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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殺死了河馬亨利》第1章 翻肚皮的亨利
  在猴山把水球丟給黑猩猩的時候,我被逮了個正著,然後就聽說河馬溪出事了。
  抓到我的是大個子瑪姬,這沒什麼好奇怪的。瑪姬.奧馬利是一名警衛,但她大多數時候都盯著我,等著我闖禍。她經常尾隨在我身後,試圖躲在石頭、大樹或者別的什麼東西後面。不過就她那壯得像一頭犀牛的體型,要發現她簡直太容易了。
  「這次你麻煩大了,泰迪。」瑪姬咆哮著,故意當著一群遊客的面一把抓住我,把我推到黑猩猩區的欄杆上,還搜我的身,像我身上藏著什麼武器似的。在她的眼裡,我就像是一名街頭小混混,而不是一個在「歡樂叢林」這座剛開放不久的親子動物園裡玩耍的十二歲男孩。
  「你為什麼不去抓那些真正違規的遊客呢?」我問。
  「我只看到你在惹麻煩。」
  「那是因為你沒在注意其他人。」我說的是真的。在這座動物園裡,大半遊客都不守規矩。明明到處都張貼著標語:請勿餵食、請勿敲打玻璃、請勿以任何方式騷擾動物,但大家還是照做不誤。在我們不遠處就有一家人正對著一隻黑猩猩寶寶扔花生。隨意餵食本來就是一種糟糕的行為(為了防止動物生病,牠們都有嚴格的飲食規定),更何況那一家人並不是真的想餵牠吃花生。他們每打中那隻黑猩猩一次,全家就哈哈大笑。
  「看我的,」那個爸爸說,「這一下,我一定能打中牠的頭。」
  就在他準備把花生丟出去的當下,一顆超大的紅色水球從黑猩猩區飛出來,啪的一聲正中他的臉。水球瞬間爆開,把他淋得溼答答。
  還沒等他回過神來,又有一顆水球砸了過來。接著又來了一顆,又來了一顆。黑猩猩們開始反擊了,正如我所期待的那樣。我想,如果警衛不能保護動物,那麼我就來幫助動物們保護自己。說真的,要是有人整天亂敲你的窗戶,還朝你丟花生,你會開心嗎?這就是我給黑猩猩水球的原因。
  過沒多久,黑猩猩們都開始扔起了水球。伴隨著黑猩猩興奮的號叫聲,水球從四面八方砸向那家人。那家人連站都站不穩,狼狽地滑倒在地,被飛濺的水花嗆得喘不過氣……這下輪到其他人看著他們哈哈大笑了。
  好吧,除了天生缺乏幽默感的大個子瑪姬。她迅速掏出對講機,向管理中心請求支援。「管理中心,我是奧馬利。猴山這邊發生了水球攻擊事件。我已經抓獲了嫌疑人西奧多.菲茲羅伊,但是這裡仍然需要支援。」瑪姬說起話來總是一副警匪片看多了的樣子。
  「別管這個了,」對講機裡傳來調度員的回話,「快去河馬溪!我們接到報告,那裡出事了。」
  瑪姬皺了皺眉,不是因為擔心河馬,而是惱火自己的請求被忽視。「我想你沒有明白這邊情況的嚴重性……」
  「這是巴克的命令。」調度員說的是歡樂叢林的保全主管巴克.格斯利。「河馬溪那邊發出的是紅色警報。你在猴山,離那裡最近,現在馬上過去。」
  瑪姬猛地挺直身體,把對講機塞回皮套。一想到真的有緊急情況發生,她心裡湧起一股難以言喻的激動。她揪住我的耳朵,把我拖向出口。「別以為這樣你就能逃過一劫,泰迪。看看你對那可憐的一家人幹的好事,這件事還沒結束。」
  「那家人應該感謝我,」我對她說,「要不是我把水球丟給黑猩猩,牠們早就開始扔大便了。」這可不是我亂講的,我見過野外的黑猩猩藉由扔大便來保護自己。然而就像往常一樣,無論我怎麼向瑪姬解釋都沒有用。

《誰偷走了無尾熊卡祖》第1章 惡作劇
  如果不是萬斯.傑薩普逼我把一隻手臂丟進鯊魚池,我根本不會被指控偷了那隻無尾熊。那不是真的人類手臂,而是萬斯從百貨公司模特兒身上偷來的塑膠手臂。不過,從鯊魚池的玻璃牆外看進去,那條手臂就跟真的一樣。
而麻煩就是從這裡開始的。
萬斯是我們學校裡最凶狠、最不好惹的傢伙。雖然他讀八年級,但被留級過兩次,所以他其實已經十五歲了。
此外,即便在同齡人當中,他也是個大塊頭——身高接近一百八十公分,手臂上的二頭肌粗壯得像條緬甸蟒。其他同學站在他旁邊,看起來就像一群小矮人。
我能列出一大串不喜歡林登.詹森中學的理由,但排在第一名的,絕對是萬斯。他從我升上七年級的第一天起就一直找我麻煩,現在都已經十二月中旬了。搞不懂他對我有什麼不滿的,也許因為我是新同學,在他眼裡就是好欺負的菜鳥?又或許是我童年大部分時間都在剛果度過,和其他同學都不一樣?總之,萬斯就像獅子盯上落單的牛羚一樣,一路緊追著我不放。
萬斯搶我的午餐,動不動就扯我內褲的鬆緊帶,還把我的作業丟進垃圾桶。我把這些事跟爸爸媽媽說了之後,他們氣呼呼地去找了狄納特校長。不幸的是,狄納特校長並沒有懲罰萬斯,只是口頭警告萬斯說要禁足,然後轉頭還把我出賣了,說我是去打小報告的那個人。這下好了,萬斯變本加厲地整我,甚至還警告我,如果敢再害他被叫去校長室,他就要動手打人了。
於是,我只能用自己唯一會的方式反擊:惡作劇。當然囉,我都是偷偷做的。我把他的置物櫃灌滿刮鬍泡,還在他的巧克力布丁裡偷偷塞了一隻死蟑螂,我甚至抓了一條王蛇放進他的運動包。這招效果最好,當時萬斯正在男生更衣室裡換衣服,王蛇突然爬出來,嚇得他魂飛魄散。他像小女生一樣驚聲尖叫,一路衝進體育館,直到迎面撞上啦啦隊,才發現自己只穿著內褲。
糟糕的是,那條蛇也讓我露了餡。在這之前,我都是偷偷惡作劇的,沒有任何人知道。不過,我在學校可是出了名的「動物通」——我媽媽是靈長類動物學家,我爸爸是野生動物攝影師,他們在全世界都很有名。而且我們一家就住在「歡樂叢林」裡,那裡可是全美國有史以來最大的動物園。萬斯很快就推斷出蛇是我偷放的,開始找機會報復我。
星期一,萬斯在學校餐廳找到我,當時我正在和澤維爾.岡薩雷斯一起吃午餐。澤維爾是我在學校裡最好的朋友——其實,也是我在學校裡唯一的朋友。他和我一樣在這間學校「格格不入」。他非常聰明,卻犯了一個社交大忌:他竟然公開向大家表示自己喜歡上課。在我出現前,澤維爾一直是萬斯最喜歡欺負的對象。
學校餐廳的座位有著一套明顯的階級制度。最酷的那群人被稱為「貴族」:他們坐在餐廳正中央的位置,讓全場都能看到、羨慕他們,這些人是八年級的運動員、啦啦隊員,還有幾個有錢人家的孩子。而圍繞著他們的是「小貴族」:包括年紀比較小的運動員、啦啦隊和富家子弟,
總有一天會繼承「貴族」的位置。接著是大部分的學生:那些希望能變得受歡迎,卻也知道大概沒什麼機會的普通人。而坐在餐廳最角落的,則是最底層的學生,連普通人都會看不起的那種:不懂得如何融入群體的魯蛇、邊緣人或怪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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