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契約論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社會契約論》又譯為《民約論》,是探討政治權利原理的政治哲學著作,當中的主權在民的思想,為人民民主主權的建立奠定理論基礎,是現代民主制度的基石,影響了逐步廢除歐洲君主絕對權力的運動,以及18世紀末北美殖民地擺脫英帝國統治、建立民主制度的鬥爭。美國的《獨立宣言》和法國的《人權宣言》及兩國的憲法即體現了《社會契約論》的民主思想。
目錄
換上另一套「枷鎖」來跳現代文明的自由舞曲?——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導讀 / 葉浩
譯序
序言
第一編
第一章第一編的問題
第二章原始的社會
第三章最強者的權利
第四章奴隸
第五章溯究最初協約的必要
第六章社約(社會的契約)
第七章主權體
第八章國家
第九章不動產
第二編
第一章主權是不能讓渡的
第二章主權是不能分割的
第三章公共意志能否錯誤
第四章主權者的權限
第五章生死權
第六章法律
第七章立法者
第八章人民
第九章人民(續)
第十章人民(續)
第十一章 各種法制
第十二章 法律之分類
第三編
第一章政府通論
第二章各種政體的原理
第三章政體之分類
第四章民治政體
第五章貴族政體
第六章君主政體
第七章混合政體
第八章非任何政體適合任何國家
第九章良好政府之標記
第十章政府之妄為及其墮落之傾向
第十一章 政治社會之滅亡
第十二章 主權怎樣維持
第十三章 主權怎樣維持(續)
第十四章 主權怎樣維持(續)
第十五章 代表
第十六章 組織政府非契約行為
第十七章 政府之組織
第十八章 怎樣防止政府篡權
第四編
第一章公共意志不能毀滅
第二章票決
第三章選舉
第四章羅馬民會
第五章護民官
第六章迪克推多制
第七章監察制
第八章宗教
第九章結論
盧梭年表
譯序
序言
第一編
第一章第一編的問題
第二章原始的社會
第三章最強者的權利
第四章奴隸
第五章溯究最初協約的必要
第六章社約(社會的契約)
第七章主權體
第八章國家
第九章不動產
第二編
第一章主權是不能讓渡的
第二章主權是不能分割的
第三章公共意志能否錯誤
第四章主權者的權限
第五章生死權
第六章法律
第七章立法者
第八章人民
第九章人民(續)
第十章人民(續)
第十一章 各種法制
第十二章 法律之分類
第三編
第一章政府通論
第二章各種政體的原理
第三章政體之分類
第四章民治政體
第五章貴族政體
第六章君主政體
第七章混合政體
第八章非任何政體適合任何國家
第九章良好政府之標記
第十章政府之妄為及其墮落之傾向
第十一章 政治社會之滅亡
第十二章 主權怎樣維持
第十三章 主權怎樣維持(續)
第十四章 主權怎樣維持(續)
第十五章 代表
第十六章 組織政府非契約行為
第十七章 政府之組織
第十八章 怎樣防止政府篡權
第四編
第一章公共意志不能毀滅
第二章票決
第三章選舉
第四章羅馬民會
第五章護民官
第六章迪克推多制
第七章監察制
第八章宗教
第九章結論
盧梭年表
序/導讀
換上另一套「枷鎖」來跳現代文明的自由舞曲?
——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導讀/ 國立政治大學 政治學系副教授 葉浩
既然沒人有支配其同類的天然權力,而且暴力並不能產生權利,那麼契約便是人與人之間正當權力的基礎了。
——盧梭,《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
一、前言:關於本書的三個閱讀脈絡
1749年夏季,法國啟蒙運動思想家狄德羅(Dennis Diderot, 1713-84)因為公開懷疑上帝的存在而被囚禁於凡森城堡(Château de Vincennes,巴黎古監獄)之中,當時還是他好友的本書作者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某天在步行前往探視的途中,看到了狄戎學院(Academy of Dijon)的有獎徵文比賽廣告,題目是:「科學與藝術的重建是否了道德的淨化?」如果他那本檢討別人比自己還多的《懺悔錄》(Les Confessions, 1770)所言屬實,這是他人生最重要的轉捩點 。在此之前,盧梭做過不少荒唐事,包括棄養了三個親生孩子(之後還有兩個)。但他心中不曾懷疑過自己的善良以及回歸純真的可能性。剎那之間,他先是千頭萬緒,然後靈光乍現,意識到了人是天生善良的,而變壞全是社會制度使然。1762年,盧梭的《社會契約論》(Du Contrat Social, 1762;以下簡稱《社約論》)正式出版,隨後他寫了一封信給巴黎大主教波蒙(Christophe de Beaumont, 1703-81),不僅信誓旦旦地說,本書提出的理論可用以解決日內瓦的憲政危機,也再次強調人性本善乃所有道德的根基,並說那是貫穿他所有著作的核心信念。
日內瓦是盧梭的故鄉,而本書不但讓盧梭得以和現代西方政治哲學奠定者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以及開創了西方自由主義(liberalism)政治思想的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平起平坐,《社約論》也從此和他們分別撰寫的《利維坦》(Leviathan, 1651)和《政府論》(Two Treaties of Government, 1689)並列為「契約論」(contractarianism)政治思想傳統的三大經典著作之一,對日後的「憲政」與「民主」之理論發展與政治實踐,影響甚巨。
契約論作為一種論證方式,結構上包括了底下四個元素組成之推論:(一)關於人類進入社會之前的「自然狀態」(state of nature)之描繪,(二)解釋人們欲離開那狀態的根本理由,(三)列舉人們藉以離開的「社會契約」之內容項目,以及(四)據此所提出的一套政治制度。
以上四個元素整體構成了一個獨特的論證方式,並以一個關於人們何以離開自然狀態的邏輯貫穿其中,一方面說明政治社會的基礎與根本樣貌,一方面藉此確立人民與政府的應有關係,以及國家體制將如何維繫。由於契約論預設了政治權威之基礎在於被統治者的自主意願,且政府的統治正當性取決於能否提供人民特定的保障,此一論證方式本身足以威脅到前現代的「君權神授」之說或其他基礎不在契約關係之上的國家。因此,在盧梭撰寫本書之前,契約論已在理論與實踐上挑戰並某程度上形塑了現代政治的發展。
當然,偉大政治思想家的過人之處在於提出一個既能回應自身時代所需,又具有普世意義的理論。霍布斯書寫《利維坦》時英國正處內戰,思索政治權威如何建立、維持和避免戰亂是時代的必要,而洛克的《政府論》某程度上已針對正在生根的民主制度提出反思,且如火如荼進行中的北美洲殖民也需要一套能賦予擴張行動正當性的論述。及至盧梭開始構思本書的十八世紀中葉,契約論已是歐洲許多思想家所熟知並參與爭辯的政治思想傳統,因此有不同於英國契約論的關懷脈絡。
商業社會(civil society)和新興中產階級的崛起,是本書寫作的主要歷史脈絡特徵。方興未艾的啟蒙運動不僅提倡線性的進步史觀,相信科學與理性會獲得最終的歷史勝利,其推動者也見證了伴隨中產階級興起而來的消費文化和通俗娛樂。雖然這或許更應該歸功於盧梭的蘇格蘭友人哲學家休謨(David Hume, 1711-76)和亞當・斯密(Adam Smith, 1723-90)兩人分別倡議的自由貿易和市場自由,以及提倡炫耀性消費的盧梭勁敵,亦即法國啟蒙運動大將伏爾泰(Voltaire, 1694-1778),但英國契約論高舉的個人權利以及獨特的國家概念,也是動力之一。開始爭取個人權益的政治思想正在劇烈改變人民與政府之間的關係,同時也撼動著現代社會的凝聚基礎。
另一方面,正如他在序言中提及《社約論》原是另一個大型寫作計畫的一部分。其構思始於1743年當作者被派駐在維也納,擔任法國大使秘書的期間,當時他企圖完成的是一個完整的政治制度設計。該計畫並不順利,但盧梭似乎並未真的放棄,而本書內容基本上是作者取材於此間的手稿所編寫而成。
未收錄於當中的其他手稿,其實有部分也進了1755年出版的《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Discours sur l'origine et les fondements de l'inégalité parmi les homes),以及同年撰寫關於政治經濟學的文章。前者基本上是盧梭對自然狀態最詳盡的描述,而關於人類曾經如何自由但後來卻活在層層枷鎖當中,以及進入社會之後的種種契約又如何讓人淪為奴隸的部分,亦是理解《社約論》所不可或缺的文本。至於三年後以《論政治經濟》(Discours sur l'économie politique)專書出版的後者,不但盧梭政治思想體系儼然成形,更可見本書當中至關重要的「公共意志」概念。此外,關於人性本善最詳盡的說法,則是在那本與《社約論》出版時間相距一個多月的《愛彌爾》(Émile, ou De l’éducation, 1762)當中,其主旨為教育,而社約論的核心就是該書的政治教育綱要。
本文以盧梭人生轉捩點的頓悟為線索,在兼顧上述契約論思想傳統的發展和中產階級崛起這兩個歷史脈絡同時,以及他本人對「重拾純真」這命題的看重,提供一個如何閱讀《社約論》的方向。
——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導讀/ 國立政治大學 政治學系副教授 葉浩
既然沒人有支配其同類的天然權力,而且暴力並不能產生權利,那麼契約便是人與人之間正當權力的基礎了。
——盧梭,《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
一、前言:關於本書的三個閱讀脈絡
1749年夏季,法國啟蒙運動思想家狄德羅(Dennis Diderot, 1713-84)因為公開懷疑上帝的存在而被囚禁於凡森城堡(Château de Vincennes,巴黎古監獄)之中,當時還是他好友的本書作者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某天在步行前往探視的途中,看到了狄戎學院(Academy of Dijon)的有獎徵文比賽廣告,題目是:「科學與藝術的重建是否了道德的淨化?」如果他那本檢討別人比自己還多的《懺悔錄》(Les Confessions, 1770)所言屬實,這是他人生最重要的轉捩點 。在此之前,盧梭做過不少荒唐事,包括棄養了三個親生孩子(之後還有兩個)。但他心中不曾懷疑過自己的善良以及回歸純真的可能性。剎那之間,他先是千頭萬緒,然後靈光乍現,意識到了人是天生善良的,而變壞全是社會制度使然。1762年,盧梭的《社會契約論》(Du Contrat Social, 1762;以下簡稱《社約論》)正式出版,隨後他寫了一封信給巴黎大主教波蒙(Christophe de Beaumont, 1703-81),不僅信誓旦旦地說,本書提出的理論可用以解決日內瓦的憲政危機,也再次強調人性本善乃所有道德的根基,並說那是貫穿他所有著作的核心信念。
日內瓦是盧梭的故鄉,而本書不但讓盧梭得以和現代西方政治哲學奠定者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以及開創了西方自由主義(liberalism)政治思想的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平起平坐,《社約論》也從此和他們分別撰寫的《利維坦》(Leviathan, 1651)和《政府論》(Two Treaties of Government, 1689)並列為「契約論」(contractarianism)政治思想傳統的三大經典著作之一,對日後的「憲政」與「民主」之理論發展與政治實踐,影響甚巨。
契約論作為一種論證方式,結構上包括了底下四個元素組成之推論:(一)關於人類進入社會之前的「自然狀態」(state of nature)之描繪,(二)解釋人們欲離開那狀態的根本理由,(三)列舉人們藉以離開的「社會契約」之內容項目,以及(四)據此所提出的一套政治制度。
以上四個元素整體構成了一個獨特的論證方式,並以一個關於人們何以離開自然狀態的邏輯貫穿其中,一方面說明政治社會的基礎與根本樣貌,一方面藉此確立人民與政府的應有關係,以及國家體制將如何維繫。由於契約論預設了政治權威之基礎在於被統治者的自主意願,且政府的統治正當性取決於能否提供人民特定的保障,此一論證方式本身足以威脅到前現代的「君權神授」之說或其他基礎不在契約關係之上的國家。因此,在盧梭撰寫本書之前,契約論已在理論與實踐上挑戰並某程度上形塑了現代政治的發展。
當然,偉大政治思想家的過人之處在於提出一個既能回應自身時代所需,又具有普世意義的理論。霍布斯書寫《利維坦》時英國正處內戰,思索政治權威如何建立、維持和避免戰亂是時代的必要,而洛克的《政府論》某程度上已針對正在生根的民主制度提出反思,且如火如荼進行中的北美洲殖民也需要一套能賦予擴張行動正當性的論述。及至盧梭開始構思本書的十八世紀中葉,契約論已是歐洲許多思想家所熟知並參與爭辯的政治思想傳統,因此有不同於英國契約論的關懷脈絡。
商業社會(civil society)和新興中產階級的崛起,是本書寫作的主要歷史脈絡特徵。方興未艾的啟蒙運動不僅提倡線性的進步史觀,相信科學與理性會獲得最終的歷史勝利,其推動者也見證了伴隨中產階級興起而來的消費文化和通俗娛樂。雖然這或許更應該歸功於盧梭的蘇格蘭友人哲學家休謨(David Hume, 1711-76)和亞當・斯密(Adam Smith, 1723-90)兩人分別倡議的自由貿易和市場自由,以及提倡炫耀性消費的盧梭勁敵,亦即法國啟蒙運動大將伏爾泰(Voltaire, 1694-1778),但英國契約論高舉的個人權利以及獨特的國家概念,也是動力之一。開始爭取個人權益的政治思想正在劇烈改變人民與政府之間的關係,同時也撼動著現代社會的凝聚基礎。
另一方面,正如他在序言中提及《社約論》原是另一個大型寫作計畫的一部分。其構思始於1743年當作者被派駐在維也納,擔任法國大使秘書的期間,當時他企圖完成的是一個完整的政治制度設計。該計畫並不順利,但盧梭似乎並未真的放棄,而本書內容基本上是作者取材於此間的手稿所編寫而成。
未收錄於當中的其他手稿,其實有部分也進了1755年出版的《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Discours sur l'origine et les fondements de l'inégalité parmi les homes),以及同年撰寫關於政治經濟學的文章。前者基本上是盧梭對自然狀態最詳盡的描述,而關於人類曾經如何自由但後來卻活在層層枷鎖當中,以及進入社會之後的種種契約又如何讓人淪為奴隸的部分,亦是理解《社約論》所不可或缺的文本。至於三年後以《論政治經濟》(Discours sur l'économie politique)專書出版的後者,不但盧梭政治思想體系儼然成形,更可見本書當中至關重要的「公共意志」概念。此外,關於人性本善最詳盡的說法,則是在那本與《社約論》出版時間相距一個多月的《愛彌爾》(Émile, ou De l’éducation, 1762)當中,其主旨為教育,而社約論的核心就是該書的政治教育綱要。
本文以盧梭人生轉捩點的頓悟為線索,在兼顧上述契約論思想傳統的發展和中產階級崛起這兩個歷史脈絡同時,以及他本人對「重拾純真」這命題的看重,提供一個如何閱讀《社約論》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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