廳傳來奇怪的聲響,夾雜著爸爸的竊竊低語。我確定這不是幻聽,出於好奇,我下床,輕手輕腳走去客廳,我也不知道為何要偷偷摸摸,而不直接呼喊父母,可能因為才被訓斥要乖乖睡覺,也可能是隱隱察覺到空氣中瀰漫的神祕。
客廳裡,爸媽在電視機前席地而坐,臉上映著電視螢幕閃爍的光。音量幾乎轉到最小,但那獨特又輕快的音樂仍無法完全掩藏。地板上散著包裝盒與雜亂的電線:一條連著插座,另一條通往電視,兩條線最終匯聚於一臺白底紅邊的扁長機器。機身兩側也各延伸出一條電線,末端接著相同配色的長方形控制器,分別握在爸媽手上。看到我出現,他們吃了一驚,畢竟兩人已刻意壓低音量。那一刻,爸媽像做錯事被發現的小孩,和我角色互換。
這臺機器,就是日後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任天堂初代紅白機,但那時我完全不知道這是什麼。即使沒有任何概念,光憑電視上的聲光效果,也能直覺猜出那屬於「電動玩具」的範疇,只不過這臺「電視遊樂器」比我熟悉的電動高級太多。
我熟悉的電動,是掌上型電子玩具,學名叫「LSI電子遊戲機」,多為長方造型,少數另有特製外觀。無論哪一種,中間都有液晶螢幕,早期黑白,後來才出現簡單色彩,螢幕兩側設有操作按鈕。每臺機子只能玩一款遊戲,規則不複雜,多半是接住從天而降的物品,或是從螢幕底端射擊上端敵人。最知名的遊戲,莫過於從大型機臺移植而來的「小精靈」、「小蜜蜂」。
「大型機臺」是另一個關鍵詞。自一九七〇年代末引入臺灣以來,便爭議不斷,像妖魔鬼怪般被指責,卻又大街小巷無處不在。批評者認為,擺放機臺的「電玩店」常混雜「吃角子老虎」等賭博電玩,不良少年群聚,出入複雜。遊樂導向的電動因為被視為通往賭博電玩的前哨,也可能成為加入幫派的契機。此外,電動深具令學童沉迷的魔力。一九七九年時,遊戲還只是「拆磚頭」、「翹翹板」、「開汽車」、「打戰車」這類單純玩法,就足以讓青年學子流連忘返,投下一枚又一枚的五元硬幣,一旦口袋見底,甚至會鋌而走險。
但也不乏替大型電動玩具抱屈的聲音。《中國時報》在一九七九年刊登了一張照片:一名頂多幼稚園的孩童在父母陪同下玩賽車電動,畫面「其樂融融」,並主張「電動玩具的吸引力,在於富變化,有真實感,且可以訓練操縱者的反應;電動玩具只要不用之於賭博,它的休閒和教育意義是良好的」。真正問題在於大人的管教,而非電動本身。
上述兩派意見,奠定了日後關於電動玩具的基本辯論框架。無論時代如何變遷,相關討論都不脫類似看法。我自己的經驗大致介於兩者之間。電玩店是大人再三告誡禁區,而我這種聽話(其實是膽小)的小學生,也沒有勇氣踏入,尤其那些以賭博為訴求的專業店家,入口就散發著「不賭勿入」的氛圍。倒是大人自己有時會破防,常見的情況是「路過」,因為大型電動機臺往往化整為零,散落在不同店家。小時候最常「路過」的是家附近小型超商門口的機臺,爸爸晚上有空時,會帶我過去晃晃,買支塑膠包裝的棒棒冰,邊吃邊當觀眾,看著別人打電動,很偶爾機臺沒人,爸爸也會偷偷投枚硬幣,讓我過過癮。我當然很快就「死」了,但那無關緊要,我更享受的是能和爸爸共享「祕密」,回家後很有默契地對媽媽守口如瓶。
大臺電動是偶爾的幸運,掌上型的液晶電動才是日常。
我印象最深的遊戲是《大金剛》。它不像其他遊戲機是長方形薄薄一片,而是有點像今天的側翻式折疊手機:長邊處有可翻轉的結構,將上下兩片顯示器連接在一起,操作鈕設在機身下方。上下螢幕畫面彼此連動,扮演「魔王」的大金剛會在最上方不斷拋出滾動的障礙物,玩家操控的角色則要自下而上,一層層跳躍閃避,到大金剛所在的位置就算獲勝。那時我還在讀幼稚園,這是自己所能接觸到最頂級的掌上電動,家裡擁有一臺的同學,在學校立刻走路有風,吸引羨慕的目光。也因此,明明是單人遊戲,大家仍會冒著被沒收的風險帶到學校。所有者可以決定先借誰、每個人能玩多久。雖然我沒有《大金剛》,但保姆家的小兒子有一臺,他願意慷慨相借,所以我不用在學校苦苦排隊。我自己擁有的是一臺扇形機身的棒球遊戲。已記不清那是生日禮物,還是任性哭鬧得來的。當然,我也曾偷偷帶到學校,換來的短暫虛榮至今難忘。
(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