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字不假、句句真實的故事
這個一字不假、句句真實的故事說的是外公搬來和我們一起住、霸占我的房間、害我們祖孫展開大戰的經過,以及後來發生的一切。
我用我爸的打字機把故事一字一句打在沒有畫線的白紙上,因為五年級教我英文的柯蓮老師說過,我們應該把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大事件寫成故事,而且要寫得「一字不假、句句真實」,還說我們如果記得別人講過的話,寫下的時候,一定要把那些話用上下引號括起來等等有的沒的。
她也交代我們句子要寫得短短的。可是回頭再讀一次我的故事開頭,我覺得自己寫得很糟,光是前兩段就差點占了整頁的一半。
我妹妹珍妮佛剛剛走進房間問我在幹麼,我跟她說了。她叫我把小精靈電玩或每天下午電視第六台重播、她從不錯過的神力女超人寫進故事。「不要。」我說。
「幹麼不要?」
「因為我寫的是外公和我的故事,傻瓜,不是電視上演的那種憑空捏造的故事。」
「故事裡可不可以有一匹馬?」她問。
珍妮佛超級愛馬,總是剪下雜誌裡的馬兒圖片貼在她房間的牆壁上。「沒有。」
「魔法仙女呢?」
「也沒有!」
「我敢打賭你的故事一定很蠢。」她說。
珍妮佛頭戴小精靈鴨舌帽,身穿超人T恤,牛仔褲皮帶上寫著「牛仔褲」三個字,腳上的運動鞋在腳趾頭部分有「左」與「右」字樣,看起來活像是個走動的廣告看板。
「我的故事一定好看極了。」我說。
「它是怎麼開始的?」
「不知道。你大搖大擺晃進我房間的時候,我正在拼命回想哪。」
「我覺得應該是從我開始才對,」珍妮佛說:「因為我發現外公打算搬來我們家住的時候,你還什麼都不知道咧。」
「好主意。」我說。
「記得要寫我長得很漂亮,有長長的金髮,可愛的藍眼睛。」
「我剛剛寫了。」
「現在你的故事才好看了。」她說。2故事的開始
我喜歡讀有許多章節、每個章節都輕薄短小的故事,因為這種故事節奏明快,而且讀的時候,你總是找得到自己讀到哪裡了,因此你可以放心,我的故事絕對有一大串小小短短的章節。
故事的確是從珍妮佛走進我房間那時候開始的,她臉上明擺著她知道什麼、我卻一無所知的表情。珍妮佛這輩子的最愛就是祕密。倒不是說她多麼擅長保守祕密,那方面她完全不行。其實如果我想的話,通常都有辦法讓她告訴我任何事,因為我是哥哥,而她只是個小女孩。
「我知道一件你不知道的事喔。」珍妮佛說著,穿過我的房間,一步一步走向我那把壞掉的搖搖椅。
「不准坐我的搖搖椅。」我回答。
她看看我,眼球一翻,嘴脣一噘,扮了個她的招牌鬼臉。「幹麼不准?」
「因為你總是猛搖猛晃,每次扶手都被你搖得從椅背上掉下來。」
「不會啦。」她說。這是謊話,她總是坐壞我的搖搖椅。
以前這把搖搖椅擺在客廳,後來壞掉了。我媽本來打算把它當垃圾丟掉,但是被我救回來放在我的房間。我爸常說總有一天他要把扶手牢牢黏住,那麼扶手就不會老是鬆脫了。
珍妮佛站得非常靠近我的搖搖椅。「連碰一下也不行!」我搶在她動手之前說。
「你不想知道我知道什麼嗎?」珍妮佛問我。
「你知道什麼我統統知道,而且我懂得比你多的多。」我說著拿起床上的一本書,假裝看起書來,一副不想再說什麼的模樣。
「是外公。」
我繼續看我的書。
「傑克外公。」
我不理她。
「住在佛羅里達的外公。」
我忍不住笑了。我們只有一個外公,他叫傑克,住在佛羅里達州的勞德岱堡。「我記得呀。」我說。
「一點也不好笑,彼得.史托克,」珍妮佛說:「外婆死了以後,傑克外公一個人住在佛羅里達太寂寞了,所以想要搬來和我們一起住,住在這裡,就住在這間屋子裡。我聽見媽媽跟爸爸在講電話。他們想要我們──你和我兩個逗他開心,因為他的腿痛得很厲害什麼的,而且他還在為外婆的事傷心。」
「外公要搬過來住我們家?」我問。
「對呀。」她點頭。
「很好啊,」我說,這是真心話,我很喜歡外公,不過他住得那麼遠,難得跟他見上一面。「珍妮佛,這次你總算發現一個不錯的祕密。」我說。
「我要說的祕密才不是那個,」她說著一手按在屁股上,擺了個姿勢,活像是一尊雕像。「你想他會住哪個房間?」「不知道,可能是三樓的客房吧。」
她咧嘴一笑,露出了牙齒中間的舌頭。「噢,不是,」她說:「要搬到三樓的是你。」
「我!」
「答對了。」她笑得更開心了,因為我開始大聲哀號。
「你是說外公要住在我的房間?」
「不告訴你,」珍妮佛說:「那是祕密。」
*
3一點也不陰森可怕的房間
讓我跟你說說我的房間。我愛死它了!!!
我生在這裡。喔,其實我是在醫院出生的,不過我在這個房間住了一輩子,到今天為止,已經住了十年。以前我的嬰兒床放在角落的窗邊,可以從那裡望見樓下的車道,現在我的床緊緊挨著長長的牆壁,床頭板後方是我的書架和一盞照明燈。小時候放搖籃的位置現在擺著書桌,我可以一邊做功課,一邊看窗外。我的玩具全都放在幾個黃色櫃子裡,櫃子頂上的鞋盒裡放的是我收藏的棒球卡。地板上鋪了厚厚的毛毯,小時候在上面爬來爬去,總覺得兩隻腳好癢好癢。抽屜櫃上方那面牆壁掛的是一張漢克.阿倫揮出第七百一十五支全壘打的海報。
這個房間是我的,家人當中沒有一個住過這裡,一個也沒有。我知道我的房間一大早是什麼模樣,清晨的曙光先悄悄爬過後方墨菲家的屋頂,再穿透我的百葉窗。我知道下大雨時雨打窗玻璃和屋外排水管上的砰砰聲響。哪怕是三更半夜起床,我也可以閉著眼睛在房間裡來去走動,因為我很清楚每樣東西放在哪裡。
我的房間一點也不陰森可怕。夜裡聽見地板嘎吱一下,我知道那是地板在響,不是什麼魔鬼。起風時楓樹枝葉刮擦著屋外的陽台,我也不擔心是不是有壞蛋要偷偷潛入家裡。
倘若你在一個房間住了一輩子,那個房間就是你的。它不屬於珍妮佛,不屬於我爸或我媽,當然也不屬於傑克外公,他連一天也沒住過這個屋子。
這個房間是我的,我愛它,我就該住在裡面,永遠也別想叫我住到別的地方。
這個一字不假、句句真實的故事說的是外公搬來和我們一起住、霸占我的房間、害我們祖孫展開大戰的經過,以及後來發生的一切。
我用我爸的打字機把故事一字一句打在沒有畫線的白紙上,因為五年級教我英文的柯蓮老師說過,我們應該把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大事件寫成故事,而且要寫得「一字不假、句句真實」,還說我們如果記得別人講過的話,寫下的時候,一定要把那些話用上下引號括起來等等有的沒的。
她也交代我們句子要寫得短短的。可是回頭再讀一次我的故事開頭,我覺得自己寫得很糟,光是前兩段就差點占了整頁的一半。
我妹妹珍妮佛剛剛走進房間問我在幹麼,我跟她說了。她叫我把小精靈電玩或每天下午電視第六台重播、她從不錯過的神力女超人寫進故事。「不要。」我說。
「幹麼不要?」
「因為我寫的是外公和我的故事,傻瓜,不是電視上演的那種憑空捏造的故事。」
「故事裡可不可以有一匹馬?」她問。
珍妮佛超級愛馬,總是剪下雜誌裡的馬兒圖片貼在她房間的牆壁上。「沒有。」
「魔法仙女呢?」
「也沒有!」
「我敢打賭你的故事一定很蠢。」她說。
珍妮佛頭戴小精靈鴨舌帽,身穿超人T恤,牛仔褲皮帶上寫著「牛仔褲」三個字,腳上的運動鞋在腳趾頭部分有「左」與「右」字樣,看起來活像是個走動的廣告看板。
「我的故事一定好看極了。」我說。
「它是怎麼開始的?」
「不知道。你大搖大擺晃進我房間的時候,我正在拼命回想哪。」
「我覺得應該是從我開始才對,」珍妮佛說:「因為我發現外公打算搬來我們家住的時候,你還什麼都不知道咧。」
「好主意。」我說。
「記得要寫我長得很漂亮,有長長的金髮,可愛的藍眼睛。」
「我剛剛寫了。」
「現在你的故事才好看了。」她說。2故事的開始
我喜歡讀有許多章節、每個章節都輕薄短小的故事,因為這種故事節奏明快,而且讀的時候,你總是找得到自己讀到哪裡了,因此你可以放心,我的故事絕對有一大串小小短短的章節。
故事的確是從珍妮佛走進我房間那時候開始的,她臉上明擺著她知道什麼、我卻一無所知的表情。珍妮佛這輩子的最愛就是祕密。倒不是說她多麼擅長保守祕密,那方面她完全不行。其實如果我想的話,通常都有辦法讓她告訴我任何事,因為我是哥哥,而她只是個小女孩。
「我知道一件你不知道的事喔。」珍妮佛說著,穿過我的房間,一步一步走向我那把壞掉的搖搖椅。
「不准坐我的搖搖椅。」我回答。
她看看我,眼球一翻,嘴脣一噘,扮了個她的招牌鬼臉。「幹麼不准?」
「因為你總是猛搖猛晃,每次扶手都被你搖得從椅背上掉下來。」
「不會啦。」她說。這是謊話,她總是坐壞我的搖搖椅。
以前這把搖搖椅擺在客廳,後來壞掉了。我媽本來打算把它當垃圾丟掉,但是被我救回來放在我的房間。我爸常說總有一天他要把扶手牢牢黏住,那麼扶手就不會老是鬆脫了。
珍妮佛站得非常靠近我的搖搖椅。「連碰一下也不行!」我搶在她動手之前說。
「你不想知道我知道什麼嗎?」珍妮佛問我。
「你知道什麼我統統知道,而且我懂得比你多的多。」我說著拿起床上的一本書,假裝看起書來,一副不想再說什麼的模樣。
「是外公。」
我繼續看我的書。
「傑克外公。」
我不理她。
「住在佛羅里達的外公。」
我忍不住笑了。我們只有一個外公,他叫傑克,住在佛羅里達州的勞德岱堡。「我記得呀。」我說。
「一點也不好笑,彼得.史托克,」珍妮佛說:「外婆死了以後,傑克外公一個人住在佛羅里達太寂寞了,所以想要搬來和我們一起住,住在這裡,就住在這間屋子裡。我聽見媽媽跟爸爸在講電話。他們想要我們──你和我兩個逗他開心,因為他的腿痛得很厲害什麼的,而且他還在為外婆的事傷心。」
「外公要搬過來住我們家?」我問。
「對呀。」她點頭。
「很好啊,」我說,這是真心話,我很喜歡外公,不過他住得那麼遠,難得跟他見上一面。「珍妮佛,這次你總算發現一個不錯的祕密。」我說。
「我要說的祕密才不是那個,」她說著一手按在屁股上,擺了個姿勢,活像是一尊雕像。「你想他會住哪個房間?」「不知道,可能是三樓的客房吧。」
她咧嘴一笑,露出了牙齒中間的舌頭。「噢,不是,」她說:「要搬到三樓的是你。」
「我!」
「答對了。」她笑得更開心了,因為我開始大聲哀號。
「你是說外公要住在我的房間?」
「不告訴你,」珍妮佛說:「那是祕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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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點也不陰森可怕的房間
讓我跟你說說我的房間。我愛死它了!!!
我生在這裡。喔,其實我是在醫院出生的,不過我在這個房間住了一輩子,到今天為止,已經住了十年。以前我的嬰兒床放在角落的窗邊,可以從那裡望見樓下的車道,現在我的床緊緊挨著長長的牆壁,床頭板後方是我的書架和一盞照明燈。小時候放搖籃的位置現在擺著書桌,我可以一邊做功課,一邊看窗外。我的玩具全都放在幾個黃色櫃子裡,櫃子頂上的鞋盒裡放的是我收藏的棒球卡。地板上鋪了厚厚的毛毯,小時候在上面爬來爬去,總覺得兩隻腳好癢好癢。抽屜櫃上方那面牆壁掛的是一張漢克.阿倫揮出第七百一十五支全壘打的海報。
這個房間是我的,家人當中沒有一個住過這裡,一個也沒有。我知道我的房間一大早是什麼模樣,清晨的曙光先悄悄爬過後方墨菲家的屋頂,再穿透我的百葉窗。我知道下大雨時雨打窗玻璃和屋外排水管上的砰砰聲響。哪怕是三更半夜起床,我也可以閉著眼睛在房間裡來去走動,因為我很清楚每樣東西放在哪裡。
我的房間一點也不陰森可怕。夜裡聽見地板嘎吱一下,我知道那是地板在響,不是什麼魔鬼。起風時楓樹枝葉刮擦著屋外的陽台,我也不擔心是不是有壞蛋要偷偷潛入家裡。
倘若你在一個房間住了一輩子,那個房間就是你的。它不屬於珍妮佛,不屬於我爸或我媽,當然也不屬於傑克外公,他連一天也沒住過這個屋子。
這個房間是我的,我愛它,我就該住在裡面,永遠也別想叫我住到別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