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定義與重新命名
第三節 一種新的命名
為了更準確掌握今天中國大陸以性服務交換金錢財物這一行為及行為者的特徵、行為規律及發展趨勢,以及有效減少行為的惡果,對此行為及行為者的命名進行更新已勢在必行:命名實際上是對事物的一種界定和把握。當整個社會大背景及行為和行為者本身都發生質變時,對事物的重新命名也就是必然和必須的了。
重新命名可用三種方法進行:一是對原命名的含義進行修正或消解,並賦予新的含義,這類似於「舊瓶裝新酒」;一是以原命名為核心,結構新名稱,類似於「新瓶裝舊酒」;一是造一個新詞,以新的含義,結構成一個全新的名稱,這類似於「新瓶裝新酒」。
對以性服務交換金錢財物此行為及行為者的重新命名而言,目前在中國大陸,較多是用「舊瓶裝新酒」的方法。其中包括兩大途徑:一是對此行為及行為者已有的命名進行意義上的修正。例如,以「賣淫嫖娼人員」替代「娼妓」、「嫖客」的稱呼;二是賦予另外的名稱新的含義,例如,以「小姐」、「客人」替代「娼妓」、「嫖客」的稱呼。用「舊瓶裝新酒」的方法進行重新命名的好處在於比較簡單易行,其缺陷在於,就前者而言,它傳承了原命名固有的道德批判―以男性中心/主流道德為標準的道德批判以及性別偏見的模式,因此,它仍是不公正和不公平的,也難以準確和正確;就後者而言,對於原命名不公正和不公平的拋棄,是一大優點,但對於另外現成名稱的消除原義、賦予新義,並使人們普遍接受,實是一項極艱巨的工作,也會使人們陷入失語的危險,要付出的成本也較大。
以原命名的含義為核心,在原有的界定和把握的基礎上,進行重新命名,即「新瓶裝舊酒」的命名方式,目前在中國大陸也日漸增多:如,以「出賣性」、「出賣性器官」替代「賣淫」的稱呼,以「賣淫婦女/女性」替代「娼妓」、「暗娼」、「妓女」的稱呼,以「買賣淫者」替代「娼妓」、「嫖客」的稱呼等均是。重新命名的出現表示人們,至少是新命名的提出者已意識到原名稱的不準確和不合理,但重新命名的基礎仍是原名稱的基礎,重新命名仍以原名稱的意義為核心,原名稱的不準確和不合理並未得到應有的挑戰與修正、解構,新命名就必然仍是不準確和不合理的。相較而言,目前在中國大陸,真正以新的意義和新的名詞,即「新瓶裝新酒」的方式進行重新命名的,是極少的,大多是借用西方的一些概念,如使用「性工作者」一詞。我認為,用「新瓶裝新酒」的方法進行重新命名的最大的好處,是能突破原命名的桎梏,在新的基礎上進行新的構建;其次,由於是一個新的名詞/概念,引起歧義的可能性較小,造成的社會心理不適度較低,實現普及的成本也就不會太高。因此,這是一個比較好的方法。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由於西方對於以性服務交換金錢財物這一行為及行為者的原命名解構和重新命名是比我們先行一步的,也已提出了一系列的新概念,其經驗值得我們借鑒,而適用的概念我們也可借用。但西方畢竟不是中國,建於西方社會/文化背景和基礎之上的新概念對今天的中國大陸而言,不會具備完全的合適性和有效性。因此,創建更具適合性和適用性―更能滿足今天中國大陸之需求的新名稱/概念是必然和必須的。
重新命名包括兩個層面:一是對行為的重新命名,一對行為者的
重新命名。就對行為的重新命名而言,在國外,尤其在西方,自1989年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娼妓合法化以來,已有了較大的進展。目前在正式場合中,「商業性性交易」(Commercial sex trade)正逐漸替代「賣淫」(Prostitution),成為對性服務與金錢財物相互交換這一行為的稱呼。
我認為,所謂「商業性性交易」至少包含如下三層意義:(1)商業性―以錢物和性服務為兩大交換物;(2)性―以性活動或消費者能獲得性滿足的活動為手段/方式;(3)交易―涵蓋買賣行為、買賣雙方及與買賣相關方和相關行為。這一命名分割與其他性質的性交易,如政治性性交易、軍事性性交易、宗教性性交易等糾纏,劃清與非性交易之間的界線,拉開與功利性婚姻的距離,明確行為/行為者的特徵,這是一。此命名是描述性的而不是評判性的,較大程度避免在不同社會制度/文化類型中運用時,可能會遇到的不適用性,更擺脫道德主義,尤其是男性中心/主流道德主義的規範,這是二。此命名涵蓋交易的雙方及相關方和相關行為及其行為,修正了性別偏見,使交易雙方得到平等的對待,這是三。因此,這是一個比較好的命名。而就中國大陸目前的性服務與金錢財物相互交換行為而言,至少也包括以下三個內容:(1)商業性―性服務的消費是需支付錢物的,而供方是以營利為目的;(2)性―以性服務,包括直接以性器官為工具的服務或/和以被服務者能獲得性滿足的其他服務手段/方式;(3)交易―有買賣雙方、買賣行為及與買賣相關方和相關行為的。可見,「商業性性交易」一詞可以完整用來重新命名目前中國大陸性服務與錢物相互交換的行為。
將「商業性性交易」作為此行為的新概念,其定義為:性服務的商業性買賣。包括透過金錢財物購買性服務和透過性服務獲得金錢財物,以及與之相關的各方和相關的行為:在大多數情況下,在成交之前,買賣雙方要進行討價還價,有些還有中間商/仲介人(皮條、媽咪、雞頭、老鴇等)介入;不少性服務者受到管控,有相應的組織者、管理者、監控者。
與功利性的婚姻相比,商業性性交易中的服務者和被服務者並不會結成「經濟共同體」,更不會形成「生育合作社」,雙方只是交易者,只構成交易關係;與其他性交易相比,商業性性交易是以錢物交換性服務/性服務交換錢物,供方以營利為目的,需方以性滿足為目的,並且在許多時候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式的零購與零售;與其他性伴侶間的性行為相比,商業性性交易是以性服務消費方的性滿足為基礎,而又必須以消費方是否支付錢物為前提;與其他交易相比,商業性性交易是以性服務的出售和購買為載體,性服務是最主要的交易物。因此,「商業性性交易」這個概念具有較高的明確性和特指性,定義也是明晰準確的。
與既有對以性服務換取錢物行為的命名和定義相比,「商業性性交易」及其定義較準確地把握行為的特徵,突破道德先行/道德化的局限,克服性別的差異性對待,較少詞義上的歧義,因此在今天的中國大陸,這也是一個較好的命名。
第三節 一種新的命名
為了更準確掌握今天中國大陸以性服務交換金錢財物這一行為及行為者的特徵、行為規律及發展趨勢,以及有效減少行為的惡果,對此行為及行為者的命名進行更新已勢在必行:命名實際上是對事物的一種界定和把握。當整個社會大背景及行為和行為者本身都發生質變時,對事物的重新命名也就是必然和必須的了。
重新命名可用三種方法進行:一是對原命名的含義進行修正或消解,並賦予新的含義,這類似於「舊瓶裝新酒」;一是以原命名為核心,結構新名稱,類似於「新瓶裝舊酒」;一是造一個新詞,以新的含義,結構成一個全新的名稱,這類似於「新瓶裝新酒」。
對以性服務交換金錢財物此行為及行為者的重新命名而言,目前在中國大陸,較多是用「舊瓶裝新酒」的方法。其中包括兩大途徑:一是對此行為及行為者已有的命名進行意義上的修正。例如,以「賣淫嫖娼人員」替代「娼妓」、「嫖客」的稱呼;二是賦予另外的名稱新的含義,例如,以「小姐」、「客人」替代「娼妓」、「嫖客」的稱呼。用「舊瓶裝新酒」的方法進行重新命名的好處在於比較簡單易行,其缺陷在於,就前者而言,它傳承了原命名固有的道德批判―以男性中心/主流道德為標準的道德批判以及性別偏見的模式,因此,它仍是不公正和不公平的,也難以準確和正確;就後者而言,對於原命名不公正和不公平的拋棄,是一大優點,但對於另外現成名稱的消除原義、賦予新義,並使人們普遍接受,實是一項極艱巨的工作,也會使人們陷入失語的危險,要付出的成本也較大。
以原命名的含義為核心,在原有的界定和把握的基礎上,進行重新命名,即「新瓶裝舊酒」的命名方式,目前在中國大陸也日漸增多:如,以「出賣性」、「出賣性器官」替代「賣淫」的稱呼,以「賣淫婦女/女性」替代「娼妓」、「暗娼」、「妓女」的稱呼,以「買賣淫者」替代「娼妓」、「嫖客」的稱呼等均是。重新命名的出現表示人們,至少是新命名的提出者已意識到原名稱的不準確和不合理,但重新命名的基礎仍是原名稱的基礎,重新命名仍以原名稱的意義為核心,原名稱的不準確和不合理並未得到應有的挑戰與修正、解構,新命名就必然仍是不準確和不合理的。相較而言,目前在中國大陸,真正以新的意義和新的名詞,即「新瓶裝新酒」的方式進行重新命名的,是極少的,大多是借用西方的一些概念,如使用「性工作者」一詞。我認為,用「新瓶裝新酒」的方法進行重新命名的最大的好處,是能突破原命名的桎梏,在新的基礎上進行新的構建;其次,由於是一個新的名詞/概念,引起歧義的可能性較小,造成的社會心理不適度較低,實現普及的成本也就不會太高。因此,這是一個比較好的方法。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由於西方對於以性服務交換金錢財物這一行為及行為者的原命名解構和重新命名是比我們先行一步的,也已提出了一系列的新概念,其經驗值得我們借鑒,而適用的概念我們也可借用。但西方畢竟不是中國,建於西方社會/文化背景和基礎之上的新概念對今天的中國大陸而言,不會具備完全的合適性和有效性。因此,創建更具適合性和適用性―更能滿足今天中國大陸之需求的新名稱/概念是必然和必須的。
重新命名包括兩個層面:一是對行為的重新命名,一對行為者的
重新命名。就對行為的重新命名而言,在國外,尤其在西方,自1989年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娼妓合法化以來,已有了較大的進展。目前在正式場合中,「商業性性交易」(Commercial sex trade)正逐漸替代「賣淫」(Prostitution),成為對性服務與金錢財物相互交換這一行為的稱呼。
我認為,所謂「商業性性交易」至少包含如下三層意義:(1)商業性―以錢物和性服務為兩大交換物;(2)性―以性活動或消費者能獲得性滿足的活動為手段/方式;(3)交易―涵蓋買賣行為、買賣雙方及與買賣相關方和相關行為。這一命名分割與其他性質的性交易,如政治性性交易、軍事性性交易、宗教性性交易等糾纏,劃清與非性交易之間的界線,拉開與功利性婚姻的距離,明確行為/行為者的特徵,這是一。此命名是描述性的而不是評判性的,較大程度避免在不同社會制度/文化類型中運用時,可能會遇到的不適用性,更擺脫道德主義,尤其是男性中心/主流道德主義的規範,這是二。此命名涵蓋交易的雙方及相關方和相關行為及其行為,修正了性別偏見,使交易雙方得到平等的對待,這是三。因此,這是一個比較好的命名。而就中國大陸目前的性服務與金錢財物相互交換行為而言,至少也包括以下三個內容:(1)商業性―性服務的消費是需支付錢物的,而供方是以營利為目的;(2)性―以性服務,包括直接以性器官為工具的服務或/和以被服務者能獲得性滿足的其他服務手段/方式;(3)交易―有買賣雙方、買賣行為及與買賣相關方和相關行為的。可見,「商業性性交易」一詞可以完整用來重新命名目前中國大陸性服務與錢物相互交換的行為。
將「商業性性交易」作為此行為的新概念,其定義為:性服務的商業性買賣。包括透過金錢財物購買性服務和透過性服務獲得金錢財物,以及與之相關的各方和相關的行為:在大多數情況下,在成交之前,買賣雙方要進行討價還價,有些還有中間商/仲介人(皮條、媽咪、雞頭、老鴇等)介入;不少性服務者受到管控,有相應的組織者、管理者、監控者。
與功利性的婚姻相比,商業性性交易中的服務者和被服務者並不會結成「經濟共同體」,更不會形成「生育合作社」,雙方只是交易者,只構成交易關係;與其他性交易相比,商業性性交易是以錢物交換性服務/性服務交換錢物,供方以營利為目的,需方以性滿足為目的,並且在許多時候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式的零購與零售;與其他性伴侶間的性行為相比,商業性性交易是以性服務消費方的性滿足為基礎,而又必須以消費方是否支付錢物為前提;與其他交易相比,商業性性交易是以性服務的出售和購買為載體,性服務是最主要的交易物。因此,「商業性性交易」這個概念具有較高的明確性和特指性,定義也是明晰準確的。
與既有對以性服務換取錢物行為的命名和定義相比,「商業性性交易」及其定義較準確地把握行為的特徵,突破道德先行/道德化的局限,克服性別的差異性對待,較少詞義上的歧義,因此在今天的中國大陸,這也是一個較好的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