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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短篇小說選集【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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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有難〉(節錄)

我研究人類同胞至今已有三十年了,對於人,依然所知有限。要我只憑長相就決定雇不雇用一個人,絕對會讓我有相當程度的猶豫;然而我覺得,我們多半還是以貌取人。我們會從下巴的形狀、眼神、嘴巴的輪廓對一個人下結論,我很想知道這種判斷方式,是否真的對多於錯。小說與戲劇之所以經常和真實人生有距離,正是因為作者把其中的角色個性寫得太過於前後一致;當然,這也許有其必要性—他們不能讓角色自我矛盾,因為這樣會讓人不易理解。然而,我們大部分人卻經常自我矛盾,我們就是一堆矛盾特質組合出的大雜燴。那些邏輯一致的書會告訴你,「黃色的形狀像根管子」或「感激比空氣重之類的話」全是胡說八道,但在組成我們這個「自我」矛盾混合物的心中,黃色說不定正好就是一匹馬、一輛車,而感激就是下星期正中間那天的名字。當人們告訴我,他們對人的第一印象向來很準,我總是聳聳肩,覺得這些人若非見識淺薄,就是自視過高。就我自己而言,我發現認識一個人越久,越摸不透他在想什麼,而交往最久的那些朋友,正是我最一無所知的一群人。
之所以想到這些,是因為今早在報紙上看見愛德華‧海德‧伯頓於神戶過世的消息。他是個商人,在日本做了很多年生意。我跟他一點也不熟,之所以記得他,是因為有次他讓我大為吃驚,若非他親口說了那個故事,打死也不信他竟能做出這種事來。更令人震驚的是,他無論外貌或舉止,都會讓人想到特定類型的人物,若真有所謂形象徹底一致的人,必屬他無疑—伯頓身材矮小,身高剛超過一百六十二公分一點點,非常瘦,一頭白髮,紅潤的臉布滿皺紋,還有一對藍眼睛。認識他時,我想他大約六十歲,服裝總是整潔樸素,很適合他的年齡和地位。
儘管辦公室位在神戶,但他常常到橫濱來。有次為了等一艘船,我正好在那兒待了幾天,英國俱樂部有人介紹我跟他認識。我們一起打橋牌,他牌技很好,牌品也不錯。無論喝酒前後話都不多,但說起話來明智練達,有種不動聲色的冷調幽默。他在俱樂部似乎很受歡迎,離開後,每個人都說他是個一等一的好人。我們碰巧都住橫濱格蘭洲際飯店;隔天,他邀我一起吃晚餐,我見到了夫人,是個臉上總帶著微笑、上了年紀的胖乎乎婦人,此外也見到他兩個女兒,看起來是個和樂融融、感情親密的家庭。伯頓最讓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溫厚—平和的藍眼睛裡,有種令人非常舒服的特質;聲音很溫柔,幾乎很難想像有什麼事能讓他動怒;笑容也十分親切和藹。這樣一個人之所以吸引你,是因為可以感覺到他內心對朋友的那份真誠。他很有魅力,但絕不做作令人生厭,他熱愛橋牌與雞尾酒,能一個重點不漏地講出精彩萬分的香豔故事,年輕時還曾是某種運動的選手。他很富有,每塊錢都是他親手賺來的。我發現他之所以讓人喜歡,有個原因是,他看起來如此瘦小脆弱,能激起人的保護慾,你會覺得,他簡直連傷害一隻蒼蠅都下不了手。
有天下午,我坐在格蘭洲際飯店交誼廳,那是關東大地震1之前的事。交誼廳擺了幾張皮製扶手椅,從窗口望出去視野廣闊,可以看見繁忙擁擠的港口。巨大的郵輪準備開往溫哥華和舊金山,或取道上海、香港和新加坡開往歐洲。港口裡有世界各國的貨船,經歷了大海的洗禮,傷痕累累;平底帆船船尾翹得高高的,張著五顏六色的彩帆;舢舨更是數也數不清。這幅繁忙振奮的景象,不知為何,讓人看了心靈平靜,彷彿一個觸手可及、活生生的傳奇故事。
不一會兒,伯頓走進交誼廳,看見我,便在旁邊的一張椅子坐下。
「想喝點什麼嗎?」
他拍拍手招來侍者,點了兩杯琴費士2。侍者送酒來時,外面路上有個人經過,朝我揮了揮手打招呼。
「你認識透納?」我對那人點頭回禮時,伯頓問我。
「我在俱樂部見過他。聽說他是靠國內匯錢在這裡過活的人。」
「沒錯,我也覺得他是。這裡這種人很多。」
「他橋牌打得很好啊!」
「這些人通常牌技都不錯。去年這裡有個人恰巧跟我同姓,他的牌是我見過打得最好的。我想你在倫敦從沒見過他吧,他說他叫連尼‧伯頓。我相信他一定在一些頂尖俱樂部待過。」
「不,我對這名字沒印象。」
「他牌打得真的太好了,似乎在橋牌上特別有天分,真神奇。他在神戶待過一陣子,我跟他打過不少次牌。」
伯頓啜了一口酒。
「說起來也是個有趣的故事,」他說,「那傢伙人不壞,我還挺喜歡他的。總是衣冠楚楚,打扮光鮮亮麗,一頭鬈髮,臉頰白裡透紅,也算是美男子,為他著迷的女人可多了。倒沒什麼壞心眼,你知道的,只是有點浪子氣。當然他酒喝得太多了,這種人就是這樣。他每季都會收到匯來的錢,靠著打牌也賺了一些;他贏過我不少錢,所以我知道。」
伯頓和善地笑了笑。照我跟他打牌的經驗,知道他輸錢向來輸得心甘情願。他用瘦骨嶙峋的手摸摸自己刮得乾乾淨淨的下巴,手背上血管浮突,清晰可見,顯得手背皮膚很透明。
「我猜想,他之所以在山窮水盡時找我,一方面是跟我打過牌,一方面也因為跟我有同姓之誼。有天,他到辦公室找我,希望我能給他一個工作。我很驚訝。他說,家裡不再匯錢來了,他想工作。於是我問他幾歲了。
「三十五。」他說。
「到目前為止,做過什麼事?」我問。
「這個嘛,沒做過什麼事。」他說。
「我忍不住笑了出來,說:「恐怕目前幫不上什麼忙,三十五年後再回來找我吧,到時候我再看看能做什麼。」
「他動也不動,臉色發白。遲疑了一會兒後,說他有好一段時間打牌手氣都很糟,所以不想繼續打橋牌,改打撲克,結果輸慘了。他現在一文不名,能典當的東西都當光了,付不出旅館帳單,人家也不肯再讓他賒帳。他已走投無路,如果找不到差事做,就只能去自殺了。
「我仔細端詳了他一會兒,看得出他整個人都不行了。他酒喝得比平常還多,看起來老得像五十歲。女孩要是看見,可不會像當初那樣迷他了。
「那麼,除了打牌,你還有什麼別的專長?」我問。
「我會游泳。」他說。
「游泳!」
「我簡直不敢相信聽見了什麼—會這樣回答,根本腦袋有問題。
「我大學時曾代表學校出去比賽。」
「我有點懂他提這件事的用意了。但這樣的人我見多了,他們當年在大學裡算是風雲人物,總念念不忘自己的當年勇。
「我年輕時也游得不錯。」我說。
「這時我突然有了個想法。」
伯頓暫時中斷了故事,轉頭問我:
「神戶你熟嗎?」
「不熟,」我說,「我曾路過那兒,但也只待了一夜而已。」
「那你一定不知道塩屋俱樂部。我年輕時,曾經從那兒下水,繞過燈塔,最後從垂水溪上岸,全程近五公里;那燈塔周圍的海流很急,要游完,難度相當高。後來,我就跟這位同姓的小兄弟說,如果能游這一程,我就給他一個工作。
「我看得出來,他嚇壞了。」
「你說你是游泳好手的。」我說。
「但我現在身體不是很好。」他答。
「我什麼也沒說,只聳了聳肩。他看著我,一會兒後,點了頭。
「好,」他說,「你要我什麼時候游?」
「我看了錶,那時剛過十點。
「你游這一趟,不可能超過一個小時十五分鐘。我十二點半開車到小溪附近跟你碰頭,把你接回俱樂部換衣服,然後一起吃午餐。」
「好,賭了。」他說。
「我們握了手,我祝他好運,然後他便離開。那天早上我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好不容易才勉強趕在十二點半到達垂水溪。但其實不必那麼急,因為他一直都沒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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