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7~0928_9月選書

個人資料保護法教戰守則

兼具法律解析與實務操作的最新教戰守則,將是您的不二之選!

達洋貓《櫻花樹》一卡通

達洋貓《櫻花樹》一卡通

【開學大作戰】一卡通全面限時9折起

看更多
  • 9 234
    260
  • 分類:
    中文書社會哲思法律法律入門
    追蹤
    ? 追蹤分類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分類新品通知。
  • 作者: 呂錦峰謝持恆 追蹤 ? 追蹤作者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作者新書通知。
  • 出版社: 永然文化 追蹤 ? 追蹤出版社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出版社新書通知。
  • 出版日:2012/11/13

活動訊息

想找書的時候,特別想偷看網友的書櫃... 原來大家都在看這本 ↓↓↓

內容簡介

全民個資保衛時代來臨!

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101年10月1日正式上路,有別其前身《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本法擴充了其保護範圍,不再限於電腦個人資料,適用對象也不僅止於原本的公務機關及八大行業的非公務機關;對於過去為人詬病的特種個人資料之保護、損害賠償機制之設計,亦有了大幅度的變革。

針對想一探自身權益何在的民眾、組織內亟思推動個資安全保護措施卻不知從何入手的經理人、個資顧問、企業輔導專家……,眼前這本兼具法律解析與實務操作的最新教戰守則,將是您的不二之選!

目錄

第一章 本書簡介
壹、新舊個資法有何差別?
一、保護主體範圍擴大
二、適用主體
三、無論直接或間接蒐集個人資料,均需告知當事人
四、新增加團體訴訟的機制
五、調整民事、刑事及行政罰則
六、增修行為規範
貳、公務機關運用個人資料須知

參、非公務機關運用個人資料須知

第二章 個人資料保護法常見問題解析
第1條
Q:《個人資料保護法》保障的範圍有哪些?

第2條
Q:何謂「個人資料」?
Q:如果不在《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所列的個人資料項目,如何判斷是否為個人資料?
Q:何謂個人資料的「蒐集」?
Q:何謂個人資料的「處理」?
Q:何謂個人資料的「利用」?

第3條
Q:當事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所擁有的基本權利為何?

第4條
Q:如果委託其他單位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受託機關是否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6條
Q:何謂「特種個人資料」?
Q:對於特種個人資料,有哪些限制?
Q:特種個人資料在何種情況下可以蒐集、處理、利用?

第8條
Q:直接蒐集個人資料時,應告知哪些事項?
Q:哪些情形在直接蒐集個人資料時可以不用告知?

第9條
Q:間接蒐集的個人資料,是否仍需要告知?
Q:間接蒐集的個人資料,應告知的內容為何?
Q:哪些情形在間接蒐集的個人資料可以免告知?

第10條
Q:哪些情形可不依據當事人之請求,就蒐集的個人資料,答覆查詢、提供閱覽或製給複製本?

第11條
Q:個人資料刪除的時機為何?
Q: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所蒐集、處理、利用的個人資料,停用的時機為何?

第12條
Q:如有發生個人資料事故時,是否需要通知當事人?

第13條
Q:針對當事人請求就其蒐集之個人資料答覆查詢、提供閱覽或製給複製本的准駁時限為何?
Q:針對當事人就其蒐集之個人資料要求刪除的准駁時限為何?

第14條
Q:當事人要求查詢或請求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是否可以收費?

第15條
Q:公務機關蒐集個人資料,有何限制?

第16條
Q: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是否可以有特定目的外的利用?

第17條
Q:公務機關需要公開的事項有哪些?

第18條
Q: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的蒐集或處理有什麼限制?

第19條
Q: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特定目的外的利用有何限制?
Q:當事人如拒絕行銷時,應如何處理?
Q:非公務機關於首次行銷時,是否要提供當事人拒絕接受行銷的方式?

第21條
Q:有何種情形是非公務機關不能執行國際傳輸個人資料的?

第22條
Q:中央目的主管機關是否具有行政檢查權?

第25條
Q:非公務機關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時,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有何懲處?

第27條
Q:非公務機關是否需要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

第28條
Q:民眾存於公務機關之個人資料外洩而遭不法蒐集、處理或利用時,公務機關有何民事責任?
Q:請求損害賠償時,金額如何計算?
Q:被害人人數眾多時,賠償金額有無上限?每人的下限為何?
Q:被害人所受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可否讓與或繼承?

第29條
Q:民眾存於非公務機關之個人資料外洩而遭不法蒐集、處理或利用時,非公務機關有何責任?如何求償?

第30條、第36條
Q:《個人資料保護法》中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時效為何?

團體訴訟之情形,時效又如何計算?
第31條
Q:《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損害賠償,除本法規定外,所適用之法律規定為何?

第33條
Q: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對公務或非公務機關提起損害賠償之訴,由何法院管轄?

第32條、第40條
Q:基於同一原因事實造成多數當事人權利受侵害之事件,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可否進行團體訴訟?如何進行?

第32條
Q: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提起團體訴訟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須具備何種資格?

第34條
Q:已授權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提起訴訟後,是否可對前述法人撤回授權?
Q:同一事件亦受有損害但尚未參與團體訴訟之當事人,是否可再加入已經開始進行之團體訴訟?
Q:如未依本法規定參加團體訴訟之當事人,可否自行提起訴訟?
Q:當事人可透過何種管道查閱法院曉示起訴之公告?

第35條
Q:當事人撤回訴訟實施權之授與,效果為何?
Q:起訴後,若因部分當事人撤回訴訟實施權之授與,導致團體訴訟不足二十人,訴訟是否繼續進行?

第37條
Q: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被授與訴訟實施權後,有何權利與限制?

第38條
Q:團體訴訟經判決後,若有個別當事人對第一審結果不滿意,可否自行提起上訴?

第39條
Q:團體訴訟經判決後,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如何分配所得賠償?可否請求報酬?

第41條、第47條
Q: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1項特種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之規定,有何刑事上責任?是否有行政罰鍰之規定?
Q:非公務機關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蒐集、處理個人資料應有特定目的之規定,有何刑事上責任?是否有行政罰鍰之規定?
Q:非公務機關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僅得於第20條第1項規定各款情形而為特定目的外利用個人資料,有何刑事上責任?是否有行政罰鍰之規定?
Q:非公務機關違反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1條規定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有何刑事上責任?是否有行政罰鍰之規定?

第41條
Q:公務機關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5條蒐集、處理個人資料之規定,或違反第16條利用個人資料之規定,有何刑事上責任?.............................................47

第42條
Q: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2條非法妨害個人資料檔案正確之罪,刑責為何?

第43條
Q:中華民國人民在境外犯本法之罪時,是否適用本法?

第44條
Q:公務員犯《個人資料保護法》中之罪,是否加重其刑責?

第45條
Q:本法之罪是否屬告訴乃論之罪?

第46條
Q:犯本章之罪,如其他法律亦同時有處罰規定,如何論其刑責輕重?

第48條、第49條
Q:非公務機關違反哪些《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須受新台幣二萬元至二十萬元之行政罰?

第50條
Q:若公司、行號因違反本法而受行政罰鍰,則代表人是否亦須受罰?

第51條
Q:基於私人社交活動、家庭活動之目的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是否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
Q:在公開場所或公開活動中所蒐集、處理或利用之個人資料,是否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
Q:在中華民國以外的地方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有無本法之適用?

第52條
Q: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本法第22條至第26條規定執行檢查、扣留或複製等權限時,可否委任或委託他人辦理?

第53條
Q:《個人資料保護法》中所定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類別,由何政府機構訂定?

第54條
Q:如果是在本法修正施行前已間接蒐集之個人資料,應如何適用本法第9條有關告知義務之規定?

第56條
Q:本法修正草案已於民國99年5月26日經總統公布,請問何時施行?
Q:依舊法須登記並發給執照之非公務機關,是否仍須依本法登記並發給執照後,始得就個人資料為蒐集、電腦處理或國際傳遞及利用?

第三章 個人資料保護法案例解析
1 為何要制定《個人資料保護法》?
2 企業營業資料是否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保護對象?
3 委託他人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時,當事人應向誰行使權利?
4 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與比例原則的關係為何?
5 醫療機構可否將健檢資料提供予其他機關?
6 保險業如何蒐集、處理或利用客戶的病歷等個人資料?
7 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時之告知義務為何?
8 蒐集非由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時之告知義務為何?
9 當事人對於自己的個人資料可否向蒐集者請求製給複製本?
10 當事人可否對個人資料蒐集者請求更正或補充?
11 民眾可否要求公務機關停止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
12 當事人提供資料之特定目的消失時,可否請求蒐集者停止利用個人資料?
13 醫院誤以為民眾有法定傳染病而通知主管機關後發現錯誤時,是否負有通知主管機關的義務?
14 客戶個人資料洩露後,蒐集機關是否負有通知當事人的義務?
15 公務機關合法蒐集、處理個人資料之要件?
16 公務機關可否將所蒐集民眾之個人資料提供學術使用?
17 公務機關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金石堂門市 不限金額免運費
      7-11便利商店 ok便利商店 萊爾富便利商店 全家便利商店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ok便利商店 順豐 7-11便利商店

詳細資料

詳細資料

    • 語言
    • 中文繁體
    • 裝訂
    • 紙本平裝
    • ISBN
    • 9789574853274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248
    • 商品規格
    • 25開15*21cm
    • 出版地
    • 台灣
    • 適讀年齡
    • 全齡適讀
    • 注音
    • 級別

商品評價

訂購/退換貨須知

加入金石堂 LINE 官方帳號『完成綁定』,隨時掌握出貨動態:

加入金石堂LINE官方帳號『完成綁定』,隨時掌握出貨動態
金石堂LINE官方帳號綁定教學

提醒您!!
金石堂及銀行均不會請您操作ATM! 如接獲電話要求您前往ATM提款機,請不要聽從指示,以免受騙上當!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3.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 本商品會員日滿額金幣加碼回饋最高15倍
預計 2025/10/04 出貨 購買後進貨 
金石堂門市 全家便利商店 ok便利商店 萊爾富便利商店 7-11便利商店
World wide
活動ing