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導讀:論康德《永久和平論》
康德提出新的哲學思想,透過前人創見了解人生方向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和平的存在與否都不會改變我們尋找他的職責!
	歷史的定向讓我們有理由相信
	人性通過這些歧途能夠不斷地自我提升
	
	十八世紀的歐洲處處戰火紛飛,也正因如此,越了解和平的罕見難得,對其反省越有長足的進展。
	
	康德(Kant)的《永久和平論》以各面向看來時代下的產物,但更是劃時代的論述。他獲益於前人的文本,並走得更遠:他不再仰賴道德與神學的問題意識,認為和平是一種政治與法律的現實,該奉為目標的圭臬,更將使之具體化並以條列的形式列出,把抽象的意念與僵化的規章縝密結合,帶入可步步實踐的真實中。
	
	本書分為兩個部分,首先對照幾篇具有和平主義傳統的重要文本揭開序幕,包含盧梭、胡果‧格老秀斯、皮耶‧尼可等等,並透過作者洛皮教授縝密的邏輯整理做全盤的分析與討論。第二部分則是帶回康德的永久和平論文本。希望藉由此方式,讓我們更清楚地鑑別出這位偉大哲學家的創見。
目錄
	前言
	導論
	
	1思考和平 - 智性的脈絡
	胡果‧格老秀斯:正義之戰
	1. 自然法
	2. 戰爭權及其基礎
	3. 從戰爭權到戰爭法
	皮耶‧尼可:論人類和平共存之道
	德聖皮耶教士:永久和平計畫(西元1713年)
	盧梭:對永久和平的批判
	 
	 2建立和平 - 整體的邏輯
	1. 和平只能是永久的
	2. 實際上和平總是短暫的
	3. 戰爭對於理性而言是恥辱:它不能被當作手段
	4. 和平是理性絕對的要求
	5. 和平當藉由法權被創制
	6. 反之,和平可說是法權的合目的性和法權存在的理由
	7. 結果,和平同時是導正的理念,與我們必須考慮其可能性條件的現實性
	
	3 致永久和平 - 康德的文本
	 
	4依循和平的路徑 - 逐條討論的評論
	第一部分 – 預備性條款
	1. 《凡締結和平條約而其中秘密留有導致未來戰爭的可能,均不
	得視為真正有效》
	2. 《沒有一個獨立的國家可以由於繼承、交換、購買或贈送而被
	另一個國家所取得》
	3. 《常備軍應該逐漸地加以廢除》
	4. 《任何國債均不應當因國家的對外衝突而產生》
	5. 《任何國家均不得以武力干涉其他國家的體制和政權》
	6. 《任何國家在與其他國家作戰時,均不容許採取這類挑釁行為在
	未來和平中,使得雙方的互信變得不可能:例如,其中包括派
	遣暗殺者、下毒、違反投降條約以及在暗中鼓動叛亂等。》
	第二部分 –確定條款
	1. 每個國家的公民憲法應當是共和政體的。
	2. 國際法應該以自由國家的聯邦制度做基礎。
	3.世界公民權應限於於普遍的友好為其條件。
	補充條款
	論永久和平的保證
	永久和平條約的秘密條款
	附錄
	 
	5和平的詞彙-主要概念
	
	結論
序/導讀
	前言
	
	十八世紀初,正值烏得勒支和約(Utrecht)時期,德聖皮耶修士(l'abbé de Saint-Pierre)的《永久和平計畫》(西元1713年)倡議在歐洲強權之間簽法律協定。
	
	萊布尼茲(Leibniz)有所保留的接受了它,盧梭(Rousseau)帶有善意地批評它,而伏爾泰(Voltaire)嘲弄了它,康德當然不會對這篇文章無動於衷。反之,康德的小冊子深入地重塑了永久和平的問題意識,從根本重新思考和平與法權(Droit)的關係。
	
	康德以法律的方式所闡述的文本,可能讓我們在初次閱讀的時候偏離主題:文章看來似乎容易(甚至過於簡單),但是其中的證成非常複雜且晦澀。
	
	實際上,與我們打交道的是非常清晰的作品,能讓我們以清楚與縝密的方式重新思考問題。你們將在本書中找到閱讀中不可或缺的關鍵問題,以便公正地看待主要文本。
	
	文章首先由歷史(導論)與知識界(第一章)的局勢揭開序幕;整體邏輯的綜合闡述(第二章)。
	
	逐行評論文本的脈絡,追蹤作者精妙且嚴謹思想的轉折。建構文本所依據的主要內涵,將在總結中概述。朝向永久和平的目標引導我們從法律的觀點作批判式的反省,重新鑄造和平的問題意識。這篇文本提供了方法來思考其實踐可能的條件,而非構畫烏托邦和抱持一廂情願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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