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書試閱

  一九七○年代晚期,據估計,菲尼的財富已經接近兩億五千萬美元,他和戴爾在幾次餐敘中,開始討論到認真做慈善事業。菲尼喜歡告訴生意上的夥伴,思考時應該把格局放大,而他在苦思「認真施與」的概念時,也把同樣的建議用在自己身上。沒多久戴爾就明白,菲尼心中醞釀的是一種革命性的想法,因為儘管菲尼享受自己在事業上的持續成功,但他不單想當一個大方的捐款人,而是要捨棄沉重的財富,並承擔起將之用於慈善的責任。

  他們一路談的時候,戴爾介紹菲尼去看一些有關施與的文章。全世界第一個億萬富豪洛克斐勒(John Rockefeller)所雇用的蓋茨牧師(Reverend Frederick Gates)曾告訴他的雇主︰「洛克斐勒先生,你的財富來得就像雪崩!你一定要更快分散出去!如果你不這麼做,這些財富會壓垮你,還有你的子女,以及你子女的子女!」他們也討論過卡內基(Andrew Carnegie)的文章。卡內基是蘇格蘭移民第二代,他在十九世紀供應鋼鐵以建造美國的鐵路,累積了龐大的財富,他在生前把許多財富捐出去,設立圖書館、學校、大學。卡內基的結論是:利用財富的最佳方式,就是「提供有志者往上爬的梯子」——例如大學和圖書館。卡內基也警告富人應該「樹立謙遜的典範,生活不奢華,避免炫耀或鋪張」。

  另外,戴爾是猶太人,他也介紹菲尼看十二世紀猶太哲學家邁蒙尼德(Maimonides)的著作,邁蒙尼德講述,施與分為八種境界,最高境界就是透過訓練和教育,幫助猶太同胞自力更生;次高的境界就是捐贈者不知道受贈者,而受惠者也不知道錢是誰給的。

  他們也討論過,所有宗教談到施與,通常其最高形式就是並非源於自我意識,或是期望得到政治或社會的影響力,這樣的話,受惠者就不會有任何羞愧或欠人恩情的感覺,也不必舉行公開儀式表揚捐贈人。耶穌基督在「山中寶訓」中勸告施與者:「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裡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古蘭經》也說,「如果你們公開地施捨,這是很好的;但如果你們祕密地施濟貧民,這對於你們是更好的。這能消除你們的一部分罪惡。」  戴爾猜想,一開始激發查克的,其實跟卡內基或邁蒙尼德,或任何宗教訓誨根本無關。他覺得以查克的善良天性,以及他從小在新澤西州所受到的薰陶,很自然就會想要利用自己的財富去幫助他人。「他就是變得愈來愈想回饋,而不是自己擁有。」他回想。

  菲尼也決定,不論自己做什麼,都要保持匿名。他考慮的主要原因有兩個。他不想「自己吹號」——就像他母親幫那個漸凍症的鄰居,但他從不知道她是特地去讓他搭便車的;第二是因為他覺得,如果自己捐獻的事情公開,無可避免會讓其他想捐獻給同樣單位的人打消念頭。

  要捐出大筆款項,就必須小心選擇一個地點,設立專門的基金會,尤其菲尼的意思,似乎是想把自己的企業資產轉到這個基金會名下,而且他希望做的是全球性的施與。戴爾開始研究全世界各地,尋找可以符合菲尼要求的地點。美國被排除在外,因為要匿名捐獻近乎不可能;而且當時美國政府正在實施種種限制,要禁止企業資產集中在基金會,因為聯邦當局發現,很多富有的美國人利用基金會,表面上是要做慈善事業,但其實只是想藉此永遠控制他們的企業利益。
戴爾考慮過海峽群島和巴哈馬群島,但最後選定了百慕達。這個二十一平方哩的英屬自治領地位於大西洋,不會針對個人或企業所得課徵直接稅,也不會對慈善單位或基金會課稅,而且不需要公布基金會的帳務。同時百慕達也允許慈善單位捐款給全世界各地。當地的經濟和金融結構非常發達,加上菲尼的公司「通用大西洋集團有限公司」就已經是在百慕達登記,地點位於首都漢默頓(Hamilton)華盛頓購物中心裡的一個小辦公室,對面是一家麵包雜貨店。

  但要在百慕達成立基金會,就必須在當地居住一年。這表示不光是查克,還有丹妮葉,因為所有財產都登記在她名下。一九七八年三月,在當地銀行家祖爾(Cummings Zuill)的協助下,菲尼在百慕達買了一棟大別墅。祖爾出身百慕達的古老望族,之前在香港的百慕達銀行工作時,認識了菲尼。菲尼一家於一九七八年夏天搬到百慕達。「查克會說那是我給他的懲罰,」戴爾說。「丹妮葉一定也會這麼說!」◆ 我不需要很多錢,因為我不打算過那種需要很多錢的生活

  搬到百慕達之後沒多久,查克和丹妮葉就創立了第一個有名字的慈善投資體。他們稱之為戴維尼基金(Davney Fund)。Davney這個詞是菲尼母親娘家的姓戴維斯(Davis)和他父親的姓菲尼(Feeney)的混合物;他們當時並沒有將之登記為基金會,因為這只是在他們真正設立基金會之前,用來測試性地匿名捐款給個人和教育、慈善機構。菲尼不忘自己當年受惠於美軍獎學金,才能夠出人頭地,於是這個基金主要用來協助其他出身寒微,但有才華、有抱負的孩子,尤其是他員工的子女。

  「戴維尼是我回饋的第一個真正嘗試。」菲尼說,他第一年就在這個基金裡挹注了一百萬美元。

  查克找他新澤西州的妹妹娥蘇拉來,負責管理戴維尼基金。她飛到百慕達開了個銀行帳戶。第一批受惠人是一個消防員的四個子女,他們的父親當年和菲尼一起服役時照顧過他,後來因為心臟病去世。「我想確定他的小孩都有受教育。」查克告訴他妹妹。

  娥蘇拉還用戴維尼在銀行的存款,去夏威夷幫二十來個聽障和視障小孩辦了一個兩星期的夏令營。

  她在施與中也學到一課:受惠人必須值得幫助。這個基金曾提供夏威夷DFS員工子女獎學金,總計約二十名,每人兩千美元。

  「有些小孩去念了一所學院,只要每天進出簽個名就能拿到文憑。」娥蘇拉回憶。「於是我決定,我來當壞人,也許他們該把成績單給我們看。結果有兩個小孩立刻就消失了。那些拿獎學金上大學的小孩不能不勞而獲。他們必須拿到好成績。」

  同時,查克和哈維的談話也進展到一個地步,查克表明他打算設立一個基金會,把自己的一切全部投入——DFS的持股、各種生意,還有他所有的投資。他會確保照顧好丹妮葉和子女,他買的房子也還是家人的,但除此之外就沒有了。◆ 想捐錢,也沒那麼容易

  要成立並登記一個符合菲尼心目中條件的慈善單位,結果證明很困難。比方說,這個基金會必須因應百慕達對慈善活動的狹隘定義——其中不包括體育競技活動,但菲尼喜歡體育,可能會想贊助。要成立一個能捐出大筆款項、擁有企業、在全世界各地運作的慈善單位,最後就必須由百慕達國會通過一個特別法案。一九八一年,戴爾找了百慕達最大的律師事務所康迪皮氏(Conyers, Dill & Pearman),雇用裡面一位英國出生的律師馬區,幫忙草擬所需的法案。
一年後,他們提出草案,交給百慕達議會的私人法案委員會,準備成立一個名為「大西洋基金會」(Atlantic Foundation)的慈善基金會。為了向那些國會議員保證自己的誠意,這項法案授權「百慕達慈善委員會」監督「大西洋基金會」的運作。該委員會於一九八二年通過《大西洋基金會公司法案》,接著也獲得眾議院的同意。

  隨著法案通過,基金會的法律文件與公司登記資料,都收入百慕達首都漢默頓市的國會街三十號,「大西洋基金會」於一九八二年三月一日正式成立,初始基金是五百萬美元,並宣布其目標為世界各地的濟貧救苦、促進教育等救助計畫,以及針對諸如健康、兒童、老年、國際司法等進行援助。其行動不限於任何特定計畫或方向。列名基金會董事的,有菲尼夫婦以及戴爾。菲尼找了曾任康乃爾大學開發部主任的韓德倫(Ray Handlan)擔任董事長,另外也組織了一個諮詢委員會,諮詢委員包括三個康乃爾校友:羅爾斯、貝克、艾特(Fred Eydt),以及派克的朋友諾德曼(Jack Nordeman)。

  菲尼把卡內基那篇談財富的文章,發給基金會每一個相關人士閱讀。儘管菲尼談論生意時很精明,但他從來不擅長用言語表達自己的人生哲學,他會不好意思。他以譏嘲當成一種防禦手段,以免說出內心的省思。朋友都說他們從沒聽過他談自己心中的省思,還說他利用自己的幽默感當保護,以免流露內心的真我。他不解釋自己心中的想法,而是給朋友或家人一些文章,或是報章雜誌的剪報,讓他們自己去推斷其中的訊息。

  他的基本訊息很清楚——生前捐贈。拿到菲尼所分發那篇文章的人,都因而毫不懷疑,他打算施與的,是自己歷年在免稅生意所累積的絕大部分財富,而且他會棄絕炫耀性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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