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誡倫理觀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目錄
出版序
作者序
目錄
第一篇 緒論
第一章 引言
第二章 永恆的叮嚀
第二篇 概要
第一章 摩西的生平事蹟
第二章 古文明的宗教化
第三章 後世文明的根源
第三篇 導論
第一章 十誡宣告的意義
第二章 四次意涵的舖陳
第四篇 十誡本論
第一章 兩大分項
第二章 五組架構
第五篇 文本釋義
第一誡 除耶和華不可有別神
一、耶和華是天地的主宰
二、唯耶和華是獨一真神
三、倫理建構在敬神之上
第二誡 不可雕刻繪製像跪拜
一、事奉真神是最佳倫理
二、真神沒有外在的形象
三、促進人格更新與提升
四、神必施慈愛直到千代
第三誡 不可妄稱耶和華神名
一、真神的名勿隨意稱呼
二、勿藉神的名圖謀財勢
三、紀念神的名直到永遠
四、敬奉神乃倫理之根源
第四誡 當紀念安息日為聖日
一、宣示人道的普世價值
二、世世代代永遠的證據
三、在勞苦人生中享平安
四、六日勞碌做一切的工
五、守聖日促進身心安寧
第五誡 孝敬父母使日子長久
一、孝敬父母乃謹守天責
二、富貴事親的懿行美德
三、貧賤事親懿行更佳美
四、身體髮膚乃受之父母
第六誡 不可殺人
一、神賜的生命不容傷害
二、不可殺人也不可自殺
三、微小生命不隨意扼殺
四、意外致人死罪不可逭
第七誡 不可姦淫
一、婚姻大事人人當尊重
二、婚前性行為不可認同
三、出軌行為必傷害天倫
四、逆性舉動即悖逆天道
五、二城被毀是最佳明證
第八誡 不可偷盜
一、不可竊取他人的財物
二、尊重他人辛勞的所得
三、非竊之竊乃另類竊取
四、積攢財富備來日所需
第九誡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一、作假見證是撒但之子
二、不實的見證折損公義
三、不當的言論害人不淺
第十誡 不可貪戀人一切所有
一、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
二、不能奪取他人的財物
三、要尊重別人智慧財產
四、積極維護神賜的產業
第六篇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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