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書試閱

提早做斷奶的父母

為什麼會啃老?

我一直警告我自己,沒有提早做斷奶的媽媽,我的老年有可能不快樂。

第一次聽到「啃老族」三個字時,讓我異常訝異。「啃老族」的話是從中國傳到台灣的。中國有「啃老族」,因為一胎化的關係。當六個老人(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伺候一個小孩,他們對這個小祖宗伺候得無微不至,要什麼給什麼,不要什麼也給什麼,反正,就是一直給、一直給,長久下來,小祖宗長大了,他們一路上是讓六個大人「給」過來的。一個習慣「得到」的人,又在蜜罐下長大,久而久之就不知道該「給」,也欠缺對生命的體悟。

在美國的文化中,給和得(Give and Take)之間,講究的是平衡關係。因此,美國的父母從孩子出生,就教孩子要給,如父母給你,你要給別人,給父母,給祖父母。

以CNN的當家主播庫柏為例,他是來自美國鐵路的巨富後代,紐約中央火車站的雕像,就是他的先人。庫柏原可以繼承六十億台幣的財產,他卻將遺產視為詛咒,拋棄他的繼承權。

為什麼庫柏能夠放下六十億台幣的誘惑,而一些台灣人的子女,卻等著父母的遺產或者為遺產訴訟?

台灣社會甚至有一種說法,年輕人不必努力,只要伺候好父母就行了,等著父母死掉,就可以得到父母的財產,比自己努力還划得來。

網路甚至流傳一篇文章,一個大陸很成功的乞丐,他以前是公司的市場行銷經理,工作累得要命,心想不如當一個有市場行銷概念的乞丐,更有可為。就辭掉工作,做個專職的乞丐,並將做市場行銷經理的經驗,運用在乞討上,果然他的策略奏效,乞討的錢比所有的乞丐都還高。這個乞丐不但結婚生子,買房子,甚至一週只工作四十小時,還週休兩天。

這位乞丐還很自得,說要培養他的兒子當更上一層樓的市場行銷乞丐,這樣他的兒子會成為一個很成功的乞丐,只要向對的人,也就是最有可能給錢的人伸手要錢,就可以有很好的生活品質。

讀到那篇文章時,我搖頭不已。像這樣只想伸手向人家要錢的人,和成年孩子啃老有什麼差別?

那樣的心態,是最教我不可思議的。「伸手牌」成習的人,有什麼值得驕傲的?有什麼自尊可言?

晚年要過得快樂,就不能有啃老的成年子女。要如何杜絕孩子啃老呢?
白手起家

庫柏拋棄六十億台幣繼承權,個人不但需要有很大的勇氣和拒絕金錢誘惑的意志,同時要承擔來自家族和男友(庫柏是男同志)的壓力,如果對方是個想要不勞而獲的人。在他的自傳中,才五十歲不到的庫柏說,他從小的家教就是要靠自己,要白手起家。而且,兩個至親的死亡,影響他終身。

庫柏十歲時,作家父親突然心臟病發走了,讓他面對死亡的陰影,開始害怕死亡;十年後,他的哥哥從紐約市住家十四樓往下一跳,結束了生命。這更教庫柏害怕死亡,他開始思索自己的生命意義和價值觀。最後,庫柏得出一個結論,害怕死亡,就直接面對死亡的可怕,並付諸行動。

高中畢業時,庫柏一個人到非洲流浪了幾個月,他在索馬利亞得了瘧疾,又在肯亞住院一段時間。這樣的經驗沒有打倒他,在進入耶魯大學就讀後,庫柏還到越南住了一年,在那兒學習越南話。

大學畢業後,庫柏不是到家大業大的自家企業工作,也沒有透過他的母親(美國超級名人葛羅莉亞)找到一份好工作。主修政治學的庫柏並沒有新聞專業背景或素養,卻對新聞業興致勃勃。畢業後庫柏失業了一陣子,然後假造了一張記者證,帶著一台攝影機,就一個人到亞洲的一些戰亂國家去拍攝戰爭和死亡的紀錄,然後將他拍的影片,在美國的一些媒體發表。

雖然出生入死,庫柏還是沒有為自己找到在電視台的記者工作。後來庫柏又到非洲去,只要有戰爭和死亡的地方就有他,甚至連美國本土發生的卡崔娜颶風,多少人喪失生命,庫柏也沒有缺席。

庫柏後來被CNN這個以二十四小時連播而聞名的新聞電視台錄用,就一路頻頻得獎,尤其是他主持的《安德森.庫柏360度》(Anderson Cooper 360˚)更得獎無數。

在亞特蘭大CNN總部的電視牆上,就是以庫柏作為廣告,「安德森.庫柏讓他們誠實。」(Anderson Cooper is Keeping Them Honest.)

庫柏的家族很富裕,他的媽媽葛羅莉亞出生十八個月,爸爸就過世,她繼承五百萬美金的龐大財產(一九三○年代的五百萬美金是相當大的數目),但她靠自己的才華和努力,爭出自己的一片天。她不只是很有名的牛仔褲設計者,是作家,還是藝術家。而她的兒子庫柏,也沒有被寵壞,所以才有今天。

就如庫柏透過CNN對外宣布放棄繼承六十億台幣時說的:「如果我當初想,我有一筆龐大的財產可以繼承,我會為自己開創出屬於自己的事業嗎?」

他說對了。庫柏現在是年薪三億的新聞主播。除了住家,他還擁有自己的度假別墅,而這一切,都是靠他自己賺來的。
獨立:為自己負責任

「啃老族」的產生,父母要負很大的責任。父母從小保護孩子,為孩子做牛做馬,還一味的餵養孩子在蜜罐中,讓孩子心智上弱智的認為,靠父母就行了。

不只這樣,台灣社會一直強調「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更是將人的獨立性降到最低。一路都「靠」人,就是沒有靠自己,這種社會價值觀,是不是偏差了?

撫養孩子長大,不是只給孩子吃的,也要教導,最重要的是教養孩子成為獨立的大人。所謂的獨立,就是獨立自主、獨立生存,對自己負責任。

有一對台灣夫妻移民美國多年,他們逢人就抱怨,說他們在美國的親戚沒有幫助他們,讓他們在美國過得很不如意。我問清了詳細情況,他們移民美國是手足幫他們申請的。而他們所謂的沒有幫忙,意思是沒有幫忙他們找房子、買房子、找工作、為孩子找學校,以及給他們所有他們需要的資訊……

原來如此!我終於豁然開朗了。他們的抱怨,主要的關鍵點,還是依賴心在作祟,即便到了六十歲了,他們移民美國還想依靠手足的幫忙。但這和美國的獨立精神相衝突,美國的社會不會保護一個人無微不至。手足幫忙申請移民美國,讓這對夫妻有機會成為美國公民,住在美國,又可以合法找工作,這就已經足夠了。其他的,當然要靠自己了。

一旦人有依賴心,責任感就不會建立起來。每個人都是要靠自己的,而這個靠自己,就是自己對自己負責任。你要過好的生活,你要去努力工作,要想辦法開創自己的事業,而不是坐在家裡不學新的語言(如在美國,就應學英文),不入境隨俗(參與社區和社會),不找工作(為自己找出路)。

責任,是伴隨獨立而來。責任,也和自由度相輔相成。要多大的自由,就要負起相當的責任。一個人長大了,不為自己負責,卻抱怨別人沒有為自己負責,基本上,觀念上就大錯特錯了。你的人生,你負責,不是嗎?

我在美國的人生導師安妮塔告訴我,前幾天她的六十七歲兒子亞倫對她說:「媽媽,我還記得我大約五歲時,有一次,大家都在吃藍莓,而我問妳,我的藍莓呢?妳說,你的藍莓還長在叢林裡,你要自己去採藍莓。於是,我自己就在那附近的叢林採藍莓。」
那次的採藍莓經驗教會了亞倫一輩子為自己負責任的觀念。他開始養成凡事都要靠自己的習慣。

我的朋友喬治六十歲生日派對時,邀了六十個人參加他的○○七生日化妝派對。生日派對上提供了很多食物,都是喬治和他的手足及各家孩子一起自製的。派對過後,他們甚至舉辦了家族的烹飪大賽,每一家都要做出一些食物讓被邀請來的鄰居們品嘗,評分。我是品嘗人和評分者。另外,還有模有樣的設定品評人、頒獎人、獎品,和節目主持人等。

我問喬治,怎麼他和他的弟弟妹妹都那麼會做菜,而且很欣然愉悅的做菜,甚至是享受做菜?

喬治對我說,當他十五歲時,有天他母親對他說:「你肚子餓了吧?喬治。」

喬治點點頭,說:「是的,媽媽。」

他沒想到他媽媽指著廚房的冰箱說,那裡面有你需要的食物。另外,他媽媽又指著爐子附近的一些佐料說:「那些佐料是你做菜時讓菜更好吃的好東西。」

指完冰箱和佐料,喬治的媽媽接著說:「喬治,從現在開始,你肚子餓了,就自己下廚吧!你不下廚,就餓吧!」

喬治的媽媽說完話,兩手一揮,繼續坐著。

從那時候開始,喬治開始自己下廚學做菜,也從那時開始跟著媽媽學習做菜。結婚後,喬治和太太一起下廚做菜,他甚至連麵條都從麵粉做起。

如今,喬治在孫子女來訪時,還會教孫子女做菜。也因為喬治和太太在婚姻中,一直是兩人一起做菜,他們的三個女兒有樣學樣,也跟著爸爸媽媽學做菜,也愛做菜。甚至在我與他們相處時,他們一家五口一起在廚房做菜時,三個女兒和太太還在廚房一邊做菜一邊跳舞。

什麼是天倫之樂?那就是我看到的天倫之樂。三個女孩在廚房跳勁舞,還做了一桌的美味。六十歲的女人,一邊做菜,一邊跳舞,那就是浪漫,就是年輕。
搬出父母的家

美國人的文化,孩子一旦十八歲,父母會將孩子踢出門。就算父母沒有將孩子踢出門,孩子自己也會為了自己的自由,而搬出父母的家獨立租房子。

那些和父母共居的成年人(十八歲以上),會換來別人異樣的眼光,人家會想:「你這個人怎麼了?是不是有毛病?這麼大了,還和父母住一起?」不獨立的人,在美國會生存得很不自在。美國整體社會,從小到老,都要大家獨立。當每個人都獨立了,整個社會的生產力就提高了,而且,大家也因獨立而更自由了。

在台灣,年輕人或年老父母會說,房價那麼高,買不起,就和父母一起住吧,大家又有個照應,還免付房租。就這樣,大學畢業了,找到工作了,住在家裡,吃在家裡,用在家裡,而工作所得是放到個人的皮包去了,還認為理所當然。

奇怪了,天下有白吃的午餐嗎?為什麼父母會給孩子白吃的午餐呢?這不是害孩子嗎?萬一這樣的人成為台灣未來的領導人,你不怕嗎?我嚇得屁滾尿流。

二○一三年,我在台北看表演時,遇到了一位到台大當交換學生的瑞士人,他告訴我,瑞士的房價太高了,高得可怕。

「我再怎麼努力工作,也不可能在瑞士買房子,像我這樣的年輕人在瑞士比比皆是。所以,我們就不買房子,而用租的。我們的收入,一定要計算一筆租金在內才行。」

我問他,既然瑞士的房價那麼高,他的父母會讓他和父母一起居住嗎?

他說得很巧妙,「那不是我們的文化。」

我的兒子從軍中退伍後,就找到工作了。他一直住在家裡,我對他說,他需要支付房租。而我給他的房租彈性很大,在那之間,他可以選擇他要支付的額度。

《百歲姊妹有話說》一書中,德拉妮的哥哥醫學院畢業後要結婚了,當時整體美國社會種族隔離還很嚴重,黑人在外面並不好過。因此,他要將妻子帶回家住,但他們的牧師爸爸立刻阻止,「不行。這個房子是你們媽媽的。一個蜂窩不能有兩隻母蜂。」

結婚和成家是一體兩面,就如德拉妮的爸爸說的。結婚,就得搬出父母的家。

在我的兒子要結婚之前,我告訴他,結婚後他就得搬出去,建立自己的家。二○一三年,我特地從美國回台灣幾個月,請孩子們搬出去。在做這件事前,我曾對一些朋友和親戚談起,有人不以為然,認為我太過分,太沒人情味了。
我這麼做,是非常有正當性的。我十六歲就離家到台北半工半讀。我獨立了一輩子。而我的孩子長大了,自然要獨立。而結婚,代表的就是要成立自己的家了。雖然有正當性,但我的內心不是沒有掙扎。可是,一個聲音不斷的在呼喊:「要幫助孩子獨立,才是真的愛他們。要不然,有一天妳離開這個世界了,孩子怎麼辦?」

雖然我不是基督徒,但我非常喜愛《聖經》裡說的,「你要離開你的父母,和另一個人組成自己的家。」

長大,不是只有身體形狀變大而已。內心也要長大。而長大絕對和獨立是相等的。我們一路教養孩子,不是在教孩子獨立嗎?這個獨立,當然一定要有獨立生存的能力才是。而獨立和責任則是雙胞胎。要獨立,就要負起自己的責任。獨立的定義是什麼呢?就是自由,就是負責任的開始。

孩子搬出父母的家成立自己的家庭時,也表示跟父母完全斷奶了。我非常深信美國人說的:「一分耕耘,一分收穫」(No Pain, No Earn)。從英文字面上來看,「沒有痛,就沒有賺」,那才真的是一分耕耘一分收穫啊!

美國著名心理學家,也是電視主持人菲爾博士(Dr. Phil)處理不少成年子女要自由卻不願獨立的事件,他主張老年父母和成年子女之間需要有界線,而在建立這個界線時,父母不需要有內疚感。

成年孩子會說:「我辦不到,我必須住在這裡。」上了年紀的父母聽到這樣就就有罪惡感,就想:「對啊!房租那麼高,孩子幹嘛要付租金?」

菲爾博士說,成年子女沒有獨立,就會成為跛腳的成年人。「他們必須要計畫過自己的生活。父母可以指導和支持,但不能替子女規劃和負責。一旦成年,他們必須搬出父母的家和學習成熟,探索自己的未來。」

西方古諺說,為孩子做多,害孩子也多。菲爾博士主張父母要讓成年子女認識真實的世界是怎樣。「如果你幫助孩子是在讓自己感覺良好,你並不是真的在幫助孩子。」他說。另外,菲爾博士強調,父母一定要思考幫助的「意義」是什麼。愛孩子,就是為他們獨立做準備,教他們獨立的能力。唯有「自給自足」,才能真的提高人的自尊心。

「我們幫助人的時候,並不剝奪一個人『自給自足』的能力。如果沒有思考幫助的深層意義時,父母對成年子女的幫忙,可能就會讓孩子跛腳。」菲爾博士建議父母一定要思考,幫助成年孩子的真正「意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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